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神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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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神枪手- 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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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是你应天龙了。”
    “那你还那么多废话干什么,执行命令。”
    丰爱军气得直翻白眼,看着应天龙率领尖刀队消失在树林里,咬牙骂到:“好你个应天龙,你他娘的只是一个连长,老子是营长,官大你一级,命令起我来了。”
    落在后面的宁学文也不满意,应天龙没让他参加尖刀队,要他断后,见丰爱军在那里发脾气,就说:“营长怎么了,在‘鳄牙’应天龙是总指挥官,你这个营长不好使了。我还有意见呢,凭什么不让我参加尖刀队,郁闷。”
    丰爱军总算找到一个撒气筒,指着他的鼻子说:“正因为你在他心里的地位,他才让你断后,你小子别拿好心当驴肝肺。”说完气呼呼走了。
    宁学文看着他的背影摇头说:“这是怎么了,妹夫与大舅哥干起来了,我倒成了撒气筒了。”
    尖刀队由阿旺带路,阿旺见到沈丛林,知道他就是“森林之猿”。上下左右打量好半天,不服气,沈丛林知道他的脾气,就主动示好:“你好,我听说你自己徒手干掉一只豹子,好本事呀,‘森林之虎’名不虚传,我得虚心向你请教呀。”
    阿旺的脸才有所缓和,特别是当沈丛林为他选了钢盔,帮他涂抹上迷彩色时,他咧嘴笑着,拍拍沈丛林的肩膀表示我们已经是最好的朋友了。
    丰爱军与刘宝全率领部队与尖刀队拉开一段距离,有宁学文断后走进森林。前面,尖刀队早已经无影无踪了。
    缅甸的原始森林是可怕的,除了大型野兽之外,连大树上都是蚂蟥,蚂蟥吸血,还有蚊子,不知名的小咬。蚊子、小咬,这里的蚂蚁都吃人。据说人死后几个小时就会变成一堆白骨。
    应天龙清楚地知道,二次大战期间,中华民国滇缅远征军第一路副司令长官杜聿明不理会新三十八师师长孙立人及其师长廖耀湘的建议,径自率队穿越此地。草长过人,无路可行,自行开路,导致国军在此因为瘴疠之气死伤大半,远超过被日军击败的数目。当时十万人进山,仅剩下七万人出山生返。丧命的三万大军里,有一半是迷路饿死,另外一万五千人是死于瘴气、蟒蛇吃人、蚂蟥吸血、吃人鼠、蚊叮热病、跳崖或持械自尽,惨不忍睹。
    据说更早以前,日军三个师团四万大军也失踪于野人山,未曾出来。
    而他们要去的野人谷山峦重叠、林莽如海、树林里沼泽绵延不断、河谷山大林密、豺狼猛兽横行、瘴疠疟疾蔓延,被缅人都认为是一个十分危险的地方。密林里的蚊虫、毒蛇、瘴气,让人防不胜防,而每一击都是致命的创伤。对于“鳄牙”突击队来说,如此严酷的原始森林将是一场生于死的大检验。
    原始森林吃起人来,连骨头渣子都不会留下来。
    但是,时间就是生命,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对“鳄牙”突击队来说都是宝贵的,因为如果不能及时找到科考队,在原始森林里过夜更危险,且不说到处都存在的毒蛇猛兽,单是快天亮时候出现的瘴气就有可能把人给窒息掉。而且在这里,再好的夜视装备,如果面对的是莽莽的原始森林,没有色彩反差的话,也是不容易发现目标的。
    尖刀队一字排开,由阿旺仔前面开路,沈丛林断后。按照阿旺的记忆,他们尽量选择有路的地方前进,并在沿路做下标记,指引着后面的部队不至于迷路。
    不过走着走着,应天龙发现队伍里多了一个人,是三十一个。他很奇怪,这多出的人是谁呢,“鳄牙”三十名士兵他闭着眼都能摸出来,仔细观察,很快发现那个人混在队伍中间,很沉着很冷静,同样是钢盔迷彩服,脸上也涂着迷彩色,与“鳄牙”士兵的打扮是一模一样。
    应天龙悄悄跟上他,走近后上前猛抓住他的胳膊用力一拧,传来一声女性的娇嫃:“啊哟,快松开,你抓痛我了。”
    应天龙才听出来是冯兰的声音。
    “你为什么不在后面的部队里,跟着我们干什么?”应天龙严肃地问。
    “我想加入尖刀队,可是你根本不会同意,我就悄悄跟着你们了。”冯兰有点胆怯地回答。
    应天龙是勃然大怒:“你混蛋,战场上抗命不服从指挥,我现在就可以枪毙你。”
    冯兰的脸红起来,不敢吭声。
