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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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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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云飞听到赵小刀喊千岁,顿时目瞪口呆,难以置信。眼前这个少年就是与金兵作对的叛军总帅?就是从金兵眼皮子底下逃出的信王?就是最近传得沸沸扬扬的赵榛?如今北方各地的汉人都在传唱,说信王到,天兵降,杀金狗,复河山。这个少年就是那个决心要恢复大宋河山地信王?
  “你跟着我。”一看这个家伙就是个怕死的种,怕死就好办。对于这个好办的价值很高的“货物”赵榛现在懒得多说话,“没人敢杀你。”
  高云飞还没有从惊异中回过神来,两眼犹自盯着赵榛。赵小刀推了他一下,说道:“快走吧。今天算你运气好,再迟一步,你的脑袋就没了。”
  他的这句话提醒了高云飞自己的处境,只见他诺诺连声,紧跟在赵榛的后面,寸步不敢离开。这些反贼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流民土匪,自己还是小心伺侯着,先把命保下来再说。
  这时,双儿和赵青儿带着一包吃的来了,二女看到赵榛身边突然多了一个年轻人,不禁有些惊讶。
  高云飞刚才在河边洗了把脸,白净的面孔看上去十分苍白,他看到双儿和赵青儿二女也很惊讶,马上被她俩的容貌吸引了。看来这俩都是信王的女人,竟然如此的漂亮,尤其是那身穿戎装的女孩,飒爽英姿,绝美的脸庞实在太美了。
  也不知道双儿对赵青儿说了什么,现在赵青儿已经对赵榛重新改变了态度。只见赵青儿坐到赵榛身边,把食物一点点撕碎,然后塞到他嘴里,动作轻巧温柔,神态娇媚动人,哪里还有半点母大虫发飙的样子?
  此时的高云飞偷眼看着,赵青儿那娇柔的样子,让他的眼睛都直了。赵小刀瞥了他一眼,叹了口气,又一个鸟人给骗了,等你看到母大虫发飙后,保准你避之不及,从此再也不敢想入非非了。
  赵榛吃了几口就不要了,因为他现在浑身疼痛。他今天因为昨天战斗时候的突然发力,有些脱力了。他昨天使出的长枪神技可不是一般人能耍出来的,需要极强的爆发力和身体承受能力才能使出来。
  现在赵榛的身体虽然一直在打炼,但是身体强度不是一时半会就能锻炼出来的。他的身体,距离使用出那爆发决杀枪技还是差一些,一旦超负荷使出来,这后遗症立刻就出来了。
  看到赵榛的痛苦,赵青儿心痛不已,眼睛瞅着赵小刀,越看越来气。“小刀……”赵小刀吓了一跳,背心一凉,汗毛顿时倒竖。他低头哈腰的赔笑道:“赵将军……”
  高云飞听到“赵将军”三个字,蓦然想到义军中的一个女人,他脸色顿时一变。难道她就是义军信王亲兵营的主将母大虫赵青儿?
  赵青儿伸出一个手指头,冲着赵小刀勾了勾,嘴角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赵小刀骇然变色,掉头就跑。赵青儿一跃而起,三两步追上,一脚把他踹倒,然后拳打脚踢,一阵暴揍。
  她高声喝道:“叫你保护千岁,你倒好,让千岁殿下犯险到两军阵前,万一殿下有个什么闪失,整个义军将万劫不复。你整个混蛋!”赵青儿边打边骂道:“我赵青儿的这张脸给你丢尽了,信王亲兵的侍卫不保护信王,要你们干什么?气死我了,气死了……”
  此时,高云飞看傻了,情不自禁地缩起脖子,悄悄躲到了一边。如此美女,谁敢消受?
  “算了,算了……”赵榛急忙做好人,“是我要去两军阵前的,没有小刀的帮忙装扮我继续护旗,我哪有机会救你?说起来,小刀还是你的救命恩人呐。”
  这话不说还好,说了更是火上浇油,赵青儿猛地一回头,怒声骂道:“救命恩人?还以身相许?哼!”说完一脚踹在赵小刀的肚子上,怒气冲天地走了。
  双儿笑着看着这一幕,对着赵榛吐吐舌头,立刻追赶赵青儿去了。看来她的工作做的不错,再过一段时间自己就能抱得赵青儿这个带刺的玫瑰花了。赵榛看着双儿,想到自己这个原配贤惠的没话说,给自己丈夫找小老婆如此卖力,简直少有的大肚量女人。不愧是正派的王妃,自己的原配夫人。
  此时,赵小刀抱着肚子连声惨叫,欲哭无泪。其他侍卫看着他,想笑不敢笑。毕竟赵小刀是赵邦杰亲自派出的侍卫长,而且还跟赵邦杰有亲戚关系,比其他侍卫都高一等。不然的话,赵邦杰能让他来当赵榛千岁的侍卫长么?
