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转乾坤之肥女翻身 (完)作者:爱爬树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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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转乾坤之肥女翻身 (完)作者:爱爬树的鱼-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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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汗……
    穿过长长的通道,走上木质台阶,拉开木格的活动移门,扑面而来浓浓的硫磺味道。
    眼前是一个露天浴池,恩……还是男女混浴。浴池周围是东方式的庭台楼阁,高高翘起的屋檐像梯田,层层叠叠,从山上导引的水流顺势而下,直至漫过屋顶边际,流入山际。
    “很漂亮吧。”罗莉拉着我到温泉边缘一角,回头见我还是把浴衣拢的紧紧的,不由嗔道,“你包那么紧干嘛?”伸手就过来扒我的浴衣。
   我横下心主动把浴衣一脱。胸大了不起啊,小心以后下垂到肚脐去。
   咱怕啥,咱是永远都不用担心下垂滴。
   “真是……真是迷你啊。”罗莉讷讷的说,“没关系,所谓小巧玲珑,你那个,那个配合你整个人来看真是娇小可爱的最佳代言人。”
   靠在一角置身事外正努力为灵异事业做贡献的木木同学突然阴冷的开口,“真巧,熟人来了。”
    我回过身去,只见陈曦一身黑色浴衣,一头湿润的黑发凌乱的贴在额上,露出那双漂亮狭长的凤眼,平日冷俊的薄唇也被水汽蒸腾的光泽红润。
      时隔多年我再次可耻的栽倒在美男计上,只来得及往心虚低头的罗莉身上飘去一眼。她们俩就默契十足的快速撤离。
     他盯着我从池边慢慢滑入池里。
     我尴尬的侧身避开他灼热的视线,万分想把浴衣披上。结果……
     他NND!那俩女人走时居然把浴衣也捎带走了!
      我暗暗低咒一声将目光转向四周的风景。这个位置颇为幽静,升腾的白色蒸汽在空气中袅袅升起,将俩人的面目逐渐模糊。
     “你今晚也是在这过夜吗?”他低问。
       “恩。”我不自在地又往边上挪了点。
     他仿佛想伸手碰我,但停顿了下还是收了回去。
    我咬着唇一下子也分不清心中是什么感觉,双手撑在浴池边缘的白色沙地上也跟着沉默下来。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烦?” 
    我摇头,“不会。” 
    “其实是我拜托罗莉今天把你带出来的。”他单手撑在白沙上,下了决定一般面对我。
    “我知道。”
    当你出现的那一刻我就知道。
    他沉默了半晌,撑在白沙上的手不自觉用劲,用力至开始微颤。“任金笙,我有好多话想对你说,现在的你,还想不想听?”
    蔼蔼的夜色和山体此时已经融为一体,他等待宣判的神情恍如无措惶恐的稚子,在暮色和水汽中蒙昧地一如当年……

    我撑在沙地上的手紧紧交握,默了良久终究还是轻叹,“我……想听。”    
 告别?

