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女重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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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女重生记- 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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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娘摸了摸她的肚子,笑道:“你当谁都有你这么好命,有个省心的小姑子,早就替你把宅子打扫得一干二净的。”

    秦昭的确是命不错,沈耀对她很好,才进门没有多久又有了身孕。前头里没有婆婆要伺候,后头婆婆要进门了,她又跟着夫君外放了,可不松快!

    就是,嫂嫂你知不知道,你的公公,正打算拉着全家,朝着作死的路上,一去不回头了!

    姑嫂又说了些话,安抚了下沈琴,就去了正厅用饭。这场归宁宴,极其丰盛,气氛也是少见的和乐,因为沈泽没有抛出什么惊雷。又有沈庭和沈琅互怼打科,让十八娘差点儿觉得,他们就是这么简单幸福的一家了。

    可惜,在坐的人,身上或多或少的都藏着些秘密。某些秘密一旦是戳穿了,整个大楚都要掀起血雨腥风。

    “耀儿,子期,十八娘,跟我来书房一下。”用过饭之后,沈泽立马就开口了。

    十八娘叹了口气,看了李子期一眼,看来,终于是要跟她摊牌了。

    沈泽的书房看起来一尘不染,每一本书,每一卷画都用纸包好了,放得整整齐齐的。他走道博古架子旁边,不知道在哪里按了一下,突然之间,墙上就冒出了一个黑色的暗门。

    三人都没有说话,跟着沈泽走了进去。

    这一进去,又看到了一间书房,在这书房的墙上,挂着一张极其细致的舆图。而在舆图上面,密密麻麻的标示着每一个郡县的官员之间的关联派系与辛秘。

    沈泽这吏部尚书当真不是白当的啊!

    “说吧,李子期你不是镇平王府的血脉,与唐王府又有何联系?而父亲你,与唐王府又又何干系?”

第一百四十一章 子期身世(一更)

    李子期惊讶的睁大了眼睛,随即苦笑道:“当真是什么都瞒不过你。我一直想与你说,却不知道怎么开口。我与镇平王府的纠葛早就理不清了。”

    沈泽一听,点了点头,“的确,当初胡马踏平唐王府,赵义明面上遣镇平王率军救援,暗地里却让他痛下杀手,唐王府家眷惨遭灭门,可谓与你有血海深仇,可是,他们却养大了你,当真是孽缘。那日在书房里我没有来得及细问,是谁救了你。”

    十八娘简直听得胆战心惊,李子期果然也是唐王府遗孤。

    李子期突然弓下身子,将自己抱成一团,坐在了密室的一个角落里。

    “我的母亲,是唐王儿子李世民的一个胡姬,因为身份低微,只住在院子里的一个偏远角落里,鲜少有人认识。那时候,镇平王眼睁睁地看着唐王府的人一个一个的被屠杀殆尽。终于在最后一个房间里,发现了我的母亲,那时候她正在生产。”

    十八娘看李子期一张白净的脸越发的没有了血色,赶忙从桌子上倒了一杯热茶,塞到了他的手里,然后轻轻地坐在了他的身旁。

    “镇平王与赵义说起来都是我爹的好兄弟。我也不知道他当时为何就动了恻隐之心,竟然将刚出生的我,揣进怀里带走了,然后杀了我娘。我才一出生,就全家死绝了。一个不起眼的胡姬,谁会在意她有没有怀孕?”

    一将功成万骨枯,赵义要窃国,怎么可能手不沾血呢?

    沈泽叹了口气,“镇平王是你爹的远房堂弟,当初他家境平平,去青山书院的学资,还是你爹掏的。他生性开朗,交友广泛,却是有些胆小。赵义派他前去,大约也是逼他站到他那一边去。你爹曾三救镇平王,他一直感念于心。危机之下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也是并非不可能。”

    李子期摇了摇头,“他非但不胆小,接下来更是做了一件常人不敢的大事。”

    “他的胡族王妃彼时恰好身怀六甲,已经七月有余。镇平王带着我回了府,却不知道该如何隐藏起来。所以他……”

    “所以他对王妃用了催产药,然后用你代替了。”镇平王当真是非凡人!十八娘不忍心李子期说出这么残酷的事,替他接到。

    一旁的沈耀听得瞠目结舌。这么说起来,镇平王对李子期当真是有大恩,又有大仇了。

    他有些不忍心的问道:“那那个孩子呢?”

