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以前我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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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以前我要你-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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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笑着接了下来。在花瓣上印了个吻,他望入我的眼底说:“你也要相信我有足够的判断力,知道你是我最好的选择。”
  我直盯着他的眼,突然觉得他的眼好像晶亮的星星一般。
  扬起唇,我用力地点了头。
  第五章
  静静地坐在位置上敲着电脑的键盘,我的心思却完全不在工作上面。
  部门同事又在吵架了。总是这样,我所属的部门平时便暗潮汹涌,斗嘴吵架也足家常便饭。我从来不曾卷入他们的纷争之中,可我还是不喜欢。我一向不喜欢争执的场面。
  这是我毕业后的第三个工作,进入这家公司的这个部门有几年的时间了,可是我始终没办法习惯这个办公室的文化。曾想过换工作,只是这个工作还满好混的,挺适合个性安逸的我,并且,过去的工作经验让我知道“做一行怨一行”的道理,所以便待了下来,到目前为止没有去谋求第四个工作机会。
  又等了一会儿,他们的纷争非但没有停息,似乎还有愈形扩大的迹象。
  手上敲击键盘的动作没有停歇,我睐了经理一眼,就见他仍是一副老神在在地,像是没有任何事发生一般,连瞧也没瞧争战中的同事们一眼。
  我打电脑的手停了两秒钟,起身取来假单。将假单填好之后我便呈给经理,经理大人倒也干脆,什么都没问,直接签了。他大概早已习惯我这跷班的习性,就像他习惯了同事们的争吵。
  而我想,我是永远都不会习惯这种每天处于战场之中的生活。将假单投到人事部之后,我没有丝毫的犹豫,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东西,闪人。
  不知我是与那个空间犯冲,或是与那些同事八字不合。一步出大楼,我原本低落晦暗的心情立刻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以掌掩着顶上的强光,我抬起头来看着天空。天是蓝的,亮亮的太阳,可一点也不热,还有一股凉凉的风徐徐约吹来。这在人多车多乌烟库气的台北,着实是难得的。我的心也像顶上的太阳亮了起来。
  这份好心情令我顾不得自己是装病跷班,街上行人来来往往,很有可能被同事、上司抓包的危险,抓着包包的背带,我在人行道上就着方方正正的地砖跳起格子来。
  这是我的另一个坏毛病,常会忘了自己身处何地,自顾自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我从小到大不曾犯过什么大错,可因为这个坏毛病,我的小过却是不断,就像现在——我又撞到了人。这一下撞得挺重的,面前的人像堵墙,我的鼻子都给撞疼了。视线所及,是一片灰。定睛一瞧,才发现原来倒楣先生穿的是一套三件式铁灰色的西装。
  我撞得头昏眼花的,他想必也很疼吧?眨了眨因为疼痛而泛出泪水的眼,我抬起头想向倒楣先生道歉。可一抬头却令我怔了一下,慢慢地,我露出了笑容。原来这位倒楣先生就是韩尔杰。
  “嗨。”一手仍捂着痛鼻,我抬起另一只手在他面前挥了挥。
  他什么也没说,将我掩在脸上的手拉了下来,细细地瞧着我的鼻子。
  “没事。”我摆了摆手,不过,我想我的鼻子八成是红通通的。
  他还是没有说话,抬起手以掌稳住我的脑袋,拇指则拭着我的颊。
  我皱了皱眉,问他:“我的脸上有脏东西吗?”
  没等他回答,我自己抬手在脸上他擦拭的地方抹着。可我的手才刚触到颊,他的蒲扇大掌又伸了过来。这一次,他抓着我的手,不由分说地拉着我往前走去。
  因为没有心理准备,我脚下小小地踉跄了一下。反应过来之后,我也没有什么异议,迈着脚步由着他拉着自己。
  直到上了车。系了安全带之后他才转过头来问我:“不问我要带你上哪儿去?”
  我扯着嘴耸了耸肩,反正跷班,接下来的时间都是自由的。我原本只是不想上班才随便编派了个理由开溜,根本没有什么计划。既然我没有计划,那依着他的计划也不错。何况明天开始接着两天连假,他要上北极我都奉陪。
  看了我许久,他突地泛起笑,摇了摇头,转过身去发动车子。
  开了好一段路,狭小的空间里响起他的声音:“为什么在外面?不用上班?”
