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神学(章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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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神学(章力生)- 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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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duction)乃有目标的,要使变种保持它的限度。后裔乃代表父母,并非仅仅代表双亲的一方。双亲既代表两方面的祖父祖母,则其后裔实乃代表其全族。如果没有这种配合,则各人的特性就要从各种不同的方面自己生殖,那就像枪里的子弹一样,无的放矢。所以分裂生殖需要这种配合,藉求匡补。这样「有性增殖」始能令个人成为物种的类型,同时复使人类团结一致。密尔敦氏(JohnMilton),在其所著《基督教义》中,倡增殖说,他不信灵魂离开或住在身体里面。他相信灵魂乃有某种实质。人类的心意乃是生根在有形有体的机体里面。灵魂并非在身体造成了以后才吹进去的。圣经里面说:「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创二7)乃仅为对那已有的生命,加以振作的冲击。上帝并不每天创造灵魂。人是一个身体与灵魂,或是一个「灵魂——身体」。哈理斯氏(Harris)在其《道德进化论》中说,每一个人有很多的祖先,也有很多的后裔。他乃像一个海峡在两海之间,前后两面,都开阔张大起来。其他孩子也和我们一样有曾祖父母。有许多人与他人联婚,于是许多世代并行发展。许多门第,或则分出,或则聚合,但是其发展的形态也是平行的。

    二、增殖说的评价增殖说乃有很多可取之处,但亦不无若干缺陷。兹分论如后:1.此说乃有圣经的根据——此说以「创一27」乃是意指上帝在亚当里创造物种;而以「创一28」乃为藉着从属的动力,使物种增加,并且永久存在(并参创一22)。上帝只有一次将生气吹在人的鼻孔里(创二7;并参二22,四1,五3,四六26;徒一七24一26;林前一一7、8;来七10)。上帝从创造天地万物和人类以后,他就歇了他的工作(创二1、2)。

    兹将此说有关的经文加以列举:创世记一章二十七节:「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二十八节:「上帝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二章七节:「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二十二节:「耶和华上帝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哥林多前书十一章八节:「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创世记四章一节:「……夏娃就怀孕,生了该隐」;五章三节:「亚当……生了一个儿子,形像样式和自己相似,就给他起名叫塞特……」四十六章二十六节:「那与雅各同到埃及的……凡从他所生的,共有六十六人」;使徒行传十七章二十四、二十六节:「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上帝,既是天地的主……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希伯来书七章十节(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已经在他先祖的身中。」创世记二章一、二节:「天地万物都造齐了。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谢特(WilliamShedd)在他《教义神学》中更引证约翰福音一章十三节:「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上帝生的」;罗马书五章十二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二十二节:「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以弗所书二章三节:「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希伯来书十二章九节:「……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得生么?」诗篇一百三十九篇十二、十六节:「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处被联络;那时,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口,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魏思各德(Westcott)在其所著《希伯来书注释》中说:「利未藉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其所含的意义,乃指后裔乃含在祖先之内,因为他的作为乃有这种意义与效力。至少从肉体的关系说,以往的死者要这样支配存活之人。一个单独的个人,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而乃为群体的一员。单从增殖说来看,人乃仅为过去的结果。但如以此为全部的真理,则个人将没有责任。在诞生之时,虽会有责任的成分,但未必尽然。创造说认为个人的特性,并非全无真理。人类社会,一方面乃有合一性,但也有每一单独的个人的责任。大家的思想,还要加上伟人的权能;我们需有盼望的根基,但亦需抉择的条件。」2.此说乃符合生殖的道理——从动植物的生命来看,它们得到数量的增加,无非靠直接创造的繁殖性,而乃须赖从原有的枝干生殖新的独特机体。人类从他们的父母得到他们的灵魂,也有相似的道理。上帝的方法并非一直用神迹。上帝常常藉着次因在自然界施展他的作为。上帝并不为每一只猪,或每一个苹果,在它开始存在的时候创造一个生命的性能。这乃是从上帝在最初仅仅一次(以后不再)赋与每一族类增殖的性能。莫克深(Moxom)说:「如果以为上帝是每一新的个人之直接创造者,乃就否认一切的次因,无啻把自然或万物混合在上帝里面。近代科学的趋向,乃完全反对此种说法。人类个人灵魂的根源,乃无殊于上述的通则;如果以为有不同的例外,实在没有充分的理由。奥古斯丁对于增殖说所以犹豫不决,乃是因为顾虑此说将被误解,以为灵魂会因此说而分裂,而且要再分裂——甚至因此会含有其他要素;因此便会有物质的性质。殊不知一切的分裂,并非是物质的。灵魂并非物质的,亦无其他的要素,但并无理由说因此便不能增殖。」

