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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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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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二。及与寻伺。此二十上。加贪等随一。名二十一也。忿等二十一者。二十如
前。加忿等一。不善恶作二十一者。二十如前。加恶作一。有覆有十八者。此取
欲界有覆无记心也。谓与身边二见相应。此二种见。能覆圣道。或有痴覆。名为
有覆。不能招果。故名无记。此有覆心。必有十八心所俱生。谓大地十。大烦恼
地六。及与寻伺。此中见不增。应知如前释也。无覆许十二者。欲无覆心。异熟
生等也。此有十二心所俱生。谓大地十。及与寻伺言许者。依萨婆多宗。恶作不
通无记。故于无覆无记心。唯许有十二。不同经部意。恶作通无记心。无记心中
更加恶作故。得有十三。非所许也。睡眠遍不违若有皆增一者。睡眠通三性故。
于前心品。遍有不违也。随何品有。皆说此增。谓前善中。二十二上。加至二十
三。若前二十三。增至二十四。不善无记。准例应知。
  从此第二。明上界俱生者。论云。已说欲界心品俱生。当说上界。颂曰。
  初定除不善  及恶作睡眠
  中定又除寻  上兼除伺等
  释曰。初定除不善及恶作睡眠者。谓初静虑。如前欲界。诸心所法。唯除不
善。不善有十。谓瞋一。小烦恼中忿等七。除谄诳憍。及无惭愧。此十烦恼。唯
不善性。色界无有。除恶作者。恶作与忧根相应。色界离忧。故无恶作。除睡眠
者。色界无段食。故无睡眠也。中定又除寻者。谓中间定。除前所除。又更除
寻。余皆具有。上兼除伺等者。上者二禅已上。乃至非想也。此二禅已上。除前
所除。兼除伺等。等取谄诳。余皆具有。经说谄诳。极至梵天。故唯初禅。得有
谄诳。以初禅地臣主相依。必行谄诳。如经中说。大梵天王。处自梵众。忽被马
胜苾刍问言。此四大种。当于何位。尽灭无余。梵王不知无余灭位。便矫乱答。
我于此梵众。自在作者。化者。生者。养者。是一切众生父。作此语已。引出众
外。谄言愧谢。令还问佛。解云。大梵天王。不知依未至中间四禅。此六地中。
起无漏道。断第四禅染。及依空处近分。起有漏道。断第四禅染。是四大种。无
余灭位故。矫乱答也。矫乱答辞。是诳语摄也。谄言愧谢。显有谄也。作者。我
能造作世间也。化者。我能化世间也。生者。我能生一切众生也养者。我能养一
切众生也。
  从此第三。明相似殊。此有两段。一明无惭等。二明寻伺等。且初明无惭等
者。论云。今次当说于前所辨。诸心所中。少分差别。无惭无愧。爱之与敬。差
别云何。颂曰。
  无惭愧不重  于罪不见怖
  爱敬谓信惭  唯于欲色有
  释曰。无惭愧者。标也。不重者。释无惭也。不重贤善。名为无惭也。谓于
功德。及有德人。无敬无崇。无所忌难。无所随属。说名无惭。即是恭敬所敌对
法。言功德者。戒定慧功德也。有德人者。具戒定慧人也。无忌难者。无畏惧
也。不随属者。不作弟子礼也。于罪不见怖者。释无愧也。谓诸善士。所呵厌
法。说名为罪。于此罪中。不见能招可怖畏果。说名无愧。此中怖言。显非爱果
能生怖故。有余师说。于所造罪。自观无耻。说名无惭。观他无耻。说名无愧。
惭愧差别。翻此应知。谓翻初释。有敬有崇。有所忌难。有所随属。说名为惭。
于罪见怖说名为愧。翻第二释。于所所造罪。自观有耻。说名为惭。观他有耻。
说名为愧。爱敬谓信惭者。释爱敬差别也。爱即是信。敬即是惭。爱谓爱乐。体
即是信。然爱有二。一有染污。二无染污。有染谓贪。如爱妻子等。无染谓信。
如爱师长等。此颂言爱者。取第二爱也。有信非爱。谓缘苦集信。忍许故有信。
可厌故非爱。有爱非信。谓诸染污爱。由起贪是爱。染污非信也。有通信爱。谓
