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列强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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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列强时代- 第4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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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后,愤怒万分,然以人少势微,不敢和汉官为敌。

除了这种因宗教禁忌引发的冲突外,也有因宗教原因产生的利益冲突。咸丰七年,渭河以南演戏摊款,回众以宗教关系,拒不接受,遂起械斗。后虽经官府禁止,但地方绅士起而反对,以为演戏自古皆然,岂能以“回匪”关系,便行禁止?

此类冲突显然是发生在回、汉杂居的村落之中,乡村中公权与教权发生矛盾是导致回汉冲突发生的根本原因。

吴可听得好一阵目瞪口呆,他虽然知晓回汉矛盾深重,但没想到矛盾的源头却是从此而起,大开眼界之余心中难免惴惴。没想到陕甘回竿矛盾激烈到这等地步,看来想要以温和手段解决根本没可能。

同时左宗棠又告之回汉矛盾另一冲突点——地畔相争!

地畔相争是回、汉冲突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陕甘地区著名的皮影戏《打羌白》第二出回回头目马盛上台有四句道白:“家住沙窝在马家,地畔相争动杀伐。”

所谓“地畔相争动杀伐”一句,指的就是同治回变起于地畔相争。同治以前,回、汉田畔相争主要发生在回、汉人口分布密集,人均土地较少的地区。关中回民人多地少,对农耕之事相当重视,不但吃苦耐劳,而且懂得精耕细作,甚至不惜以小麦换汉人粪灰肥田。

正因为如此,许多不为汉民所重视的边角之地,大都变成了收获颇丰的高产之区。例如大荔沙苑回民善于农事,会经营沙地,护沙的工作做得很好,白马营的粮食产量很高,是从前人称为“金粮”的产地。

相对于一般的汉人,回民较为富裕,有一定经济能力去购买新的土地,而地少人多的现实情况也使得这种扩展的欲望更为迫切。

以回民巨堡南王阁为例,该村回民人口众多。有一千数百户,北部羌白镇、东部八女村以及西部的毕家村均为汉民所居,唯有南部为回民势力范围,但又邻近沙苑,土地较少。回民富裕而地少,所以尽力向汉人买地,南王阁西面金水沟一带的土地逐渐购为已有。

对于那些离本村较远的田地,只要汉民肯卖,也不惜受跋涉之苦,重金买人。比如南王阁的回民在距离本村20里路的姚期寨买地,地里没有粪,要从南王阁运去,每日只能运一同半。

汉人则利用回民买地心切切的心理,意图高价把地售出,但另一方面又担心一售地与回民,便永不能赎回来了,所以不愿把地售给回民。矛盾彷徨之中,冲突由此而生。

而陕甘地区周期性的集市或庙会既是乡村商品交换的场所,也是人员汇集、大众娱乐的场所,在乡村生活中占居重要地位。赶集时,双方往往因为细故小事发生争斗,甚至引发械斗,杀伤人命。

同治以前,泾阳的经纪牙客对于贩羊牛为业的回回很不公平。汉人来卖猪,经纪牙客很顺利地给的是好价钱。回回卖牛羊,他们百般习难,估的价钱很低。因此泾阳县流行着两句话,就是“黑猪卖的是白银子,白羊卖的是烂银子”。

而且,回回卖了牛羊,往往不能及时收到钱,有时长达一两个月。西安鱼化寨这一带过去汉、回杂居,常因此故打架,后来便闹成大祸。从前七月十一日是双水庙汉人过会的日子,回民小贩常上这里来赶会。汉人吃柿子论把儿(蒂)算钱,但汉人或把把儿吃下去,或抛掉,结果打起架来,回民经常吃亏。

八月十四日是三会寺回民的会,汉人就去赶集。有一天集上双方打了架,死回民六人,汉民一人。结果告到官府,回民被轰下去,从此回民便衔恨在心,以致积怨成仇,弄得不可收拾。

第666章扯皮

左宗棠这么急着秘会吴可,不是为了在吴可面前炫耀他对陕甘回乱的了解,而是找支援来的。

别看福建搞洋务兴办船政局弄得轰轰烈烈红红火火,可毕竟福建洋务才刚刚开头,除了口号喊得响亮其它地方只能用一穷二白来形容。

左宗棠明白这一点,所以便急匆匆找上了吴可。

作为南方三督联盟的两面旗手,关系又是铁得不能再铁的好朋友,左宗棠十分清楚两广地区实力到底有多强。

在吴可的保驾护航下,两广不仅建立的完善的轻工业体系,各种轻工业产品能够做到完全国产化,还有一部分产品甚至卖到了外国。

如此成绩放眼真个大清都是独一无二的,当初左宗棠听到消息的时候振奋不已,第一时间来信要求吴可主动宣传,将这样大振官民士气的好事宣扬出去,帮助本就火热的洋务热潮更填一把大火。

