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家燕子傍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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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家燕子傍谁飞- 第1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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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书哼了一声,别过头去,听得他在身后嘟嘟囔囔地说:“文姑娘,你也须知道你现在是什么身份的人。光我们江西行省公文库里积压的通缉令,就有五七份说得像你……”

    奉书微微一笑,淡淡道:“你放心,今日没人看见我,不会连累你。只要你嘴巴够严,就没人知道我来找过你。”

    林泽一面穿鞋,一面愁眉苦脸地说:“我当然会嘴巴严。两个月前那次,你也是不声不响地潜到我房间里,刚刚跟我相认,刀子就架在我脖子上,逼我发了重誓,我哪敢声张?”

    奉书嗤的一笑,“这么说倒是我逼迫你了?小时候我俩白认识了?”

    “不,那可不是。好罢,就算你不拿刀子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会出卖你。文姑娘,我可从来没忘记,是你教我识字写字,算是我的开蒙师父……喂,你怎么了?”

    不知怎的,林泽说出“师父”两个字时,却看到奉书全身颤了一颤,用力掐了下自己的胳膊。

    奉书冷冷道:“这些不用提了。”

    林泽见她态度忽变,不知所以,赔笑道:“还有,要不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文大人也不会那么尽心栽培我。现在我可是整个江西最年轻的路总管府执事,饮水思源,我常常想念你呢。只是你也要自己小心,这里耳目众多,万一你露了行迹,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么……这么好说话啊。”

    奉书听得他已经穿戴整齐,转过身去,看着他一身公服,还真挺神气的,忽然想到了二叔,忍不住问道:“文大人……我二叔,现在好吗?”

    “很好啊,他现在是江西临江路总管,这些年一直在开荒垦田,安置难民,很受百姓爱戴呢。”

    奉书眼圈一红,低头凝思许久,忽然又问:“那,小黑子呢?你记不记得他?”

    “哈哈,当然记得。文大人做媒,给他娶了个漂亮的小丫环,去年刚刚生了一对颜色很奇怪的双胞胎。”

    奉书扑哧一笑,眼眶却湿了。

    林泽忙道:“你想他们了?你要不要回你的家乡,见他们一见?可以悄悄的见……”

    奉书犹豫了片刻,说:“不用了,你也不许和二叔说到我。”

    林泽有些不解,但还是点了点头,转而道:“那,那你还有别的事吗?我一会儿要去应卯了……”

    “当然有事。我可不是来专门吓你玩的。”

    林泽一愣,随即明白了,转到她跟前,朝她作了个揖,“文姑娘,若是你说的还是上次那件事,我……那可要恕我爱莫能助了……”

    奉书早知道他会找借口推辞,依旧不依不饶地说:“举手之劳,绝不会连累到你。”

    林泽生得胖乎乎的,看着一副优柔寡断的神气,可在这件事上却出奇地坚决,“不行。”

    奉书冷笑,“那么你又为什么不去告发我?”

    林泽正色道:“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你再做下什么杀人越货之事,那是刑部的管辖范围,并非我的职责所在,看在以前的情分上,我会尽量不闻不问。可现在你要我帮你伪造身份,混入荆湖汉军,我若答应,那便是滥用职权,扰乱民间户籍秩序,对不起我辖境内的百姓了。”

    奉书心中暗骂他迂腐,平心静气地道:“不过是一张文书的事,我保证不会拿它去祸害百姓。”

    林泽怀疑地看了她一眼,没说话,但意思很明显:“你敢说你伪造身份,不是为了杀人报仇?”

    奉书低低一笑,算是肯定了他的怀疑,但随即又说:“开个条件吧,你要我怎样,才能帮我开出一张假军籍?你要多少钱?”

    “多少钱都不行。”

    奉书见他一副油盐不进的神色,气得伸手就想去拔匕首。谁知林泽脸色一白,依旧斩钉截铁地道:“就算把刀架在我脖子上,也不行。”

    奉书听他这么一说,反而笑了:“林相公,以后你一定是个刚正不阿的父母官,我先替江西的百姓谢谢你了。”

    “恭维我也没用。”

    奉书咬牙哼了一声,不说话了,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圆圆脸。

    林泽忽然脸红了,问:“你、你瞪我干什么?”

    奉书心中暗笑他沉不住气,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字地说:“蜗牛,记得你老爹是怎么死的吗?”

