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神学(章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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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神学(章力生)- 第2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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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未明确的讲受浸重生,但是乃含有必须重生的意义。倘使绝对没有足够的水施浸,则可代以灌水礼,从头上三次。在开始施浸以前,必讲教义问答,悔改,禁食和祈祷。5.从希腊教会的理论与实际说——希腊教会著名神学家史都齐氏(DeStourdza)说,「施浸」一词,照字面来讲,乃总是「跳进」、「掉进」、「潜水」的意义。所以「浸礼」(Baptism)与「全身浸在水里」(Immersion)一词,乃是同义的。如果说用「洒水礼」来施行浸礼,或说用「洒水」把人「全身浸在水中」,乃都是不合理的自相矛盾之言。马可陶慈(MarcusDods)对于这个问题总括的讲,全身浸在水中乃是浸礼原有的方式。把全身浸在水中的礼仪,乃为象征并且表明受浸的人从不圣洁到圣洁的生活;他又丢弃以往的死亡,渴慕将临的新生。关于施浸的方式,他又说:标准的方式乃为全身浸入水里,此乃含有四个重大的意义:(1)全身浸入水内,乃为浸礼首要的意义;洗涤乃为次要的。(2)保罗在罗马书六章三至五节说:「岂不知我们这受浸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浸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藉着浸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准此而言,则如果不用全身浸入水中的方式施行浸礼,则完全失去浸礼的意义。(3)施浸约翰选择约但河附近作为他工作的场所,再从约翰福音三章二十三节所作的宣称,「约翰在靠近撒冷的艾嫩也施浸,因为那里水多;众人都去受浸。」来说,则他采用的施浸方式,必然是全身浸入水中,此乃自然的结论。(4)再从提多书三章五节说:「藉着重生的浸」(Lout…ronpaligenesia)一语以及保罗在罗马书六章所用浸礼的象征来说,又可见全身浸入水中施浸的方式,必为基督教会继续采用的。陶慈又引证宾翰氏(Bingham)的说话,在初期基督教的世纪,全身浸入水中,乃为普遍采用施浸的方式,除非有特殊的或危急的情况,或是水不足的地方,始准用灌水礼。陶氏认为宾氏此言,诚足反映使徒保罗书信与「十二使徒训言」的思想。

    我们看到希腊文浸礼一词,不但可决定其有全身浸入水中的意义,并且可知此词基本的、不变的与唯一的意义。所以施浸原有的主的命令乃是要全身浸入水中。现在基督教世界,有一个显著的现象,开始承认全身浸入水中,乃为原有施浸的方式。佛莱特雷氏(Pfleiderer)在其所著的《宗教哲学》一书中说,「浸礼乃与圣餐一样,藉着保罗得到其圣礼的意义。全身浸入水中的浸礼乃为反覆表示的象征,乃是与主一同受死与复活。」B.教会无权改主命——全身浸礼既为主所命定,教会自然无权加以更改或废弃。此乃理所当然。1.从教会的性质来说——一则,在新约里面,除了地方教会以外,没有其他有形的教会。二则,地方教会不是立法的,乃是行政的机构,不能自行立法。三则,地方教会的权能既不是她本身所有的,所以不能授权给其他机构或教会会议。四则,教会不得僭妄,把她放在圣经与基督之上,自无权更改生命。马太福音五章十八至十九节说:「我(主耶稣)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诚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但是人之通病,能说不能行,以是常常徒托空言,甚至口是心非。英国文豪莎士比亚(Shakespeare)很感叹的说:「信心阿,我怠忽了遵行律法,我也不能坚定我的心志去遵行,所以我唯有把律法制订在我们意志里面。」所以我们对于主耶稣基督所命定的浸礼,以及他在约但河受浸的圣范,唯有谨守遵行,不可玩忽苟且,或改用其他方式,以免渎冒他的圣名。

    2.从上帝诫命的性质来说——其一,此不但是律法,而且乃是基督教会基本的律法;这不是普通的律法,乃为基本的宪章。其二,这种诫命乃表示最高立法者的智慧。倘欲加以更改,乃无啻说基督所制订的律法不能适用现在变动的环境,此乃对于那位昔在,今在,以后永在,无所不知的主的亵渎。其三,全身浸在水中的浸礼,乃为一切得救的福音真理适当的象征,倘用其他方式,则将成为毫无意义的仪式。质言之,教会没有权柄可以更改施行浸礼的方式,以致失去圣礼主要的意义。这不是理论的争辩,乃而有非常重大的关系。安德生氏(E。L。Anderson)说,在人间的政府是照人的旨意来修改宪法;然在上帝的国度,则要照上帝的宪章,更改人的旨意。林肯总统与杜格拉斯(Douglos)争辩之时,讥讽他说,那有照宪法的途径作违宪之事?浸礼不但象征受侵者进入基督的教会,且又象征其皈信基督作他的救主与主。现在有人以为这二者并无联带的关系。但照史丹莱之见,倘使两者分开,此乃藐视圣礼原有神圣的意义,而且还会可能出于邪灵的悖逆与不信。所以浸礼的方式,必须遵照上帝命定的方式,除非有特殊情形,不可改用洒水礼等其他方式。伍浸礼的象征

    概括的说,浸礼乃象征信徒归入基督的死与复活——易言之,藉着与基督联合而重生。甲此义的申说浸礼乃为象征一义,可分六点加以申说:

    一、主耶稣基督的死与复活罗马书六章三节说:「岂不知我们这受浸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浸归入他的死吗?」马太福音三章十三节说:「当下耶稣从加利利来到约但河,见了约翰,要受他的浸。」马可福音十章三十八节说:「耶稣说:……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吗?我所受的浸,你们能受吗?」路加福音十二章五十节,主耶稣说:「我有当受的浸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歌罗西书二章十二节说:「你们既受浸与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上帝的功用。」照罗马书六章三至五节这段经文,我们必须切实与主联合。我们藉着全身浸入水中的浸礼归入主的死,和他一同埋葬。倘使浸礼乃类似主耶稣基督的死,则我们受浸归入主的人,乃是真正与他同死,也必与他有同样复活的经验。当我们从水里起来的时候,浸礼乃为确实象征与主一同受死埋葬和复活。

    二、主耶稣死与复活之目的——乃为救赎罪人脱离罪恶之刑罚与权势。罗马书六章四节说:「所以我们藉着浸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同章六、七、十至十一节说:「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上帝活着。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现代著名的解经家如Meyer,Godet,Alford;Congebears,Lightfoot,Beet诸氐都认为罗马书六章四节乃有出死入生之意,并赞同张百思(Dr。Chambers)之言,认为浸礼的意义,乃为死人的坟墓,新人的诞生;乃为信徒与主耶稣基督的死与复活相联合。……当信徒浸入水里的时候,他就埋葬他以往的罪恶和败坏的情欲;当他从水里快上来的时候,他就苏醒起来,有新的生命与新的希望」。

    三、主耶稣死与复活目的之达成——此乃宣称对罪恶的死亡以及对灵命的复活。加拉太书三章二十七节说:「你们受浸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彼得前书三章二十一节说:「这水所表明的浸礼,现在藉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这浸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上帝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加拉太书二章十九至二十节说:「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上帝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歌罗西书三章三至四节说:「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基督是我们的生命,他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一个真正受浸礼的人,乃是一个从旧世界进到新世界的人。当他浸在水里的时候,他已成为死去的人,他的本性以及血肉之体及其罪恶与罪债,都被取消,都埋葬在主耶稣基督坟墓里面,永不能再到上帝的面前。……当信徒从水里起来的时候,他就得到新的生命,就是主耶稣基督复活的生命及其神圣公义的属性。」

    四、达成目的之方法——藉着与主耶稣基督联合,凭信心舍弃自己,接受基督。罗马书六章五节说:「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歌罗西书二章十二节说:「你们既受浸与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上帝的功用。」信徒与基督的联合乃是藉着全身浸水的浸礼一举显示出来,这就是基督与信徒在死与复活的形状上联合。信心自愿的要素有两部分,乃为舍和取。所以浸礼也表示两部分。一为沉没在水里面,乃为降服基督;二为从水里浮现起来,乃为接受基督。

    浸礼乃象征信徒与基督的联合;圣餐乃象征基督与信徒的联合。在浸礼的时候,信徒要浸入水里;但在圣餐的时候,则饼要放在信徒口中。我们在基督里面,基督也在我们里面。鲁秉生氏(E。G。Robinson)认为浸礼乃含有三种意义:一为对罪死;二为在基督里复活,有新的生命;三为对三位一体的真神上帝的权威,完全降服。所以主耶稣说,「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太二八19)。五、信徒都在基督里合而为一以弗所书四章四至六节说:「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浸,一上帝,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哥林多前书十章三至四节与十二章十三节说:「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浸,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

    从以弗所书四章五节来看,象征信徒合一的,不是圣餐,乃为浸礼。神学家史屈朗氏(A。H。Strong)说,现在我们的教义已在整个基督教世界发生影响。有学识的人,大都赞同全身浸水礼。婴孩施浸已见减少。教会有坚定的信仰、且富有传道救灵的热忱。他们的灵性也有长进。彼此有美好团契,不再存门户之见,基督的国度乃超越他们的会友;一个更伟大的基督的观念,使他们脱离狭窄的宗派观念,从而把全世界教会进入上帝普世教会合而为一的境界。六、藉着基督受死与复活完成他在我们身上的工作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十二、二十二节说:「既传基督是从死里复活了,怎么在你们中间,有人说没有死人复活的事呢?……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照主耶稣基督所制定的圣礼浸礼乃是要全身浸在水里。路德说,浸礼乃为表征死与复活。因此我愿受浸的人要全身浸在水里,这乃为此词的意义,也为其奥秘的象征。

    乙此词的含义此词的含义,也可分六点来说:1.浸礼所显示的重要真理乃为基督的死与复活,而我们的死与复活,乃是与其相联的。

    主耶稣在约但河受浸,及接着信徒的受浸,乃都是他死的象征。主耶稣基督本来是上帝,乃降世为人,而且为了拯救罪人,甘愿「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参腓二6-8)。所以他念兹在兹,要代死赎罪。他一再说:「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吗?我所受的浸,你们能受吗?」(可一○38)「我有当受的浸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路一二50)在圣经里面,那些词句如大水淹没我,波涛漫过我,乃是用来描写与苦难斗争的情形,(参诗四二7,六九2,一二四45)全身浸在水里的浸礼也有这种含义。因此受苦、受死与埋葬,都呈现在主的面前,在他的心中,也深知他要受的浸,乃有这些含义。因为受浸是要将全身完完全全淹没在大水里面。这绝非仅仅洒水在他的身上,而乃要沉溺在大水之中,要被它淹没。主耶稣在约但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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