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神学(章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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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神学(章力生)- 第2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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硇苑矫妗?贡缗桑≧emonstrants)和苏西尼(LaeliusSocinus)异端,认为这里所指的形像,乃仅限于理性方面,为了人类可藉以治理管理万物(创一28)。林薄枢氏(Leinborch)又以为亚当像上帝,乃仅指灵魂而言;而非于道德方面。但大多数路德宗的神学家,却有相反的意见。照他们的学说,上帝的形像,已因人类犯罪堕落而失去,但又因救赎而恢复。可是他们中间又有争辩,因为路德宗认为他们并不否认,灵魂在本性和实质上,乃是像上帝的。改正宗的神学家,既不以上帝的形像仅限理性方面,也不主张仅限道德方面像造他们的主,而认为两者都俱备。因为照圣经的教训,上帝照他的形像造人,道德的完善乃为其最主要的元素。因此照人类理性的特质而言,他们认为人乃是上帝的孩子。四、对于万物的统治权

    人照上帝的形像而造,他最初的境界还有一个有关人类尊严的特征,便是其对万物的统治权。关于这一点,有各种不同的意见,有些人提出异议,认为统治万物,不能算为上帝的形像,仅为上帝赋予人类的一种职权。但是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明明指出,上帝照他的形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这乃含有人类尊贵荣耀的意思。诚如诗篇说:「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诗八5-8)这乃是因上帝委派他们,赐他们权柄。上帝造人的时候,就使他们有上帝的形像,作上帝的代表,来统治万物,要「叫寓物都服在他的脚下」(来二8)。上帝知道从起初到末了的一切,他的计划是全备的,不变的,包括一切的,上帝从最初便要把人类抬到至高的地位,所以赋予他们对万物的统治权。五、原义所谓「原义」(originalrighteousness),乃指道德方面的上帝的形像,此乃包含:(1)知、情、意的完全和谐,都顺服上帝的旨意。他的理性要服从上帝;他的意志要顺服理性;他的情感要顺服意志;他的身体要做灵魂顺命的工具。(2)除此以外,乃为他道德的完善,无论在知识上,在公义上,在圣洁上,都要像上帝。此所谓知识,并非指头脑的知识,而乃是完全的,正确的,实际的,有永远生命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四24);这种知识乃是无穷的,我们无法测度。有人认为人类始祖对于世界的本质及其各种法则的认识,乃较现在的科学家更为深彻。更重要的,乃是始祖认识上帝,因为认识上帝,就是永生;「上帝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约壹五11)此与世俗的智慧知识,性质不同,世智乃是「世上有权有位将要败亡之人的智慧。」「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林前二14)

    圣经教训我们,上帝造人,他「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一31);而且「原是正直」的(传七29)。新约圣经对于人更有新的启示,说:「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三9一10)「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四24)。此三者乃是始祖的「原义」,却因犯罪堕落而失去。感谢主,现在因为上帝的救恩,可在基督里恢复。于此可知,上帝造人的时候,人在道德方面上帝的形像,乃是绝对圣洁的,不是中性的,不是或善或恶的。六、灵性上帝形像还有一个要素,就是灵性(spirituality)。「上帝是个灵」(约四24),所以人既是照上帝的形像而造,人当然也有灵。上帝造人的时候,圣经明白指示我们「上帝……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二7)「生气」,乃是生命的本质;「有灵的活人」,此乃人之所为人的特质。人的灵乃是和其躯体相联;但亦能离开其躯体而仍然存在,故人乃为有灵的活人。于此有人发出一个问题,人的躯体是不是有上帝的形像,其答案乃是正面的。因为圣经指示我们说,人乃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并非单单指人的灵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人若没有躯体,则不能成其为人。而且上帝还很重视人的躯体,所以严禁杀人,「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九6)上帝不但救我们的灵魂,并且还要救我们的身体。我们的身体,将来要变成灵体,我们的肉体要完全受灵控制,为灵所用。「(我)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帖前五23)而且在「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上帝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帖前四16)「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和主永远同在。」(帖前四16-18,并参林前一五51-57)

    贰偏差的教义一、天主教的教义关于人类的本性,天主教神学家阿奎那多马(ThomasAquinas,1225or27一74)之说,乃异于基督教。他们认为人类在始祖犯罪堕落以前,其本性乃相对的完善,所谓上帝的形像,仅仅是在理性方面,此乃人类自愿的本性,乃是他的自由意旨。他们认为上帝的形像和「原义」(originalright…ieousness)是不同的;人类堕落之时,仅失去「原义」,但仍保有上帝的形像。基督教则认为「原义」乃上帝形像中的最重要的成分,在人类犯罪堕落之时,都已丧失。

    更不相同的,基督教认为「原义」乃是始祖亚当道德的优点,是上帝赋予的,乃为其本性;而天主教却以为是超自然的,非自然的本性。照他们的学说,上帝造人的灵魂和身体,这两种成分,乃是互相冲突的,为求彼此协和,上帝使肉体能顺服灵魂,便于人超自然的恩赐,此即所谓「原义」,始祖犯罪时已经失去。基督教则认为「原义」乃为自然的,并非超自然的。但是要确定「原义」是自然的,抑或超自然的,必先明白「原义」的真意。所谓「自然的」,乃指构成自然的成分。譬如理性,乃为人之所以为人的自然的成分,否则人便不成为人。又如许多自然流露出来的事,例如人都要求快乐,又如维护公义,恻隐之心,敬业乐群,此均出自先天的本性,非由后天的学习。此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否则乃为一种反常的人。因此基督教认为原义乃为人类的本性。一则,如果否认「原义」,则始祖亚当固有的本质(thepuranaturalia),便没有德性。二则,上帝造的人,其本性乃是善的〔「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一31)〕,使他明白理性,又使他的志情合乎上帝道德的形像;使他爱上帝,如同爱他自己一样;又使他领会上帝的荣耀,如同他欣赏他所创造的美丽的宇宙(江山如画,「诸天述说上帝的荣耀」——诗一九章)。上帝在造人的时候,便给他这种本性,此乃先天的;非如天主教的说法,是后天的超乎自然的恩赐(anextragift),使人可以达成人生最高的目标——就是荣耀上帝并且永远享受他。天主教的教义,有很多可议之处:1.这种道理,乃是贬低上帝创造的人类的本性,无异指称上帝的手在人类的本性中播了恶的种子,此乃损毁上帝的公义和良善,违反圣经明显的宣示,——上帝创造的人的本性原是好的(参创一31)。

