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言宝藏论释+索达吉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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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言宝藏论释+索达吉堪布- 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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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如一些精神不正常或人品不好、非常愚笨的劣人,与其诤论则是白费口舌,讨论半天也得不到什么结果,反而因此生起烦恼。人格恶劣者,当你揭露他的过失、点到他们的痛处时,他们就会如火山爆发般地怒吼,不分青红皂白地乱骂一气,由于他们智慧低劣、蛮不讲理,所以对高士所讲的正理是不会接受的。与这样的人诤论则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既然得不到什么好效果,那么智者又怎么会与其诤论呢?
  比如在销售珊瑚、水晶、钻石等珍宝的商店里,选购的人们络绎不绝,留连忘返,捧着珍宝爱不释手,不惜花大量的时间及精力去与老板讨价还价。这即是珍宝本身的价值所致,而高士恰如珍宝一般。但人们对毒药的态度却是截然相反,人们了知其为伤害众生的本性,不要说去购买,就算见了也会躲避,听见毒药之名亦觉浑身不自在;而劣者也恰似毒药,有识之士是谁也不愿接触的。
  国王为税勿广收,微财渐能积满仓,
  蚁垤蜂蜜上弦月,皆是由微而圆满。
  国王对于赋税不能收得太广,征收微量的钱财渐渐地也会积满自己的国库。蚁垤、蜂蜜以及上弦之月,这些都是由微而逐渐增多最后趋于圆满的。
  此颂是专为君主宣讲的教言。一位贤良的帝王如果真正要想使自己的国家强盛,人民安乐富足,安定团结,那么在征收赋税之时就要尽力克制,不可横征暴敛,应体察民众的疾苦。如《诫王宝鬘论》所云:“殷得蠲赋税,田粮(指田粮税)亦减少,救济债累者,免税及减税。”如是国王合理征税便会得到民众的拥戴。只要国家安定,国王虽仅收取微薄的赋税,但也能细水长流,渐渐地使国库盈满。
  相反一些贪心极大的暴君,为了使自己越来越富,国库越来越满,他们往往良知泯灭,花样百出,强迫庶民交纳种种超过担负能力的赋税。只要能迅速填满自己的国库,“杀鸡取卵”也在所不惜,哪管百姓的死活。而国民到了极端贫穷的时候,就不要命了。从社会的角度回顾历史,一个时代的动乱,定是在社会贫穷、经济衰落的时候,这就是所谓的“饥寒起盗心”。所以国王若过分地镇压和剥削,民不聊生之时,百姓定会暴动起义,最终消灭暴君,推翻他的恶劣统治。以前印度有位国王,他要求每一个属民都交纳沉重的赋税,由此致使人民在饥寒交迫的贫苦生活中挣扎。走投无路的人民揭竿而起纷纷暴动,最后将国王杀掉。在他命归黄泉之时也未曾想到,仅仅是因自己欲壑难填才葬送了身家性命和大好的江山。是故王者皆应努力断除过度的贪欲之心,慈爱子民,施行仁政。遵循此颂之理,轻徭薄税的明君积累财产,即如蚂蚁挖洞运出的土所堆成的小土堆一样,从无到有,自小而大;蜜蜂也是如此,每次只采集少量的花粉,回巢后精心酿制,蜂蜜也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上弦月于初一之时乃是极小的月牙,此后每日增长一丝,到十五的时候就至臻圆满了。
  国王不害诸眷民,并以合理收赋税,
  芸香树中之香脂,若过流淌则枯干。
  作为国王切切不可残害欺凌眷属臣民,并应以合理的方式征收赋税。比如芸香树中所蕴藏的香脂,若流淌得过多就会使芸香树枯干致死。
  远古时代,没有国王官吏,人们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随着贪欲的增长,人们开始积蓄私有财产,因福报和业力的关系,人由贪而盗,由盗而抢,逐渐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罪恶行为。为了保护个人的财物,平息纷争,维护安定局面,人们集会推选德高望重、能力超众的人为王。因此国王必须是仁慈善良、体恤民情的高尚之士,理应担负保护人民的责任。然而历史上却出现了许多暴君,他们为了一己私利,残暴地压榨百姓,欺凌自己的眷属,征收各种赋税,结果导致了许多民众不堪忍受而铤而走险的战争悲剧。所以,国王在向人民征收赋税的时候应保持一定的限度,少而微,切不可过度非分地夺取。假使国王将民众的财产都收空刮净,置百姓家破人亡之疾苦而不顾,那么国家也已面临衰亡、瓦解的危机。
