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中国通史第九卷-中古时代-明时期(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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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中国通史第九卷-中古时代-明时期(下册)- 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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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思想相吻合。海瑞长校,还颇有些民主作风,他说:“本职初至学中,某善可兴,某敝可革,尚未尽识,容与诸生会议,并参酌提学道教条别为更定。”②所有这一切,对于当时日益败坏的士风,无疑起到了一定的整饬作用。
  海瑞是言行一致的。到校的当年,延平府督学官莅校视察,在明伦堂召见教官,诸教官一见,皆左右跪拜。唯特海瑞一人,以学校为养士之重地,师长应受到尊敬,如笔架挺立在中间,拒不跪拜,仅长揖而已。由是得了个“笔架博士”的雅号。督学官为此嫉妒他,百般刁难。海瑞志在行道,谓:“此阙陷世界,何能有济”,遂愤然乞休。后经福建按察司提学副使朱衡再三慰留,始复教谕之职。
  海瑞在训士之余,依然十分关心地方政事。在南平县学任上,他又著文重申他在《治黎策》和《平黎疏》中所提出的思想和建议。当他得知福建驿递困苦,即作《驿传申文》与《驿传议》,上报有关衙门。略曰:驿递之疲,千疮百孔。为今之计,只有恢复国初之法,厘清积弊,凡利者兴之,才是上策。否则,就是中策、下策乃至无策。
  时至嘉靖三十七年(1558)春,海瑞长校已四年有余。以实事求是、治学有方、成绩显著,巡抚监司交章论荐,授为浙江严州府淳安县知县。由此步入政界。
  ① 以上见《教约》,《海瑞集》上册,第13—18 页。
  ② 以上见《规士文》,《海瑞集》上册,第21 页。
  第三节丈田均赋,革弊兴利“知县知一县之事。一民不安其生,一事不得其理,皆知县之责。”不惩贪暴,害怕别人诽谤自己;凡事不认真,害怕生怨取祸,不顾朝廷利益,做个乡愿,“浮沉取名,窃取官爵,非知县也”①。从这一思想出发,抱着革弊兴利的决心,海瑞于嘉靖三十七年五月初到达淳安任上。
  淳安,地瘠民贫,所产只有茶、竹、杉、柏。田亩悉归豪右,穷者卒岁不粒食,百姓“疾苦万状”,“民之逃亡者过半”②。海瑞下民间,访其故。盖由于赋役不均,浮粮数多,大户转嫁。“富豪享三四百亩之产,而户无分厘之税。贫者产无一粒之收,虚出百十亩税差。不均之事,莫甚于此。赔貱则困苦,困苦不堪,相继逃亡,皆虚税所压为之,不可不加意也”③。又淳安位于新安江下流,诸官舫日五六次,夫役迎往,费不可支。于是定《兴革条例》三十六项,悉心规划,认真清丈土地,度田定税,均平赋役。同时雷厉风行清查积弊,严行革除一切陋规,裁冗费,革冗役,息词讼,惩贪官,肃吏治,民困渐苏。
  海瑞从政克尽职守,为事不惧强权。是年,浙直总督胡宗宪之子过淳安,依仗权势,盛装以行,竟以不备供应,吊打驿吏。海瑞得讯,当即下令拘禁之,并将其所带数千银子如数没入充库。然后去信报告胡宗宪,说此人胡作非为,还冒充总督公子,真不敢相信。气得胡有口难开,只好作罢。嘉靖三十九年三月,严嵩党羽、总理盐政都御史鄢懋卿奉命巡查盐务,欲取道淳安县境。鄢招权纳贿,贪酷成性。若依之,势必扰民。海瑞以“邑小不足奉迎,愿取他道往”,去信挡之。鄢不得不怀恨绕道而去。此两事“更为人所不敢为者”,百姓为之拍手称快,一时传为佳话。
  海瑞一心为民除弊兴利,而他自己却清苦自持,衣服破旧单薄;为母亲做寿,只买肉二斤,别无他物。淳安百姓颂之曰:“爱民如子,视钱如仇。”海瑞去县之日,人人放声痛哭,“如丧父母”。
  嘉靖四十一年(1562)五月初,朝廷以海瑞在淳安政绩卓著,擢浙江嘉兴府通判。由于他在淳安得罪过鄢懋卿,这时鄢便嗾使其党羽袁淳上疏弹劾他,海瑞遂被取消任命。不久,严嵩败落,鄢、袁相继去官,海瑞乃调任江西赣州府兴国县知县。
