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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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才子-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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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就是嘛,那是陆轩想搞我。”
    “恩,大少爷那一房的姨娘和丫头们心可都野着了,二少爷你平日里也要多长一个心眼。这院子里的人,表面上看起来一团和气,可背地里都架枪带棍的。一日防贼易,终生防贼难。”
    丁香唠叨了半天,突然道:“对了,二公子,有夫之fù可不一定都是半老徐娘。”
    “你……”
    丁香笑得弯下腰去,半天才说:“倒是忘记了,刚才三小垩姐让我把这封信给你。说是吴节那书虽然不怎么样,可矮子当中选人才,比外面书坊里的话本要好看一些些,她很满意。就从你那本什么书上撕了两页下来,说是先还你这些。若想要将那本书全要回去,就再写些好看的故事送过来,她看得高兴了,没准儿就打赏你们两页。只要不停写下去,总归有一天能将那本书囫囵地要回去。”
    “啊,她着是讹诈,讹诈!”胖子又叫又跳,惊得旁边荷塘里那群锦鳄飞快地躲进藕花深处。
    不过,这也算是一个好的开始。
    总比一页也要不回来的好。
    胖子随手打开信封,从里面抽出两页纸来。
    丁香一时好奇,伸头看去,却是一副不堪入目的图画。立即羞得面红耳赤,唾了一口:“不要枪……小垩姐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想到这里,丁香一张脸又变白了。
    陆畅看了一眼丁香,吃吃笑着:“好姐姐……”
    “不要!”丁香尖——声,仓皇而逃。
    ……
    “这就是明朝的春宫?”第二日,当吴节看到陆畅送过来的两页图画之后,大失所望。
    这两页纸的图画实在不怎么样,人物表情呆板木讷不说,身体比例关系也不对。头大身子小tuǐ也短。看起来比后世的卡通人物还有所不如,更别说高清晰度的人体摄影了。
    这样的图画不但不能引起吴节的兴趣,反感觉一阵厌恶。
    倒是旁边的陆胖子看得口水直流,小声笑道:“节哥,兄弟我这可是冒死把这图给你带过来的,你看这招式,牛吧!这招有个好听的名字……”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观音坐莲台而已,没什么新意。”
    陆畅张大嘴,半天才竖起拇指:“不得了,节哥你连这都知道。”
    “废话,又不是不得了的玩意,不就是什么老汉推车什么什么的。”吴节提起笔,粘了墨将那两张图画给染黑了,然后团成一团扔进了废纸篓里。
    正sè道:“君子好俅。食sèxìng也,本是人之大yù,可以理解。可人少年之时,血气初行,戒之在sè,不可沉溺其中。再说,叫别人看到了,又将是一场风bō,还是扔了的好,你那本书一共多少页?”
    “统共一百来页,都是不同的花样。”
    “一百多页,一百多种不同的花样!”吴节大吃一惊。
    “节哥,你还是继续写吧,求你了。”
    “一百多页,写一个几千字的短篇才能要两页回来,这不是……整人吗”吴节一阵无语。!。

第一百二十五章 不得不动用大杀器了
    “有你这么做生意的吗?”吴节气结:“我写了一本《白娘子》,好几千字才换回来两页书,一百多页,如果都要拿回来,你算算,我得写多少稿子?”
    陆畅抓了抓头,一算,立即得出了一个崩溃的数字:“这下……又被女魔头给算计了。节哥你不会不管我吧?”
