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后不回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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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后不回宫-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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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又顺手解了他的穴道。

    黑衣男子默不作声,半响,从地上站起身,瓮瓮地问:“你们真是被陷害的?”

    “切,干嘛要告诉你!”陆漫漫做个怪相抢白道:“你们这些所谓的江湖人士,听风就是雨,本大小姐把你卖了,你还给……哦,本宫数钱,哦,是银两!”

    百里千寻见她扯不清楚,很是好笑。

    黑衣人被抢白了一通,灰溜溜地一猫身,窜出房间。

    陆漫漫非常不乐意的表情:“千里千寻,你干嘛把迷香还给他,那是我的战利品,你问都不问我一下就还给他,太不尊重我了!”投诉得无比流利。

    “你要那下三滥的玩意儿做啥用?”百里千寻一副十分不理解的样子,这姑娘没有皇后的端庄就算了,倒更像是在土匪窝里长大的,什么都懂,什么都要。

    “你管我用来做啥,反正那是我的战利品,你还我一个。”陆漫漫缠着他,双手又开始抓着帅哥不放:“你为什么没睡?是不是有个大美女在旁边的房间睡不着啊?哈哈哈,现在知道有美女相伴的好处了吧?”

    她这抹现代的幽魂用现代的语言调戏着古代的帅哥,感觉真是爽爆了。

    百里千寻微蓝的眼睛闪烁着惊恐的意味,这姑娘还好吧?说话颠三倒四,还口无遮拦,该说不该说的,都挂在嘴上,还配以得意的神色。只相处了一天,他已经有大部分的东西没听过或是没听懂,以后难道得一直带着这个疯丫头闯荡江湖,四处被玄夜追杀?

    他今夜一直没睡,就是防范着有人对他们不利,玄夜没拿到解药,当然不会下手,但连郑两家的江湖势力早有耳闻,而他们的行踪又是那么清晰好辨。

    果然逮了个正着。本来以为她会被吓着,或是被迷*药迷晕,却没想,人家把工具都缴获了。

    这算是胆色俱佳吗?

    陆漫漫已经躺回了床榻,迷糊道:“帅哥,不陪你玩了,美女要睡觉觉了,好困。”她还故意打了个呵欠来表示确实很困。

    “嗯,有事叫我。”百里千寻顺口说道。

    “好,你开着机,有事我给你发短信。”陆漫漫的声音呜呜噜噜。

    百里千寻再次摇了摇头,不明白这疯丫头在说什么。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是真的困了,不是装的。

    他吹灭了烛灯,一室漆黑。

    彼时,淡白的月光映上窗格,清凉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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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女子当自强

    闯荡呀,江湖呀。

    陆漫漫一觉醒来,穿着干净衣服,和蓝眼睛帅哥同乘一匹马出发,变得无比得瑟。

    这画面很有点游侠的味道。

    虽然她的伤口仍然令她痛得咧嘴哼哼,但清凉药止痛的功效实在是好。换句话说,她离黄泉路越来越远,背道而弛,阎王爷也顾不上来提审她了。

    早晨的风清新拂面,一切都像是生命的开始。

    她曾经三年都躺在床上等死,感觉一切都是灰暗而冰冷。尽管和爸妈喜笑颜开,和病友嘻嘻哈哈,但内心巨大的惶恐无数次在午夜袭来,却只能偷偷流泪,蜷缩成一只可怜的小猫。

    没有经历过生死的人,永远体会不出那样的绝望。所以她总会在午夜时分,轻轻唱起张信哲的《白月光》,边唱边哭,表面淡淡的绝望,和心中深刻的痛楚相绕。

    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就是这样的心情,原本的率性,都被绝望磨成了暴躁。可是机缘巧合,上天舍不得灭她,让她的魂魄穿越时空来到这不知道是哪里的异世界。

    尽管过程那么曲折,几乎再一次断送了小命。可是,居然活过来了。活着,便应该快乐。

    所以她高兴地对百里千寻道:“帅哥,我们这是要去亡命天涯吗?”她似乎把“亡命天涯”四个字当成了某个旅游景点,说得畅快又淋漓。

    百里千寻紧了紧手肘,把动来动去的陆漫漫固定好:“我准备去兹兀国,你去不去?”

