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无敌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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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无敌神医-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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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说的?”马义怒极而笑。

    “我爸。”大耳大声回答,心中充满无上骄傲。

    老爸是大余乡第一霸,威震天下,派出所的所长都要给他几分面子。提起老爸,大耳环更加信心爆棚,范毛焦是他心中的偶像,在他的心目中,爸爸无所不能,是比凹凸慢还要牛叉的人物。

    “打电话,让你爸出来。”

    马义没心情与他闲扯蛋,直接让他把范毛焦找出来,他要杀杀大余乡第一霸的威风。

    大耳环先入为主,一直以为自己的老爸天下第一,他是伤巴没好完全就忘了疼。昨天爸爸带人上门寻仇,可惜晚了一步,仇人已经逃了,若不是板栗村的一众老头拼死拦着,他们早就将白雪家的房子给点了。

    大耳环刚落入马义手里,他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这个傻b竟然让自己打电话搬救兵,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大耳环立即给范毛焦打电话。

    范毛焦一听说打伤自己儿子的仇人出现了,立即召集几个兄弟,气势凶凶而来。

    范毛焦,人矮、体壮、皮黑、头大,符合白雪爷爷描述的形象,看来错不了,就是他了。

    “外地佬,前些天是你打伤我儿子的?”范毛焦恶狠狠地指着马义问道。

    “你就是范毛焦?”马义不答反问。

    他打量了一下范毛焦和他的几个手下,他们除了有一身蛮力,半点功夫都不会。他们能在大余乡称霸,想必不过是仗着一股不要命的气势吓唬人而已。

    村民们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只求一生平稳,对于范毛焦这种人,他们通常是退避三舍,甚至忍气吞声,久而久之,就成就了范毛焦在大余乡乡霸地位。

    俗语说上得山多必遇虎,范毛焦抖威风多了,今年流年不利,让他遇上了马义。

    “我就是你家范大爷!麻逼造的外地佬,竟然敢在我的地盘上打伤我儿子,老子今天就让你知道马皇爷是几只眼的。”

    多年来,范毛焦在乡民面前横习惯了,以为马义同样好欺负,根本没有发现站在自己眼前的,是一只他根本惹不起的猛虎。

    “子不教,父之过。你没有教育好自己儿子,我只是帮你教育他怎么好好做人的道理,怎么能说我打伤了他呢?棍棒之下出孝子你懂不懂?”马义不急不燥,居然给范毛焦讲起了大道理,范毛焦气得暴跳如雷。

    “兄弟们,给我揍这个外地佬,死了算我的。”

    范毛焦勃然大怒,挥舞着又短又粗的手臂,第一个冲向马义,一把明晃晃的砍刀冲马义辟头砍下。

    马义站如松,直到刀锋距脑门只有半公分的距离,他突然身形如风,闪身避过锋芒,接着反手一操,右手三只手指稳稳捏住刀背,稍用劲一折,“嘣”一声砍刀断成两截。

    一截仍在范毛焦手中,另一截则落到了马义手里。

    不容范毛焦反应,马义手中的半截砍刀,闪着寒光,在范毛焦双腿膝盖部位一闪而过。

    “卡嚓!咔嚓!”

    旁边的人都听到了骨刀砍猪骨头的脆响。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打斗中的范毛焦没有听到异响,他握着半截砍刀,再次恶狠狠地砍向马义,可是他很快发觉不对劲,他的双腿已经不听他使唤了。他牛脾气发作,直接扭动身体向前扑,才发现自己双腿自膝盖以下已经与身体分离。

    纵使他平时打架都是一付不要命的架势,但是当他看到自己独自兀立一旁的脚时,他还是吓得魂飞魄散。

    “嗷……”

    范毛焦抱着自己的残腿,发出惨绝人寰的哀号,大耳环看到偶像鲜血淋漓的断腿,两眼一黑,吓晕了。

    马义冷冷地对着其他几个已经噤若寒蝉的人一字一句地说:

    “以后有谁胆敢到板栗村搞事,我剁他双腿。”

    然后,甩下手中半截断刀,披着晚霞,潇洒而去……

    “咕……”

