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愣严经卷一浅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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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愣严经卷一浅释-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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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告阿难。汝心若同琉璃合者。当见山河。何不见眼。

佛问阿难:‘你的心如果和琉璃相合,所以向远看,可以看见山河大地,在近处又可看见琉璃,但又为何不能看见自己的眼睛?’

有人说:‘只要照了镜子,我可以看见我的眼睛,但这肉眼是不能回光返照,来反观其目,反观自己的面的。

若见眼者。眼即同境。不得成随。若不能见。云何说言此了知心。潜在根内。如琉璃合。

假若能见自己的眼,那么眼睛就同外境一样,不是自己的,怎能成为随见随即能分别呢?假若不能看见自己的眼,怎可说这了知心潜在根内,如琉璃合一样?因心脏眼根内,如戴眼镜一样,便能看见山河大地,应该亦能看见眼,既不能见眼,则此譬喻不能成立。

是故应知。汝言觉了能知之心。潜伏根里。如琉璃合。无有是处。

所以应该知道,你说:觉了能知之心,是潜伏在眼根里,像琉璃合一样,这理论是不对的。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是众生身。腑藏在中。窍穴居外。有藏则暗。有窍则明。

阿难错在用识心来思惟,左思右想,不知真心就是清净明性,所以便越走越远,现在他又举出另一个譬喻。

阿难说:‘世尊!现在我又有这样的思惟,众生的身体,腑脏居中(脏即五脏:心、肝、肺、肾和脾。腑有六腑,即五脏的宫府所藏的地方,胃是脾之府,胆是肝之府,膀胱是肾之府,大小肠是心和肺之府,三焦是命之府),窍穴居外(窍是孔穴,人有七窍即眼二、耳二、鼻二、口一,共七窍),有藏则暗,因五脏是藏在六腑里,属暗,所以不能看见;有窍则明,窍穴则在外边,属明,所以可以看见。’

我们人这个口穴,是深不可测,无法填满,今天食多少东西下去,明天又饿了,新陈代谢,都给它排除,因此每日都为食忙,如果不食三餐,则可节省三小时宝贵光阴来学佛法、来参禅,食三餐便白白花费三小时宝贵光阴,实在太可惜,所以我主张每日食一餐。

众生是众缘和合而生、众业和合而生,不是一种,而是由多种业缘和合,好像一粒种子,需要泥土、太阳、雨水……等等才能长大。

今我对佛。开眼见明。名为见外。闭眼见暗。名为见内。是义云何。

阿难又说:‘我现在对佛面前,开眼看见光明,就叫做见外,闭眼看见黑暗,就叫做见内,这个道理对不对呢?’

佛告阿难。汝当闭眼见暗之时。此暗境界。为与眼对。为不对眼。若与眼对。暗在眼前。云何成内。

佛不答复阿难对不对,只再问他:‘当你闭眼见暗的时候,这黑暗境界,是和你的眼相对,还是不相对?假若和你眼相对,那么暗就在你眼前,怎可说在内呢?’

若成内者。居暗室中。无日月灯。此室暗中。皆汝焦腑。若不对者。云何成见。

你如果执眼前的黑暗境界,成为见内,那么你居住暗室里面,没有日、月、灯三种光来照明,那么这暗室中的境界,都成为在内,都属你的焦腑,岂有这种道理呢?假若所见的黑暗境界,不和眼相对,那怎么能看得见呢?

焦是三焦,上焦在胃上,中焦在胃脐之间,下焦在脐下,三焦属命府,是六腑之一,所以叫焦腑。

若离外见。内对所成。合眼见暗。名为身中。开眼见明。何不见面。

假若你见暗时,是离开对外之见,不是反观,是内对身中,所成之见,则闭眼能见暗,见到身中之黑暗境界,但为何开眼见外的时候,不能见到自己的面部呢?

若不见面。内对不成。见面若成。此了知心。及与眼根。乃在虚空。何成在内。

假若开眼见明时,而不能反观,看见自己的面部,则可以证明,闭眼见暗时,亦不能反观,看见自己身中。所以内对之理论,就不能成立。假若开眼见明时,又能看见自己的面,那么这个明了能知分别的心,以及你的眼根,都是在虚空中,怎可说是在内呢?