    他本就心软,如今秦昭又有了身孕,对孩童,总是比旁人要多出一分怜悯。

    “因为早产,没有活过三日,就去了。”

    难怪!难怪镇平王妃总是一片心如止水的样子,窝在浅云居里礼佛,对李子期视而不见。她只要一看到他,就会想起自己死去的孩子吧。就算镇平王骗她,说李子期是她生的,可是哪个母亲会认不出自己的孩子呢?

    怀胎七月,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怀的是一个还是两个。她这么些年,没有杀了李子期,已经算是菩萨心肠了。

    那时候战乱纷纷,缺医少药的,早产的孩子大多数都早夭了。

    等到大楚改元之后,大家再看到李子期,他都已经长大了,谁又分辨得出他是不是早产的,是不是镇平王的种!

    看那卷毛头,就知道是王妃亲生的了!

    正所谓,灯下黑!赵义这么些年来,也没有发觉。

    “你被救的时候才刚刚出生,世民当时又不在侧,那你是如何拿到那块玉佩的?”沈泽突然抬起眼来,认真的问道。

    当年他与李世民互换玉佩,为的是一个肝胆相照的承诺,所以李子期来求亲的时候,一取出这块玉佩,他就激动异常,他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有人,拿着这块玉佩出现在他的面前了。

    好在上苍怜悯,没有赶尽杀绝!

    现在想来,当时太不冷静了,以李子期的年纪,怎么可能拿得到这块玉佩。

    李子期低下头,“这玉佩并非是我爹留给我的。”

    他说着,有些咬牙切齿,“这是我得知身世之后,四方寻觅,才在一家不起眼的当铺里赎出来的。这玉佩正面是苍剑,背面是菊。我知道金菊是范阳沈氏家徽,又通过黑羽卫里的心腹,查到了一些当年之事,这才确定下来,是我父亲当年的佩玉。”

    沈泽叹了口气,“你的母娘,名唤云喜,是当时教坊里很有名气的舞娘。后来就被你爹看上收回了内宅里,就在唐王府出事前不久,他还同我提过,自己就要做爹了。出了事之后,我四处寻访,也没有找到。还以为你已经胎死腹中了。”

    “所以,你若是想报仇,拿回属于你们李家的东西,就快些从黑羽卫里脱身出来吧。一个恶名昭彰的人,只会失道寡助,何以成大事?你若真有此心,我沈泽竭尽全家之力,也会助你;你若是无意,那就老老实实的做你的镇平王世子。”

    李子期猛的一下站了起来,双眼泛红,嘴唇微微发抖,“灭门之仇,岂能不报?还请岳父大人助我。”

    十八娘看了沈耀一眼,只见他面色惨白,整个人都出神了。想来,他已经明白沈泽将他外放到晋阳的目的了。

    一个已经覆灭了的李唐,为什么值得沈泽拉着全家往砍头的路上奔?李子期现在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

    没有一兵一卒,没有一个助力,甚至满眼都是劣势,名声差,血统低贱,这些作为普通的世家子弟都被群嘲了,若是想要登上大位,件件桩桩,都要引发血雨腥风!

    想成就大业,无异于痴人说梦!沈泽已经位极人臣,就算李子期登基了,又能许他什么?宰相?太子太傅?爵位?

    这些东西,只要他继续做下去,迟早都会有的,何必冒着么大的险,他不明白。

    看在他是十八娘夫婿的情况下,看到他帮助他们兄妹报仇的份上,他沈耀可以为了他两肋插刀,可是沈泽呢?他最在意的是家族利益,可为什么,他这次连家族利益,都不顾了。

    “父亲,不知道我沈氏一族,为何要为李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沈耀想了想,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第一百四十二章 沈泽心事(二更)

    沈泽满意的点了点头,若是沈耀什么都不问,就傻愣愣的去做,那他当真就太失望了。

    “子期,你和十八娘都坐过来吧,我要给你们讲一段很长的往事。以后我们沈李两家要共镶大举,有什么想知道的,今日一次说清楚,切莫生了嫌隙。”

    李子期紧紧地握着十八娘的手,拉着她一道坐在了小桌子旁,听沈泽揭开一段尘封多年的往事。

    那年恰是九九重阳,整个晋阳的菊花都开了,一根一根的,像是龙须,张牙舞爪的恣意释放着。

    在一处弯弯的山道上,两个穿着锦缎,腰悬佩剑的少年,头插茱萸,一步一步的往那山顶爬去。

    那山里头的猎户正在一旁歇脚,笑道:“小郎君,这山中有恶虎,你们莫再上山了。”

    其中那个稍稍年幼的小公子说着一口晋阳话,嘲道:“你莫诓我,这山我来了多次,哪里就有猛虎了。就算有猛虎,也要他从小爷的胯下过。这九九重阳,不登高望远,赏菊饮酒,岂不无趣?”

