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精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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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精传奇-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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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受,可是矮种马已经全部被吃光了。

我在的行军方阵前纵驴疾驰,大声地喊着:“金币,食物,洗澡水,前进!”坐骑的蹄下不时扬起阵阵尘土。接受训话的骑士们用手中的长枪互相敲击着,他们的心会因为那欲望而熊熊地燃烧。

“好,士兵。”看着这支充满欲望的军队,我的嘴角露出了微笑,“前进,向米亚!”

我的军队开始动了,我回望一眼身后的莫林,然后再度凝视着眼前,那模糊而充满绿色的地平线。

“食物,洗澡水!”我呼唤着这美好的事物,我想我的语调中一定饱含着眷恋,“我,最强的,来了。得到,一定。”脸上的表情在那一瞬间变得夸张,我那绿色的皮肤上因兴奋而出现在了微红,心脏因兴奋而跳得更快,呼吸也变成急促了起来,瞳孔中布满了血丝。

“我,最强的,来了!”

在地精骑士的催动下,毛驴长嘶一声,为了吃到悬在眼前的干瘪的红萝卜,飞奔了起来。

一股缠绕着欲望、贪婪和复仇气息的绿色波浪向前涌去……

“即使是食人魔的地穴,也好过史莱姆的阿卡多。”这是人类常说的一句话。阿卡多这个用许多塔状建筑围成的史莱姆之城,到处沾糊糊的,一种腐败的气味充斥其中。城中多藏着史莱姆抢来的大量的财富,恶劣的环境与身处占领区腹地,距离成为了阿卡多的天然屏障,当然在奥德大陆上惟一不惧怕这点的就只有我们地精了。

阿卡多的史莱姆首领自入住以来从来没想到,居然有生物胆敢入侵这里。但当半夜,阿卡多的警报响起时,它一定连抱怨的时间都没有。

我们地精已经破城了。

一整棵树制成的破城车以摧枯拉朽的力量一下子将薄木的城门撞个稀烂,我们的坐骑早已适应了恶劣的环境,面对阿卡多气味,它们毫不在意。骑在毛驴背上的地精骑士在冰冷的夜晚,叫嚷着掠过城门守卫的尸体。绿色的潮水正以无法阻挡的姿态,迅速向着全城的要害侵袭着。

最前面的先锋手中都持着长达三米的长枪,锯齿状的钢制枪头令其重量剧增。然而,在欲望面前不知疲倦为何物的地精骑士,却能不停地挥动那致命的武器,锋利的尖端依靠着巨大的惯性贯穿了一个又一个的血肉之躯。前胸和后背都被开出大洞的尸体就这样被挂在乌黑的骑枪上,一路拖出腥味浓重的轨迹,而死者那扭曲而充满痛苦的表情,更增添了入侵者的恐怖。

“第十四个……”我用得意的语气数着,墨绿色的瞳孔扫了一眼还在抽搐着的敌人,天知道这小猫一般大的圆呼呼的东西是如何打败人类的。一个清脆的声响,过后我的长枪折断了——史莱姆的体液将长枪腐蚀了。

在月亮的映照下,我看见更多史莱姆向我涌来,它们身上的红纹清晰可辨。粘糊糊的液体向我喷来,有许多准确地击中了我的眼睛。它们认为我失去视力的时候,跳跃着向我扑来。柔软的肉块在空中迸裂,我顺手拔出的大棒轻易将那些脆弱的东西击个粉碎。人类常说他们比地精优秀,但此刻我相信地精要比人类优秀得多——我们除了眼皮,还有两层眼膜,这些都是在恶劣的环境中进化而来的。

攻击无效开始让那些红纹史莱姆惊恐起来,在一瞬间它汇聚到一起,三个一身血色的人类形开始慢慢地从地上站起,它们手中长枪像有生命似的不断伸长,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它们完全地成形了。史莱姆形成的战士仔细观察着我,他们缓步前进并谨慎地保持好与同伴间的距离。

“冲锋!”史莱姆竟然用人类的语言喊了起来,三个史莱姆战士立刻将长枪平举着冲了过来,我认得这是标准的骑士突刺,攻击面窄小,但威力却强大无比。我是国王,但也是地精,地精有地精的反应。我举起大棒高叫着做出了一个准备向前冲锋的姿势,然后以流畅无比的动作显示着我的仁慈,绝不会有地精会去攻击比自己多的敌人。