    那几个人艰难地咽着口水,两腿象钉在原地,不能动弹,眼睁睁看着马义消失在殷红如血的晚霞里。

    他们都是欺软怕硬的家伙,板栗村有马义这个猛人,别说他们不敢再到板栗村搞事,就是遇上板栗村的人,他们也只会将他们当大爷供着,绝对不敢找他们的麻烦。

    办完了事,马义离开大余乡街,选了一条捷径,进山寻找他修真必须的天地灵气和灵物。

第三十六章 吸星**

    马义在原始森林里转悠了半个月,可惜除了找到一些可以入药的草药,暂时一无所获。

    原始森林里的灵气确实比白雪家周围的灵气要浓厚一些,不过很遗憾,仍未达到马义修真的要求,它甚至还不如黄屋村出租屋里的那一股灵气,最起码那里的灵气助他晋升到了元气二重。

    这里的天地灵气对马义修真没有任何助力,只是让人感觉舒爽些罢了。

    但他并不气馁,反正暂时也没有地方可去,他索性在野地里支起药炉练药。马义采集的草药,其中不乏名贵药材,又绝对新鲜,药性十足,再加上马义独特的配方,他炼出来的每一颗药丸都将极其珍贵。

    新鲜草药炼成药丸,既可以保鲜,又便于携带,使用更方便。

    草药即将成丸的时候,马义又渡入自己的真元之气,这些药丸更加弥足珍贵。

    七天过去了,马义采集的草药炼完了,马义看着自己的成果,七粒黑不溜秋的药丸子,心里沾沾自喜,他不敢吹牛他的药丸有起死回生的神效,但是他敢保证这是当今天下第一圣药。

    他小心翼翼地将药丸一一装进瓷瓶里,再将瓷瓶放入自己的储物空间。

    一切收拾妥当,马义准备离开,突然身后传来炒豆般的枪声。马义吓了一跳,这里虽然是原始森林,但是离国境线很近,难道华夏与邺南又发生了战争?

    “老乡,有敌人,快跑,危险!”

    马义正迷茫,他蓦然看到一个浑身是血,身穿华夏军装的战士,一边踉踉跄跄奔跑,一边挥手催促马义快走。他手中没枪,只有一把还在滴血的刺刀,他已经筋疲力尽,只是凭借着一股信念在奔跑。

    出乎战士意料之处,这里居然出现老乡。身后是穷凶恶极的敌人,身前是手无寸铁的百姓,年轻战士一咬牙,驻足,转身,面对敌人,伸手取下最后一颗步兵手雷,一手紧握刺刀。

    他是军人,是国之卫士,是人民的守护神,关键时刻,自己的血肉之躯,将是守护祖国与人民的钢铁长城!

    “队长,对不起了,我不能完成你交给我的任务了,我不能看着邺南猴子屠杀我们的乡亲啊,战友们,我先走一步了。”战士心里默念着,正想转身再催老乡快走,不料马义已经来到他身边,而且二话不说,一把抢过他的手雷,然后将他塞进草丛里。

    “哎,老乡,你不能缴我的手雷,我是军人。”战士大急。

    “我知道。咱们军人可以保护老百姓,咱老百姓也能保护军人,你别紧张,等着看好戏吧。”马义把玩着手雷,却不知道怎么用。

    不一会儿,森林里先后钻出三个全副武装的敌军,其中两个又黑又矮,一看就知道是邺南猴子兵,最后一个高大威猛,眼蓝鼻子高,居然是欧美人种。

    华夏战士从草丛里再站起来。

    “难道这森林不是我们华夏的地盘么?”马义有些疑惑,他不是本地人,又在原始森林转悠了半个月,他搞不清楚自己的方位。

    战士肯定地点点头,他手上没枪,只有一把刺刀,唯一一颗手雷在马义手里,面对装备精良的邺南和米国特种部队,他感到力不从心,但是在气势上绝对不能输于敌人。

    他强忍着伤痛,挺直身体,手握刺刀,怒视敌人,随时准备拼死一搏。

    “那他们就是在侵略我们国家?”马义再问。

    “是的!”战士咬牙切齿。

    “你是什么人,快滚!”一个邺南猴子兵操着半生不熟的华夏语冲马义喊话。

    “我是华夏人。这里是华夏的地盘,该滚的是你们!”马义嘴里叼着一支牙签,义正辞严反驳。

    “这里没你的事,快滚!”另一个邺南猴子兵端着枪指着马义,让他马上滚蛋,跟在后面的米国佬却叽哩呱啦地冲邺南猴兵乱吼一气,马义听不懂,华夏战士能听懂,他立即将马义拉到身后,说道:

    “老乡你快跑,他们要杀人灭口。”

    杀人灭口!?麻逼造的,听起来怎么象地下世界的作派?这是堂堂职业军人该干的事?

