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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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与刀-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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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话是真的吗?会不会是故意欺骗我们的无稽之谈?或者确实是真的?
  有关日本人作战行动的这些重要问题,从反物质主义的偏见到对天皇的态度,不仅关系到前线,也关系到日本国内。还有一些其他的态度,则更与日本军队有着关系。其中之一是对日军战斗力消耗的态度。当美国把海军勋章授给台湾海峡机动部队指挥官乔治·爱斯·麦肯因将军时,日本的广播电台对此表现极大的惊讶,其态度与美国人截然相反。广播内容如下:
  〃对司令官约翰·爱斯·麦肯因(麦肯因的名字与前文本一(前文为乔治,此处为约翰),可能是作者原文照引了日方当时的误传.)受勋的官方理由并不是他击退了日军。我们不了解他们为什么不这样说,因为尼米兹的公报已宣称他击退了日军。(中略)麦肯因受勋的理由是,他成功地救了两艘损坏的美国军舰并把它们安全地护送到基地。这件小报道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实实在在的事,而不是虚构的。(中略)我们并不怀疑麦肯因将军确实救了两艘军舰。我们希望你们了解的只是这一奇特事实:.在美国,救了两艘军舰就能受勋。〃
  美国人对一切救援行动,对陷入困境者的一切帮助都深为感动。勇敢的行为,如果使受难者获救,就更加是英雄行为。日本人的勇敢则排斥这类救援。甚至我们在B 29轰炸机和战斗机上配备救生器具,日本人也斥之为〃胆怯〃。他们的报纸、广播反复谈论这个话题,只有视死如归的冒险才是最高尚的,而小心谨慎则是无价值的。这一态度在对待伤病员及疟疾患者的时候,也反映得很明鲜。这些土兵在他们看来是废物。医疗服务非常不足,甚至不足以维持正常的战斗力。时间一长,补给上的困难致使本来就匮乏的医疗设施更加难以维持。但这还不是事情的全部。日本人对物质主义的蔑视在这里起了重大作用。日军士兵被教导说,死亡本身就是精神的胜利。而我们这样对病患者的照顾,好比轰炸机上的安全设备一样。反而成了对英雄主义的干扰。首先,在日常生活中,日本人也不象美国人那样惯于光顾内外科医生。在美国,对伤病患者的怜悯要远远地胜过对其它福利设施的关心,这一点几乎连和平时期来美国旅游的欧洲人也经常谈论。这些在日本确实是陌生的。总而言之,在战争中,日本军队中没有一个受过训练,能够在战火中搬运伤员进行抢救的救护班,也没有系统的医疗设施,如前线救护所、后方野战医院,以及远离前线的康复医院。对伤病患者的怜悯要远远地胜过对其它福利设施的关心,这一点几乎连和平时期来美国旅游的欧洲人也经常谈论。这些在日本确实是陌生的。总而言之,在战争中,日本军队中没有一个受过训练,能够在战火中搬运伤员进行抢救的救护班,也没有系统的医疗设施,如前线救护所、后方野战医院,以及远离前线的康复医院。对医疗品补给的关注就更加令人慨叹了。在某些紧急情况下,伤病员干脆被杀掉。尤其是在新几内亚和菲律宾,日本人常常不得不从有医院的地点撤退,他们却根本没有在尚有条件时预先转移伤病员的习惯。只是在部队真正执行所谓〃有计划的撤退〃时,或是敌人已经出现在眼前时,他们才想到采取一些措施。那时,负责的军医往往在临走时,先将伤病员全部枪杀,或是伤病员自己用手榴弹自杀。
  对伤病员的这种态度既然是日本人对待本国同胞的基本原则,那么,这一点对处理美军战俘上也起了同样重要的作用。按我们的标准来看,日本人不仅对战俘,而且对他们自己的同胞,也都是犯了虐待罪的。前菲律宾上校军医哈罗鲁得·格拉特里(Ha。 rald W.G1attly)说,他作为战俘在台湾被监禁三年期间,〃美军战俘所受到的医疗护理超过了日军土兵。俘虏营中的盟军军医可以照顾盟军俘虏,而日本人却一个军医都没有。有一段时间,日军给他们自己人治病的唯一的医务人员是一个下士,后来升了中士。〃这位上校一年只能看到一、两次日本军医。 (1945年10月15日《华盛顿邮报》报道。)
