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一骑红尘 作者:文焰(晋江2014-01-15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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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一骑红尘 作者:文焰(晋江2014-01-15完结)-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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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额娘。”她哧哧笑着赖倒在皇后的怀里,看着皇后那张面孔一瞬间的柔和。
  刘晓愿意在此停留。她感觉,他似乎也在这里。她想让他看着,她刘晓也能用自己的方式去振兴中华,让华夏富强。这样一个先皇受刺,幼帝无知的时候,正是她最能掌控一个王朝的时候。
  “你这孩子。”皇后抿唇一笑,揽住刘晓,“你喜欢什么样的额驸?皇额娘给你参谋参谋。”
  “皇额娘!”刘晓故作娇羞的以帕掩面,皇后不觉又是笑出声来。“没关系,同额娘说说,额娘一定为你挑选个合你心意的。”
  “他……当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跨马提枪,能叱咤风云,呵退百万雄兵;提笔蘸墨,能力战群儒,忠心家国天下。”想起陆振华的种种,想起陆振华的模样,刘晓弯着眉眼说出。“郎艳独绝,世无其二。豪杰冠群英,定计胜陈平。额娘,女儿非此郎君不嫁。”
  “傻孩子。”皇后不知为何,轻轻一叹。“像你说的那样的男儿,他的心中,只怕只会有家国天下,又哪里会有你的存在呢?”
  “那女儿会陪在他旁边,不离不弃。”刘晓弯起唇角,强忍泪意,“他是我心仪的男子,不为夫妻,也要为知己。”
  “皇额娘,已经到时辰了。”刘晓轻轻地推了推皇后。自从乾隆南下江南被叛军所杀,十二皇子登上九五之位之后,皇后的地位也是水涨船高。她不止权重后宫,更是权倾天下。
  可不知道为什么,她依旧淡淡的。只是昔日被称之为满蒙第一美人的容颜,越发美丽动人,似乎是一朝乾隆死去,就让她破茧成蝶,从无边的苦痛中熬出了头。
  “兰馨,不用急的。”皇后的眼眸中飞快地闪过一丝嘲讽,“家国天下的事情,他们自然会处理好的。”
  刘晓扑在皇后的怀里,轻嗅着那淡雅的气息。对不起,她在心中默念着;或许刘晓天生就做不好一个好的女儿,做不好一个尊贵的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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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今生,谁是谁的果,谁是谁的劫。当叛军冲破了巍峨高耸的宫殿,他们惊诧地发现,里面空无一人。只有一个女子端坐,凤冠霞帔,红妆十里。光仅仅看着那露出衣袖的玉手,都
  能想象出来她的容颜,当是如何的国色天香。
  “温璞,不,方严,我始终迟了你一步。”刘晓弯着唇微微笑着,叛军们缓缓分开,中间走出的人朗目剑眉,湛然若举,轩昂若神。他的面色似乎有些古怪,但刘晓并不在乎。
  “主公,刘晓说过,要帮你振兴华夏。”刘晓轻轻地一拍手,旁边的人具举起火枪,笔直地对着她。方严皱眉,挥一挥手,“无需紧张。”
  “第一份礼物。举国之财。”拍手声音刚落,便听闻噗通一声,暗门缓缓打开,金银珠宝不计其数,让人看得眼眩。还好这些人都是一心为国之人,不然只怕当时就要一拥而上。
  “好大的手笔。人呢?”方严勾唇,刘晓含笑,“你不是都应该知道的么?你厌恶的人,我从来不会手下留情。”
  “第二份礼物。边关设防图以及蒙古的势力分布图。”刘晓缓缓起身,将握在手中的羊皮纸交给方严。经过的时候,她轻声说道,“龙脉之下,又有宝藏。”声音说得极轻,若不是方严时时刻刻留神于她,只怕都没听到。方严猛地抬头,却见刘晓已然转身回去,又是端庄淑雅的
  坐好。
  “第三份礼物。”刘晓轻笑出声。“爱新觉罗氏如今保全的唯一的公主,兰馨的命。”她屈身行礼,“主公,若要稳定顽固势力,只消把我推上位即可,统而不治;若要联络边关,只要把我封为和硕公主远嫁即可,若是你有担心,我自愿服下你的毒药。”
  说着,刘晓打开身边的箱子。里面是金灿灿的龙袍,而非旗袍;上面以金丝绣成,缀有各色宝石,让人不可直视。
  “主公。如今我已做好了一切的准备。兰馨这条命,全在你的掌控之中。”刘晓努力想要笑着,想要看清他眼眸中可能存在的任何怜爱惋惜之色,但可惜的是,那其中,只有一片漠然。