  四十二年(1563)春到任。兴国地薄民穷,时弊亦在浮粮,“岁征不满什之伍”。“虚粮不能貱,重役不能供”,以故“逃绝户极多”。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海瑞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兴国八议》,厘清宿弊,发展生产。“八议”之要者有五:一曰屯田,恢复明初拨军下屯、军民各有定分之法,清退军队由侵吞民田而来之“余田”,“以补民田之虚貱”,使“下之小民无军人之扰,上之屯粮无亏欠之累”。二曰地利,招民开垦“无主山地荒田”,使地尽其利,而民无游食之人。三曰均赋役,此为“八议”之急务,重点是清丈土地,稽查丁粮虚实、人户富贫,按实征发。四曰招抚逃民,蠲除虚粮重役,招民复业,“三年后实有收成,依例报税,收成稀少① 《兴革条例》,《海瑞集》上册,第49 页。
  ② 《淳安县政事序》,《海瑞集》上册,第37 页。
  ③ 《兴革条例》,《海瑞集》上册,第73 页。
  则听之”。五曰革冗员,凡军政各衙门一切人浮于事者,皆裁革之①。“八议”上南赣巡抚吴百朋,次第施行,官吏“畏法听令”,“民间用度十分中减去三四”②。任兴国知县一年有余,因功被荐,应召入京。母谢氏畏北国严寒,留居兴国。
  ① 以上见《兴国八议》,《海瑞集》上册,第202—209 页。
  ② 《申军门吴尧山便宜五事文》,《海瑞集》上册,第210—211 页。
  第四节冒死上疏,抨击皇帝嘉靖四十三年(1564)十月,海瑞升为户部云南清吏司主事。嘉靖皇帝自中年以后,崇信道教,一意修仙,侈兴土木,劳民伤财;刚愎自用,喜欢阿谀奉迎,拒绝廷臣劝谏,以致国事日非,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四十四年十月,海瑞愤时政阙失,为维护封建皇朝的久安长治,列举事实,犯颜直谏。上疏严厉抨击嘉靖皇帝,名曰《治安疏》。因该疏主旨为“直言天下第一事,以正君道,明臣职,求万世治安,故又称为《直言天下第一疏》。这就是当时震惊朝野、后人所说的“海瑞骂皇帝”。海瑞一生在政治上影响较大的有两件事,此为其一。该疏谓:君者,天下臣民万物之主也。惟其为天下臣民万物之主,责任至重,凡民生利瘼一有所不闻,将一有所不得知而行,其任为不称。是故养君之道,宜无不备,而以其责寄臣工,使尽言焉。京工尽言而君道斯称矣。。。陛下则锐精未久,妄念牵之而去矣,反刚明而错用之,谓遥兴可得而一意玄修。富有四海,不曰民之膏脂在斯也,而侈兴土木。二十余年不视朝,纲纪弛矣。数行推广事例,名爵滥矣。二王不相见,人以为薄于父子;以猜疑诽谤戮辱臣下,人以为薄于君臣;乐西苑而不返宫,人以为薄于夫妇。天下吏贪将弱,民不聊生,水旱靡时,盗贼滋炽,自陛下登极初年,亦有之而未甚也。今赋役增常,万方则效陛下,破产礼佛日甚,室如悬磬,十余年来极矣。天下因即陛下改元之号,而亿之曰:“嘉靖者,言家家皆净而无财用也。”。。一意玄修,是陛下心之惑也,过于苛断,是陛下情之偏也。。。君道不正,臣职不明,此天下第一事也。于此不言,更复何言!大臣持禄而外为谀,小臣畏罪而面为顺,陛下诚有不得知而改之行之者,臣每恨焉。是以昧死竭惓惓为陛下一言之。①此疏一出,海瑞“直声震天下。上自九天,下及薄海内外,无不知有海主事也”②。海瑞自度此疏呈上,必触怒皇帝,获罪而死。因此买好棺材,告别妻子,遣散僮仆,托人料理后事,毫无惧色,从容赴朝,席櫜待罪,“真是铮铮一汉子”。果然不出海瑞所料,皇帝大为震怒,将该疏掷之于地,命令左右:赶快把海瑞抓起来,不要让他逃跑了。宦官黄锦说:海瑞素有痴名,听说上疏时自知必死,已安排好后事,在朝听候处置。皇帝默然。少顷,复取疏览之,若有所动,遂将其留在宫中者数月。至次年二月,皇帝余怒未消,还是以“骂主毁君,悖道不臣”之罪,下旨逮捕海瑞,杖六十,抛入锦衣卫狱,后转刑部狱。户部司务何以尚疏请释放海瑞,皇帝命锦衣卫杖之百,亦锢之诏狱,昼夜榜讯①。
  同年十二月,世宗病逝,第三子朱载垕继位,是为穆宗。次年改元隆庆,颁布遗诏,大赦天下,海瑞、何以尚同时获释。海瑞复官户部主事。不久,改为兵部武库司主事。隆庆元年(1567)二月,升为尚宝司丞。海瑞上疏请求归家养母,不予允准。四月,擢大理寺右侍丞。时内阁首辅徐阶与高拱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高拱欲夺徐阶之权,指使门生、广东道试监察御史齐康① 《治安疏》,《海瑞集》上册,第217—221 页。