    这次林泽没有反驳“蜗牛”这个外号,而是低下了头,静了好一阵,才轻轻点点头。

    他当然不可能忘记,小时候相依为命的阿爹,那个憨憨的捕蛇人阿永,是怎么被五虎大王压榨多年,最后被泄愤杀害在丛林中的。

    奉书观察着他的神色变化,“怎么,这几年舒坦日子过得美了,没想过报仇?”

    林泽唇角发颤,无意识地抓捏着桌子上的公文,许久才道:“我、我现在力所不及……等以后……”

    奉书冷笑,“谅你也没这个本事。要是我能帮你老爹报仇呢?”

    林泽睁大了眼,“你、你怎么能……”

    奉书道:“你先别管我能不能。我问你,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

    她引用的是《孟子》里的句子。有人问孟子,如果舜的父亲杀了人,由清廉的皋陶作为法官审判,作为天子的舜应当怎么办。而孟子的回答,则是所有上过几年私塾的孩子都能背出来的。孟子说,舜应当以孝义为先,带着父亲“窃负而逃”,放弃天子的位置。

    林泽熟读孔孟,自然也明白奉书的言外之意。当“孝”与“法”冲突时,自然是“法”要给“孝”让路。

    他嗫嚅着说:“如果你真能给我老爹报仇,当然……当然我无话可说,就算把命给你也行。可是害我老爹的人,那个什么五虎大王,都是厉害角色,当时我太小,连他们的名字也不知道……”

    奉书不等他说完,抓起地上的革囊一倾,里面立刻骨碌碌滚出三个人头。其时天气严寒,人头尚未腐烂,三张脸上神情各异,都带着临死前的恐惧。

    林泽眼睛一直,一声不吭,咚的一声晕倒在床榻上。

    奉书微觉歉意,抓起一块布,将三个人头盖上,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林泽满头大汗地醒了过来。

    “文姑娘,你、你……你还说不是来专门吓我玩的……你干嘛随身带着这些东西……”

    奉书笑道:“为了取信于人啊。”不慌不忙,将五虎大王里每个人的下场细细地说了:五大王是被蝎子用毒蛇杀的,那毒蛇随后又带走了女孩的性命,这是他们几个孩子亲眼看到的;四大王死于五坡岭的乱战,这是他们在战场上立刻得知的。还有三个,“苟活于世了这么多年,只是天道轮回,现在也都死于非命,请你验货罢。”

    林泽脸色红白不定,战战兢兢地坐了起来,犹豫了好久,掀开布,将几个人头略略打量了一番,发出长长的一声叹息,捂着脸,呜呜地哭了起来。

    奉书想笑话他,可是自己却也不由自主地酸了鼻子,想起了在五虎大王手中时那段无助的时光,想起了阿永的家,想起了蝎子,想起了壁虎、小耗子,想起了那一片蔚蓝的大海。

    林泽好容易才平静下来,抽着鼻子说:“文姑娘,你……你要我做什么?”

    奉书毫不客气地重复了自己的要求:“帮我伪造军户户籍。我要加入荆湖汉军。”

    林泽竭力不去看地上的人头,目光定在桌上的一堆公文之间,摇摇头,道:“你要是想改名换姓,做个安分良民,寻常的民籍也就够了,伪造军籍做什么?这可格外麻烦,得调动兵部的档案……”

    奉书微笑道:“我想参军啊。”

    林泽眼睛瞪得浑圆,眼角还挂着一滴眼泪,“参军?你?你要当花木兰?你到底要做什么?”

    奉书见他一定要寻根究底,叹了口气,拨开桌上的公文,一样样翻拣起来。

    林泽连忙制止,“喂,喂,别乱动!”

    奉书不理他,抽出几张纸,朝他晃了晃,“我在江湖上都听说了,朝廷又要打仗,你知不知道?”

    “知道啊,据说是要讨伐什么安南、占城,从一年前就开始在各地征兵了。”

    奉书点点头,说:“几个月前,我在一个大官的府第,看到了同样一封公文。皇帝敕封皇九子脱欢为‘镇南王’,赐螭纽金印,驻兵荆湖,不日便要挥师南下。而派去辅佐他的副手,便是荆湖行省左丞……李恒。”

    说到那个名字时,奉书觉得全身都沐浴在火焰中,不顾林泽惊愕的眼神,冷冷道:“我对李恒仰慕多时,只可惜他位高权重,府上守卫森严,我一直无缘拜见。眼下他再次带兵出征,我要做他帐下的小卒,跟他好好亲近亲近。”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双更。

    小蜗牛林泽:大家还记得我吗我在第二卷后面出场过的QAQ都怪作者姐姐后面写的太长了

    肌肉男脱欢:还记得我吗?我是真金的弟弟,胡小麻的叔叔,132章出场过的~

    西夏狼李恒:主帅先别显摆了,赶紧整装出发吧,诶诶不用带沙滩裤自拍杆……咱们是去打仗的不是自助游!