  “跷班。”我简短回应,摇头晃脑地。
  他没有说话。
  过了几秒,他侧着眼看我,又笑了。
  没问他笑什么,因为我注意列车子下了交流道。
  “要去哪里?”我转过头眨着眼问他。
  “现在为什么问?”
  “因为想问。”我知道他问的是我方才为什么不问。可就是想与不想,没别的。方才不想,而现在想,就是这样。
  “去看花。”他说。
  “看花?”我狐疑地看他。
  “对,看花。”他点点头,好像除了这,他不会再多说其他了。
  算了,我没再问。
  可我心里还是疑惑的。我的印象所及,赏花不都得上山?阳明山、合欢山、阿里山……其实我也没概念,总觉得美美的花都长在山上,这儿能看什么花?
  “带你去看荷花。”出乎我意料之外地,他又多透露了一些。
  “荷花?”我挺起背脊来。我以为赏荷得到台南丢,北部也有荷花可以看?我张望着车窗外的景致,可除了一堆的车与建筑,哪儿来的荷花田呢?
  “对。”
  我朝车窗外望去,却连一朵荷花也没瞧见,更甭说是荷花田了。
  “荷花田在哪儿?”我又回过头问他。
  不过这次他真的封口,不再给我任何提示与解答。
  好吧,他不说,我也就不问了,反正一会儿就到目的地了。可是我突地又想到另一件事。
  “你呢?为什么不上班?”我问他。
  “跷班。”他笑着。
  “哦。”我点点头。我可谓是跷班大王了,所以听见别人跷班也不觉意外,而且我心中还是对他说的荷花有着好奇。停了一会儿我又问:“你怎么知道这儿有荷花田?”
  “我没说这儿有荷花田。”他扯着唇瞅了我一眼。
  “没有荷花田?”我呆了一会儿。他该不会就为一缸的荷花特地开车带我到这么老远来吧?在台北就可以找到小荷花池,如果只为了看一两朵荷花,实在不需要这么大费周张的。
  不过一会儿之后,我看到了荷花。虽然不多,可是因为都盛开着,看来也煞是美丽的。
  然后我突然想到他方才说的话,回过头,我问他:“你刚才不是说没有荷花田?”
  他笑着摇摇头。“我没说。”
  “可是你说……”我的话隐去,因为我意识到了他刚才说的是“他没有说这儿有荷花田”,而不是说“这儿没有荷花田”。他在与我玩文字游戏。
  对他扮了个鬼脸,我没说什么,又转过头去看着荷花。
  又行驶了一小段路程之后,他将车停了下来。
  下了车,我有些好奇,眼前所看到的荷花与方才并无太大差异,都在一片深绿的荷叶之中,点缀着几许盛开绽放的桃红,是个小小的荷花池。他为什么选在这儿停下车来呢?
  “来。”他牵起我的手朝一条小径走去。
  我毫无异议地跟着他往小径的深处走,放心地让他牵引着我,而我则是左右张望着四周又看向他,问道:“你怎么会知道这儿有荷花?”
  如果不是他带我来,我怎么也想不到原来在北部就可以看到这么多的荷花。虽然荷花池并不大,不过,接连着看到许多小小的荷花池也是别有一番风情的。
  “周念华的家里就是这儿的花农。”他说。
  “周念华?”好熟的名字。我怔了一下才想起那是他的同学,上回在同学会上见过的,是他的死党之一,不错的一个人。
  我指了指外面的方向又问:“这个荷花池就是他家的?”
  “对。”
  我了然地点了点头。这便解释了他为何会知道这儿可以看到荷花,以及这许多荷花池中他独独选中这个前面停下车来的原因。
  “可是他现应该不在吧?”我记得他好像也是在台北上班的,不会这么巧,他也选今天跷班吧?“你和他约好今天要来吗?”