  赵青儿和双儿都走了,那包吃的还留在这里,赵榛叫赵小刀拿给高云飞吃。这个人可有好大的利用价值,不能把他饿坏了。赵小刀不乐意,一个杀大宋子民的金狗将领,不砍他脑袋已经是天大的恩赐,还给他好吃好喝,岂有此理,但千岁有令,不敢不听。
  高云飞看到周围的卫士都拿眼睛瞪着自己,哪敢吃?赵榛突然大发善心留下自己的性命,一定有原因,为此惶恐不安,不要说吃东西了,就连水都咽不下去。
  “放心吃吧,我不杀你。”赵榛含笑说道:“小刀,给他弄点水。”赵小刀那个气啊,老子伺侯你千岁殿下心甘情愿,伺侯这个金狗鸟贼,门都没有。他佯装没听到,躲到一边去了。
  看到这个家伙对自己的话阳奉阴违,赵榛又气又尴尬。赵小刀这种类似土匪出身的家伙能伺侯赵榛就很不错了,还叫他伺侯金兵仇人,可能吗?
  此时高云飞害怕了。他看到赵小刀两眼喷火,恨不得把他吃了,这要是把他惹毛了,趁着赵榛不注意的时候砍了我脑袋,我白死了。他不敢不吃,赶紧狼吞虎咽。说实话也的确饿了,逃跑比厮杀更辛苦,过去在家的时候养尊处优,哪曾吃过这样的苦?
  “吃饱了?”赵榛听不到吞咽的声音,估计高云飞吃完了,随口问了一句。高云飞全身僵硬,赶忙说道:“吃……饱了……”
  赵榛说道:“你不要怕,我不会杀你。到了乐平城,你写封书信射到城里,告诉你老爹,叫你老爹来赎你。不过,你留在我这里时间越长,价钱也就越高,而且还有生命危险,所以叫他动作快一点,尽快把你救回去。”
  高云飞反应极快,听到这里,他眼里立即露出喜色。赵榛这个信王哪里是个亲王啊,简直是个彻头彻尾的土匪。竟然还绑架勒索,而且还是明目张胆的勒索。
  听到自己能被父亲赎回去,他马上感激涕零道:“乐平城的主将就是家父,只要我写封信,他即刻就会把我赎回去。”
  赵榛微微一笑,“快,叫他们来,立即来……”冲着赵小刀和亲卫们大声叫道,“快啊……”赵小刀吓了一跳,询问道:“千岁殿下,是请各军头领吗?”
  “对,对……”赵榛一边挥手催促,一边扭头看着神色惊骇的高云飞,眼里露出戏谑之色,“告诉我,你能卖多少钱?”
  高云飞无法揣测到赵榛的心意,但他突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一种比死亡来临更恐怖的预感……
  乐平城守城大将高宝山带着一帮金国文武官员气喘吁吁地跑上城楼。此时,城外号角冲天,隆隆的战鼓声此起彼伏,一支金兵骑兵正在奋力杀进,义军抵挡不住,四散而逃。远远看去,那支金兵大军如犀利的剑锋,披荆斩棘,挡者披靡。
  城楼上的金兵兴奋不已,一个个高举武器,放声欢呼。援军终于来了,高宝龙与众位官员相视一笑,击掌而贺。
  很快,这支铁骑冲过了义军的连营,直奔城池而来。现在可以看得很清楚了,这支大军有两千多骑,马上骑士浑身浴血,显然经过了一番惨烈厮杀。迎风而舞的金军战旗也大多沾满鲜血,残破不堪,由此可见先前战况之激烈。
  一队铁骑加快了速度,率先疾驰城下。当前一人脱下兜鍪,冲着城上纵声高呼道:“爹爹,孩儿奉元帅府命令,前来支援,请速开城门……”
  高宝山凝神细看,霍然发现是自己的儿子高云飞。儿子高云飞在军中效力,竟然能带兵杀入义军联营里,长出息了。
  看到是儿子,欣慰的高宝山再不怀疑,一边下令打开城门迎接援军,一边高呼高云飞之名,询问情况。高云飞扯着嗓子叫道:“爹爹稍后,等孩儿进去详谈……”
  城门缓缓打开,城外援军一拥而入。高宝山远远就看到了高云飞,一边招手一边喊道:“主将在哪?”
  战马飞驰,高云飞在一队骑兵的簇拥下转瞬及至。此时,高云飞脸色阴暗,眼睛里充满了愧疚和痛苦。
  有个骑兵冲到高宝山的面前,一手拿着血淋淋的战刀,一手举起了一颗人头,冷声说道:“他在这?”