  日本这种关于兵员消耗理论的最极端的表现就是他们的不投降主义。西方任何军队在尽了最大的努力而面临寡不敌众、毫无希望时便向敌军投降。他们仍然认为自己是光荣的军人,而且根据国际协议,将通知本国,使其家属知道他们活着。无论是作为一个军人或平民,或在他自己的家庭中,他们都不会因此而受辱。然而,日本人对此则不同。荣誉就是战斗到死。在绝望的情况下,日本士兵应当用最后一颗手榴弹进行自杀或者是赤手空拳冲入敌阵,进行集体自杀式的进攻,但决不应投降。万一受伤后丧失知觉而当了俘虏,他就会感到〃回国后再也拾不起头来了〃。他丧失了名誉,对于从前的生活来说,他已经是个〃死人'了。
  当然,日本军队有上述内容的命令,但在前线却显然用不着对此进行特殊的正式教育。日军忠实实践这条军纪,以至在北缅会战中,被俘与战死者的比例为142比17,166,也就是1比120。而且,这142名被俘者中,除少数以外,在被俘时都已负伤或已昏迷。一个人单独或两、三个人一起来〃投降〃的就更少了。在西方国家的军队中,阵亡者如果达到全军兵力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时,该部队罕有不停止抵抗的。投降者和阵亡者的比率大约是4比1。而在霍兰迪亚(Hollandia),日军第一次大规模投降,其比率为1比5,这与北缅的1比120已经是巨大的进步了。
  所以,对日本人来讲,那些成了战俘的美国人,光是投降这件事就够可耻的了。即使没有受伤、疟疾、赤痢等等,也已经是个〃废物〃而被排除在〃完好的人〃的范畴之外。许多美国人都曾谈到,在俘虏营里,美国人发笑该是多么危险,又是如何刺激了看守的。在日本人看来,当了战俘就已经是奇耻大辱,美国人却居然不懂得,这对他们来讲,简直无法忍受。在美国战俘必须服从的命令中,有许多是日本军官要求俘虏营的看守们也必须遵守的。急行军或是乘坐拥挤得象沙丁鱼罐头殷的运输船转移,对日本兵说来已成家常便饭。有些美国人还说,日本哨兵反复地严格要求他们隐瞒自己的违章行为,而最大的犯罪则是公开违抗。在俘虏营,战俘白天外出筑路或上工厂做工时,禁止从外边带回食物,但这个规定常常是一纸空文。因为只要把水果、蔬菜包起来就行。但是,如果被发现,那就是猖狂的犯罪,就意味着美国人蔑视哨兵的权威。公然向权威挑战,哪怕是一句〃顶嘴的话〃,也要受到严厉惩罚。即使是在日常生活中,日本人也严禁顶嘴,在军队中,对顶嘴一定要严惩。俘虏营中确实存在许多暴行和虐待。我们把作为文化习惯结果的行为和暴虐行为加以区分,并不是对暴虐行为加以宽宥。
  特别是在开战初期,日军士兵确信敌军将虐待并杀掉一切战俘,因而更加以投降为耻。有一个谣言在日本各地广为流传,说美军用坦克碾死了瓜岛上的俘虏。有些日军士兵打算投降,但我军很怀疑,因审慎而将其杀害,而这种怀疑常常并不是没有道理。一个除了死亡以外别无其它选择余地的日军士兵,常常以与敌人同归于尽作为自己的骄傲,甚至在被俘后也常常这么干。就象一个日军战俘所说:〃既然已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献给胜利的祭坛,如果不是壮烈牺牲那才是奇耻大辱。〃这种可能性使我军倍加警惕,这也减少了日军投降的人数。
  投降是可耻的,这已深深地烙在日本人的思想深处。这与我们的战争惯例根本不同,而他们则视为理所当然。我们的行为在他们眼里也同样不可理解。有些美军战俘要求把自己的姓名通知本国政府以便家属知道自己还活着,他们大吃一惊,并非常蔑视。巴丹半岛的美军会向他们投降,至少日本一般士兵是想不到的,他们以为美军会象日军一样奋战到底。他们实在无法理解,美国人为什么会丝毫不以被俘为耻。
