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股民必读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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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股民必读全书-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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簧钲谥と灰姿腂股是以港币交易国家股又称国有资产股股票,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形成的股票。国家股一般是指国家投资或国有资产经过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国有资产折成的股份。国家股的股权所有者是国家,国家股的股权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主管部门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职能。国家股股权,也包含国有企业向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转换时,现有国有资产折成的国有股份法人股指企业法人或者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股份公司投资所形成的股票。法人股股票,应记载法人名称,不得以代表人姓名记名。法人不得将其所持有的公有股份、认股权证和优先认股权转让给本法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公众股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除公司职工股外)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公司职工股本公司职工在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时按发行价格所认购的股份。按照《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司职工股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社会公众股总额的10%。公司职工股在本公司股票上市6个月后,即可安排上市流通内部职工股内部职工股和公司职工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我国进行股份制试点的初期,出现了一批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只对法人和公司内部职工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这些公司被称为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股是指内部职工作为投资者所持有的公司发行的股份。1993年,国务院正式发文明确规定停止内部职工股的审批和发行H股即在内地注册,在香港发行和上市的外资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Kong,取其字首,即为H股续表N股在内地注册,在纽约发行和上市的外资股L股在内地注册,在伦敦发行和上市的外资股S股在内地注册,在新加坡发行和上市的外资股

截止至2006年6月30日,我国有120家公司在香港上市,其中有4家在香港和伦敦两地同时上市,有11家在香港和纽约两地同时上市,有1家在香港、纽约和伦敦三地同时上市。
了解股票的分类(2)
ST股票与*ST股票

1)ST股票

ST是英文SpecialTreatment的缩写,股票名称前有“ST”字样的股票,通常称之为ST股票,即需做特别处理的股票。

如果公司出现如图1…8所示的6种异常财务状况之一,则其股票就要被戴上ST的帽子。图1…8ST股票的6种异常财务状况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的规则如图1…9所示。图1…9ST股票交易应遵循的规则

由于对ST股票实行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庄家的刻意炒作。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

在特别处理期间,公司的权利与义务不变,即特别处理不是对公司的处罚。证券交易所的职责是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而不是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考核。而特别处理的目的是为了向投资者提醒风险,防止股价异常波动,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上市公司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恢复正常,审计结果表明财务状况异常的6种情况已经消除,并且满足: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条件的,公司应当自收到最近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提交年度报告,同时可以向交易所申请撤销特别处理。2)*ST股票

2003年开始,启用新标记“*ST”警示退市风险。有图1…10所示6种情形之一者为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图1…10*ST股票的6种情形

股票的其他分类

蓝筹股这是一种热门股票。一般是由一些业绩优良、金融实力强大的大公司发行的,其红利稳定而优厚,股价呈上涨趋势,普遍受投资者欢迎。

成长股发行这种股票的公司正处在上升阶段,其销售额和收益额都在上涨,且速度快于整个国家及其行业的增长速度。股票的红利不算高,但股市看好,股价稳步上升,投资者可望从中获得较高的收益。

收入股指那些受老年、退休者以及一些法人团体欢迎的当前收益较丰的股票。

周期性股指那些收益周期波动的股票,例如,钢铁、机器制造、建材等公司的股票。

防守性股这种股票与周期性股恰好相反,在商业条件恶化时,其收益比其他股票优厚,并且较为稳定。如水电、交通等公用事业公司发行的股票。

投机性股指那些变化快、幅度大、前景很不确定的股票。其投机性较大,能够吸引一些专门从事证券投机的人的投入。
了解股票发行者——股份(1)
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我国新修订并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范了我国公司的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亦称有限公司,是公司企业的一种形式,一般指依法成立、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公司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东以其认定的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负责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就是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所发起组织,全部资本被划分为若干等额股份,并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股东就其认购股份对公司负有限责任,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它们的特征比较如表1…2所示。表1…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比较

比较类别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有限公司的特点承担有限责任 ①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②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股东出资公司资本总额平均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的出资按股计算股东的出资额由股东之间互相协商是否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股东人数没有上限有上限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但不能退股转让股份要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

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它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其职权如图1…11所示。图1…11股东大会的职权

2)应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各种情形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图1…12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图1…12应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各种情形

3)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会议通知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做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4)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了解股票发行者——股份(2)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做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董事会

1)董事会及其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行使的职权如图1…13所示。图1…13董事会行使的职权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会议通知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3)董事会会议的决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制。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议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4)经理及其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行使的职权如图1…14所示。图1…14经理行使的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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