  高宝山蓦然睁大了双眼,腾空飞起一张网兜。高宝山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网兜罩住了,此时高云飞连声喊道:“爹爹不要反抗,爹爹不要反抗,义军不杀我们。”
  “咻咻咻……”弩箭厉啸,如下雨一般射向金军人群。前来迎接的金国大小军官猝不及防,当场中箭。几名最大的金国官员首当其冲,他们的身体立时被数十支弩箭洞穿,哼都没哼就纷纷都死了。
  “抢占城楼,快,快……”赵宋勇一把掀开兜鍪,露出一张杀气腾腾的脸,喊道:“兄弟们,杀上去……”
  “杀……”义军们吼声如雷,舍命跟随,呼啸杀进。城上城下的金军傻乎乎地看着,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不是援军吗?怎么互相打起来了?还在想的时候,义军已经杀上来了,举刀就砍。凄厉的惨叫和喷射的鲜血让他们霍然惊醒,这是敌人,不是援军,是披着羊皮的狼,是穿着金军衣服的大宋义军。
  “呜呜……”报精的号角骤然响起,醒悟过来的金军马上开始反扑。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如果让反贼杀进来,整个城池立即血流成河,所有金人,都会掉脑袋。
  城门被打开了,义军铁骑奔涌,如同平地卷起的狂飙,摧枯拉朽,势不可当。
  马政手下第一猛将张英冲进了城门,扯着嗓子一路狂呼道:“为被金狗屠杀的乡亲父老报仇,为死去的兄弟们报仇,杀,杀光金狗……”好多义军骑兵紧随其后,直杀城池中心。
  刘希也冲进了城门,他带着本部铁骑沿着南北两条街道急速杀进。城外,数万义军将士和壮丁象潮水一般滚滚而来,杀声惊天动地,渐渐把乐平城淹没、吞噬……
  黄昏时分,赵榛进入乐平城。此刻,义军正在攻打东城。在东城,一些金国的贵族、官员和一些有钱有势的人都住在这里,只要攻占了东城,义军就算抢到了一个宝库。
  马政、赵邦杰等各军主帅聚在一起商议攻击之策。因为担心太原府的军队随时可能增援乐平,所以他们打算连夜攻击,争取在天亮前拿下东城,然后把所有的钱财物资掳掠一空,把蕃人全杀了,最后一把火烧了东城,而后撤向大山。
  第013章 虚虚实实攻金兵
  赵榛就在众人商议妥当的时候到了。马政和赵邦杰等一帮将帅看到赵榛,都很客气,纷纷站起来迎接。与原来的时候,他们在对待赵榛的态度上转变了很多。这人要有真本事,到哪都会发挥自己的才能。你有真本事,就会受人尊敬。赵榛不费吹灰之力,仅仅用了一个俘虏,就把乐平城拿下了,这就是本事,不服不行。
  大家现在尊重赵榛,是真的从心底里尊重他,而不是原来的做表面功夫而已。现在的赵榛,已经在大家的心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了。
  在座的这么多人中,每个人手底下都有好几千人马,个个都以为自己了不起。但黄风山一战打完后,大家第一个念头都是回大山。
  攻陷了一个乐平城,前后歼灭了金兵七八千敌军,义军的战果虽然空前,但是后果也很严重。
  等到金国的皇帝知道后,势必要报复,要派更多的军队围剿义军。义军实力不济,面对数千金兵守卫的乐平城,他们毫无办法。一旦强攻乐平,到时候军队又受损,到时候义军将后继无力,前景渺茫。而乐平城钱粮如山,但只能看,抢不到,谁也没办法把它打下来。
  如今,赵榛随便想个办法就轻易的把它给打下来了,而且还是在他刚刚打完黄风山金兵后,就想出来的。这要不是皇帝的儿子,堂堂的信王,天赋异禀,怎么可能?对于皇帝,那个时代地百姓们都有一种崇拜和尊敬。认为皇帝是天子,是天星下凡。实际上,徽宗、钦宗、高宗等皇帝一个个是什么玩意,未来的地球人都知道。
  短短时间内,义军因为他的计策,打了一场胜仗夺取了大量粮草。如今又轻易的拿下了一个宝库。未来一段时间内,最起码今年的日子,算是好过了。所以很多人开始相信信王是天星下凡,来拯救大伙抗金救万民于水火之中的神仙转世,开始相信他有超凡的能力。大伙有点相信,或许有一天,信王真的能带着义军驱逐金兵,恢复河山,建立大业。
  赵榛到了后,立刻有人大拍信王千岁的马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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