  “日后,你自会知晓我为何叫你主公。”刘晓缓缓一拜,方严猛地上前,把丹药扔到了她的喉头。刘晓只觉得一股腥甜的滋味弥漫开来,让她顿时一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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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破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主公,可惜,刘晓不能陪你到最后了。”刘晓举杯,以袖掩面,饮尽杯中的鸩酒。酒杯跌碎在地,那声音直直割裂了她的心脏,让她的腹如刀绞,痛不欲生。
  顽固势力已经被消灭了。君主立宪制,对于主公而言,其实还是不算最好的吧。那么,就让我这个唯一的君主死去好了,没有继承人,也不会有任何人……可以借复国的名义来违抗他。
  刘晓从未感觉疼痛如此清晰。可更清晰的,是不舍,留恋,怀念的感情。这些对她而言,既
  陌生又熟悉的感情。
  她的宽袖扫过茶几。茶杯碎裂,片片不成。
  “可惜……还是没能嫁给你呢,主公。”嘴角的鲜血慢慢地涌出,一滴滴的,浸染在她的衣袖。
  作者有话要说:  寡情女其实最容易痴情了。。。一往情深神马的,不要太爽哦


☆、《歌剧魅影》同人?幻梦

  《歌剧魅影》同人?幻梦
  “在梦中他对我吟唱……”
  “在现实他朝我走来……”
  那些歌在刘晓的脑海中久久回荡,经久不衰。刘晓扬起头来,“《歌剧魅影》?埃里克,拉乌尔?”
  “真是幸运,竟然可以到这里来。”刘晓心中一动,不觉轻笑出声。初中的时候,自从老师给他们看过了歌剧魅影,她就深深为这部影片来着迷;甚至为了它而翻看了原著。“这里是……地下迷宫?”
  她一动,才注意到自己的身上盖着的黑色的披风。“是克莉丝汀?”把披风掀起来,这批风夹着棉绒,摸起来既温暖又舒服。“魅影?”
  天籁之声从外面响起,让人听得如痴如醉。刘晓也不觉听得痴了,她第一次知道,有一种音乐可以如此打动人心,里面饱含的感情可以让人为了它而喜悦,为了它而哭泣。
  那是,来自天国的音乐。
  刘晓探出头去。逆着光,魅影的身形挺拔,一身黑色的西服让他看起来精壮从容。他没有注意到刘晓的到来,魅影的心思全心全意地都在他谱写的歌曲之上;刘晓悄悄地伸出手去,歌剧魅影的每一个细节,她都记忆犹新。
  克莉丝汀在这里掀开了魅影的面具,为了那狰狞的面容而感到恐惧;然后,她爱上了拉乌尔,魅影因为疯狂的爱意而嫉妒得发狂,杀了一个又一个人,只为了挽留他心爱的女子,却不想一切的一切,都只把克莉丝汀推得更远。
  刘晓想,她应该在此揭下他的面具,继续整个故事。可不知道为什么,刘晓伸不出手。
  看完整部歌剧魅影,固然为魅影的草菅人命而感到痛恨,可同样的,也有着无边的惋惜。一个如此惊才绝艳的人物,能够修建机关重重的地下迷宫,还能够谱出旷世的歌剧,却因为一张如此丑陋的面容,而被所有的人厌恶,遗弃。他爱的,最后背叛了他;他不爱的,厌恶遗弃了他,让他生活在永世的孤寂之中。
  这样的一个人,应该被尊敬,而不是被厌恶。刘晓的手,缓缓的收回。她还是想听完那个《唐璜的胜利》,可刘晓想,这样的一个人,不应该再受到任何的不公。
  就让他戴着面具吧。自由自在的,做这个地下王宫的主人。克莉丝汀不用再做什么名扬一时的女高音,她只用做一个普通的芭蕾舞演员就好。或者,攒够了钱,她还可以去中国?刘晓浅笑着想道,坐回了椅子上。
  “时间到了。我们该回去了。”魅影的声音低沉而悠扬,就好似大提琴一样的动人。刘晓一怔,慢慢把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手上。
  魅影的手,宽厚,温暖,还有几处因为常常练习音乐而磨出的薄茧。他的眼眸,冷酷又多情,残忍又温柔,那半边的面具让他更显得神秘,让他的歌声也显得更为醉人。
  “爱上了克莉丝汀的魅影。”刘晓哧哧一笑,让魅影一怔。
  “我们走吧。”她站起身子,华美的演出服摇曳生姿,“音乐……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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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8年。这个日子或许没有谁真正在意过。刘晓亦然,她毕竟不是一个传统的文科生,对于任何的年月都了如指掌。可当戊戌六君子的声音响彻了整个世界的时候,哪怕她身处巴黎,也听见了那些爱国志士的声音。
  中国。北京。
  如果温璞在的话,她一定可以在那里遇见他。坐在飞机上的刘晓掩着唇哧哧的笑。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很久都没有想起温璞了——是因为害怕他来到这里的时候,是还没有遇见自己的那个温璞么?