  久远劫以前,有位无道的国君,贪图财富,迷恋女色,而薄待贤人,贱视民众,每天从早到晚满脑子盘算的都是钱财女色,丝毫不理百姓的疾苦。然而他却特别怕死,偏偏“死”的念头总是浮现在他的脑海,让他感到一阵阵的心悸,常常愁苦缭绕心头:“我做的坏事多如牛毛,死后进地狱是必然的,趁现在有时间,赶快搜集金银财宝献给阎王,疏通疏通,死后好让他高抬贵手,免治我的罪。”主意既定,他立即派大臣到民间四处搜寻钱财,并且颁布了严厉的通令:“若人隐藏一厘黄金,一经查出必办死罪。”如是重赋威逼之下,连续搜刮了三年,民间百姓都已身无分文,一贫如洗,再也没有油水可捞了。国王仍嫌不够,又欺骗百姓假意告示:“若有获得少量金子来献给国王者,则将王女许配,并委以重任。”
  当时有一寡妇之子(乃佛陀前身)见贪婪残暴的国王设计诓骗国民,极为不满,听到告示便想出一条妙计,经母亲同意开墓取金(亡父下葬时置其口中的一个金币)献于国王。男子虽是自投罗网,却又随机说道:“大王,这块金币是我父亲死时放在他嘴里,用来贿赂阎王的,因大王设爵位求取金子,我才挖坟开棺取出来的。”国王问:“你父亲死了几年?”“十一年。”“他不用贿赂阎王吗?”“圣明的大王啊!您怎么能相信民间的风俗陋习呢?一切圣哲,只有佛的教导最真。经中说‘为善福追,作恶祸随’,祸与福如影随形,身体乃四大假合,死后必定分离,灵魂转世变化随其德行所到,贿赂有什么用呢?您前世布施行善,今世成为国王,又崇尚仁爱,恩泽遍及四方八隅,虽然您现在还没得道,但下一世必定还是国王。”国王听后顿然醒悟且满心欢喜,于是下令:大赦狱中囚犯,退还掠夺的金银财富。此举得到了老百姓的拥护和尊敬,由此国家富强,王及眷属臣民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芸香树也叫娑罗树,当人们将其树皮割开时,从里面会流出一种香脂,世人称为白香,是一种名贵的药材,能治疗黄水病,也有愈合伤口、消除身体肿胀等功效。众人割树取脂,必须遵应时节,适量地割取,若贪心太大,天天割取,则香脂流尽以后,芸香树也会枯死。为王者,征收赋税之理亦是如此。
  国王应当极温和,不因小事而发怒,
  如同毒蛇虽有宝,智者谁肯近身旁?
  做国王的应当极其温善和蔼地行事,不可因小事而发怒。如同毒蛇,虽然其头顶饰有如意宝珠,但是智者又有谁肯亲近依偎在它身旁呢?
  国王应该具备贤善正直、沉稳仁慈的美德以及深广的智慧,同时还应具备极温和的品格,即大肚能容天下难容之事,绝不能因小事而发怒、生嗔起烦恼。英明君主之楷模如藏地的松赞干布、汉地的乾隆等,他们于政治上的作为在历史上是大为后人赞赏的,知人入微,善体民情,君臣之间皆能以友道相处。据传乾隆与当时的名臣纪晓岚就发生了一起“老头子”的故事。有一个大热天,翰林院的人热恼之极,不堪忍耐故统统脱光衣服聊天。这时乾隆突然便服到翰林院,旁人远远见之一哄而散,纪晓岚人胖,且又是深度近视眼,一下子摸不到衣服,也没地方躲,索性就钻到桌子底下。乾隆看不到人就四处转悠,纪晓岚模模糊糊地看见好像有人在转,他在桌子下憋不住了,就伸出头来问:“老头子走了没有?”这下可给乾隆逮住了,叫他出来问话:“你们如此无礼,胆敢骂朕是老头子?”纪晓岚解释道:“万岁!万岁!万万岁!国之大为‘老’,国家元首为‘头’,真龙为天‘子’,全国百姓都尊称陛下为‘老头子’,实乃对您衷心的钦佩。”乾隆破颜一笑,也就不计较了。若是遇到残暴易怒之君主,纪晓岚等人定是难逃重罪之名。
  虽然国王在必要之时也须以帝王的威严惩罚恶劣之徒,对恶习难改者适当地用方便法门调治,但若常时发脾气则是君王之大忌。如果国王动辄暴跳如雷,芝麻绿豆点的小事也大动肝火,不要说是人,就算你是帝释天,众眷属也会远离。同样的道理,身为高僧大德寺院住持者也应温和地对待弟子,善加保护他们的信心,令恶不生,使善日增。
  又如毒蛇,其头顶上虽有昂贵的如意宝珠严饰,但其嗔恨心极重,体内充满毒液,善恶不分,见人就想咬一口,常令众生闻之丧胆,避而远之。同样,嗔恨心强盛的君王如同毒蛇,虽然拥有如意宝,智者仍然是闻之即舍,见之即躲,没有谁愿意亲密地依偎在其身旁。
  纵使贪图财富者,亦应守护法为重,
  若坏法规虽得财,则此今世怎恒久?