可惜的是吴可不愿出这样的风头,让左宗棠遗憾不已备感失落。

不过两广出产的轻工业产品,却是在福建市面上大行其道,活跃了福建经济不说还引得一干福建富豪纷纷效仿,这对左宗棠来说却是一桩好处,不用官府亲自动手民间便自发形成一股大办轻工业的浪潮。

正是因此,左宗棠才更加明白两广实力之雄厚。要不是吴可隐藏得极深,又将治下轻工业新式工厂分散各地的话,只怕两广早就成了洋务运动的兴盛之地。

福建推行的很多洋务举措,其中都有两广支援过来的人才帮忙,这才免去了花大价钱请洋人的麻烦。

更让左宗棠惊讶的是,两广方面不仅轻工业发展迅猛,在重工业以及军工厂方面也是着有建树。

两广拥有三家具备制造火,枪的火,枪工厂,还有五家专属子弹制造工厂以及配套的火药厂等等军火工厂,每年的产量足够供应两广清军训练所用,还能有一部分库存留做储备之用。

就两左宗棠带到福建的那上万楚军人马的弹药补充,也都是从两广军工厂那头提供的,听说两广这边还在尝试制造火炮,就是不知道现在出没出啥成果。

而且琼崖的矿区发展十分迅猛,一系列围绕着矿区开办的工厂给两广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钢铁,两广的军火工厂不愁没有合格的原材料供应。

这,就是两广强大的底气所在!

左宗棠此行就是为了两广自产的枪械弹药,他奉命入陕剿灭当地回民叛乱,以当地的情况而言所需弹药物资显然不是一个小数字。

当然朝廷可以解决一部分,但他可不敢把所有希望都放在朝廷身上,自己也得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这时候两广的资产军械和弹药就显得格外重要。

对于左宗棠的请求,吴可很爽快答应下来,不说两人关系亲密,左宗棠此时有难处他当然得帮上一把,更何况左宗棠又不是不付钱。

两人商量了整整一天时间,便将军火供应的事儿谈妥,而后便趁机聊了聊各自对眼下大清局势的看法。

总之,两人都对朝廷平息叛乱有信心,但是具体什么时候能够彻底平息叛乱,谁心中都没底。

好好的跟左宗棠聚了一回,因为时间关系第二天便各奔东西,左宗棠忙着回去整军备武做好出发准备,吴可也要跟手下后勤部门打好招呼,让他们做好协调工作一旦左宗棠启程他所需要的大批军火物资立刻跟进。

同时,陕甘回民叛乱让吴可心生警惕,回去之后立即召集手下幕僚收集有关方面的资料,同时也让下面官府注意两广境内回民动态,一有不对立即汇报但不允许地方官府擅自行动。

……

西北回乱已到不可收拾之地,陕甘清军连战连败只能守着几座要塞大城,奇遇地区基本上都被回民叛军以及西捻军所占,势实在不容乐观,朝廷一再催促左宗棠加快速度赶去平乱。

左宗棠(刚被任命为陕甘总督)可不是个肯吃亏的主,率上万楚军精锐出出了福建之后,便借口筹备粮饷暂时停兵湖北踌躇不前,要求朝廷先把足够的粮饷军械以及物资调拨到位,他这才好放心大胆的前往陕甘平乱。

朝廷自然不爽,连下几封斥责圣旨,要求他不得延误立刻出发,至于战争所需一应粮饷枪械物资,朝廷正想办法筹措要他不要担心。

怎么可能不担心?

粮饷倒还好说,军械弹药方面朝廷根本无法自产,只能花大把银子向洋人采购,其间得耽误多少时间啊?