    这仨王八仗着枪多人多,侵犯我华夏领土,追杀我华夏军人,马义已经很不爽,没想到这个米国佬因为害怕自己泄露他们入侵我国的事实,更要杀人灭口,心肠也忒他妈狠毒了吧?

    马义火大了,这些日子不停地被人追杀,自己都快成被杀专业户了。他是一忍再忍,谁料连番鬼佬都想要自己的命!我拷,难道老子的命就那么不值钱?谁想要就能要的么?

    老虎不发威,谁都敢把老虎当病猫啊!

    马义越想火气越大,杀机也越重,站在旁边的战士感应到了马义身上的杀气,他比马义高大,他正低头迷惑地看着马义,似乎看不懂马义是什么人。

    “如果我杀了他们,算不算犯法?”马义很认真地咨询战士,战士摇摇头,说道:

    “不仅不犯法,还要立功!”

    “好咧!”

    战士刚听到一个“好”字,就觉眼前人影一闪,马义已经冲了出去,跟着他一起出去的还有他嘴里的牙签。战士肉眼看不到,它比马义还快。

    “咻……”

    用枪指着马义的邺南猴兵手腕一麻,手中的枪就落了地,不等他搞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只见头顶上寒光一闪,马义手中的药锄夹裹着凌利的劲风,从他的天灵盖锄下,马义再一扒拉,他半面脑袋瞬间被锄掉,红的白的喷了一地,也溅了马义满头满脸,那玩艺又稠、又腥、又暖,感觉怪怪的。

    “卡嗒”

    马义听到了拉枪栓的声音,他迅速旋转重心,再一抡手,手中的药锄呼啸着锄向另一个邺南猴兵,邺南猴兵见势不妙,本能地往后仰,以期避过马义的攻击,可是凭他那几下子哪能逃脱马义的凌利攻势,他刚刚一仰头,药锄已到,一锄下去,锄尖从他的鼻尖切入,削掉整个下巴,直插咽喉。

    邺南猴兵应声而倒,血水从喉咙的豁口涌出,瞬间他就成了一个血葫芦,挣扎了几下就死翘翘了。

    刚刚还想杀马义灭口的米国佬彻底懵了。他是个职业军人,身经百战,在非洲丛林剿过**武装;在中东沙漠杀过宗教极端分子,但是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妖孽的杀人方式。

    他嘴里哆哆嗦嗦地念叨着,忽然将枪一丢,转身就逃,马义看都不看,随手一甩,手中的药锄就象长了眼睛呼啸而去,“扑”地一声,药锄稳稳当当地锄进米国佬后心。

    一缕冤魂从此流落异国他乡。

    我们在此祈祷他们万能的上帝能跨越千山万水,将他的灵魂带回他们的家乡吧。

    危险已经解除,战士精神顿时松懈,他一个趔趄,差点摔倒,马义眼明手快,伸手扶住他。

    “老乡你好!我叫解军山,非常感谢你救了我一命。”解军山裂嘴一笑,不小心牵动了伤口,痛得他直吸冷气。马义扶他坐在地上。

    “我叫马义,客气话我们都不说了吧,你我是同胞,救你理所当然,况且在我们华夏的土地上,哪能容这几个跳梁小丑嚣张。”

    解军山受伤严重,腿部中了一枪,是贯穿伤,肩部也中了一枪,虽然不是要害,但是子弹还嵌在肉里,伤口没有处理,血流不少。

    解军山把手中的刺刀递给马义。

    “老乡,麻烦你帮我将肩上的子弹取出来。”

    马义接过刺刀,却将它放在一边,然后取出随身携带的银针,给解军山施针炙。

    “前辈,你原来还是一名针炙高手。”马义一针下去,血立即止住,解军山又惊又喜,心里除了感激就是崇拜,马义简直就是传说中的世外高人,他马上连称呼都改了。

    “神马前辈,我年龄比你还小好不好?”马义郁闷。

    “英雄无岁,江湖无辈。我虽然比你年长,但是你对我有救命之恩,而且武艺和医术超群,叫你一声前辈我心甘情愿。”

    解军山一脸真诚,马义却没好气:“你武侠小说看多了吧?都什么年代了,还前辈!鸡皮疙瘩都被你叫起了,老解,你再这么叫我,我就走了。”

    “那我就叫你小马哥吧,《英雄本色》里的小马哥,很威风的!”

    解军山一本正经地摆着小马哥的威水poss,马义相当无语地望着眼前这个小马哥附体的战士,如果不是亲眼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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