    他可怜巴巴地看着吴节,生怕他从口中吐出一个不字。
    “当然……是不会管的了。”
    “我……”陆畅气苦,半天则声不得。
    见他的精神状态实在不好,吴节也有些担心。说起来,胖子对自己还真够义气,也是个实在人,看他都快被女魔头被作弄得得抑郁症了,吴节深表同情。
    伸手拍拍他的肩膀:“先生马上就要来开课了,认真听讲,离乡试也没剩几天,这可是一件大事,马虎不得。”
    胖子不服:“节哥,你说这话就欺心了。你让我好好听讲,可平日上课时,你却懒洋洋提不起劲来。”
    “我是天才啊,不用听课就能考中举人。”吴节放松了身子,淡淡道“其实我这几日也是闲得无聊,帮帮你也是无妨。不过,你这个学习态度,我就算帮了你又有什么意义。”
    陆畅听到有门,来了劲:“节哥你教训得是,兄弟我这几日被此事弄得心神恍惚,哪里还有心情读书。
    你说你是天才,我信不是天才也写不出那么好看的故事来。可陆二我也是个天才啊,只是平日里不想出这个风头罢了。否则,我一旦用起心来,非吓死你们不可。”
    吴节忍不住噗嗤一声轻笑出声,自从有考题在手之后,他也是个狂妄的人想不到陆胖子也自大成这样:“那好,你就用心给我看看。”
    “用心读书,多没意思再。”
    “也不是八股文虽然没趣味,可作起来难度极大。多少饱学之士都载倒在这道门槛上,陆胖子,你想想。平日里你连书本的边都不挨一下。按说,这次乡试肯定没戏。可如果你突然高中举人,岂不是一件很威风的事情。我陆二公子不是考不中实在是不屑为之。如今,开眼界了吧?”
    听到吴节这话,陆畅眼睛大亮:“好主意,有意思啊!不过,女魔头那里……”
    吴节:“不用担心。”
    “多谢节哥,多谢节哥。”胖子忙站起来,连连作揖。
    “别谢,我可是有条件的。”
    陆畅:“咳,不就是润笔吗没问题,依旧照前番成例,五文钱一个字。”
    “五文钱一个字……”吴节笑了笑,反问:“胖子,你一个月多少别钱?”
    “也不多,三百多两。以前还存了几千两。放心好,又不会赖你。”胖子将胸脯拍得山响。
    吴节心中暗笑:五文钱一个字有你哭的时候,老子弄本一百万字的长篇出来。我算算,五文一个字,一百万字就是五百万文五千两银子,嘿嘿这生意做得。
    要知道,明朝中期的白银购买力那是相当的高。
    据真实历史记载,如胡宗宪这种封疆大吏,送给恩师严嵩的冰敬,也不过区区三千两,已算是很大的手笔了。
    五千两,足可抵得上后世五百万块钱,只要赚到这笔钱,吴节就一举进入中产阶级行列。
    吴节已经想好了接下来该写伴么书,这本书只要—写完,定然能将死胖子的小金库搜刮一空。反正陆家有钱,正好借这个机会发均富卡,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
    吴节:“别急着答应,我还有两个条件。”
    “什么条件,尽管放马过来。”
    “第一,从现在开始,你得认真读书。”
    “这个刚才不是说过吗,感觉能够读书考出好成绩很威风啊!”
    “第二,找机会带我进陆府。”
    “进陆府,你想干什么?”陆二公子有些狐疑。
    “见两个人,也不是你府中什么重要人物。”这也是吴节最近一直在琢磨的事情,他还是放心不下唐小龘姐和母女,总得要看上一眼,亲口问问才妥当。
    本以为进了陆家族学,就有机会看到她们。可来这里这么长时间了,还是没找到机会。吴节不觉有些担心,生怕她们有个三长两短。
    “没问题。”陆畅倒是干脆,点了点头:“节哥,你还有什么尽管说。你能帮我这么大一个忙,我感激都来不及,怎会推脱?”
    “没了。”吴节也不废话,找了一叠稿子,从袖子里抽出一根鹅『毛』笔,蘸了墨水,在稿子上飞快地写了起来。
    还是硬笔书法写起来惬意啊,速度至少是用『毛』笔的三倍。
    “用鹅『毛』写字……“倒是挺快的,不错,不错。”陆胖子在旁边看得有趣,忍不住赞道:“节哥,亏你想得出这种法子,绝了。”
    “你刚才不是答应我要认真读书的吗?”吴节瞪了他一眼。
    陆畅看了看四周,得意地小声道:“节哥,刚才你那番话我好好想了想。如果平日间在这学堂里埋头苦读吧,将来一旦中举,也不会让人觉得意外,也显并不出我的手段来。”
    “你想干什么?”
    “我表面上还是装出不喜欢读书的样子,可一回到院子,就挑灯苦读。到时候,一飞冲天,一鸣惊人,那才厉害呢!”
    “你中邪了!”