左宗棠也是个牛脾气,既然打定主意要等军械粮饷到位后再行动,自然对朝廷连发的几道圣旨不屑一顾,上折表示朝廷要是实在等不及的话,可以先调拨附近的湘军过去嘛,他这个新任陕甘总督不在意滴。

他不在意朝廷在意啊,好不同意逼得曾国藩主动削减湘军,这时候可不能再给湘军复起的机会,这是原则问题容不得丝毫差错。

朝廷倒是想调淮军过去,可惜的是淮军此时任务也重,正在山东河南一带跟捻匪主力死磕呢,根本就抽不出身再去陕甘参合。

再说了李鸿章的基业全在江南一带,他才不愿意跑到陕甘这个大火坑去搅合呢,那帮回民叛军可不是那么好剿的。

于是,朝廷只能把希望全都寄托在左宗棠和他的楚军身上。

至于吴可跟乡勇队,朝廷连想都没想过。不是乡勇队战斗力不强,相反单论战绩的话放眼整个大清没哪支部队战斗力能比得上乡勇队的,包括将领能力和水平在内都是如此。

别看湘军吹得欢,收复金陵立下奇功,可是当初湘军落魄之时情势那叫一个惨,曾国藩被太平军堵在南昌近一年都做好了死的准备。那时候整个大清能打的是哪支部队,除了乡勇队再无它人!

而且乡勇队无论对付太平军还是捻匪,胜率都大得出奇,就连跟实力强大的列强联军干仗,都以一胜一平保持不败,这样的实力派去陕甘剿匪其实是最合适的,乡勇队有这样四处救火的宝贵经验。

可问题出,汉人之中刚出了一个尾大不掉的曾国藩,朝廷实在不愿再出一个实力更加强悍的吴可,不然之前也没必要将吴可调到两广。

……

就在朝廷与左宗棠拉拉扯扯纠结不已的时候,吴可也没闲着,一边亲自监督后勤部门给出发的左宗棠部运送大批军械弹药,一边仔细研究幕僚收集到的回汉冲突,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除了之前左宗棠帮他普及的那些回汉冲体原因之外,他和手下幕僚整理分析了大量资料,算是粗略弄明白了回汉冲突的根本原因所在。

《大清律例》中的回族立法无一不充斥着对回族百姓歧视与压迫,回族百姓在法律面前所受到的待遇极不公平。

在朝廷看来,一方面“回人久隶编,即与百姓元异”,“回岂非民乎?”

针对普通百姓的法律均可适用于回族,另一方面又诬称“回民犷悍成习,结党为匪,仅照常办理不足示惩”,还要特别制定更严酷的法律,回族百姓可谓苦难深重。

不仅如此,朝廷还在司法活动中加深着对回民的歧视和压迫。例如,原回民结伙行窃例中,对持械并无具体界定,嘉庆二十五午(1820年)山东省为严惩省内窃盗之风,制定新例,“凡非徒手,即应以执持器植论”、“器械二字包括一切顺杆、软梯、铁凿、铁锨、小刀等物”,由于该省严惩窃盗的旧有条例系引自回民例,因而山东省的新规定又彼反引到回民例,通行全国。

该条例中“回民结伙”提法最初没有详细区分被结伙者为汉民或回民,后来在司法实践中官员们发现回民与汉民结伙,若均照回民例处置,对汉民来说处罚太重,于是官方对“回民结伙”的情况补充新的解释,汉民与回民伙同行窃,各按各自的律例科断,从而明确了汉回不平筹的事实。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陕甘总督因故奏请各省凶犯回匪停发甘肃,酌发他省,一些官员处于阴暗的心理,认为回民改发他省是得到优遇,“使不法凶回终得安处腹地,不足以儆凶顽”,于是请求“将回民结伙三人以上执持凶器殴人者,俱实发烟瘴充军,并回民抢夺数在三人以下,持械逞强一项,其情罪正复相等,此等回犯为数不多,酌发四省烟瘴充军,亦不在拥挤”,结果此议案“奏准通行”。

总之,在对待回民的问题上,朝廷上下充满了恶意。正是在这种不公平的出事态度下,加上一些官员推波助澜,致使陕甘地区的回汉矛盾越积越深,最后终致不可收拾之境。

这样的事情不仅发生在陕甘地区,分散居住于全国各地的回民显然也受此捆饶久已,放吴可感觉心中不舒服的同时也提醒了他,两广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第667章逼反

心中有了想法,吴可立即派人调查,结果让他很不高兴。

居住于两广地区的回民数量并不是很多却也不在少数,十来万数量却是有的,陕甘回民遭遇到的情况差不多,散居于两广地区的回民也受到官府还有闽江双重苛待,回汉以及回民与官府之间的关系极为紧张,至于没闹出什么乱子来,主要还是因为回民数量太少的缘故。

虽然心中有些不爽,同时也很担心陕甘的回民叛乱风潮波及到两广,让他对居住在两广的回民有所防范,但是有些规定成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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