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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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学概论-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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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或处理自己的事务;它就永不会成长自立。

因此;在新教会开始成长的时候;宣教士应当就不再顾问他们的事务;而要让长执独立处理教会的事工。然而;宣教士的工作仍很重要;如果他与长执维持着密切的关系;长执仍会谘询他的意见。透过著作;或提供适当的书籍;宣教士也可使这个刚成立的教会知道怎样应付未来的各种困难;因此;宣教士对这个教会当尽的本份并未完全终止;他必须站在他的岗位上;随时接受谘询;并提供实质的帮助;但他也必须提醒刚建立的教会;他并没有权力强行干涉他们内部的事工。一个教会决不能干涉另一个教会的事。区别所谓旧教会与新教会的各种理论;都不符合圣经的教训|;圣经只教导我们;各个教会最终都只是一个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

在一个新建立的教会加入其所属的宗派之后;我们前面所说的就显得更加正确。那时;宣教士就必须立刻从教会内部的事工引退;或许他们仍会请教他的意见;但他决不能仍占着监督或治理的岗位。如果宣教工场中的教会觉得宣教士的权柄是一种阻碍;而对他有所规避;这将是极大的羞辱。

我们在此所讨论的原则;显然是不易遵行的。白种人总是在下意识中存着一种优越感;结果就会想;若是没有他们帮助;其他种族就不能有甚麼进步;尤其是那些施行殖民政策的国家;因其在政治上的管治;白人就更易产生优越感;他们的教会很可能会觉得;他们有权对当地的教会实施一段长时期的监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记得;圣经从没提出对某个教会监理的概念。政治上的规范;决不能用在教会之中。教会的组织与国家或政治的架构是完全不同的;教会若能完全根据圣经的教训来行事;就绝少会犯错;这样;新的教会独立和自治的能力;从开始就会受到尊重;他们就有机会负起自己的责任;逐渐成长;而不需母会和宣教士时刻指导。难怪今天好多新建立的教会;都不愿被称为「新兴」的教会;因为这暗示了那些自称「年长」的教会拥有一定的优越感。他们在这方面的看法是正确的。那些「年长」的教会 ― 也常是指白种人的教会 ― 常常认为有权监理新建立的教会;这种看法完全没有圣经的根据。我们必须根据圣经的教训行事;才能得神的喜悦。 如果我们仍然要用「新兴的教会」这个名称;就必须限於指教会成立的时间的分别;教会成立的时间较长;并不表示有监理别的教会的权柄。在基督裏;不但不分犹太人和希利尼人;为奴的和自主的 (加三28);更也不分资深的与幼嫩的。

 

第卅四 章 大公教会兴地方教会:宣教圣工与教会合一的问题

不同宗派或不同差会往往会在同一个宣教工场小工作。这些宗派与差会有许多相异之处;他们的教义;纪律的执行;教会的组织;崇拜的仪式等。纵然如此; 他们仍是在同一地区;有时甚至在同一城市中;进行传教工作。在亚洲许多大城市;如东京;加尔各答;以及其它许多大城市;都有许多不同的独立差会在那裏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必举例;就可以知道当中会有许多问题出现。彼此的工作是独立的;但工作地区却是如此接近;显然就会造成一种竞争。当中或会产生嫉妒;有时甚至是彼此敌视。总之;这种种后果;都有碍於宣教事工的发展;也不能维系宣教事工内的单纯动机。

此外;这种情形对於宣教工作的对象;也有极坏的影响。他们并不了解不同教会;不同宗派;不同差会之间的分别;他们只会认为这种分歧是宣教组织上内部的弱点;甚至是一种纷争;这种纷争完全不合耶稣基督给予门徒的命令。印度的一位主教说;有些印度教徒曾对他说;如果他们仍然是印度教徒;彼此还能合一;然而如果他们成为了基督徒;他们就会是属於不同的教会;而很难把各教会的信徒看作弟兄姊妹。譬如;在一九二九年;印度约有五千个差会;所以常有许多不同的教会与差会在同一城市内推行和发展福音的工作。

在世界其它地方;情形都是一样;教会本身的分歧;都成了人们加入教会的重大阻拦。

我们在此所看到l的现象;就是一般称为「多形」或「多数」教会的现象。这两个名称事实上都不很适切。所谓「多形」;好像是说这不过是形式上的不同; 不过是外表上的不同;然而却忽略了更深真理教义的分别。所谓「多数」'赏际上是与教会作为基督身体的合一的特性有所冲突。虽然这两个名称都不大适切;但事实上这种现象是到处可见的。