    “这还用问吗?你去哪儿,我去哪儿!”陆漫漫嘿嘿一笑:“你是不是随时想把我甩了?”她明显感觉到帅哥认为她是个包袱,总动了心思要将她甩掉。

    百里千寻并不是想把她遗弃,而是觉得带她在身边,时时都会让她遭受伏击。他不可能整天盯着她,什么事都不做,万一一个闪失,让她送了小命……他想到这些,莫名有种惊惶。就像当时捡了阿黄回来,看见它腿折断了,心里也很难过一样。

    陆漫漫见他不言不语,只道说中了他的心事,哪里能猜到人家大帅哥已经不自觉地将她和阿黄相提并了论。

    “千里千寻,你多大?”陆漫漫返过脸来,很费力,但很想看看他的眼睛,在阳光下微微带些蓝光。

    “二十八周岁。”百里千寻也很无聊,接着又报了个让她听不懂的生辰八字。

    “那你比我大。”她大大咧咧的模样,想着自己刚过了二十五岁生日。生日那天,爸妈还给她录了像。其实,所有的人都心照不宣,知道她不久于人世。

    想到这个,她不禁黯然。

    百里千寻不以为然,这疯丫头十六岁,当然比他小,还小好多呢:“路漫漫,要不,我先送你去灵光寺静养,到时再来接你?”

    陆漫漫没答话,本来正想着前世的事伤心欲哭,没想到这帅哥三言两语又绕了回来,还是想把她甩掉。

    她忽然朗声道:“好!”嘴一撇,眼泪就如珍珠滴落下来,正好滴在百里千寻的手背上。

    她来到陌生的异世界,一个人也不认识,害怕得不行。好容易赖着一个人带她,仿佛是家的感觉,而这个人时时刻刻都在考虑要如何甩掉她。

    一如被父母遗弃的小孩,委曲而恐惧。

    又如被主人丢弃的流lang狗狗,终日晃荡在路边找吃的。

    但自尊心让她不想再求他。她一个女孩,一再一再表现得那么依恋,哪怕山高水远都要跟他去天涯海角了。

    可是仍然被拒绝。

    她不再说话,很安静。

    百里千寻被打在手背上的那滴眼泪刺得生疼,没来由的,觉得愧疚。那个夕阳下宁静的笑容,早已烙印在他炙热的胸口,他只是不愿意承认,其实在某一刻,他为她小小的心动了。

    并且时刻愿意待在她身边,哪怕只是作为暗卫或是朋友,也愿意待在她身边,听她吱吱哇哇胡说一气,听她爽朗的笑声。她总是带给他新奇的感受,机灵古怪,兰心慧质,可爱又俏皮。

    但是,除了一路被追杀,她还是梨花皇后。她承不承认,都是梨花皇后。

    他越和她接近,越想和她接近。这不是一件好事。

    “喂,灵光寺远吗?”陆漫漫擦干眼泪,故作轻松地问。

    “在翼州的边上,龙国。”百里千寻答得闷闷的,心情无比糟糕。她答应去了,他应该大大松了一口气,却为何比之前更加郁闷?

    “要走多久才到?”陆漫漫静下心来想,其实无论在哪里,靠别人都不如靠自己稳妥。她如何能够将全部的人生都押在别人身上呢?

    既然来到这里,那就好好开始一段自己的人生。一切,都靠自己。

    “就这个速度,起码要走七八天。”百里千寻的声音越来越没劲。

    “哦也,那我们加快速度奔跑起来吧!哈哈,驾!”陆漫漫只一瞬间,便从沮丧的深渊爬了出来,娇声呼喊着。

    女子当自强!有什么大不了的!

    她学着策马奔腾的模样,抓住缰绳使劲抖了抖,却抖痛了伤口,不由得轻呼一声:“哎哟!”小脸皱成了苦瓜。

    百里千寻不知为何,鼻子竟然酸酸的,听她喊哎哟,赶紧勒住缰绳,关切道:“怎么了?痛吗?”

    陆漫漫大气的样子:“不痛了,刚才不小心痛了一下。走吧,让马跑起来,最好风雨兼程赶去灵光寺。”

    “为什么要风雨兼程?”百里千寻心中有一股无名火蓦地窜了起来,搞得心烦气燥。

    “因为可以早点到灵光寺啊。”陆漫漫无所谓的表情,在阳光灿烂的春光里,比桃花更艳丽。

    “你要早点到灵光寺去干嘛?”帅哥发火了:“这么迫不及待!”

    “切,你不是想早点甩了我吗?”陆漫漫挑衅道:“我早些到,你就早些扔掉包袱啊,多好!”