若在虚空。自非汝体。即应如来今见汝面。亦是汝身。

假若你心和眼根,都是在虚空,虚空自然不是你的身体,和你就无关系。你若仍旧执着,离体之见,还是自体,那么我如来,现在亦离你体,而能见你面——难道亦是你的身体?

汝眼已知。身合非觉。必汝执言。身眼两觉。应有二知。即汝一身。应成两佛。是故应知。汝言见暗名见内者。无有是处。

你眼已有知,你身是否有感觉?本来都是你身合当无觉。假若你一定要执着,心和眼有两种感觉,那么心和眼亦应有二种知觉。如果是这样,岂不是你一身,应该成二佛?因此应当知道,你说见暗即是内,是不对的。

阿难言。我尝闻佛开示四众。由心生故。种种法生。由法生故。种种心生。

阿难以前,都用自己识心来推想,心和见之所在处。但所提理论,都被佛所破。现在不敢再逞己见,而引佛的话。故又说:‘我过去曾时常听佛对四众开示(四众是比丘、比丘尼、优婆塞即男居士、优婆夷即女居士),由心生的缘故,所以种种法生。法无自性,本来是无生的,但由因缘和合而生。由法生故,种种心生。’

佛说心法互生者,因法本无生,由心故有;心本亦无,因法固有。所以说:心生法生,即法不自生,从心而起,心不自生,由法而现。故很明显地指出:心本不生,法无自性,二体俱无,心法皆空。而阿难又错认心法之心为识心,所以有执着。

我今思惟。即思惟体。实我心性。随所合处。心则随有。亦非内外中间三处。

阿难说:‘我今再忖量,这个会思想之体,就是我的心性。随它所合的地方,心就随之,若遇有缘合便成我心,没有缘合便不成我心。所以心不是在内、外和中间三处。’

阿难依然错误,思惟是他的心性,不知思惟只是分别缘尘的妄想心。

佛告阿难。汝今说言。由法生故。种种心生。随所合处。心随有者。是心无体。则无所合。若无有体而能合者。则十九界因七尘合。是义不然。

佛告阿难:‘如你刚才所说,由法生的缘故,种种心生。因有所和合故,就有你心。照这样来说,你心是否有体相呢?如果心无体相,怎能和前尘境相和合呢?假若无体相,而能有合,不是由十八界,再加这个无体的七尘,而成为十九界?这个义理是不对的。’

十八界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色、声、香、味、触、法(六尘);中间又生出六种分别心叫六识,合共十八界,下文再详释。

若有体者。如汝以手自挃其体。汝所知心。为复内出。为从外入。若复内出。还见身中。若从外来。先合见面。

佛又说:‘假若心有体相,则你用自己的手,来捏自己的身体,你的心就会知道有点痛。这个知道被捏之心,是从内出,还是从外入?如果心从内出,应当见到身内的腑脏;如果是从外来,那么就应当先见自己面部。’

阿难言。见是其眼。心知非眼。为见非义。

阿难说:‘能见是眼睛,能知才是心,怎可求心见佛,这个义理是不对的呀!’

阿难太恃己能,居然正式来和佛辩论,说佛之义理不对,不知自己错上加错。因为眼根本是个透明体,是视非见,需借心灵才能有知有见。

佛言。若眼能见。汝在室中。门能见不。则诸已死。尚有眼存。应皆见物。若见物者。云何名死。

佛说:‘如果眼能见,那么你在室内时,门户是否能看见东西?好像世间上,一切已经死了的人,他们的眼睛还存在,应该能看见东西,但如果能看见东西,怎可说是死呢?’

阿难。又汝觉了能知之心。若必有体。为复一体。为有多体。今在汝身。为复遍体。为不遍体。

佛又叫阿难:‘又你的觉察明了,能知分别之心,若果一定有体相,那究竟是一体相,还是有多体相?现在心既在你身上,究竟是遍满四肢之体,还是不遍满四肢之体呢?’四肢是两臂两腿。

若一体者。则汝以手挃一支时。四支应觉。若咸觉者。挃应无在。若挃有所。则汝一体。自不能成。若多体者。则成多人。何体为汝。

如果心是一体,那么你用手捏一肢的时候,如果四肢都有感觉,这个捏就应当没有一定的地方。如果是捏有一定的地方,若捏一肢,则只觉得一肢被捏。那么心是一体之义,当然不能成立。如果说心是多体,则变成多人,究竟哪个体才是你呢?

