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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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才子- 第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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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的帝王最大的问题是从小生活在皇宫里,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而且,明朝的文官是出了名字的厉害,君权相权斗争十分『激』烈。即便如嘉靖这种强项的君王,也没少吃文官的亏。
    嘉靖担心,一旦富裕王接位,也不知道还需多少年才能进入角『色』。
    既如此,让他读读这本名曰《石头记》的众生相小说,也是一件好事,至少不会对皇宫以外的事情一无所知。
    至于裕王身边的诸如高拱、张居正的一大批能人,本能上,嘉靖对他们还是非常防备的。
    君权至上,什么君臣相得,君臣佳话,毫无意义。

第一百四十章 催更
    第一百四十章  催更
    同一个夜晚,陆府。
    进得陆畅的屋子之后。
    “于是,学堂里那些秀才和陆轩、林廷陈两个『混』蛋自持才高,天天抱着琴跑过去弹,跟苍蝇似的。”陆胖子道:“两百步,又隔着围墙,实在太远,若你就这么过去,喊破喉咙里面的人也听不到。不如抱张琴过去试试,如果能你的琴声能够打动她,或许就能见着面了。还好,我妹子那张琴音『色』绝美,定能引起她的注意。对了,不知道节哥你的琴艺如何?”
    吴节的古琴技术也不过刚入『门』的水准,却肯定地点了点头:“还成。”
    “那就好,咱们走。”
    正说着,『门』被人一脚踹开,陆三小姐旋风一样冲进来:“想借琴啊,可以,一万字。”
    二人没想到陆爽竟然冲了进来,都同时吓了一跳。
    陆畅更是脸『色』都变了。
    这个小姑娘实在刁钻,总会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出现,而且,一出现都不会有好事情。
    “一万字,没问题,反正每天都会给你一章稿子。”陆胖子哼了一声,挂念起自己的事情来:“可是,借琴归借琴,你答应我的却也要一并计算在内。”
    都这个时候,他还想着自己,并大包大揽,吴节气就不打一出来。
    一万字,开什么玩笑,又不是在电脑上打字,敲一下键盘,分分钟百余字。这可是要用手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出来呀!
    繁体字的笔画是出了名的复杂,一天一万字,非把手写『抽』筋不可。
    “不成,各了各事。”小丫头脸『色』很难看:“你们借我的琴去做什么真当我不知道,不就是想去看那个唐不二吗,她有什么好呀。你要想那东西,再多写一章过来。”
    陆爽越想越气:“条件就是这样,随便你们。”
    陆畅正要叫,吴节朝他递过去一个眼『色』。示意,反正你那本书有一百多页,也不急于一时,跟我争什么?
    陆畅这才恨恨地闭上了嘴巴。
    吴节平静地看着陆三小姐,拱手道:“三小姐,小生的那个故事写得还成吗,可否对你的胃口?”
    他不问还好,一问,陆三小姐就双目放光:“好,尤其是那个薛宝钗,薛姐姐,举止大方得体,为人又宽厚随和,有大家风范,最最让人喜欢了。还有那个宝『玉』也不错啊,细心体贴,知道疼人……哎,我们院子里怎么就没有这样的人呢?如果咱们院子里也有那么漂亮的人物,着日子多得都有意思啊!”
    陆三小姐陷入了遐想之中,一脸的沉醉。
    陆畅不依:“怎么就没有了,你再仔细想想。”
    “恩,想来想去,倒是陆轩有些像他,很帅气。只不过,陆轩实在傲气,心眼又多,整天『阴』着个脸,不像宝『玉』纯净通透,水晶一样的人儿,让人看了,恨不能捧在手心里。”
    “什么陆轩,他配吗,你再想想,再想想。”胖子着急了,不住用手指着自己。
    “去,怎么可能是你。”
    胖子饱受打击,气得将脑袋耷拉下去。
    陆三小姐哼了一声,又同吴节聊开了:“至于你书中所写的那个林妹妹,心眼实在太小,看得就让人着急。她明明想着一件事吧,又不明说,反要『弄』那么多弯弯绕绕的东西让别人去猜。别人猜中了,那是应该的。猜不中,就是眼中没她这个人,就要使小『性』子。偏偏这种『女』孩子又是你们男人最喜欢的,哼,也不知道你们男人究竟想些什么?”