令问题更难解决的;是因为在圣经中完全找不到有关这种问题的教训。圣经中只有「教会」;却没有所谓不同的宗派。当然;旧约曾记载犹太与其他十支派分裂的事;但我们绝不能以此来跟今天教会「多形」的现象相提并论。在新约中也常提到某些教会内部起了争论或分裂 ( 林前一10;11;十一18);但这绝对不是一种永久的分裂;圣经也绝对不认可任何永久性的分裂。今天之所以有各种不同的宗派;都是因为长久的历史演变使然。有时;可能是因为国家民族性的不同而造成;但大多数都是由於对圣经教训|不同的解释与看法;因之创立不同的教义而造成分裂。各个宗派虽然l时常开会讨论合一的问题;但许多i侍候都是没有结果的。各教会之间f往往都会出现歉隙;又或彼此漠不关心。

这种宗派的分歧;是既不能荣耀神;也不能造就人的;但是在宣教工扬中;这种情形更是有害无益;有损於福音的工作。对於非基督徒;这种种分歧的态度; 以及极端的看法;是非常难以了解的;除非详细研究各个宗派的历史背景与发展过程;否则是无法了解的。为此;常有人建议各个宗派要彼此合一;否则宣教工作就会大失功效。常有人指出;教会合一的运动;总是在宣教工场中发起;也往往得到最大的刺激和支持。

本书的范围;并不包括讨论有关宗派合一运动的问题;但我们不得不发出一个问题;就是可在何种种程度上;处理到宣教工场中宗派的分别所引起的难题

最简易的解决方法;似乎是划分各个不同宗派传教的区域。各教会或差会可以彼此协议;不在同一地区中推行宣教的工作;这样做确会使问题简化不少;起码能够除去在同一地方分别进行宣教工作所带来的坏影响。然而;被分派的各个区域若是在同一个国家;或是民族中间;那麼各个不同的差会就应当合作;共同建立一个教会。若是可行;历史进程中所形成的不同宗派;并不应移植到宣教工场的教会中去。因此;必须从一开始就在宣教工场中建立一个合一的教会。

这一切;不但要彼此商议;更要彼此信任;并有自我牺牲的精神;当中还需要组织一个宣教主议会;凡是有关不同宣教区域的各种问题;都可以在这个议会中讨论与商榷。此后新建立的教会也要逐渐加入这个议会;因而可以发展成为当地教会和宣教事工的议会。接着这个协会可以提倡当地各个教会同用一种圣经的译本; 采用相同的诗歌;至少也尽量采用相近的崇拜仪式。至於教会的管理制度与教义;也当在议会中共同商讨;如果不同差会;教会的教义是大同小异的话;而大家又都是忠心地传扬耶稣基督是王;是救主;那麼就不难达成一个满意的协议。

教会常因许多枝节问题意见不同而造成分裂;这是那些刚建立的教会所不能理解的;至少在短暂时间内不能。刚信主的人所关心的都是一些基本的问题;即耶稣基督所作成的救赎大功;祂在十架上钉死;以及祂从死里复活等重要信息。细节方面不必完全有一致的看法。 如果我们确是诚心诚意服事基督;并宣扬祂的圣名;那麼就有了共|同的基础;来讨论并解决各种问题;然而;有许多细节;是要让新会自行抉择和厘定的。 我们以上所说的;当然是单单指到在基本问题上看法一致的宣教工场。

如果在基本信仰上不能一致;那麼问题就更难解决。如果一个教会;发现一个宣教机构;是借用基督教的名义;传扬一种人本主义;或是完全否认基督教纯正的基本信仰;那麼就很难像我们在前面所说的;可以与他们一同讨论合作的问题。一般说来;我们都不可能与罗马天主教的宣教机构有所合作。在宣教工扬中出现的各种分歧;是不能完全消除的;但我们的本份;显然是要与那些诚意传扬基督福音的教会或宣教士;携手合作。