三柄红色的长枪如同令地精厌恶的长蛇一般,死死地咬住我,史莱姆为什么不懂得显示仁慈呢?突然几道火飞向了史莱姆形成的战士,那是地精的烟火。

当烟火击中史莱姆战士的刹那,红色的战士崩溃了,被火烧到的红纹史莱姆急速地燃烧了起来,埋伏在两边塔上的绿纹史莱姆从空中落下,它们向着火的红纹史莱姆喷吐着沾液,但下一瞬间,大量涌出的地精步兵就将史莱姆击个粉碎。我转过身子,大棒带着呼啸砸向了那些独立的部分,一片红色飞向了两边的塔状建筑。

那一晚上史莱姆拼命抵抗着,当阿卡多的外城区全数失陷时残存的史莱姆都聚集到了内城,它们在内城构筑了新的防线试图拖延到天亮,但一切已经晚了。巷战中个体战斗力十分重要,在强大的欲望与执念的作用下,地精骑士与地精战士的战斗力远远超过了史莱姆战士。在那无情而疯狂的突进下,史莱姆人类的士兵没有任何反击的余地,只能任凭宰割,那些塔状建筑很快就被史莱姆血染上了各种颜色。

感受到饥饿的地精疯狂地冲进每一座塔状建筑,在众多的建筑中,有一座最为高大最为华丽。强大的力量裹带着足以令人类惊讶的执念,整扇碍事的红木门一下子化为了碎片,绿色的潮水没有半点滞留,呼啸着冲了进去。

一个有我们一半高的金色史莱姆不安地蹦跳着,那占身体三分之一的眼睛惊恐地注意着逼近的绿潮。在它准备跳开前,许多的手已将它抓住。

“金钱!拿出,不然死!”一个持剑的地精骑士说道。

我一把将那骑士推开,双手揪着那金色的史莱姆摇晃着说道:“食物,洗澡水,衣服!”尽管我用了人类的话言,但我不知道那个大史莱姆是不是能听得懂,它只是可怜巴巴地眨着大眼睛,发出“劈卟劈卟”的响声。“出去,用火烤,试试看!”我挥了挥手,立即有几个饿得发疯的地精欣喜地将那胖胖的史莱姆拖出了房间,我们地精对吃的并不挑剔。

史莱姆是什么?人类说它是恶魔,但对我们地精来说它可以成为一种新的食物。被烤熟后的金色史莱姆香味四溢,肉质酥脆无比。当阿卡多四处升起火堆时,没有哪个人类能想到,拯救奥德大陆,竟是由地精的肚子开始。

当阳光再度升起时,阿卡多最高的塔尖上绘有史莱姆图案旗子已被扯去,取而代之的是另一面有着绿色底料和金色花纹的旗帜。旗帜的四角分别绣着金币、食物、澡盆和衣服,而中央则是由长枪与弓弩所拱卫的一根大棒,象征着在地精王国中至高无上的权力之棒。

第十六章 丰足之城

在我们地精攻占阿卡多没多久,充满欢愉的魔法波在各个人类王国的水晶球中流转着,法师们的脸上出乎意料地泛起了红光,兴奋地翻译着那一闪一闪的魔法之光。

“史莱姆的阿卡多被攻占了!”

当这一令人惊讶的信号被翻译出来后,人类沸腾了,欢呼声有如迟来的春风一般,温暖了每个人的心。士兵将头盔抛到空中,举起手臂高声叫喊着。但当法师将信号完整翻译后,张着的嘴再也没合拢,从空中落下的头盔则砸在了士兵们的脑袋上。

如果连一群小丑般的地精都能占领恶魔的都城,那么为什么强大的人类会被逼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人类难道还不如地精吗?人类愤怒了,用人类的话说,愤怒是力量的源泉,在荣誉的召唤下,可怜的人类再次聚集兵马,他们要再进行一次战争来证明人类是奥德大陆最优秀的种族。

人类的历史又翻开了新的一页,失败还在继续。

事实上我要感谢人类的愚蠢举动,人类的再度进攻拖住史莱姆的大部队,使我们地精可以顺利地进攻阿卡多东方的粮仓——丰足之城。

进攻这个字眼似乎不应该由我们地精来说,虽然我进行了改革,但我不得不承认,在面对一代代所遗传的本性时,改革失去了大部分作用。虽然我破除了让我每年损失了不少的平均制,虽然我用节省下来的金币仿效人类建立起职业化的军队,但那些混蛋一听到战争依旧摇头。

在历史上能让地精主动拿起武器只有两种情况,一是让人类留下贡品,不过随着人类交税这种情况已经不存在了。二是在饥饿的压迫下,本能会迫使我们行动起来。阿卡多虽然陷落了,但阿卡多的食物支持不了太久,从后方赶来的兽人、拜地精神教教徒、地精平民,在几天内就把阿卡多吃得差不多了。