 告别
    水雾微朦,他静静地摊开当年的不安,惶恐,犹豫,迷茫,荒唐,无力,绝望……而后就是等待,等待我的最终决判。
    我长时间的不语。
    他也屏息静气地等在一旁。
    好半天,我艰涩的开了口,“……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因为不确定我的心意所以试探?太荒唐了吧!
    他的手缓缓握拳垂在身侧,声音有些不稳,“我知道这个原因很愚蠢也很荒唐,连我自己都难以置信无法原谅。”    
    “你……”我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出口。曾在书上看过男人都是火星人完全无法沟通,如今我总算是明白了。我跟他简直不是一个次元。
    他埋下头,“因为你总是不在意的样子,所以我很不安。我想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在乎我,才……我知道自己很愚蠢。”
    我看着眼前的天字第一号大笨蛋,“我不是在高考前几个月说了喜欢你吗?”
    “虽然你说了喜欢,但喜欢一个人应该会嫉妒会生气,可是你很平静也完全不在意,所以我……” 
    我哑然无语,我想我也是天字第二号大笨蛋。
    我从没想过当年那个总是波澜不惊的面瘫小屁孩竟然也同样的不安。
    那时候其实我很在意,只是努力地让自己不去想不去质问,从没想过我的患得患失强作无事竟也令对方如此的不安惶惑。
    “7月时我回国找你,你搬了家,换了电话和手机,几乎和所有人都断了联系,我找不到王木木而唯一能知道消息的罗莉不肯见我也不接我的电话……那时你已经完全不理我想断了我们之间的所有联系,而我只能在国内停留一周,所以在美国时我尽可能打工兼职争取早日回国,等几年后回国你不再那么恨我的时候再重新开始。”
   “别跟我说你不知道我的家庭地址。”太后说过他回国那年就找上门了,而那年他出现在N市我租的房子楼下我也决不相信是偶然。
  他有些窘迫的坦白,“其实……后来我从招生办那里要到你的电话和住址,以及你在N市的学校和租房地址。” 
  我惊讶,“那你那时候为什么去罗莉家楼下效法那个王宝钗苦守寒窑十八年?”
   他偏移视线,“……我觉得从正面来比较艰难所以采用曲线救国,把你身边的亲朋好友都拉拢的话会比较有胜算。” 
   我哭笑不得,所以才有了罗莉,王木木,孙纱纱以及太后?
   “那为什么那时候我问你你却没有解释?”我索性将所有的问题一次清光。
   “……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他抬手遮住半张脸再重复一遍,“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原本只是一个愚蠢的理由,从没想过几年后竟会演变成一个无法开口的心结。我那时不知道该怎么对你说当年那个不成熟又荒唐的自己,而我希望在自己心爱的人眼中保持完美……”
   我愣在当场,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怎么也想不到事情的真相竟然会是这样?
   如此简单又如此真实的残酷。
   如果当年的我们能更坦率一点各自都放下骄傲和不安,试着学习相互信任和沟通事情是不是就不会演变至此?   
  “任金笙……对不起。”他声音有些抖,“你……能不能再回头?”
    我怔了一下,抬头看他。
    “没办法立刻回答也无所谓,只要还愿意理我就好。”
    我垂下眼, “你真的很笨呐。”
   从小他一直行事冷静表现的很成熟,让我一直忽略了其实那时的他也只是一个刚成年的孩子,而他面对感情竟出人意料的笨拙。
    他欣喜地看我,“意思是你愿意给我机会?”
   我轻轻“哼”了一声。
    他低下头直勾勾的看我,“任金笙,我会对你好。”
     “……”
   “任金笙,我会好好珍惜你。”
    “……”
    “任金笙……我爱你。”
    “……恩。”
    
    夜阑人静,我在温泉旅馆里翻腾了大半夜还是睡不着,遂出去散步。
    走过红木回廊,沿途没多少人,倒是路过草地时听见草丛中一对对野鸳鸯的呻吟声,让我有些脸热。
   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现在的年轻人咋都没遗传到老祖宗们的含蓄美德?
   走到24小时营业的小卖部买了几罐啤酒和零食,我到楼顶挑了个正对着山崖的位置,惬意地喝酒。
   “看来你很喜欢到楼顶喝酒呢。”温雅磁性的低音传来。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我感慨,已经完全习惯了他神出鬼没的架势。
   “不是巧合。”他倒是难得坦白。
   “你怎么知道我今晚会睡不着跑出来?”这也太神了吧。
   “我只知道你会来这泡温泉,至于在这时候遇见你倒真的是巧合。”程咬金慢条斯理的走到我跟前。我这才注意到今晚他摘了眼镜,也许是刚刚沐浴过,一头湿淋淋的发柔和的衬托出那双眼型勾人的眼,双颊含胭嘴唇也平添一分艳色。他穿着和式的纯白浴衣,敞开的领口露出平滑结实透着温热水汽的诱人胸膛……
   实在是——
   妖气逼人啊。
   终于知道这男人为什么要戴眼镜。上次他被小屁孩打掉眼镜时我没怎么注意,现在才发现眼前这模样的他同平时绅士尔雅的他简直是判若二人。    
   “呵呵,怎么不说话了?”他有趣的看我。
   我定力十足镇定自若的收回目光佯装是在看风景。
   幸亏有小屁孩做了十几年的铺垫,美色当前,咱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被色诱走的。
   他低柔的笑着, “任金笙,有时候很喜欢你的个性,有时候也很让人挫败啊。”
   “要不要来一罐。”我扔给他一罐啤酒,不想谈这个话题。
   他接过啤酒仰首喝了一口,随意捏在掌中,“你真的很诚实,连敷衍也不肯啊。”
   “我很抱歉。”
    他低笑,“脾气这么倔又那么爱逞强。任金笙,你这样的女人很容易吃亏的。”
    我垂着头不说话。
    他揉揉我的长发,“怎么这副表情,也正是这样我才欣赏你。”
    我也跟着灌一口啤酒,“我也很欣赏你,不过还是只能把你当哥们。”
   他惑人的低音渗透在夜色中, “任金笙,还记得我曾经说过:我不喜欢我的东西里还有其他人的痕迹。”
    我喝着啤酒没答腔。
    “你身上充满着回忆的痕迹,我发现这是我无论如何也抹不掉的。”他保持完美的微笑,即使口中说着挫败的话脸上也看不出一丝一毫。
  我顿了一下,面对着如厮了解我的人我也不想费心遮掩。
   “这些年其实我多的是办法可以得到你,可惜我容不下你身上的痕迹。即使得到你也没意思。”他慵懒的说,“我一直在等你忘记他,我不是永远都充满耐心,现在,已经是我耐心的极限了。”
   我转头看他,张了张嘴正要说什么,眼前却突然一黑。
   他单手捂住我的眼睛,我只觉嘴唇被人蜻蜓点水的轻触一下。
   讶然的捂住嘴睁开眼后,眼前的他后退一步优雅的淡然开口——

