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夫纳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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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夫纳侍- 第1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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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自己身上最贵的一身衣袍,脸上有些忐忑的紧张。

    进了邵府,他维持着自己最高贵的神态,迈着标准的大家闺男步伐,踩着青石板小径,来到了澄心苑的待客厅。

    随着一声“官人,御史郎君丁官人到了。”客厅内正在编织一件米白色毛衣的任君轶,放下了手中的已经织了一大半,只剩下一点袖口的毛衣,忙站起来迎接。

    他用自己招牌淡淡的笑迎接来客:“丁官人来得真早,未能远迎,望恕罪。”

    丁官人极其热络地拉住他的手,笑得分外甜腻:“哟,快别这么说。是我早就有结识任官人之意,却一直怕自己冒昧不敢前来拜访,邵府的帖子一到,可把我乐坏了。这不,太心急了,来得早了。这些小点心,虽然比不得府上的味道好,却是我亲手所做,一点心意,请别见怪!”说着让贴身的小厮,奉上了礼物。这可是他最拿手的绿豆酥,吃过的人都赞味道好,希望能凭借着这个跟美食起家的邵府拉近些关系。

    任君轶听他这一通话,便知道丁官人虽然爱炫耀,却也是个直性子,对他的成见倒是放下了三分。他依然是淡淡地笑容:“丁官人客气了。请坐。小涵,看茶!”

    丁官人来之前已经打听过了,邵府的正头官人是个清冷的性子,能一直笑着招待自己,说明他对自己还是有几分好感的,便放下了一直提着的心。他坐下来,才感觉到这客厅内的温度比外边高了很多,院子里是寒冬,而进入室内仿佛踏进了春天一般,他看了看自己穿得里三层外三层的衣服,再看看旁边只穿了夹衣的任君轶,更觉得热了。

    任君轶注意到他的不适,忙道歉:“忘了提醒丁官人,屋子里有地龙,你刚从外边进来还不觉得什么,时间长了肯定会不舒服的。小涵,快带丁官人到旁边的耳房内更衣。”

    丁官人刚想站起来跟小涵走,一想到自己衣服里的旧的已经有些磨边的夹衣,脸色顿时有些不好看,他迟疑了下,又坐下来道:“我里面没穿夹衣,不方便脱掉外衣,还是不换了。”

    任君轶笑着道:“没关系,丁官人的身材跟晨弟差不多,若不嫌弃,先换上晨弟的吧。这室内室外温差大,你若不换,待会儿出去赏梅容易受凉。煮酒赏梅本是雅事,若是得了风寒,倒不妙了。”

    丁官人想了想,别不推辞,随了小涵去耳房换了衣服。再出来时,任君轶已经又继续织起他的毛衣来。

    丁官人没有打扰他,只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只见一条长长的毛线,在他翻飞的毛线针上,很快地结成美丽的花纹。他已经听说邵家的夫郎之一在京城开了家手工毛衣坊,里面出售的毛衣贵得吓死人,穿的人却都夸暖和舒服,莫非任官人编织的便是所谓的毛衣?

    任君轶手上的毛衣本就剩下一个袖口没织完,在他熟练的编织下,毛衣很快完工。他见丁官人十分好奇地望着自己手中的毛衣,嘴角轻轻勾了勾,眼睛里闪过莫名的情绪,他笑着对丁官人道:“手艺粗陋,让丁官人见笑了。”

    丁官人以夸张地口吻赞叹着:“这么精美的花纹图案还叫粗陋,那世间便再也寻不到精巧的事物了吧。这,就是毛衣吧,能让我看看吗?”

    任君轶点点头,将毛衣递过去,道:“你可以到里间去试试,穿在亵衣外,再套件夹衣,大雪天出门都不会觉得冷。”

    “我可以试试??”丁官人的脸上浮上了激动的红晕,他捧着柔软精致的毛衣,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见任君轶点了点头,他仿佛怕对方后悔一般,飞快地跑进了耳房,换上了毛衣。这件毛衣是任君轶织给他爹爹的,施潇墨的身高只比丁官人略高上一个头尖,所以,丁官人换上后十分合体。他在专门为他准备的穿衣镜前转了几圈,怎么看怎么美,他都快舍不得穿上夹衣盖住这件花纹漂亮的毛衣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二百四十五章 金胞果接穗

    旁边的小涵凑趣道:“丁官人,您穿着可真好看。这毛衣在春秋季节还可以在外边穿呢,配上苏氏成衣坊的长裤,那可是帅气十足呢。”