  纵使是贪欲炽盛、乐求财富的人,也应该以守护王规善法为重。若败坏佛法及世间法规,虽然得到财产,但于今世又怎么能保持恒久呢?
  世间诸人大都珍视财富,贪图享用,认为人活在世间,要想活得快乐幸福,就必须获取财富。这也不无道理,《入中论》云:“彼诸众生皆求乐,若无资具乐非有。”欲界之众生皆为寻求衣食丰足、资财受用圆满而劳苦奔忙,避苦求乐亦是人之常情,他们是不可能与知足少欲的修行人相提并论的。就算是修行人,若让他当下断除对一切财富资具的贪欲,也是极其困难,无始以来贪执五欲妙乐的深重习气哪能一下就放弃呢?但是作者警告诸人:即使是贪图财富,在获取之时也应该遵守法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佛教亦有清规戒律,在这些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你尽可努力精勤地去追求,即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如果一个人在追求财富受用之时毁坏法规,违背道义,虽然他暂时能得到一些利养,但绝不会保持长久,罪恶昭著必将败落。有些藏民到他方将别人的牦牛偷走,牵到自己家中,满以为可使自己今后变成富人,永享安乐。他们自恃高明,高兴得手舞足蹈。但是过不了多日,失主便会寻迹找来,那时则只能自怨自哀,喟然长叹,涕泣涟涟而无人悲愍。因藏地历来延续着与众不同的风俗习惯,在人们的心中形成了一个颠扑不破的“法规”:若人偷了别人一头牦牛,一经查出,偷者除了归还偷得的牛以外还必须另赔九头牛,即还一赔九。如今虽不用赔九,但也得赔三,若人偷了一百元钱,被抓住后必须加赔三百元,否则事情难以摆平。就算法院审判长亲自裁决,若违反这样的规矩,藏民也不服气、不听从,或者因此而打斗乃至互相残杀,或者双方协议到寺院请求高僧大德来处理。另一条规矩,若我说某人偷了我的一头牦牛,说出此话后会有两种结果:一是别人真偷了牦牛,查出后他得赔我三头牦牛;二是通过调查,他没有偷我的牦牛,那么我非但找不回牛,反而还要赔给他一头牛。这些都是藏地的风俗习惯,其来源是法王赤松德赞专门为在家人制定的十六条法规,称为“道行规范十六条”,求财之人皆不能违犯。
  所以,人人都应重视法规,不懂的则应多问、多学,力求精通,严防不犯。
  对戚亦勿过越亲,对敌亦勿过越恨,
  欲望亲友结怨因,对怨报复皆易行。
  对自方的亲戚和朋友不要过分地去亲近,于怨敌也不要过分地忿恨。因欲望结成亲友却是结成仇怨之因,对怨敌进行报复都很容易实行,而且谁都会做。
  漫长的轮回正是因为众生的无明烦恼、颠倒执著而流转不息,因缘会聚之时,亲人可能成为怨敌,怨敌也可能成为亲人,一切都是如梦如幻般无实有。自己无数次投生,无论转于何处,每次都孤身而来,孑然而去,出生的痛苦亲人不能代受丝毫,死时惊恐万状无怙无依,亲人也不能救护,因此对亲人不能过于亲热。另一方面讲平时对亲友越贪爱亲热,则生离死别的痛苦就越大。尤其站在修行人的角度,亲人对自己寻求解脱、修持善法所造的违缘远远超过怨敌,爱里生害也是常事。对怨敌也不能过分仇恨,因为他们在对我们作损害时也没有自在,受烦恼业力的指使之故。如《入行论》中所云:“我昔于有情,曾作如是害,既曾伤有情,理应受此损……或由愚得害,或因愚还嗔,此中谁无过?孰为有过者?因何昔造业,于今受他害?一切既依业,凭何嗔于彼?如是体解已,以慈互善待,故吾当一心,勤行诸福善。”
  世人之间的结成亲友或仇怨,都极为容易。一般人不懂因果,以贪亲嗔敌而结下更多怨仇,动辄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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