    2.这种道理,乃是建立在摩尼教(Manichaeism)异端上面,认为物质本身便是恶。但此说乃违反上帝的话,和教会正统的信仰。物质非但不是恶,且和灵魂相联以后,也不会有害。3.这种道理,乃是从半伯拉纠(Semi一pelagianism)异端而来,所以便支持这种邪说。他们认为人类堕落之时,在未得到超自然的恩赐——「原义」——以前,乃和他堕落以前是一样的;肉体和灵魂自相冲突,自始本是如此,乃是常态,这种学说无啻责备上帝不应该造物质,物质既是恶,这乃等于说上帝作恶。此说不但违反圣经的教训,且复漠视人类的犯罪堕落,抹煞上帝救赎的恩功!二、伯拉纠派和理性派的教义

    此派的道理,有两大要点:1.上帝造的人并无德性;2.上帝造的人,乃是必死的,兹分论之:1.从第一点来说,上帝造的人,并无德性——照伯拉纠的说法,上帝造的人,乃为自由的,理性的,但是没有德性。既非公义,亦非不公义;既非圣洁,亦非不圣洁;仅有变成公义或不公义;圣洁或不圣洁的可能。他们反对「原义」,认为那是不合理的。所谓人类的本性,这种观念,乃是一种臆说的必然结果,以为由于意志的行为,或此种行为的结果,于是断定有所谓德性。此派复否认人类本性的堕落,或称「原罪」。这种学说,乃完全改变基督教义的整个系统。他们强辩,人的责任,须随其才能而定;所以一个人不能被赞扬,也不可被责备;不能被奖赏,也不可被处罚。这种邪说,势将无是非善恶可分,实有很多可议之处。(a)乃违反良心的见证——倘使我们自我检讨,反省自问,则我们不仅应对我们有意所作所为的负责;还要对我们偶因感情冲动,无心所作的事负责;不仅对于感情冲动所作的负责,而且还要对我们的情操,和内在的意念负责,「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四23)当一人认罪之时,不仅对他所犯特殊的罪行,而尤为他良心的自责,例如他不正的思念,自私自利,贪爱世界,存心不良,忘恩负义,心地刚硬,怀疑不信,没有爱心,不爱上帝,对世人无仁慈。凡此均非具体的行为;但因良心的审判,都足为定罪的根据。当我们断定一人为善为恶,并非根据他的行为,而尤在察看他的性格和品德。所谓善恶,并非专指一人所作特殊的行为,而乃在他的节操叫生情和内心,此乃决定其行为和一生果效(参箴四23)的动力。

    (b)个人良心的责备可由众人的非难来证实——语云,十手所指,十日所视;众怒难犯。再从各种语文中,如情操、道义、习惯、……等词,乃用来表明人心的状态,其中或善或恶,乃为公意的显示。假如照这派的说法,人类没有德性,则何致会有仁爱、公义或忠孝等术语。(c)人类行为的德性乃凭原则而决定——假如照伯拉纠派和理性派的邪说,根本无所谓德性,则个人的行为,不但没有原则,且将无永恒的标准,尤无约束的力量,则人类将莫衷一是,是非莫辨,无法无天,势将朝不保夕,无法共存。(d)此派的学说,乃根本违反圣经的教训——主耶稣说:「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太七18)一棵树的本质,尚且能决定其果子的特性,或好或坏;而果子本身亦能表示树的本质。因此主耶稣又说:「毒蛇的种类!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太一二34一35)心里善的,才是好人;从他善的本性,作出好的行为。反之心里恶的,便是恶人,从其恶心,便为非作恶。照圣经的道理,因为始祖犯罪,人乃是从罪恶里生的。「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约三6);「随从肉体……体贴肉体的事」,以致于死(参罗八5-6)「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七18),「死在过犯罪恶之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然而上帝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参弗二1-5)所以重生不是我们灵魂的行为,而为新的本性的结果,此乃为神圣的原则。如果否认人的情操等等,并无道德的本性,乃是违反圣经的道理。(e)再从普世教会的信仰来讲——甚至希腊正教,虽和一般教会大不相同,但也主张人须重生;唯有重生,始能改变人性,使他灵魂里面注入一种新的生命之道。拉丁教会亦然。路德教会、改正宗教会,更不待言,都一致持守这个重要教义,人的情操、习惯、行事为人的原则,都与人的德性有关,并非如伯拉纠派之说,乃为人自愿的作为;此与教会关于原义、原罪、重生、成圣,各种重要决议相左。

    所有基督教会都相信原罪和重生的教义,因此认为人的情操等等,都和其德性有关;尤复反对伯拉纠派,以为人的责任,须随其个人的才能而定,无所谓德性,或赏罚。此乃最不合理之言,乃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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