《最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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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才子- 第1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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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节淡淡地说:“畅哥儿,我可什么也没写,你一定是记错了。”
    “我不会记错的。”
    吴节:“你也不用问那么多,吴节今日就问你一句话,你当不当我是朋友,相不相信我?”
    抬起头,用坦然地目光看过去:“我知道你肯定要问这句话的,这才同你挤到一辆车上。”
    陆畅的目光同吴节碰在一起,良久,郑重地点点头:“我相信节哥,在这个世界上我只相信三个人。母亲,女魔头,剩下一个就是你。如果连你也不值得相信,陆畅也没人可以信任了。我不会多问的,既然你让我那么做,我照做就是了。反正,以我的真本事,今天又烧得昏头涨脑,进了考场,也没办法写出好的文章来。”
    “我坚信,你能中举人的。胖子,不可妄自菲薄,所谓天生我才必有用。”
    吴节伸出一根手指,又在车壁上划了四个“一”字:“我所写的那本书你也看过来,破题部尤其要当心。文章以气为先,立意第一,破题部分若作得好了,就是一篇佳文。”
    “是。”胖子用力地捏起了拳头。
    吴节又想起一事,笑道:“也无须每篇文章都如此破题,都写出花儿来。只要一篇中了宗师的意,一好遮百丑。”
    他还是有些担心,这个死胖子是一根筋脑袋,别到了考场上,一作起八股文来,偏偏都以四个“一”字破题。以他的水平,却有些为难他。弄巧成拙不说,反引起了考官的怀疑。
    到了贡院,众秀才纷纷下车,拿着照出签朝前走去。
    而代先生则立在路边,叮嘱最后一场作文时的注意事项。
    而陆二老爷则依旧拉着儿子陆轩不住地说着什么,还时不时伸手拍拍陆家大公子的肩膀,又替他整理好衣冠,一脸慈祥。
    吴节看得直摆头,像这种大家庭,子孙满堂也是常事。做长辈的特别喜欢其中一个,也可以理解。不过,也不能太过,务必要做得公平公正。
    儒家有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这齐家最能体现一个人的道德水准和才干,尤其是大族豪门。
    像陆家这种望族,各色人等加一起好几千,若能处理好其中的各种关系,将来做官,也是个能臣干员。
    由此可见,这个陆二老爷才具也是有限得很,至少这情商就不是太高。难怪头上有个手眼通天的父亲,当朝第一太子党,却只混到在太常寺那种清水衙门做小官的地步。这陆家,还真是不成了。
    所谓,君子之泽,三世而宰。
    看来,这后代的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
    吴节心中暗想:明年春闱中了进士之后,我进翰林院应该没有任何问题,又有皇帝扶持,前途一片光明。虽然嘉靖只有五年寿命,可五年时间,又有对历史的先知先觉,足够打造一个牢固的人脉,前途自然一片光明,肯定会建立起一个大家族。以陆家为戒,这治家上面也需要花很大功夫。这是最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
    正想得出神,陆畅在身边拉了他一把:“节哥,咱们进去吧!”