    应天龙气还没消,继续骂着:“你在部队里就怎么表现的吗,你他娘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好兵,无组织无纪律,我,我说你什么才好呢。”
    冯兰的眼睛红了,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最后流下来,一串串的掉在地上。
    应天龙挠起头来,他最不愿意看见女人流泪。这时杨新城走过了说:“总指挥官,现在你说什么都没用了,总不能把她送回去,带上她吧,也许女人有女人的用处。”
    应天龙长叹一口气说:“也只能这样了,我告诉你,在擅自行动,老子,老子……”他没在说下去,一跺脚对杨新城说:“你给我看着她。”
    冯兰的眼泪还挂在眼角,却高兴地笑起来,跟着杨新城就走,应天龙在后面嘀咕一句:“从没见过会哭鼻子的特种兵。”
    冯兰回头狠狠瞪了他一眼。
    丰爱军发出联络信号,问他怎么样,应天龙回答一切正常,丰爱军说我们这里出了一点问题,那个冯兰不见了。应天龙说在我这里呢,现在先这样,回去再找她算账。
    尖刀队行进的很快,深入原始森林的腹地,参天的大树遮天盖日,盘根错节,脚底下不知道腐烂了多少年的树叶层层叠叠,发出臭味。阿旺一直在提醒注意自己的脚下,切莫大意。队员们对原始森林并不陌生,但是缅甸的密林实在存在太多的危险,不小心谨慎还真的不行。
    突然,走在阿旺身后的冯兰拉他一把,指指前面说:“小心,有机关。”
    阿旺蹲下身体仔细观瞧着,立刻看清了这是一个人类精心设置的陷阱,树钉,要是不小心触动了机关,捆在树上的树钉就会迎面砸下来,半米长的一头削尖的树枝会毫不留情地贯穿你的身体。
    杨新城走过去三下两下排除机关,对于他来说很轻松,不过阿旺到吓出一头冷汗来,说设置这种机构的人实在是太狠毒,要赶尽杀绝呀。
    应天龙对冯兰及时发现机关这件事情没作任何评价,只是冷冷说了一句:“这算什么,小儿科,补不了你的过失。”
    冯兰气得直咬牙,也毫无办法,两个人是叫上劲了。谁也不让谁。
    跟在后面的丰爱军他们也不轻松,脚下的路还好走,有尖刀队为他们开辟的小道,但是七八十人的队伍拉成一长排,注意了脚下,有时就忘记了头顶。森林里合抱粗的大树比比皆是,树上盘踞着毒蛇,吐着有毒的须子,突然扑到一个战士身上,士兵训练有素,并没有慌张,一把抓住蛇的七寸,另一个战士掏出匕首一削,蛇断成两截,抓在手里的一截也足足有一米来长。
    李丽珍吓的叫了一声妈,女人最怕蛇。不过士兵把它随手一丢,真的是脸不变色心不跳,而且两个士兵配合的天衣无缝。李丽珍从心里佩服起来,怪不得吴司令员那么看好“鳄牙”突击队,果然是名不虚传呀。
    丰爱军提醒战士们也要注意自己的头顶,防止从天而降的毒虫。
    除了偶尔惊起的小型野兽,一路上还算平安,没有出现大的事情。
    各位亲爱的读者,希望多多支持、推荐,下面的章节会更加精彩。为答谢你们的观读。我将全力以赴为你们写出最好的文章。

第九章第一百六十一章:狭路相逢
    穿出森林,迎面是一处狭长的沼泽湿地,东一块西一块的泥塘积存着绿色的水,绿的令人惊恐,泥水里还有什么东西在蠕动,两边更是野草没腰,灌木丛生。阿旺站下了,对应天龙说:“总指挥官,这片湿地的很危险,且不说泥沼里生存的足有半尺长的蚂蟥,瞬间能把人的血吸干,有的泥沼深不见底,人踩上就没命了。”
    士兵们脸色为之一变。原始森林里最怕遇上这样的沼泽地,里面充满杀机,迷雾重重,稍不留意会死的很惨。
    “有路吗?”应天龙问。
    阿旺四下观察着,凭着记忆寻找路线,终于在一片杂草丛里发现了一条小径,他高兴地说:“就是这里了,顺着这条路走,不会陷入泥沼,千万要记住,顺着我的脚印走,不许偏离目标。”
    应天龙回头对士兵们说:“大伙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
    好在沼泽地并不宽,离对面的森林不过百十来米,沿路的两边长满了不知名的鲜花,有的真是鲜艳夺目,娥娜多姿,令人眼花缭乱。冯兰伸手摇去摘,被阿旺阻止了:“小心,越美丽的花越有毒,最好不要去碰它。”
    冯兰伸伸舌头把手缩回来,后面的应天龙哼了一声说:“你以为自己是在逛公园吗,到底是女人,没常识。”
    冯兰反唇相讥:“总指挥官这么看不起女人,看以后谁还会嫁给你做老婆。”
    士兵们都笑起来,杨新城更夸张地说:“这就不用你操心了,我们总指挥官的儿子都会打酱油了。”
    三十个人踩着阿旺的脚印一步不敢偏离,走出沼泽地才算松了一口气,回头看看,开满鲜花的沼泽地依然是那么宁静美丽,蜂蝶起舞,微风和煦,与蓝天白云融为一处,让人怦然心动,可是暗中所隐藏的危险,却让人不寒而栗。
    杨新城说丰指挥官他们知道路线吗?