    实质(substance)一词,并非一定含有外延与形态。赖特教授(Ladd)虽系创造论者,但他驳斥心意乃是很容易分裂的说法。心意不能说它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心意乃是生长的。心意要有了作为,才有它的实质。火焰没有燃烧以前也是不存在的。印度有一句成语说:「没有花梗,便无莲花。」3.此说乃有可信的凭据——许许多多的家族与种族,不但在体质上,并且在心志上灵性的特质上,乃是会遗传或转嫁的;尤其是邪恶的气质与倾向,乃是所有人类在他们诞生的时候所都有的,而且没有例外,无论何时何地,都是一样。此乃可证我们灵魂与身体乃都是从我们人类先祖而来。这乃为增殖说可信的凭据。加尔敦氏(Galton)在其所著的《天性遗传论》一书中拿出许多的证据来证明人类心灵的特质从父到子,乃是可以遗传的。从家庭来说,在美国有亚当(Adamses)的家庭,在英国有乔治(Georges)的家庭,在法国有濮尔朋(Bourbons)的家庭,在德国有巴哈(Bachs)的家庭。在民族方面,则又分印第安人、黑人、犹太人和中国人。豪爽氏(Hawthorne)乃代表美国新英伦清教徒的反省与内心。爱默生(Emerson)在他八代以上无论在父方或母方的先祖中,有一位牧师。「一个人乃似一辆公共马车,其中坐着他各代的先祖」。遗传乃是「上帝追讨世人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二○5)尹格素氏(RobertG。Ingersoll)说,大多数的伟人,乃有伟大的母亲,大多数伟大的妇人,乃有伟大的父亲。大多数伟大的人,好像高山,在一方面是祖先的溪谷,一方面是子孙的洼地。豪爽氏在他的著作里暗示罪恶乃是德性之必要条件,以及良善的根基与条件,他的遗传论虽有若干可取之处,惟此论实属谬妄。特立登氏(Dryden)在其所著的《押沙龙与亚希多弗》一书中说,大智与狂妄乃是至亲的盟友;它们的差别,仅有一线之隔。龙白罗素(Lombroso)说天才乃是一种神经失常之人,乃近乎一种癫痫的狂热或痴呆幻想的怪物。倘真为此,则所谓文明乃是疯狂的产物,当盖世英雄拿破仑,意大利诗人《神曲》的作者但丁以及大科学家牛顿表现他们的天才之时,就要把他们囚监于疯人疗养院。但英国诗人勃朗宁(RobertBrowning)说:「一个孤单的伟人,乃是值得世界称颂的。上帝乃是亲手在施展其作为……。」