如果宣教圣工不慎重考虑这些问题;那麼在宣教工场建立的教会;迟早都会不经母会的协助;而独自寻求合一。一般来说;刚建立的教会所面对的人;都是非基督徒;他们常会有遭受威胁和危险不安的感觉;也会感到有很多的需要;因此他们很自然就会渴望合一;渴望长进和权力增长。在宣教历史中;我们看到有许多新建立的教会;反倒比原来的教会更盼望合一;但这有时也隐藏着危险;因为为了要寻求合一;他们甚至可能与自由派或不信派的教会合作;因而合一只不过是停留在外表上;而不是建立在同一的信心上。在某些情况下;分歧是比合一更理想的;因为与信仰不纯正的教会合作;只不过是人的心意;却不是神的旨意;因为神并不是要我们为了寻求合作而牺牲真理。

一般来说;宣教工场中的教会;都必须与世界其它地方新建立的教会有所联络。在实际方面他们所关心的不过是自己与所属的母会;然而偶然他们也会觉得与其它在相近的环境中;面对同样问题的教会更加接近。刚成立的教会;在一个充满敌视的世界裏面;往往会觉得自己非常微弱渺小;所以当他们知道世界其它地区所建立的教会也与他们有相同的困难与问题;他们说可以得着鼓励;所以新成立的教会基本上有需要与其它同类的教会有所联络。对於资深的母会;他们自觉微小;或许会向母会求助;然而在下意识中;他们却喜欢与其它刚成立的教会相交;因为大家都在面对同样的问题;因此;不同地区;言语的教会如能彼此有所来往;讨论教会成长的途径;是很有益处的。

这种彼此相交来往;对於厘定信条是非常重要的。许多时候;新建立的教会;都是把母会的信条临时承接过来;作为自己的信条;这样做是很自然的。此外; 虽然不是教会大会如此决定;母会的信条教义;通常都会成为新教会信徒的行为准则。然而;他们逐渐会觉得有必要拥有自己的信条;在这些新的信条中;他们可以将自己从神话语中直接领受的真理表达出来。这些信条必要能够抵档与主背道而驰的思想与教训;如驳斥今天世界盛行的极权主义;世界各地的外邦宗教;或是抵制他们本国本地原有的宗教;如佛教;印度教;回教;甚至於道教;儒教等随从者非常众多的宗教;此外;也当指斥宗教混合主义;就是世界各地一种常见的现象。这样的教义信条;并不是可以制造出来的;而是因着需要而自然形成的。每一个新建立的教会;都有他们特殊的问题;但他们也有共同的仇敌;所以在准备制定教义信条时;不同的教会大可聚集一起;讨论他们信仰的内容。 远东的基督徒;虽是属於不同国族和环境;但却面对着许多相同的问题。照样;在非洲中部和南部的教会;也有同样的情形。这些刚成立的教会;在地域上仍是非常孤立的;但当他们聚在一起的l时候;他们常会发现他们之间有着相同的问题。以下将要讨论的问题;对於在地域上相隔很远的教会;很有帮助。

教会在本质上是大公合一的。大公教会过去和现在都尝试容纳全世界所有的教会。假使在宣教工场中;基督徒认识到教会无比的重要;那麼他们在每日所遭遇的微小困难中;就可以得着激励;因而也可以逐渐了解基督无比长阔高深的大爱;这爱只有与「众圣徒一起」才能明白。


第卅五章 宣教事工的发展

当独立的新教会;在宣教工场成立之后;母会还该负起甚麼责责任呢 我母会应该尽可能不要干涉刚成立的新教会内部的事务;以免阻碍他们堉养当有的责任感。母会似乎就只剩下一件要做的事;就是要专心致力於宣教的工作。 由此;新教会可以!照顾自己;母会也可以专注在传福音的工作上;这样看来似乎就是一种很自然的分工。

然而这样的分工;很快就会出现各种困难。第一;在实际方面这并不可行。母会所推行的宣教圣工;若是没有新教会的合作;是很难开展的。事实上;后者应当加入宣教圣工的阵容;甚至要继承宣教圣工的使命;它应当曾参与行动;提供作工的人;使福音更广泛地传扬出去。宣教事工不能单是限於传福音的工作;而让那新建立的教会照顾自己;若是如此;宣教事工就会与那些应当负起宣教工作的人手来源隔绝。

第二;这种分工对於新建立的教会;也是有害无益的。这会使他们以为只要做一个好的基督徒就足够;广传福音;对外作见证等事情;大可以让别人去做;这样就把基督徒的生活与为主作见证的关系;完全歪曲了。在前面已经看到;使徒的书信曾经指出;每个信徒都当积极参与宣教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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