    阿旺回答说我已经叫沈丛林做了记号,有刘大伯在,没有问题的。
    再一次走进森林,这里树的密度减少了,到处是被火烧过的痕迹,断根残枝横七竖八,新生的树木却郁郁葱葱,盘根在老树上,焕发出勃勃生机。
    不过半人多高的杂草很令人讨厌,里面的蚊虫小咬多如牛毛,一碰就飞舞起来,劈头盖脸,无孔不入。突击队随身带有驱虫油,涂抹在裸露的皮肤上起了作用,即使是这样还是有人遭了暗算,身上被咬起了包。冯兰更惨,女人的皮肤细腻,特别遭蚊虫,围着她进攻,她双手拼命扑打着,脚步就乱起来。后面的孙晓虎一看,干脆把她举起来往自己肩上一扛,大步走出草丛才放下,冯兰吃惊地望着他,眼前的士兵就像是一座黑铁搭,连气都没喘,神色自若。
    应天龙走过来,也没说话,甚至连看都没看她一眼,只是拍了拍孙晓虎的肩头,表示满意。
    冯兰咬着嘴唇,丰满的胸部急剧起伏着。
    突然,走在前面的庞军手一挥,示意有情况,突击队全体士兵都趴下隐蔽起来。
    庞军小声对应天龙说:“总指挥官,前面有人。”
    应天龙往前方观察着,不远处的密林里悄无声息,原始森林浓墨的绿色很难发现人的影子,如果对方同样穿着迷彩服,与森林溶为一体,就更难观察,你只能从草的晃动,鸟的惊飞与树枝的轻微响动寻找出蛛丝马迹。
    双方都在沉默、观察、等待,气氛变得十分紧张。这时候,谁更有耐心,更善于隐蔽,谁就占据了上风。因为在杂草丛生的密林里要想隐藏不动,得付出很大的代价,应天龙唯一担心的是冯兰,虫子钻进她的身体,她能承受得住吗。
    没有一个人发出响动,森林里的静是相对的,各种野鸟的鸣叫,小型野兽的跑动,以及不远处传来的潺潺流水声,都在暗示着这里绝对安全,空无一人。
    离尖刀队距离一百多米的灌木林晃动起来,一队人马走出来,有七八个人,身穿着普通百姓的衣服,背上背着大大小小的包裹,都有枪,什么苏联的AK—47,美国的M16冲锋枪,国产的步枪,参差不齐,火力却不弱。
    阿旺小声说:“是毒品走私分子,送货的。”
    应天龙暗示着士兵消灭他们,尖刀队所有的枪口瞄准了前方,把这几个人准确地掏牢在枪口的准星之下。
    刚要下令射击,其中的一个人突然猫下腰来,恐怖地叫一声:“不好,有埋伏。”说着拉着边上的一个人飞快地往一边的草丛里隐藏,其他人没等反应过来,尖刀队的枪就响起来,转眼间全部倒地报销了。
    对于特种兵这些特等射手,一枪毙命是他们最起码的手段,可怜的是对方的亡命之徒连被谁打死的都不知道,战斗没用一分钟就结束了,剩下的两个人躲在草丛里,根本就没有反抗,在尖刀队的围捕下,有人高声叫喊:“别开枪,我们投降。”
    杨新城回到:“把武器丢出来,双手举过头顶,就这样,慢慢走出来。”
    两个人双手举过头顶走出来,乖乖束手就擒。
    后面的丰爱军传来信息,问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有枪声。应天龙把情况与他一反映,轻描淡写地说事情已经了结,几个小毛贼,抓获了两人,其余的都上西天了。丰爱军酸溜溜地问:“过瘾吧?”
    应天龙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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