    “谁跟你说我把你当包袱?”百里千寻两眼冒着火,可惜陆漫漫看不到。

    “这还要说吗?”陆漫漫嘴一撇:“我爸我妈……呜呜……就算我得了癌症,也不会抛弃我,家里借了好多钱给我治病。他们把房产都抵押了,也还要给我做化疗,他们骗着我,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什么都知道……呜呜,我什么都知道的……”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心里酸得一塌糊涂,眼泪大串大串往下掉。

    百里千寻皱着眉头,不知道这疯丫头到底在胡说些什么,只是看见她哭得梨花带雨,一下子慌了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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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赌气

    陆漫漫哭得山花灿烂。

    百里千寻哄得手忙脚乱。

    彼时,路过一条清澈的小溪,浅浅清亮的溪水静静流淌。

    “路漫漫,去洗把脸,你看你哭成一只小花猫了。”百里千寻漂亮的蓝眸被阳光照耀得如溪水一般清澈。

    “不去。”陆漫漫十万分矫情地赌着气:“快快赶路,分道扬镳。”

    百里千寻气结,缰绳一拉,令马停歇下来。他矫健的身姿一跃而下,顺手将陆漫漫抱下马背:“你不洗脸,马还要喝水呢。”

    陆漫漫像个**湖,注视着百里千寻铁青得好看的脸。切!明明就舍不得她,还非得要把她扔掉,这叫什么事儿?

    无论在哪个世界,游戏规则都是一样的,谁主动,谁就被动。比如此时,她越说要快点离开他,他就越不想离开她,磨磨蹭蹭,唧唧歪歪。

    相反,她越粘腻地依恋他,想要一生一世跟他走,天涯海角,海角天涯。可是人家还不领情,非要甩掉她。

    她想跟着他一生一世,与爱情无关。因为他是她的家,所以她要跟他一生一世,就是这么简单。

    当然,如果能顺便捞一把爱情,人生将会更完美。

    她是个随遇而安,顺其自然的人,并不强求他的爱情。但是,他是她的家,所以让她依恋。

    听起来很复杂,其实单纯得不能再单纯。她连他到底是谁都还不知道呢,家中可有妻儿?家中可有父母?兄弟姐妹几人?啥啥都不知道呢。说不定,人家妻妻妾妾早就成群,难道她也要去凑一妾?

    才不要,现代的灵魂白长了么?总要弄个一夫一妻制才对得起这个现代教育好吧?

    陆漫漫心思百转千回早绕了个遍,提着裙摆,坐在小溪边的一个大石上,脱了鞋袜,将莹白的小脚伸进水里。刚探进水里,便脆叫一声,将小脚缩了回来:“呀,好冷。”

    她忘记了古代女子的脚是多么珍贵,怎么能随便展示在男子眼前?

    百里千寻被她的举动惊得快要疯魔,这姑娘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的?

    “路漫漫!”他决定要严正警告她一下:“女子不应该……”

    还没说完,就被陆漫漫抢断了:“女子不应该吃饭,不应该睡觉,不应该不听话,叫你留你就留,叫你走你就走。最好跟那个阿黄一样,捡回去扔着,还可以在外面炫耀一下自己多么善良,捡了只流lang狗回家。”

    她伶牙俐齿地抢白他,慢慢适应了水的冰凉,阳光照得白皙晶莹的小脚闪着光,小脚在水里一荡一荡,荡得百里千寻的心很抓狂。

    百里千寻四周望望,见没有人路过,心里稍稍舒服了点,却又恨不得将这个小姑娘打包回去放在家里,最好不要在外露面。就她这个表现,随时会引得采花贼找上门来。

    陆漫漫得意洋洋地笑:“人生得意须尽欢,哪有那么多不应该。”她肆意挥洒着可以活下去的生命。阳光,雨露,空气,溪水,都是那么美,那么鲜活,一切,都是她想要的。

    百里千寻叹口气:“你曾经伪装得真好,把所有人都骗了。”一个是可怜兮兮的梨花皇后,一个是惊世骇俗的路漫漫,到底哪一个才是真的她?

    陆漫漫只一愣,便明白了蓝眼睛帅哥话中的意思,笑颜如千朵万朵梨花绽放,晶莹剔透,玉白如银:“嘿,千里千寻,那你喜欢哪一个我?”

    百里千寻避开她热切的目光,拒不作答。这是一个陷阱,答哪一个都是错,前一个,后一个,前提都是喜欢她。

    他开始替玄夜惋惜,有这样一个皇后,日子该过得多么春光灿烂。可是,玄夜却把心思放在如何捉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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