    4.此说乃本上帝的协力——增殖说认为在整个人种发展的过程中,乃有上帝的协力,在他的督导护理之下,应许著名的人物,当他们诞生之时,会特别改善成为典型人物。罗伯慈氏(PageRoberts)在牛津大学的讲章中说:「反对上帝的遗传律,就是反对上帝对社会的敕令,也等于说上帝应当造人像天使,做神的伴侣,不作人类。人应当继承优良的脾性,则亦会继承邪恶的脾性。如果后者不可能,则前者也不可能。」人类所共有的德性,只有根据约翰福音三章六节才能加以说明,那就是:「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生殖一方面生灵魂,同时也生身体。在不正当的情形中生儿女,乃是一种罪恶,堕胎乃是谋杀。海克儿(Hackel)在其所著《人类进化论》中说:「人类作胎儿的时期,乃经四十个星期。人乃比一般的算法为老,例如说一个小孩是九又四分之一岁,其实乃是十岁。」所以希伯来人每当孩子诞生之时,就说他是一岁(我们中国也是如此)。爱德华兹校长(PresidentEdwards)说他要永远为他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孩子祈祷。伍莱斯校长(PresidentWoolsey)说,我当私自庆幸,我便是那祈祷的嗣子。爱默生(R。W。Emerson)说,人怎能脱离他的祖先呢?人与祖先乃有重大的关系。又说,人应当在什么时候教训他的孩子呢?当他诞生一百年以前。加尔敦在他所著的《自然遗传论》中说,孩子一部分继承他的父母,一部分则继承他的祖先。每一自由襟婚的人民,如果追溯上去,就会发现他祖先有各种不同的成分,使其不能认辨,究竟谁是他的祖先抑或是一般的人民。这乃使我们知道,特殊的脾性,能够回复到一般的类型;又可看到兄弟的关系乃比父亲更密切,约有两倍之多。这就推翻任何民族与珍贵罕有的恩赐会全部「形质遗传」(HereditaryTransmission)的说法,因为只有少数儿女像父母。主耶稣降世为人,虽由马利亚而生,但与其称他为马利亚的儿子,不如称他为「人子」。「因他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太一20)所以主耶稣没有从老亚当来的罪性,乃完全无罪。白罗克氏(Brooks)在他所著的《动物学》一书,曾详细作考察在七个半世代中,一人的祖先最高的数目是三百八十二人,三人则有一千一百四十六人。其中四百五十二人有名记录;而这记名的四百五十二人,并非全部,仅有一百四十九人是特殊的人物;在很远的宗族中,乃是这三人在许多家系中共同的祖先。如果在一个安定的旧社会中没有记录的先祖的后裔的门第,也是照样彼此相关,这三人先祖的总数,那就不是一千一百四十六人,而仅有三百七十八人。许多后裔已死去。从很远的世代少数的先祖中流传下来的馀种,这些少数的先祖,就成了大家的先祖。家姓的消灭乃为普通之事。我们不是从远古的,而乃要从近代的世界,寻求那藉「变异」之名而起的许多个人不同的原因。宗族的家系不是一棵树,而乃为一根细长线,由很少的纤维绞成,虽受磨损,却有无限的长度;这些由纤维绞成的线,却非常重要,能把过去和无穷的将来联接起来,成为一体。魏思曼氏(Weismann)在其《遗传论》中对于白罗克之说,发生异议。白氏以为变异的性能乃在父系的成分;魏氏却认为由于父母双方。每一个孩子乃是联合父母两方遗传的脾性,所以和两方面乃都不同。第三代乃是四种不同遗传脾性的混合折中的产物。白罗克以为变异的原因乃是由于两性并生的作用,他立论的根据乃在已有特性与形质的遗传与转嫁。但是魏氏否认这种转嫁。魏氏认为在胎儿形成的时候,男姓的胚种与女性的胚种,并没有不同的作用。孩子从父亲所继承的,乃和从母亲继承的相同。这乃正似双生一样。没有两个胚种含有完全一样的结合起来的遗传的脾性。环境与社会组织机体的变更,会影响后裔,不是直接的,乃是经过胚种的要素。

    5.此说仍不无若干缺陷——(1)此说乃违反灵魂的质朴纯一性。灵魂乃是完全属灵的实质,乃是不容分割的;若照此说,则灵魂的增殖势必令孩子的灵魂和父母的灵魂分开。而且孩子的灵魂究竟是从父的灵魂而来,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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