   “任金笙,再见了。”     
情敌对话?

情敌对话
  正月后我没有回N市,而是在太后的威逼利诱下留在了F市。
  老头子念叨着落叶归根,太后也大义凛然:抛家弃母有逆伦常!
  逆个鬼,想咱舍不得咱走就直说嘛。
  将咖啡店托付给孙纱纱,隔天我就穿着一身合身的职业套装进自家公司工作了。 
  和太后一道走进公司的那一刻我不禁咋舌,这才实质性感觉到咱家也是一富人阶级。当年太后插手房地产时作风彪悍的在男人世界中占的一块地盘经过这些年的经营扩张又翻了几翻,踩着亮晶晶的大理石地板进门时我忍不住闭上眼以免眼睛被闪花,这闪亮的地板,闪亮的天花板,闪亮的办公室……
   真是……忒俗啊。
   “太后,您会不会觉得……闪了点?”
   太后教训道,“这叫气派!”       
   “恩……高见高见。”
   我一直觉得女人和龙是同一种生物,天生抗拒不了闪亮事物的诱惑,而太后更是将这一女人天性发挥的淋漓尽致。不论是闪亮的珠宝,还是闪亮的菜刀,包括闪亮的厨具,以及这个闪亮的公司装潢……
    当天我在策划部安营扎寨,开始了我朝九晚五的白领生活。周围的同事和上司知道我是太后的女儿后整天不是口蜜腹剑其实背地里腹诽我这空降部队,就是谄媚巴结整天嗡嗡嗡地在我耳边制造噪音,而公司里难得的清流多半选择明哲保身离我这是非源头远远的——终于明白当年程咬金的感受了。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
   我自救。
   我学陈曦端出一张生人勿近的面瘫脸,用气势和目光杀死他们。
   事实证明有着前人经验总结的社会实践是科学的,世界清净了。
 
   平均每隔几天陈曦都会来公司接我下班而后一起吃个便饭,曾问起他,“你不用回N市工作吗?”
   他淡淡的说,“今年调回F市总公司了。”
   公司的女职员对这个保持固定频率造访公司的美男充满好奇,我严防死守不露口风。
    开玩笑,咋可能便宜你们。
    某天公司下班时接到一个陌生来电,电话那头甜美的女音约我一道出门坐坐。
    我换上一身雪纺长裙,描了眼线上了唇彩把自己整得艳光四射的出门。咱输人不输阵。
    进了餐厅,一个长相柔弱甜美的女子先打了招呼,“你好,任金笙。”  
    我也甜美微笑,“你好。”
    先礼后兵这道理我懂。但我没想到她进入正题的第一句话竟然是——
    “你知道我是谁吗?”  
    ——丫以为自己是成龙cosplay红番区啊?
     我撑住笑脸没让它倒塌。
     她识趣的自动揭晓,“我叫midiya,想必你也知道我。”
     我立刻礼貌的说,“久仰。”
     原来遇上正主了。听罗莉说她长得跟我有几分相像,我不着痕迹的上下打量,哪里像了。她皮肤没我白,发质没我好,智商还……扒拉扒拉扒拉。
     她有些感慨的说,“几年前我曾经见过你,不过这是我们之间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
      “见过我?”
     “确切的说是见过你的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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