缘灭道信。忍许故生信。可欣故有爱。有非信爱。谓除前相。敬谓敬重。体即是
惭。如前解惭谓有敬等。有惭非敬。谓缘苦集惭。生耻有惭。可厌非敬。有通惭
敬。谓缘灭道惭。恭敬有惭。可欣有敬。唯于欲色有者。三界分别。如是爱敬。
欲色界有。无色界无。问岂不信惭大善地法。无色亦有。答爱敬有二。谓缘于法
补特伽罗。缘法爱敬通三界有。此中意说缘补特伽罗者。故欲色有。无色界无。
补特伽罗。此云数取趣。谓数取诸趣也。
  从此第二。明寻伺等。论云。如是已说爱敬差别。寻伺慢憍。差别云何。颂
曰。
  寻伺心粗细  慢对他心举
  憍由染自法  心高无所顾
  释曰。寻伺心粗细者。寻谓寻求。伺谓伺察。心之粗性。名之为寻。心之细
性。名之为伺。复有别释。寻伺二法。是诸语言行。故契经言。要有寻伺。方有
语言。非无寻伺此语言行。粗者名寻。细者名伺。语言行者。是语言因也。慢对
他心举者。慢谓对他。心自举性。称量自他德类差别。心自举特。陵蔑于他。故
名为慢。憍由染自法者。自法谓自身。色力等法也。谓憍染着自法为先。令心傲
逸。无所顾性。论云。有余师说。如因酒生欣举差别说名为醉。如是贪生欣举差
别。说名为憍。是谓憍慢差别之相。已上两段不同。总是第三。明相似殊竟。
  从此第四。明众名别者。论云。然心心所。于契经中。随义建立种种名相。
今当辨此名义差别。颂曰。
  心意识体一  心心所有依
  有缘有行相  相应义有五
  释曰。心意识体一者。集起名心。谓能集起三业事也。思量名意。了别名
识。复有释言。净不净界。种种差别。故名为心(净者善也。不净者恶也。界者
体也)即此为他。作所依止。故名为意。即此者即此心也。将所依义。释意也。
作能依止。故名为识。识能依意也。据上两解。是心意识三。名义虽异。其体一
也。心心所有依有缘有行相相应义有五者。此释心心所法。更有四名。义虽有
殊。体还一也。一名有所依。谓心心所。皆名有所依。托所依根故。所依根者。
眼等六根也。二名有所缘。取所缘境故。所缘境者。色等六境也。三名有行相。
谓同有一行相也。如缘青境心及心所。皆带青上影像。此识上相。名为行相。行
谓行解。即能缘心也。相谓影像。即行上相也。行解之相。名为行相。依主释
也。心与心所。皆有青相。青相虽多。同一青故。名同有一行相也。或名有行
相。论云。即于所缘品类差别。等起行相故。解云。品类差别者。境非一也。等
起者。心心所齐等起也。四名相应。等和合故。等和合者。谓心心所。五义平
等。故说相应。一所依。二所缘。三行相。四时。五事。皆平等故。时等者。谓
心心所。同生住异灭时故。事等者。事者体也。一相应中。如心体一。诸心所
法。各各亦尔。无两受等。共相应故。上来不同。总是第一。明心所竟。
  从此大文第二。明不相应行。于中有三。一总标名数。二别牒解释。三诸门
分别。且初总标名数者。论云。已说心心所广分别义。心不相应行。何者是耶。
颂曰。
  心不相应行  得非得同分
  无想二定命  相名身等类
  释曰。颂言二定者。无想定。灭尽定也。相者。四相也。名身等者。等取句
文身也。总有十四。一得。二非得。三同分。四无想果。五无想定。六灭尽定。
七命根。八生。九住。十异。十一灭。十二名身。十三句身。十四文身。此十四
种。体非心所。不与心相应。名心不相应。五蕴门中。是行蕴摄。故名心不相应
行。
  从此第二。别牒解释。于中有七。一明得非得。二明同分。三明无想。四明
二定。五明命根。六明四相。七明名身等。就初第一明得非得中。复分两段。一
明自性。二明差别。且初明自性者。论云于中且辩得非得相。颂曰。
  得谓获成就  非得此相违
  得非得唯于  自相续二灭
  释曰。上两句明自性。下两句明所依。得谓护成就者。释得自性。得有二
种。一获。二成就也。获中有二。一未得今获。二已失今获。故论云。未得已失
今获。解云。未得今获者。如未得戒。今受得戒。创至生相。将成就故。名为今
获。已失今获者。如先坐定遇缘便舍定。名为已失。后重修得。创至生相。将成
就故。名为今获。言成就者。先未得法。今时已得。先已得者。今复不失。此所
得法。流至现在。名为成就。故论云。得已不失。名为成就。故知获时。不名成