    竟是一脸的平静,他倒是懂得调整自己的考试状态。
    照例是搜身之后放行。
    胖子带的汤药出了些麻烦,好在吴节上前帮忙说项,那搜身的衙役正好是头一场点名时的那个,认识吴节,就喝了一口汤药,确定没有什么可疑之处,这才咧着嘴挥手放行。
    前两场考试说是每场三日,其实算起来只两天半,另外半天时间是计算进头一天夜里的。
    最后一场除了今夜,却要在里面坐足三日,要等到第三日晚间才能离场。
    吴节觉得有些烦恼,突然怀念起童子试来。童子试考场纪律不严,而且每场都又固定的时让考生可以提前交卷。
    领了卷子,进考场坐了半天,等到晚饭时,题目纸还没有发下来。正准备做饭,就有考官来宣布说,顺天府特意为考生们准备了伙食,赐小菜给大家吃。
    今天的菜单上花色不少,有细瓷金边饭碗一只,细瓷盘子一对,一盘是火腿,一盘是素菜,另外,一人还有半斤白米饭。
    一想到不用在自己动火,众人都是一阵欢呼。
    可等晚饭发下来的时候,细瓷碗和盘子却变成了土陶,火腿、小菜、白米饭也变成了带着沙砾的糙米饭,估计是被经手之人给克扣了。
    吴节中午本就吃得很饱,看了看盖在米饭上的几片已经变了颜色的凉拌黄瓜就没有了胃口,胡乱吃了一筷子,就吃出了几粒沙子。
    一般来说,像这种正式考试的最后一场,上头都会赐饭的。
    据说,会试最后一场的伙食最好,有鸡有鱼,想来也没人敢克扣吧。不像乡试,由所在的省布政使司承担一应花消,自然要好好节省,石头里榨油。
    吴节没有胃口,对面的陆畅病的厉害,自然也吃不下去。至于林廷陈和陆轩也是动了几下筷子,就将饭碗扔到了一边,各自躺下休息。
    到半夜时,试题纸终于发下来了,是六道题目。
    其中,《四书》义三道,必答,就是让你根据题目写三篇八股文。
    另外还有三道经义题,分别选自《易经》、《书经》、《春秋》和《礼记》。也是八股,不一定全答,考生只需选其中一题作好即可。
    这四篇文章都是固定了字数的,不能够超过四张稿子。
    吴节算了算,没篇文章若有写完,怎么着也得七八百字。四篇下来,就是三四千字,这三天真有够忙的。他还好,直接选合适的范文抄上去就是了,别的考生又要打腹稿,又要拟提纲,还得写草稿,等到正式答完卷子,三天时间未必够用。
    因此,一拿到卷子之后,别的考生都顾不得睡觉,磨了墨,挑灯夜战。
    别省的乡试,八股文都放在第一场。这次包应霞为了让考生们调整好状态,适应考场气氛,特意挪到了最后一场。
    如此倒好,六天折腾下来,很多人都已经没考得麻木了,倒没出现头一场拿到卷子后,有考生又哭又笑的情形。
    吴节计算了一下自己的写字速度,毛笔写字实在不快,又要写得工整,又要不能出错。算起来,自己就算抄袭,也没办法写得太快。
    四篇文章,今天晚上作一题,剩余三天,一天一道。
    这其中的关键是抄什么样的范文上去,拿个好名次。
    科举考试,讲究的是揣摩主考官的口味,只要对了他的脾胃,就能轻易中举。
    老实说,包应霞虽然是吴节的恩师,二人在考场上也有过一次接触。可私底下却没有任何交往,对包大人他也不是很了解。
    而且,据别的人说,包大人为人正直,根本就不会看在我是他弟子的情面上就网开一面,高抬贵手。再说了,乡试的卷子都是要誊录好,糊住名字的,就算他用心点自己的举人,也没有可能。
    吴节其实和其他考生处于同一起跑线上。
    那么,该抄什么的文章上去呢?
    吴节一边慢悠悠地磨着墨,一边思索着。
    对面的三个陆家子弟也都磨好了墨,开始动笔。
    看他们的情形是在草稿上拟提纲,胖子还是一副很冷的样子,衣服裹得很紧。
    吴节眼尖,看到陆畅每写一个字,身子就哆嗦一下。
    秋雨又开始落下来,在灯光中连成一片。
    吴节也帮不上任何忙,只能将头低了下去,搜索着自己背熟的那些资料。
    不出意料之外,最后一场的考题和真实历史上完全一样。
    ps:懒得拆分章节,合成一章发出来,今天就这样。
    ……

第二百零六章 异同,揣摩
    第二百零六章 异同,揣摩
    ………………………………
    第二百零六章  异同,揣摩
    第三场的第一题是道大题,就是从《四书》中抽取一个完整的句子,让你依这句话的意思作一篇八股文。
    明朝和清朝的八股文考题有些区别,比如明朝考官在出题的时候大多出大题,而小题大多是私塾老师在考较学生对儒家经典熟悉程度时才用。等到清朝末年,四书五经的题目都已经被出尽,可说每个句子后面都跟着百十篇范文的时候,考官出无可出时,才弄了些诸如截塔之类的小题出来。这已经是刁难,而不是选取有用的人才了。