    胖子无辜地举了举手。
    吴节嘴角微一翘:“三小姐,小生曾听二公子说你最喜欢看话本演义的了,不说读书破万卷,几千本总是有的。坊间的书都快被你给看尽了,已经到了看无可看的地步。”
    “谁说不是呢,我现在是看无可看,都找不到合心意的书了。”陆三小姐叹息一声:“这书坊里的书虽然多,一年也出不了几本。好不容易等到新书付梓,印成书了吧,也就薄薄几页,半个时辰就读完了,还不一定合我心意。实在是闷得无聊了,我也曾把以前的老书翻出来重读一遍。可说来也怪,那些书当初看的时候,觉得好生『精』彩,好象这书就是世上写得最好,别的都比不上。可第二次看的时候,却味同嚼蜡,怎么也读不下去。”
    “哦,这样啊,三小姐你继续说下去。若说起话本小说,我也读过不少。”吴节用鼓励的目光看着陆三小姐。
    说起明清小说,任何一个现代中国人,只要识字,都读过几本。
    当年读大学的时候,导师主修明朝笔记体小说,吴节也在图书馆将明清时通读过一遍。从四大名著到《聊斋志异》、《子不语》,甚至《绿野仙踪》,也算是个达人了。
    像陆三小姐这种『女』文青,狂人他也认识不不少,知道该用什么法子对付。这种读书狂,你得顺着她们的话头,挑她们喜欢的内容谈下去。
    只要将这个小姑娘哄得高兴了,明天或许能够少写些稿子,随带着把她那张古琴也骗了。
    “啊,原来你也喜欢看话本小说啊!”陆三小姐一脸惊喜。
    话本这种东西实在登不得大雅之堂,看得人都是下里巴人。真正的『精』英士子,都奔四书无经去了,也没『精』力看闲书。
    实际上,在所谓的豪『门』望族中,看这种闲书却是大逆不道的,在家风森严的人眼中,这东西多看一眼也是脏了眼睛。
    只不过,陆家本就不是什么书香『门』第,没那么多讲究。
    而且,陆畅、陆爽这一系根本就不得陆二老爷的欢心。陆二老爷陆炜一年中难得来院子几次,对儿『女』的教育也毫不关心。反正陆畅将来有爵位可袭,至于陆爽,到时候嫁人拉倒。
    陆爽的母亲是个菩萨心肠的『女』人,又溺爱孩子,『女』儿要看什么书,也不过问。
    陆三小姐看得故事书多了,自然想与同道『交』流。
    可她的身份摆在那里,同读书人『交』流吧,族中的学子们根本就不读这种书。同下人讨论吧,好象又是不妥。
    如今总算碰到吴节这个同好,三小姐顿时感觉自己就好象在茫茫沙漠中看到一片绿洲,立即来了『精』神。
    吴节微微颔首:“三小小姐,我也是写话本的。既然写,肯定读过不少同样的故事书,如此才能取长补短。小生冒昧问一句,你觉得我写的故事同坊间的话本有什么区别?”
    “区别非常大。”陆小姐显然是对《石头记》目前的章节非常熟悉,『私』下也琢磨过很长时间,正『色』道:“你这书吧,故事很普通,没悬念,又不懂得抖包袱,平淡得跟水儿一样,一点都不吊人胃口。第一眼感觉不是太好,觉得你这书写得实在太真,真实得就好象那里面的人和事都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完全不像其他小说,故事离奇曲折,就没有作者想不到的。”
    “一般来说,刚入手一本小说,我都会一气读完,然后扔到一边,以后也不会%绿『色』小说网%,我看了两章,就走了神。其中还吃了几片梨,喝了一杯冰糖银耳羹。然后就不耐烦看了,不是写得不好,实在是没什么抓人的情节。”
    “当时我还以为以后再不会碰这本乏味,可在院子里逛了一圈,满脑子却都是你书里面的人物。宝『玉』、黛『玉』、宝钗,这些人都活过来了,在大观院的那一方天地里哭哭笑笑。让你忍不住想再去看看,他们现在怎么样,又发生了些什么有趣的事儿。”
    陆三小姐越说越『激』动:“如果说你的书和外面的话本有什么区别,只一条,外面的书写的是故事,而你写的是人。故事写得再好,没有能够让人记住的人物,总归是死的,让人无法信服的。可只要人活了,这书就有勾你读下去的**。”
    吴节听得心中大吃一惊,这个小丫头的文学素养不错啊!刚才这席话不就是大学《写作》课程上的内容吗?