  西方土兵和日本土兵之间一种最戏剧性的差别,莫过于日军被俘后竞与盟军合作。他们头脑中根本没有适应这种新环境的准则。他们丧失了名誉,也就丧失了作为日本人的生命。直到战争快要结束的前几个月,才有极少数人要求回国,不论战争结局如何。有些人要求处决自己,说:〃如果你们的习惯不允许这么做,那么我就做一个模范战俘。〃他们比模范战俘还要好。有些老兵和多年的极端国家主义者给我们指出弹药库的位置,仔细说明日军兵力的配置,为我军写宣传品,与我军飞行员同乘轰炸机指点军事目标。好象他们在生命中翻开了新的一页,其内容与旧的一页完全相反,但他们却表现出同样的忠诚。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战俘都是这样。有少数人顽梗不化。而且,无论如何,必须先提示一些有利条件,才可能有上述行为。有些美军指挥官很警惕,不敢接受日本人表面上的协助,以至有些战俘营根本未打算利用日军战俘可能提供的服务。但在接受日军战俘合作的战俘营中,原先的怀疑则必须消除而日益代之以对日军战俘的信赖。
  美国入并没有预料到战俘们会做出如此180度的大转变,这与我们的信条是格格不入的。但日本人的行为则好象是:择定一条道路便全力以赴,如果失败,就很自然地选择另一条道路。他们这种行为方式,我们在战后能否加以考虑利用?或者这只是个别士兵当了俘虏后的特殊行为?恰如日本人在战争期间的其他行为的特殊性强迫我们思考一样,它提出了有关整个生活方式(他们被这种生活方式所制约)以及他们各种制度的作用方式、他们所学到的思维和行动习惯等等许多问题。
第三章  各得其所,各安其分
  要想理解日本人,首先必须弄清他们的〃各得其所〃(或〃各安其分〃)这句话的含义。他们对秩序、等级制的信赖,与我们对自由平等的信仰有如南北两极。在我们看来,对等级制赋予正当性,把它作为一种可行的社会结构是非常困难的。日本人对等级制的信赖建立在对人与其同伙以及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所持的整个观念之上,必须对他们的民族习俗,诸如家庭、国家、宗教信仰及经济生活等作一番描述,我们才能了解他们对生活的看法。
  正如对国内问题的看法一样,日本人对国际关系的全部问题也都是用等级制这种观念来看待的。在过去的十年间,他们把自己描绘成已高踞于国际等级制的金字塔的顶端,现在,这种地位虽已被西方各国所取代,但他们对现状的接受,仍然深深植根于等级制观念。日本的外交文件一再表明他们对这一观念的重视。1940年日本签订的日德意三国同盟条约前言中说:〃大日本帝国政府、德国政府和意大利政府确信,使世界各国'各得其所'乃持久和平之前提……。〃天皇在此条约签订时所发的诏书再次谈及此点。诏书说:
  〃弘扬大义于八纺,缔造神舆为一宇,实我皇祖皇宗之大训,亦朕夙夜所眷念。今世局动乱不知胡底,人类蒙祸不知何极。肤所珍念者,惟在早日勘定祸乱,光复和平……。袭三国盟约成立,燃心甚悦。    唯万邦各得其所,兆民悉安其业,此乃旷古大业,前途尚迢……。〃
  在偷袭珍珠港的当天,日本特使向美国国务卿赫尔(Cor…dell Hull)递交的声明中,也极为明确地提到达点:
  〃……使万邦各得其所乃帝国坚定不移之国策……,与上述使万邦各得其所之帝国根本国策背道而驰,帝国政府断然不能容忍。〃
  这一备忘录是针对数日前的赫尔备忘录而发的,赫尔在备忘录中强调了美国所尊重的最基本的原则,恰如等级制之于日本。赫尔国务卿提出了四项原则,即:各国主权及领土完整的不可侵犯;互不干涉内政;信赖国际合作及和解;平等的原则。这些都是美国人信奉平等及不可侵犯的权利的主要之点,也是我们认为不仅在国际关系中,即使是在日常生活中也必须同样遵循的准则。平等,对美国人而言,是企求一个更美好的世界的基础,是最崇高、最道德的基础。对我们来说,它意味着拥有不受专制压迫、不受干涉、不受强制的自由;意味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人人都有改善自己生活条件的权利。这就是当今世界正在有组织地实现的基本人权的基石。即使在我们自己破坏这一原则时,我们也支持平等的正义性;我们以极大的义愤向等级制宣战。
  这是美国人建国以来始终如一的观点。杰佛逊把这个原则写入独立宣言。另外,写入宪法之中的《权利法案》也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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