就。成就时。不名获也非得此相违者。释非得自性也。应知非得与此相违。谓若
有法。先未曾失。及重得已。但今初失。此法非得。创至生相。名为不获。流入
现存。名为不成就。故知不获时。不名不成就。不成就时。不名不获。得非得唯
于自相续二灭者。释得非得所依也。自相续者。自即简他也。相续是身。简非相
续。非相续者。非情是也。唯于自身。有得非得。故论云。非他相续。无有成就
他身法故。非非相续。无有成就非情法故。言二灭者。择灭非择灭也。无为法
中。唯于二灭。有得非得。谓若修道。证择灭时。择灭上有得也。不证时择灭
上。有非得也。缘阙位中。得非择灭。故非择灭上有得也。缘会时。不得非择
灭。即非择灭上。有非得也。故于二灭。有得非得。论云。一切有情。无不成就
非择灭者(皆有缘阙)除初刹那。具缚圣者。及余一切。具缚异生。诸余有情。
皆成择灭(初刹那圣者。苦法忍是也。烦恼未断。名具缚圣。此圣者。无择灭
也。诸余有情者。一切圣人也)决定无有成就虚空。故于虚空不言有得。以得无
故。非得亦无。宗明得非得相翻而立故(已上论文)又依大毗婆沙。一百五十八
云。得有四种。一与彼法俱(此是法俱得。亦名如影随形得)二在彼法前(此是
法前得。亦名牛王引前得也)三在彼法后(此是法后得。亦名犊子随后得)四非彼
法前后俱(谓无为上得也)其所得法。则有六种。一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如异
熟生等。二有所得法。唯有前得。如三类智边世俗智等。有说此等亦有俱得。应
在第四类摄(解云。第四类者。是第四所得法。通俱得前得也)三有所得法。唯
有俱得后得。如别解脱戒等。四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前得。如道类智忍等。五有
所得法。具有前后俱得。如所余善染等。六有所得法。不可说有前后及俱。而有
诸得者。谓择灭非择灭法。解云。第一异熟生等。等取威仪。工巧。非数习者。
及有覆无记色等。此等诸法。势力劣故。唯法俱得。第二三类智边世俗智等。等
取相应心心所也。谓入见道。至苦集灭三类智边。能修未来俗智。起法前得得
之。此言修者。是得修也。谓见道是无漏。俗智是有漏。故于见道俗智不起。胜
缘阙故。得非择灭(解云。胜缘者。是俗智。所依身也。在见道中。唯有见道所
依身。无俗智所依身。故胜缘阙耳)俗智既毕竟不生。故无法俱法后得也。问何
故三类智边。能修俗智。非道类智耶。答二义故修。一有事现观故。谓世俗智。
于无始来。曾知苦断集证灭。今三类智。亦知苦断集证灭。与世俗智。同为一事
故。能修俗智等。二当谛事周故。谓于三谛。可遍知苦。可遍断集。可遍证灭。
当谛事周兼修俗智。于道类智。不修俗智者。一俗智于道中。曾无事现观故。二
无遍事现观故。谓必无于道可能遍知。可能遍修。种性多故。问何故于三谛。有
边声非道谛耶。答以其能知一切苦。断一切集。证一切灭。而无能修一切道。佛
亦于道。得修习修。俱不尽故。故无边声。第三别解脱戒等。等取恶律仪等也。
别解脱戒。是有记故。通法后得。即是戒在过去。现在起得。成就不失也。此别
解脱戒。不随心色。势微劣故。无法前得。
  第四道类忍等。等取相应心心所也。谓道类忍。是向道摄。至道类智。是果
道摄。得果道中。舍向道故。故道类忍。无法后得。第五所余善染等。等取通果
等无记也。除前四类外。名所余也。势力强故。通三种得。第六择灭。非择灭
法。非三世摄故。不可说前后及俱。而有诸得者。谓证择灭时。择灭上有得也。
于缘阙位。非择灭上有得也。问现在道类忍。如何得有法前得耶。答现在道类
忍。虽复唯有法俱得。未来道类忍。即有法前得。在现在世。今言现在忍有法前
得者。约忍种类说。以所得法据种类说故。又解。此现在忍。虽唯法俱。若不现
前。即有法前。约容有说。言现在忍有法前得。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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