在决定进攻目标的那个晚上,我的塔中灯火通明,一张巨大的地图摆在了圆桌上,我的将军则激烈地讨论着进攻的目标。

我们地精的地图与人类有些不太相同,我们的地图力求好记,用最通俗的方法让他们牢记我们要去地方。

“鹿。”我左手边的噜噜 ;烤肉的大将军向我提出看法,但是他的看法遭到我右手边的默里 ;金币大将军的反对,他的理由是鹿跑得太快了,他将粗短的手指移向了猪。

“爬山,不!饿,累。鹿!鹿!”噜噜 ;烤肉使劲地挥着手,原先围成圈的将军们开始点头附和起来,然后站到了噜噜 ;烤肉身后。

“不!不!。”默里 ;金币先是用手把桌子敲得嗵嗵响,然后又蹦又跳地喊着,“猪,慢!好吃。”那些原先附和噜噜 ;烤肉的家伙想了想,他们又站到了默里 ;金币一边。

“爬山,不!饿,累。”

“猪,慢!好吃。”

随着讨论开始变得越来越激烈,那群混蛋移动得越来越频繁,我看得脑袋也开始晕了。我明白按这样下去,一直到天亮也不会有结果,地精的决策通常是看精疲力竭后倒在哪边的地精多。我困了,我拿出了大棒给了一个地精一下,在他们晕倒前,我拿起了地图随手指了一块离我们最近的地方。

“丰足之城。”当清晨的阳光撒满大地时,我轻轻地念着这个名字,晨风让攻城前的一切都变得美好起来,我的同胞与我一起贪婪地吸收着那风的清香。虽然我们日夜兼程,但粮食还是在昨天晚上吃完了,风中那诱人的稻米香让我们不停地咽口水,我保证只要有一点点粮食,地精就不会在白天攻城。

军阵的最前端是巨大的攻城车,紧贴在攻城车内侧最强壮的士兵已经俯低了身子,外侧的地精将盾牌高高举起。在攻城车的后面,士兵们排成了一个三角形,那指向天空的枪上闪烁着与眼神一样灼热的光,不时传出咕咕声的肚子整齐地上下起伏着,焦急的呼吸声就像闷热的夏日一样令大家烦躁。

我骑着毛驴走到了最前方,看了看城头变成人形等待开战的史莱姆。说实话我对他们有种畏惧感,但饥饿无情地撕扯着我的胃。我有力地举起了大棒,用尽力气高叫着:“粮食,不给!给血。”

“血?不要,要猪。”

“鹿,鹿,好吃。”

当最后一个字喊出后,我的同胞开始表明他们的意见。

“混蛋!攻城,攻城。食物,前进!”

海动了,就在绿色的巨浪砸向丰足之城时,城门开了,人形的火红史莱姆从城里冲出。其中有一些是史莱姆骑兵,他们长得像精灵森林的半人马一样,高速奔跑着叫嚷着:“史莱姆,史莱姆。”

冲在最前方的史莱姆骑士再次互相溶合,人类的半身开始软化,变成巨大的剑锋,剑锋成形后的一瞬间质化了成了红色的透明体。那长腿的红色巨剑向着攻城车蒙着铁皮的尖端冲去,就像用菜刀从中间剖开长瓜一样,在红色晶体的碎裂声中,攻城车被一分为二。使去平衡的车体在晃动中向两边倒去,在扬起的尘土中响起了地精士兵的哀号。

攻城车的倒下只是一个开始,飞奔而来的史莱姆骑兵全都将自己变成了武器,它们不顾一切地冲击着我的军阵。密集的枪阵没有起到任何作用,那些红色的利剑轻易将枪尖击碎。钢铁的盾牌也没有作用,作为我们地精最信赖的防御利器,盾牌在此时就像纸片一样脆弱。在史莱姆骑兵的冲杀中,同胞的残肢与绿色的鲜血在空中划过,望着史莱姆骑兵奔驰过来留下的血肉之路,我们无不心寒。

崩溃是不可避免的,在嚎叫声中,长枪与盾牌,这些妨碍我们显示仁慈的东西被最快扔在地上。面对一群溃退的地精,史莱姆骑士并没有追击,只要他们当时还有余力的话,我想今天的奥德大陆只会剩下史莱姆。

地精显示仁慈的速度与敌人追击的速度成正比,当向后望的同胞发现那些变成武器的史莱姆骑兵停在原地,还保持半人马姿态且远远排成一列时,我们显示仁慈的速度渐渐慢了,到最后大家都在远处观望。

红色的晶体碎屑开始从那些化身为剑的史莱姆骑兵身上剥落,细微的裂隙慢慢地扩大,在风的吹动下,碎裂声开始慢慢地变大,在一阵玻璃般碎裂的声响中,化身为剑的史莱姆骑兵他们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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