    “是呀,这么美丽的花纹,穿在里面太可惜了。真柔软,真暖和,我猜一定是你们家女主子想出来的主意吧!”丁官人依依不舍地脱下了毛衣,穿上了薛晨的淡蓝色金丝牡丹绫罗夹衣,将毛衣抱在怀里走出了耳房。

    他知道一件没有花纹的毛衣成品都卖到了二十两的高价,更不用说那些花纹繁复的了。他家妻主一个月的俸禄仅一百两银子,这一件毛衣便去了五分之一,再加上人情往来,一大家子的吃喝用度……他的理智告诉自己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为了件贴身穿的毛衣,而让这个年关入不敷出。

    他带着不怎么自然的笑,随口问了句:“任官人的手真巧,这一件毛衣织成得不下十五两 银子吧?”

    “哪需要!我这件毛衣是织给爹爹的。你也知道上次帮娘亲织了件毛衣,她拿着到处显摆,爹爹看着眼馋,便让我一定要织件比娘亲的更漂亮的。这菱形元宝花,是我刚刚学会的,没想到织出来还真的挺漂亮。这一件毛衣我用了不到两斤毛线,这样全羊毛的一斤才不过一两多银子,一件毛衣织出来不到三两,比买的划算多了。”任君轶边说便看他的反应。

    果然,丁官人的眼睛亮起来:“什么?你说这件毛衣成本不过三两?”三两银子对于他来说就不是什么大事了,他感觉心上仿佛放下个大石头似的,心情也轻快多了。

    “是呀,这毛线本来就不值几个钱,关键是费人工,这一件毛衣熟练的编织工人,要织上十来天才能完成,所以店里出售的价格就要高出许多。论实惠,还是自己织的好。咱们男子在内院,除了院里的一些琐事,有的是时间,没事织织毛衣,既能打发无聊的时间,又能穿上实惠的毛衣,何乐而不为?”

    “那个……任官人,你能不能教我织毛衣呀?”丁官人有些怯怯地问了句。

    “不是我不愿意教你,这学织毛衣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且每个花样都有不同的编织手法……”任君轶显出为难的样子。

    丁官人很失望地垂下了头。

    “不过,苏氏开了家专门教别人编织毛衣的玲珑编织坊,不光毛衣,毛裤,手套,围巾帽子什么的都教,你可以去看看。”任君轶一句话可以将人打下地狱,一句话又能让人升入天堂。

    果然丁官人的脸又亮了起来:“真的?那……需要教多少束?”

    “免费的,不要钱。你只要在他们那里买了毛线,他们免费教。现在负责教织毛衣的是比我织的还好的风弟,教织手套围巾等小件毛线制品的是晨弟,他们都很有耐心,讲解的又细,你可以先去旁听。”任君轶耐心地讲解着,心中松了一口气,终于完成了晓雪交给的任务。

    丁官人听了,心里便像长了草一般,恨不得马上就飞到玲珑编织坊那里,去学习编织毛衣的方法。他强忍着内心的焦急,与任君轶说话也有些心不在焉起来。

    别说煮酒赏梅了,就连酥嫩可口的烤鹿肉都吸引不了他了。丁官人只觉得时间过得极其缓慢,终于挨到了用完午饭,他略和任君轶聊了几句,便匆匆告辞,弯都没转,直奔苏氏的玲珑编织坊,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学会了基本的编织手法。

    他先从围巾下手,两天时间便织出了一条白色的围巾,虽然针脚还不怎么均匀,却有模有样,围在脖子上保暖又美观。

    再下一次的贵夫聚会上,他爱炫耀的毛病又犯了,高昂着脖子,让别人将注意力集中在那白色的围巾上,高傲得像只企鹅:“看见了没?看见了没?知道这是什么不?围巾,围巾见过没?”

    一个跟他不怎么对呼的官员夫郎嗤之以鼻,撇着嘴道:“不就一条围巾吗?谁没见过,苏氏毛衣坊里十两银子一条,要多少没有?一条简单的白色围巾而已,也值得你炫耀?”

    “哼!”丁官人的头抬得更高了,眼睛里有捭阖一切的傲娇,“要是十两银子买来的,我至于向你们炫耀吗?这条围巾是我亲手织的,亲手织的。你会吗?”