  ② 王国宪:《海忠介公年谱》,《海瑞集》下册,第588 页。
  ① 《明史》卷二二六《海瑞传》。
  奏劾徐阶。海瑞上疏支持徐阶,说:徐阶为首相,“天下骎骎然有向治之渐”,而且“不招权,不纳贿”;高拱为人“狡且凶”,才不足任;齐康捏架无影虚词,“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请罢斥高拱,重治齐康②。结果九卿科道合疏挽留徐阶,齐康被谪远出,高拱落职回家闲住。为此,高拱心里痛恨海瑞。是年冬,海瑞改调为南京通政司右通政,次年二月初至南京任上。七月,徐阶致仕还乡,次辅李春芳为内阁首辅。隆庆三年春,海瑞迁通政司右通政。六月二十四日,晋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粮储、提督军务,巡抚应天十府③,遂离开京师,启程南下,出任江南巡抚。这是海瑞一生在政治上影响较大的另一件事。
  ② 《乞治党邪言官疏》,《海瑞集》上册,第226—227 页。
  ③ 时应天巡抚驻苏州,辖地包括应天、苏州、松江、镇江、常州、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安庆等府和广德州,兼理杭州、嘉兴、湖州三府税粮。
  第五节巡抚江南,挫抑豪强应天十府是明代经济、文化最为发达的地方,是明皇朝经济重心之所在,但又是历来素号“繁剧难治”之区。为了巩固明皇朝在江南的统治地位,海瑞遵照朝廷的法令与条例,根据江南的具体特点,并参照他在南平、淳安、兴国的施政经验,慨然以澄清天下自任,竭尽心力,一意挫豪强,抚穷弱,做了不少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的事情。择其大要,有三:一曰整饬吏治。自明初以来,江南地区不法官吏往往与当地豪绅大户串通一气,贪赃枉法,敲榨勒索,谋财害命,成为地方百姓的一大祸害。据此,海瑞先后颁布《督抚条约》、《续行条约册式》、《考语册式》等,斥黜贪墨,搏击豪强,矫革浮淫,厘正宿弊。具体有:禁迎送、禁请托、禁请客送礼、禁苛派银粮包揽侵欺、禁假公济私、禁苛派差役、禁官吏敷衍塞责、禁私役民壮、禁滥取民财民物、禁差遣人役骚扰乡里、禁官吏奸利侵吞、禁贿赂书吏、正军法、革募兵、定抚按出使车马,等等。严令各府、州、县大小官吏“一体遵奉施行,俱毋违错”。令既下,“郡邑吏凛凛竞饬,若非往日人。赇者则望风解印绶去,权豪势宦,敛手屏息,至移他省避之”①。
  二曰勒令退田。应天十府州强宗巨室数多,土地高度集中,是造成当地阶级矛盾尖锐的重要原因。嘉靖以来,兼并之风更为盛行,各地乡官豪绅无不采取各种卑劣手段大肆掠夺田产。其中比较普通的一种形式是通过“投献”侵占农民的土地。由于该地赋繁役重,“每一役出,辄破数大家。以故富者辄籍其产于士大夫,宁以身为佣而输之租,用避大役,名曰投献”①。至于其他小民之田产,为奸民籍而献诸势要归其所有者,更是“不知凡几矣”②。松江府华亭县,“乡官田宅之多,奴仆之众,小民詈怨而恨,二京十二省无有也”③。其余府县亦大都如此。江南乡官的代表人物徐阶家所拥有的二十多万亩(一说四十万亩)土地,有相当一部分就是通过所谓“投献”夺来的。在海瑞巡视各地之时,控告缙绅豪强侵渔白夺小民田产者不计其数,仅松江一地即有“告乡官夺产者几万人”④。对此,海瑞十分气愤,为了缓和阶级矛盾,适当调整土地关系,使乡官豪绅“百年后得安静”,维护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他坚决勒令受献者必须如数退还白夺之田,或者允许被献者赎回。对势力最大的徐阶也不例外。此令一下,四方震动。贫苦农民热烈拥护;而豪强缙绅则恨之入骨,谤议纷起,伺机报复。由于官绅势力的反抗和抵制,遂使这项改革半途而废。
  三曰兴修水利。江南河流众多,湖泊交错。境内吴淞江水道,尤为“国计所关”,纵贯苏、松两府,穿越吴县、吴江、昆山、青浦、嘉定五县。由于长期失修,淤积不通。屡议疏浚,迄无成效。民有谣曰:“惟是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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