    吴节懒得再搭理这个不省心的家伙,继续写道:
    却说那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十二丈、见方二十四丈大的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那娲皇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单单剩下一块未用,弃在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自去自来,可大可小。
    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遂自怨自愧,日夜龙哀。
    一日正当嗟悼之际,俄见一僧一道远远而来,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来到这青埂峰下,席地坐谈。见着这块鲜莹明洁的石头,且又缩成扇坠一般,甚属可爱。
    那僧托于掌上,笑道:“形体倒也是个灵物了,只是没有实在的好处。须得再镌上几个字,使人人见了便知你是件奇物,然后携你到那昌明隆威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那里去走一遭。”
    “原来却是一本神怪小说,有些意思。”陆畅一看就入了巷,忍不住问:“女人多不,如果能有一个如素贞那样的女子就好了。”
    “多,多得很,上百个。”吴节依旧不停写得,心道:既然碰到陆三小龘姐这个资深读者,一般水准的书抄再多也是毫无用处。既然如此,就不得不动用大杀器了。
    陆畅:“这个稿子你什么时候交给女魔头?”

第一百二十六章 该抄什么呢
    没错,吴节抄的这本书正是中国古典长篇小说的顶峰〈红楼梦〉。成书于清乾隆四十九年,以荣过府为主心,以院子里那群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写四大家族由威而衰的故事。
    作者曹雪芹本就是清朝江宁制造曹家的嫡系子孙从小生活在这样的豪门大族中,对大观院里的人情世故写起来也是得心应手,让人恍若置身于那种『乱』花mi眼的富贵气象之中。'搜索最新更新尽在。'
    〈红楼梦〉在文学上的成就自不用多说,不但被人称之为封建社会的一本大百科全身,还直接催生了红学这门学科,不知道有多少人考研究这本小说摇身一变,变成了所谓的国学大师。
    至于书中所描写的古代民俗、封建制度、社会图景,吴节也不留心。清承明制,不但是政治制度、人情风貌还是社会思『潮』同这个时空的明朝没有任何区别。所以,他也不担心抄书抄出批漏。
    再说,这书也就是让那陆爽看个乐子,只要故事好,其他地方也不用那么讲究。
    之所以选这本书,吴节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以前抄的那本〈白蛇传〉之所以一败涂地,归根结底,是因为自己对陆三小姐这人的禀xing不够了解。以为她和这个时代的其他女孩子一样没什么见识,随便弄个不错的故事出来,就能轻易将她给打发了。
    可万万没想到,陆爽虽然是个明朝女孩子可从小生活在陆家这样的大富大贵之家,什么样的人物没见过,什么样的事情没看到过。再加上,中国自从就有男孩子穷养,女孩子富养的传统。陆家对陆三小姐也非常放纵,甚至到溺爱的程度。
    这样的小女孩子,单就见识而言,比起普通读书人还要强上三分。
    据陆畅所说。这女魔头从小就是个小说mi,每天不读一本闲书就觉得身上不得劲。看的书多了,审美疲劳,对一般的话本也看不上眼。况且,这年代故事情节都非常简单,看了开头就能猜出结尾,根本就没什么期待。
    〈白蛇传〉确实是一本好书,可依旧没有脱离同时代文学创作技巧上的框架对那陆爽来说,也不过是一个看得过眼的故事,要想打动她,还欠几分火候。
    再说了,从这小丫头留在稿子上的书评来看。这人的思想已经大大超出了同时代人的女子,隐约有现代女xing的风范。
    也因为如此,就更不好对付了。
    那么,该抄什么样的故事呢?
    吴节有些为难又拿出她的书评看了半天,心中突然一动:我一直都拿着女魔头当古代女子看,抄出来的东西她自然不会喜欢。如果仅仅将她看着一个正在现代社会上高中的女学生,或许事情就简单了许多。
    只需好好想想现代社会的女生喜欢什么,再随便抄一本出来……好主意啊!
    吴节不禁为自己这个突然产生的想法而得意起来。
    恰好这一夜正是吴节穿越过现代社会的日子,正好着手准备。
    为了见到唐小姐,不得不耐这个烦。
    说起来,像陆爽这种喜欢看书的现代社会的女孩子他还真不陌生。同事小阮就是这样这女孩子平日间也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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