    那猎户摇了摇头,“那小郎君小心些,别让那猛虎咬烂了袍子,等与你收尸之时,我也好拿去换钱啦!”

    小公子一听,不怒反笑,从兜里头舀出了一串钱,往那猎户怀中一扔,“拿去沽酒喝!”

    猎户接过,心中大喜,连连道谢,下山去了。

    而在他身旁的那个年长些的少年,容姿绝佳,仅仅立在那儿,就好似天上的仙童下凡了一般,便是那广寒宫中的嫦娥仙子见了,也要羞愧难当。

    他笑了笑,开口道:“世民心胸,泽自愧不如。只是若这山中当真有猛虎,你我二人岂不是危险?”

    原来那小公子,正是当是唐国公李渊次子,李渊官拜太原留守,是当地的土皇帝。而那稍大些的,乃是范阳沈氏宗房幼子,才色谋略都是当世无双。

    李世民哈哈一笑,“哥哥说的哪里话,世民就只有这么一个优点了。我在范阳全靠你照拂,此番来了范阳,又恰赶上重阳,我怎能不尽地主之谊,带你游山玩水的。咱们谁跟谁啊,你都与我阿姐定亲了,就是我未来姐夫了。”

    沈泽一想到适才在那珠帘之后,隐隐约约瞧见的李贞贞,不由得俊脸一红,那就是他日后的妻子啊!

    算不得什么绝世容颜,却也知书达理,温温婉婉的,恰是他最想要的贤妻良母。日后娶了回去,日日煮琴问道,岂不痛快?

    更何况,她是李世民的姐姐。

    李世民见沈泽不说话,眨了眨眼睛,用手肘戳了戳他,挪揄道:“看来哥哥是很满意我阿姐了。”

    沈泽笑了笑,大大方方的承认了,“的确是很满意。”

    说完,两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少年爽朗的笑声,在山中不断的回响,惊起了成堆的雀儿。

    很快,二人就站在了山顶之上。这山颇高,极为险峻。抬眼望去,整个晋阳几乎都收在眼底,让人瞧着,忍不住心中升起万丈豪情。

    李世民从身后的背篓里取出了一些菊花糕,又拿出两块巨大的卤牛肉,数壶好酒,放在山顶的大石头上,两人就这样坐着,对风饮来。

    那肉风味绝佳,颇有嚼劲,连一向爱洁注重仪姿的沈泽,都不由得用手抓了,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二人从那范阳青山书院里的绯闻趣事,说道晋阳的风土人情,说来说去,也不知道怎么地,说到了那天下大势。

    “炀帝暴政,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也不知道这种苦日子什么时候到头。我们这一路从范阳而来,当真是民不聊生,百姓们食不果腹,只能卖儿卖女,我们这是中原腹地,尚还好些。那些南蛮北疆,还不知道怎么凄苦,听闻都有吃人之事啦!当真是做孽!”

    李世民说着,紧了紧手中的酒壶,问道:“哥哥,你学识过人,又是为何才寒窗苦读呢?”

    沈泽饮了一口酒,豪气的回答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李世民一听,蹭的一下从大石头上站起来,“可是我们不在其位,如何谋其政?治国平天下,也得有国有天下。”

    两人对视一眼,两眼亮晶晶的,心里眼里,全是默契!

    没有国,没有天下,咱们一起造出一个来,不就有了吗?

    正是少年时,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盖世英雄,无所不能。

    两个少年,越说越是投契,也不知道是遇知音,激动的,还是喝酒上了头,那脸红扑扑的,竟然有了几分醉意。

    正在这时,一阵腥风袭来,李世民双眼圆睁,大吼一声,“哥哥躲开,有大虫。”

    沈泽背上惊出一声冷汗,那个猎户说的竟然是真的,这山里头当真有老虎,大约是他们带来的肉太香,将那老虎引出来了。

    他急忙就地一滚,翻手就拔出了腰间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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