  或许是吧。刘晓想着。她毕竟是个自私的女孩儿,不想让自己的殷勤最后都是徒劳无功。
  可为什么一想到戊戌变法,就忍不住想要飞奔回自己的祖国,为他们加油鼓劲呢?
  刘晓也不知道。就好像有一个声音一直在她的心底,如此呼唤着她,每一声都是如此的温柔,如此的坚定。那是她心底的声音,她做不到无视,做不到漠然。如若一切本就是梦幻,那么为什么她不可以做到随心所欲,任性张扬呢?
  所以,她回来了。
  苦难中的母亲。我回来了。刘晓闭上了眼睛,等待着飞机起飞的刹那。身体被慢慢地托高,慢慢地,缓缓地,飞机在蓝天下遨游,飞往她那苦难中的祖国。
  睁开眼,她看着窗外的蓝天。直到突然一声,灯光灭了,所有的人都开始惊叫。刘晓感到飞机在不断地摇晃,在所有凄厉的声音中,她,不,应该说是克莉丝汀,还可以听得分明,那悠扬而动人的歌声。
  “纵然你转身离去,只留下惊鸿一瞥……”
  这首歌,曾经是她的最爱。可没想到,却会是她的丧钟。一片浓烈的黑夜之中,什么也看不清,什么也看不见,刘晓感到有一股温暖的气息迎面扑来。唇间传来刺痛,那是她习惯了又厌恶了的,亲昵的滋味。
  “为我歌唱吧,我的音乐天使。”他的声音邪恶又可怜,让刘晓几乎开始憎恨。她不怕死,可再一次回到自己的祖国,又当是什么时候?她不知道,也不想猜。
  在回家的路上,半路身亡。真是可悲的结局呢。刘晓这么想着,感觉有什么落在了自己的肩上。
  厚重的披风。温暖,精致,细腻。他的声音依旧在耳边回荡,而刘晓的意识却在向无边的黑夜深处堕去。
  恍惚间,刘晓记起了《唐璜的胜利》的那一出。
  越过了界限,我们都无法回头。
  这样的一切,或许还要继续罢;可哪怕如今后悔痛恨,却也来不及了。
  作者有话要说:  


☆、引子

  引子
  身处末世的人都知道,比丧尸更为可怕,比末日更为可怕的,是人。他们残忍,比那些只知道嗜血的丧尸更为残忍;他们多变,比这无常的世道变幻的更快。
  末世降临六十五年。林柒就是在末日中诞生并且幸存的孩子。她和别人一样,如此清楚的明白该如何在末日中生存。
  有人来了。她想。嗜血的因子在她的细胞里活跃,林柒如此清楚的感受到她身体的另一半疯狂地叫嚣着狩猎。背上了从上一个主人抢夺过来的弓箭,林柒从楼层间翻越,灵巧地躲避过一头又一头咆哮的丧尸。
  身材窈窕的女奴。林柒远远看着那个被丧尸包围的女人,快活地想着。手搭在了弓箭上,银芒破阵,光华一现。然后林柒像来去无踪的风一样,裹挟着女子便回了自己的驻地附近。
  “你是谁?”女子拍了拍胸口,不无好奇的问道。林柒并没有回答,她粗鲁地用袖子在她的脸上擦过去,不耐烦地撸好她的头发。“我是刘晓。”
  她可真漂亮。林柒默默打算着,如果换到奴隶市场,能够换回来一块高等晶核吧。这么想着,手下就没有了迟疑,匕首狠狠地扎进刘晓的手腕和脚踝中,残忍地把她的腿筋脚筋挑断。
  刘晓咬紧了牙,闷哼一声,只觉得疼痛铺天盖地地袭来。莫名其妙地来到了一个快要死的女人身上,又莫名其妙地被一个不说话的人给救了回来。这世道可真是奇怪啊。
  银白色的光从林柒手上生出。伴随着闪电剥琢的声响,被划破的伤口被烧焦,血也很快地被止住了。刘晓奇怪地看了林柒一眼,然后又看看还在楼下咆哮丧尸。她这是想干什么?刘晓打量着林柒的面部表情,希望可以从林柒的面无表情中发现些什么,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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