若遍体者。同前所挃。若不遍者。当汝触头。亦触其足。头有所觉。足应无知。今汝不然。

假若说,心是周遍全体的,则如前面所说,一捏便应该遍体皆痛。若不是周遍全体,那当你用手触头的时候,亦同时触着你的足,头有所感觉,那么足就应该不知道。但现在你不是这样,若头有所感觉,即心在头不在足,足就应该无知。如果足有所觉知,则心应当在足而不在头,头就无感觉,这样才可以说,心不遍体。现在你不是这样,因此证明,心不遍是错误的。

是故应知。随所合处。心则随有。无有是处。

因此应该知道,你认为随所合处心即随有,这个理论是不对的。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亦闻佛。与文殊等诸法王子。谈实相时。世尊亦言。心不在内。亦不在外。

阿难再引用佛所说的来作证据。阿难向佛说:‘我亦曾听闻佛对文殊,即妙吉祥菩萨和普贤、观音等诸大菩萨。佛为法王,菩萨即法王之子,谈论实相的时候,世尊亦曾说:“心不在内,亦不在外”。’

实相是真实之相,亦即吾人本有真心之名。实相有三种意思:(一)无相之实相,即无一切虚妄的相,并不是本体亦无。(二)无不相的实相,即随缘显现,一切妙色,并不是完全无相。(三)无相无不相的实相,即真空不碍妙有,妙有不碍真空。如果说它有,则绝相离名,本无一物;如果说它无,则灵光不昧,应用自在。

佛和文殊菩萨所谈的实相,亦不在内,亦不在外。是谈真心无相,清净本然,离一切相。既无相,就无在,故不在内不在外。又真心圆满周遍,犹如虚空,故虽无在,但又无所不在。

如我思惟。内无所见。外不相知。内无知故。在内不成。身心相知。在外非义。今相知故。复内无见。当在中间。

我现在再仔细思惟,内不能见腑脏,外又不相知。内既无知,但不在内。眼见佛手,心即有知,这是心身不相离的缘故。所以计心在外,这个义理亦不对。现在身心既然互相能知,在内边又无所见,那么应该在中间了。

佛言。汝言中间。中必不迷。非无所在。今汝推中。中何为在。为复在处。为当在身。

佛言:‘你说中间,中间必定有一个固定的地方,不能含糊迷乱的。既然非无所在,你现在推想是在中间,毕竟中间在何处呢?是在外境之外,还是在内根的身中?’

若在身者。在边非中。在中同内。若在处者。为有所表。为无所表。无表同无。表则无定。

假若在你身上,那么究竟是在前边,还是在后边?在左边还是在右边?在边就不是在中间了!如果说在身的中间,那么就和在内一样。假若是在身之边处,那么是否有表志呢?还是无表志?无表志,就等于无定所;有表志,亦等于没有一定的中相。

何以故。如人以表。表为中时。东看则西。南观成北。表体既混。心应杂乱。

什么缘故呢?好像有人,用标志来作记号,说这里是中间的位置。可是如果你从东方看时,则标志是在西方,从南方看时,则标志是在北方。表体既然混乱,不能表达,那么,你心就更加杂乱无定了。

阿难言。我所说中。非此二种。如世尊言。眼色为缘。生于眼识。眼有分别。色尘无知。识生其中。则为心在。

阿难说:‘我所说的中间,不是这二种的。我的意思是,好像从前世尊所说:“眼根对色尘,中间便生眼识。”眼和色互相为缘,因眼有分别,而色尘本身,是无知觉。可是在眼和色相接触的时候,中间就生出能分别的性能。这就是识,所以识是生于眼色之中,是否心就在眼色中间呢?’

佛言。汝心若在根尘之中。此之心体。为复兼二。为不兼二。若兼二者。物体杂乱。物非体知。成敌两立。云何为中。兼二不成。非知不知。即无体性。中何为相。是故应知。当在中间。无有是处。

佛言:‘你的心假如是在眼根和色尘中间,那么这个心的体,是一个还是二个?假若心是有二个体,则哪个是你的心体?哪个是这个物体?如果分不出来物体和心体,就变成杂乱无章。物体是无知无觉,心体是有知有觉,亦即是说:“眼根是有知之体,色尘是无知之物。”和与无知合在一起,就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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