  “没有。不过无妨,反正我们只是来看荷花。”
  我同意地点点头。说得也是,反正只是看看花,确实是用不着人家招呼,若是他同学在,还徒然给人家添麻烦——我的思绪与脚步都在霎时之间中断停止了下来,因为我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大片的荷花。我被那片绽放的桃红给震慑住了。
  这是我头一回看到这么多的荷花。一直知道荷的美丽,却是在看到这一大片绿叶镶桃红之后才明白,过去所见所想,还不及她美丽的千分之一。难怪老祖先们总爱画荷、赏荷,还要大作文章来为她歌功颂德一番。
  我一向很喜欢荷花。以前使曾经在市场买过一束荷,五朵花,两个绿色的莲蓬,还有几片叶子。老板再三向我保证,那花少说可以活上一个星期,我傻傻地信了。我搬出了许久不曾用过的直筒透明玻璃花器,将整束花投了进去,放在客厅落地窗前的地板上。第二天一早,我满心欢喜地直想看我的荷花,可,哪儿来的花?花器中只剩下几支绿色的花茎与叶子。
  我一脸错愕地看着落地窗前,片片桃红落了一地。看着那一地的花瓣,我觉得自己像个凶手。在水槽里放了浅浅的水,几乎是虔敬地,我捧起地上的瓣叶将她们置身于局限的空间里,希冀如此能够延长她们的生命。可第三天下午,那些花瓣依然全都委了。
  我为那些花瓣鞠了一把泪,就差没学黛玉葬花了。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买过荷花。
  不过,其他的花却勾不起我相同的怜惜。面对其他的花,无论是多么的娇艳美丽,一旦枯萎了,我也能毫不在意地一把抓起丢了它。我想,上辈子我大概是个荷花精。
  转过头去,我将这段往事与自己的“前世”告诉他,他哈哈地笑了起来。
  “你是荷花精,那我是什么呢?”他想了想,说:“那,我就是个穷书生,在佛寺中苦读却迷恋七你。从此不要功名不要利禄,只要你这个荷花精。”
  “穷书生和荷花精啊……” 好像不错, 我笑着想。不过,我随即敛去笑容。“不好不好。”说着,我直摇头。
  “怎么不好?”
  “你没读过聊斋吗?”我噘起嘴瞧着他。
  “佛寺中有道行高深的老和尚,他会识破我是个花精,自以为正义的跑来收妖。你爱我太深,一旦我死了,你也活不了。到时候,我们会被埋在一起。葬我们的地方过几年会生出两株树,一株红花常发,一株从不开花。再过几年老和尚死了,不知情的小和尚便会将不开花的那株树给砍了当柴烧,而那株开花的树也就跟着凋萎。所以到头来,什么也没有。”我连珠炮似地说着自己改编自聊赍的故事,又连连摇头。“不好,不要在佛寺里,”
  “那也不错呀。”他低下头以鼻子蹭着我的,轻笑道:“不管是穷书生和荷花精或是红花与绿树,我们都在一起不是吗?即使后来花谢树凋,我相信我们还是在一起的。也许,携手游太虚,再没人能将我们分开。”
  睁睁地看着他,我的心又再次胀满了。从来没有,从来没有,没有任何一个人像他这样包容我不切实际的幻想,甚而陪着我作梦。
  我的唇缓缓地扬了起来。仰起头,我在他的唇上印了个吻。
  不过接下来,我们俩的“浓情蜜意”被一个意外给打断了——他同学竟然在家。而我想,看到我们,同念华的意外不下于我们。意外之后,他招待我们吃了一顿莲子大餐,还很热情地直要送我荷花。我婉拒了,没将我“荷花精”的“身世”告诉他,花了好一番工夫才让他相信我不是客气,而足其的不想收下这束花。
  尔杰什么也没说,不过他直扯着唇笑着。
  他知道我为什么不收下这束荷花,不过他想让我这个荷花精自己去对抗恶势力——事后他是这么告诉我的。
  他的话换来我无力的一个白眼。
  谢过他同学之后,我们便驱车回台北。晚上,他则带着我去看夜景。
  这儿是著名的观赏夜景的地点,许多情侣会到这个地方约会。这对我们却是头一遭,我们从不曾到这种所谓的“约会圣地”朝圣过。
  站在阴暗的角落,眺望着美景,偶尔偷瞧两眼不远处的几对情侣,我扯了扯唇。然后轻叹了声,我闲散地说:“像这样闲云野鹤的过日子真好,可惜只能偶尔为之。”
  “嗯。”他只轻哼了声作为回应。
  他似乎没有谈话的兴致,所以我也不再开口,静静地让亲密的感觉包围着我。
  此刻的他正倚着车身,而我,倚在他怀中。我喜欢这种感觉,与一个人如此接近如此亲匿,并且,如此自然。我的背紧贴着他的胸膛,几乎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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