    文学即人学,这陆爽的观念比古人超前了好几百年。
    果然是看的书多了,也就能朦胧地触到现代文学技巧的『门』槛。
    不过,这段话本就是吴节试图引导她将要说出来的,此刻正中他的下怀。
    吴节点点头:“三小姐说得有理,我这本书重点是写人,而不是故事。画画中有一句俗话:画鬼容易画人难。鬼谁都没见过,怎么画,别人也不敢妄家评论。可人物却最难画了,毕竟天天都能见着,画得稍微不对,就能被人轻易看出来。写书也是如此,离奇古怪的故事容易编,可要想写活一个人物,却得需要真工夫。正因为要写活一个人物是如此之难,这书注定写不快。依我的速度,每天也就能写两千字左右,再多,就写渣了。”
    “两千字,什么?”陆三小姐跳了起来,怒喝:“白日做梦,与虎谋皮,痴心妄想,一万字,少说废话,否则我……”
    大约是知道没办法威胁吴节,三小姐只不怀好意地盯着二哥上下打量。
    “别扯上啊!”陆畅悲哀地叫了一声:“三千。”
    “九千。”
    “四千。”
    “八千。”
    吴节苦笑,这二人倒是讨价还价起来,忍不住问:“二公子,三小姐,琴的事情怎么样?”

第一百四十一章 绿竹观
    “没商量,条件没谈好之前不可以。”陆三小姐转头说。
    吴节心中一乐,这陆爽陆三小姐就是个孩子,你就不能跟她当真。
    一笑:“八千字成交。”
    “真的是八千字?”陆爽欢喜其实:“还行还行,你这书吧不是那种一眼可就扫到底,看了开头就能知道结尾的,读起来也慢,个中滋味需要细细品位,就如一杯明前绿茶,表面上喝起来很是寡淡,可回味却清甜悠长。八千字,足够我品味一整天的了。对了,下一章写什么,提前透lù一下。”
    陆爽刚看完刘老老一进大观院一节,心痒难搔,忍不住出言询问。
    吴节的书和平常意义上的传奇小说不同,没一个明晰的主线,故事情节也显得有些散。
    后继情节不太好猜。
    吴节回答道:“下一章的题目是《送宫花贾琏戏熙凤宴宁府宝玉会秦钟》,小生已经打好腹稿了,就差写下来。”
    其实,这一章有两个主要的看点,一是贾宝玉见秦钟,二是焦大骂大观院里的人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
    作为一个现代人,对爬灰那一个情节非常感冒。不过,换成陆爽这个女孩子,只怕更感兴趣的是宝玉和秦钟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
    宝玉和秦钟之间,据说有些卧的嫌疑。当然,吴节当年在看《红楼梦》的时候,死活也看不出端倪估计是男女读者之间的思维方式不太一样。
    至于焦大骂娘一节,却说破了《红楼梦》开篇中几个很重要的人物之间的关系和感情纠葛,算是一个还算不错的大揭盅。
    而且,焦大人这个人物虽然在这本书中只出现过一次,可形象却异常突出。否则也不会有鲁迅先生那句:焦大是不会爱上林妹妹的。
    爱情也是有阶级之分的,阶级不同,审美观也不一样。听吴节这么说,小姑娘喜不自胜:“那就快写呀,去看什么唐不二多没意思啊!”
    吴节mō了mō下巴:“不过,我现在又在犹豫,是不是改一下故事。”
    “改故事,你写得很好看啊,改什么改?”陆三小姐感觉不一丝不安。
    吴节:“我想把故事这么改,你看成不成。首先让宝玉遇到一个大家闺秀,然后一见钟情心生爱慕。彼此后花园定情,相约sī奔。”
    “又出一个新人物,那……林妹妹和宝钗怎么办?”陆爽一呆,连旁边的陆胖子也留了神。
    “就不写了,当林妹妹好薛妹妹是个龙套吧,跑了几万字龙套,也该谢幕退场了。
    “什么,龙套!”兄妹二人同时惊叫起来。
    吴节继续装出一副冷酷无情的模样接着说:“然后,宝玉偷偷跑出府去,与那小姐sī奔。然后,二人在sī奔路上,路遇山贼,小姐也被抢了。宝玉重伤,逃出生天之后,隐名埋姓刻苦读书,考中状元,并做了七品知县。带兵讨伐山贼,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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