    “你”那位夫郎被他那藐视的神态动作气得说不出话来,心中暗暗下定决心:不就一条围巾吗?你丁官人能学会,难道我不能学会?你等着,等我学会花样更复杂的,看你还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资本。

    其他的贵夫一听,丁官人居然会织围巾,这在他们眼里是多么神奇的事呀!于是眼中露出艳羡的神色,纷纷打听他是在什么地方学来的。

    丁官人见平时对自己不怎么待见爱理不理的一等大员的夫郎们,都来向自己打听围巾的编织方法,心中那个得意呀!不过他也不是那种吃独食子的人,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后,便将在苏氏编织坊学织毛衣的事说了出来:“那谷先生和薛先生会的花样子可多啦,什么元宝针啦,满天星啦,八字纹,菱形网……而且教得很细致,又有耐心,谷先生夸我天分高,一下午便学会了上下针,便让我织围巾练练手。明天,薛先生就教我用元宝针织手套啦!你们要赶快去学哦,咱们比比谁的天分高,谁学的最快,这才有意思!”他心中的独白是:哼!谷先生都说我天分高,你们一定比不过我,不过我一定要拿出十二分努力来,别让这些家伙们追上了。

    别的贵夫们见他洋洋自得的模样,也恨得牙痒痒的,发誓要赶上他,给他个下马威,看他还有什么资本去得瑟。

    于是乎,毛衣编织技术在上流社会的圈子内悄然流行开来,若是哪个贵夫不会织件什么东西,别的贵夫一定会像看怪物似的看着他,惊呼:“真是不可思议,居然还有不会打毛线的人存在,一定是乡下来的,真老土!”于是那个被揶揄的人,便拼着一股劲去买些毛线参加毛线编制班。

    而邵府的下人由于月钱比较高,也攒了钱买了最便宜的一种毛线,央着各房主子的贴身小厮们,教他们织毛线。虽然只是最简单的平针(平针省线),穿上心里美滋滋的,又攒了两个月给家里的父母织上那么一件,并告诉她们可以到苏氏编织坊免费学织毛衣,而且织的好的,苏氏毛衣坊还高价回收,家里还可以添样进项……

    于是乎,在平民之间,也兴起了织毛衣的热潮。这毛衣不但冬天可以贴身穿用来保暖,春天来临时还可以在外边搭配裙子裤子穿,美观又实用。所以除了夏天,一年三个季节,毛晓的销量都不错。苏氏的毛线从一开始的滞销,到现在则变成了供不应求的局面。

    当寒冷的冬日在全民编织热潮中悄悄过去,春天带着她的温暖和生机降临的时候,皇太女殿下看着满街满眼的各式毛衣,有套头的,有蝙蝠的,有开衫,有长有短……苦笑了一下,自言自语地道:“晓雪这家伙,赚钱的生意只顾着自家人,早知道给她定合同的时候,将毛线价格定高一点了。不过,这利润养活安养堂的一干人还绰绰有余。这晓雪,还真是个小财神,干什么什么赚钱!嗯,以后得往邵府跑勤点了。”还跑勤点,邵府的地都快给你踏平了,你就差住在邵府了!

    当北方还是寒风萧萧白雪飘零的时候,地处西南的达伦已经杨柳依依春日融融了。

    晓雪知道这树木嫁接的接穗,在刚刚吐芽的时候是最佳的。她此时正跟妖孽小皇子腻在一起,商议着取金胞果枝条的事情来。

    晓雪靠在熙染光裸的胸膛前,眼中依然残存着激情后的神光,她渐渐平复了呼吸,轻轻地道:“金胞果接穗的事,你安排得怎么样了?你也知道巧夫难为无米之炊,若是没有金胞果的枝条,我那暖房里的胞胎果树可就白移植了。”

    那妖孽的手不老实地爬上了晓雪丰盈雪白的玉峰,不住地揉搓着顶峰的粉红,牙齿轻轻啃噬着她的耳朵,呼吸渐渐急促起来。

    晓雪觉察到身后顶住自己的坚硬,暗恼他不分场合,便伸出爪子使劲地抓了下那硬硬的小棒子,满意地听身后忍痛地嘶了一声,嗔怪道:“跟你说正经的呢!”

    “我这也是在做正经事呀?”妖孽见她板了俏脸怒目含威的样子,忙道,“你放心,我已经安排好了,绝对误不了你的事。”

    “准备了这么久,成败在此 一举。嫁接的金胞果成活的概率,很大一方面取决于接穗的质量。我担心的是达伦不远万里,金胞果的枝条运到咱们这儿,会干枯脱水。这样的接穗成活的几率是很低的。”这金胞果只有达伦皇宫里那棵树还存活着,而且把守森严,若是达伦女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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