    包应霞乃诚实君子,自然没有跟考生斗智斗力的心思。出的题目非常简单,“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这一句出自《论语》,意思是:暮春三月,已经穿上了春天的衣服,我和五六位成年人,六七个少年,去沂河里洗洗澡,在舞雩台上吹吹风,一路唱着歌走回来。孔子感慨的说:我赞同曾点的意见。
    所描述的场景是一种社会大同的景象,国家已经不需要人去治理,居民安居乐业,无偷无盗,每个人每天都在过一种富足安乐的生活。而孔子所希望看到的正是这样一种社会。所以他会赞同。
    这段文字可以说是每个考生入门发蒙时的必读科目,平日里也不知道依这个句子做过多少文章。
    等到拿到题目纸后,一看到这句话,不少考生都长长地出了一口气,面上露出轻松的笑容。
    但吴节却知道,越是容易做的题目,越不容易写好。就因为题目不难,大家都能作,观点雷同者居多,要想靠标新立异得高分,只怕有些难。而拼文笔,三千考生中,也不乏有下笔锦绣之人。
    既然能进这座考场,都是有几分斤两的,所以,如果不出意外,这一道题,大家都能轻易地作出来。就因为太容易写,又以老生常谈居多,考官看起卷子来,难免不审美疲劳。吴节可以肯定,没多少人能拿高分
    所以,不管后面几题如何,如果这一题能够做好了,就能抢得先生,首先就立于一个不败之地。
    那么,抄什么才好呢?
    老实说,这个题目吴节手头的范文可说是最多的,从明朝宣德年到清末宣统年的都有,真要背,也背不晚那么多。
    因此,他就从各期会试的会元和解元文中找了五篇做参考,然后根据考场和考官的情况再作决定。
    因为有着强大的资迅能力,吴节可以在现代社会轻易地查出某年某月某地的考试题目,可主考官姓甚名谁却没办法搜索。而考官的口味又直接决定了你的考试成绩,所以,一般来说,他都会事先准备几篇不同口味的范文,到时候再做定夺。
    今科的主考官包应霞是吴节的老师,只是平日接触得不多,他喜欢什么样的文章,吴节也无从知道,只能大概加估计。
    他想了想,回忆起上次在成都参加院试时的情形,那次考试自己可是拿了头名的。四川今年的会试包应霞一共出了两道八股文题,一题是《不患》,选自《论语》;一题是《不见而章》,选自《中庸》。
    当时吴节也没考虑过包大人喜欢什么样的文字,为了保险,索性抄了钱谦益的两篇范文上去。牛打杀鸡,一举夺魁。
    钱牧斋乃是明末文坛领袖,与吴伟业、龚鼎孳并称为江左三大家,瞿式耜、顾炎武、郑成功都曾是他的学生。他的文章气象宏大,是明清古人承上启下的关键性人物,被人称之为“当代文章伯”。
    究其风格而言,虽然还带着浓重的明文特色,可依稀已经能够找到一些清朝古文的影子。
    估计就是因为清文的韵味对明朝人来说,是如此的新鲜,这才入了包大人的眼,被点了案首。
    “恩,看来,抄明人的文章是不成的。要想在这个普通的题目里写出特色来,还真得从清文里去寻。”吴节想通这个关节,醒悟过来。
    好在他手头正好有一篇得用的文章,正是一个叫胡任舆的所作的同名文章,靠这这篇文章,他拿到了乡试头名解元。
    胡任舆这人在历史上并没有什么名气,是康熙年的翰林院编修。清朝的翰林院就是个养老机构,他在里面窝了一辈子,也没做出过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可这人的学问却是非常好的,又是个考试高手。
    康熙二十年乡试拿了第一,康熙三十三年会试时又拿了一甲第一名,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状元。
    这还不算什么,他所参加的乡试考场设在南京,南京可是个出人才的地方,能够在那里杀将出来,可见他的厉害。
    这家伙每次考试都必拿第一,简直就是个考试机器。加上他又是清朝人,不抄他的文章,对不起祖国,对不起人民,对不起穿越者的先知先觉。
    想通这一点,吴节立即就想动笔。可想了想,乡试事关重大,对自己也非常重要,还是慎重一些。
    也不忙答卷,就提起毛笔,老老实实地打起了草稿,准备将那篇范文先写在草稿上,待检查之后,再誊录上考卷。
    实际上,这篇范文的破题部分写得也很寻常,承题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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