 第178章 0142

    ·异花开绝域,野风吹征衣·

    安南即为后世越南的前身,当时由身为宋人后代的陈氏当政,国号大越。早在三十年前,蒙哥大汗在位之时,蒙古就已对安南地区虎视眈眈。那时候,蒙古刚刚攻下大理,计划进一步收伏位于东南的大越,以对宋廷形成合围之势。元将兀良哈台带兵三万入越,攻陷国都升龙,也就是后世之河内。此役只为敲山震虎,是以兀良哈台只是浅尝辄止,一番屠杀和劫掠之后凯旋北返。战争的结果,是陈氏停止向大宋称臣,改对蒙古朝贡,并接受一系列不平等的协约。

    此后蒙古帝国兄弟争位,汗国混战,加之灭宋艰难,战事频繁,也就无心约束这个新得到的属国。如今中原已定,天下已平,蒙古人才突然发现,这个身处丛林的小小藩国已经欠了多年的朝贡,对于其他的义务也是敷衍拖延。野心勃勃的忽必烈当即决定,是时候将越南纳入帝国版图了。

    至元二十一年十二月,忽必烈命镇南王脱欢、荆湖左丞李恒率领陆军,右丞唆都、将军乌马儿带领水军,五万军马水陆并进,以讨伐占城的名义,借道伐越。其中脱欢是深受宠爱的皇子,李恒、唆都都是在灭宋之战中立功无数的,可见忽必烈对此役的重视。休养已久的蒙古战争机器即将再次发动,没有人知道,这次将会又有多少生灵涂炭。

    而在奉书心里,小小越南对蒙古的不敬,不过是给她带来了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她才不管越南那些姓陈的王子皇孙怎生保家卫国,她只知道,倘若任由李恒留在他鄂州的豪宅里养老,她恐怕一辈子都再也见不到他的面。而如果李恒不巧死在了越南人的手上,她同样会一辈子不痛快。

    至于唆都之流,似乎也都是和大宋有仇的将领,但毕竟和她没有过直接冲突,不妨暂且放过。一次只能盯紧一个目标。这是她这些年来用自己的血换来的教训。

    可是江湖上得来的消息毕竟晚了半拍。等奉书拿到精心伪造的假军籍,化名胡小,改扮男装,风尘仆仆地到荆湖占城行中书省报到时,才得知李恒早已率主力部队出征多日了。管征兵的小吏皱着眉头,大约是没见过这样瘦弱的十七岁少年,最后命令奉书去押运粮草的小队,负责每日清点新运到粮食的数目,等接到下一步命令,再行出发。

    奉书有些失望,但并不气馁。毕竟是走出了第一步。

    在父亲的督府军中的经历告诉她,一个完整的军队里,真刀实枪的部队也许只占一半,剩下的一半,便是负责后勤、补给、维护,让整支部队能够正常运作。蒙古骑兵最可怕的特性之一,就是他们不需要漫长的补给线——马儿可以吃草,人可以喝马奶——从而造就了魔鬼一般的速度。然而这一次,元军要在丛林里和沙滩上作战,骑兵便发挥不出他们的优势。李恒所率领的,便是一支以步卒为主的军队。这些步卒里,有半数都是故宋的降兵。

    所以眼下这支征越大军里,也出现了许多非战斗人员:伙夫、铁匠、大夫、文员、通译……他们来自帝国的各个领地,种族各异,南腔北调,三教九流。

    奉书知道自己一个花季少女,要想在这些男人堆里蒙混,只靠换装、束发,恐怕不是长久之计。《花木兰》毕竟只是民间歌谣,要是木兰的伙伴真的傻到十年不辨雌雄,只怕上战场的第一天,就得让敌人算计得落花流水,哪有机会活下来传唱花木兰的故事?

    她用灶灰把脸蛋、脖颈、和双手涂得黝黑,素衣贴身穿着,用厚重的棉袄掩饰纤细的身形,用旧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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