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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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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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缘。生无杂乱。故色不立等无间缘。尊者世友作如是说。于一身中。一长养
色。相续不断。从此后复有第二长养色生。不相违害。故不可立等无间缘。大德
复言。以诸色法无间生起。或少或多故。谓或有时。从多生少。如烧稻稗大聚为
灰。或时复有从少生多。如细种生诺瞿陀树。根茎枝叶。渐次增荣。耸干垂条。
多所荫映。(解云。大德谓法救也。诺瞿陀树子。甚少而生大树。荫得五百乘车
也)所缘一切法者。谓一切法。与心心所。为所缘也。心心所法。其性羸劣。执
境方生。犹如羸人非杖不起。故一切法识所攀附。名为所缘。此所缘境。有别体
性。是心心所。发生缘故。名所缘缘。增上即能作者。谓增上缘性。即能作因。
以即能作因为增上缘。故此缘体广。名增上缘。一切皆是增上缘故。问既一切
法。皆所缘缘。此增上缘。何独体广。答论有两释。第一解云。俱有诸法。未尝
为所缘。然为增上故。唯此体广。解云。如无我观。亦观一切法。于第一念。不
见俱有故。俱有诸法。未尝为所缘。然此俱有法。为增上缘故。增上体广也。第
二解云。或所作广。名增上缘。以一切法各除自性。与一切有为。为增上缘故。
  从此第二。明缘作用。此言作用。是与果用。论云。如是诸缘。于何位法。
而兴作用。颂曰。
  二因于正灭  三因于正生
  余二缘相违  而兴于作用
  释曰。前两句明因缘。第三句明二缘。第四句结用。通前三句也。二因于正
灭者。谓相应俱有二因。于正灭时。而兴作用。言正灭者。谓现在世。以此灭相
居现在。故名正灭时。此言作用。是与果用。由此二因令俱生果。有作用故。三
因于正生者。谓同类遍行异熟三因。于正生位。而兴作用。言正生者。谓未来
法。居生相位。生现前故。名正生时。由此三因。所引果法。至生相位。兴与果
用。此上两句。明因缘竟。余二缘相违者。谓等无间缘。及所缘缘。此之二缘。
兴与果用。与上相违。等无间缘。于正生位。而兴作用。与前二因于正灭位。是
相违也。以等无间。果法生时。开避路故。与其处也。若所缘缘。于正灭位。而
兴作用。与前三因。于正生位。是相违也。谓所缘缘。能缘灭位。方兴作用。由
心心所。要现在时。方取境故。颂中不言增上缘者。以增上缘于一切法。皆无障
住。随无障位。或于正生。或于正灭。兴与果用。皆不遮也。
  从此第三。明法从缘生。于中有二。一总明诸法。二随难别解。且初总明诸
法者。论云。已说诸缘及兴作用。应言何法。由几缘生。颂曰。
  心心所由四  二定但由三
  余由二缘生  非天次等故
  释曰。前三句。辨缘生法。第四一句。遮外道宗。心心所由四者。谓心心所
由四缘生。此中因缘。谓五因性。等无间缘者。谓心心所。必须前念等无间缘。
引发生故。所缘缘者。缘境起故。增上缘者。除自性外余一切法。皆不障故。二
定但由三者。谓无想灭尽二定。由三缘生。非能缘故。除所缘缘。由因缘者。谓
由二因。一俱有因。谓二定上生等四相。二同类因。谓前已生同地善法。若无想
定。无想天中。一切善法。是同地也。若灭尽定。有顶天中。一切善法。是同地
也。等无间缘者。谓入二定。前心心所法。为等无间缘。引生二定也。增上缘
者。谓如前说。论云。如是二定心等引生。碍心等起。故与心等。但为等无间。
非等无间缘(解云。心等。等取心所也。余可知也)余由二缘生者。余谓色法。
及不相应。此二类法。由因缘增上二缘所生。非能缘故。除所缘缘。非心等引
生。无等无间缘。非天次等故者。正破外道。此有两意。一正非。二立理。且正
非者。非天等也。立理者。次第也。如涂灰外道。执大自在。天能生世间。胜论
外道。执我能生世间。数论外道。执胜性。谓萨埵等三。能生一切法。我佛法
中。唯有因缘。能生诸法。故言非天。等等取我胜性等也。次等者。次谓次第。
等等取无义利及违诸世间。立此三种理。破外道也。次第理者。论云。谓诸世
间。若自在等。一因生起。则应一切俱时而生。非次第起。现见诸法次第而生。
故知定非一因所起。无义利者。论云。又自在等。作大功力。生诸世间。得何义
利。又自在等。生地狱等无量苦具。逼害有情。为见如斯。发生自喜。咄哉何用
此自在为。依彼颂言。诚为善说。由险利能烧。可畏恒逼害。乐食血肉髓。故名
鲁达罗。解云。涂灰外道。说自在天有三身。法身遍充法界。报身居自在天。三
目八臂。摩醯首罗也。化身随形六道。此颂说化身也。有三阿修罗。将三国土。
飞行虚空。向自在天上过。自在天见。以火箭射之。一时俱尽。此即火前险利。
烧三国土也。以龙贯人髑髅。系于头颈。杀象取皮。涂血反被。此是可畏。恒逼
害有情也。乐食血肉髓者。显所食也。鲁达罗者。此云暴恶。自在天有一千名。
此是一号。第三违世间者。论云。又若信受一切世间。唯自在天。一因所起。则
为非拨现见世间。所余因缘人功等事。我胜性等。如自在天。应广徵遣故。有一
法唯一因生。
  从此第二。随难别解。论云。前言余法。由二缘生。于中云何。大种所造。
自他相望。互为因缘。颂曰。
  大为大二因  为所造五种
  造为造三种  为大唯一因
  释曰。大为大二因者。大种望大种。但为俱有同类二因。非心所故。无相应
因。同无记性故。无异熟因。非是染故。无遍行因。为所造五种者。初句大字。
流至此中。应言大为所造五种也。谓四大种望所造色。能为五因。一生。二依。
三立。四持。五养。此之五因。于前六因。能作因摄。此四大种。生所造色。名
为生因。造色生已。随逐大种。如依师等。说为立因。大种任持所造色故。如壁
持画。说为依因。令所造色相续不断。说为持因。增长因故。说为养因。如是则
显大与所造。为起变持任长因性故。为起者。是生因也。为变者。是依因也。为
持者。是立因也。为任者。是持因也。为长者。是养因也。造为造三种者。所造
望所造。但为三因。谓俱有。同类。异熟。俱有因者。谓随心转。身语二业。七
支无表。展转为因。同类因者。一切前生。于后同类。皆能为因。异熟因者。谓
身语业。能招眼等。此即因果。俱所造也。为大唯一因者。前句造字。流至此
中。应言造为大。唯一因也。谓所造色。望四大种。但为一因。谓异熟因。由身
语二业。能招异熟大种果故。
  从此大文第二。别明等无间。于中有二。一明诸心相生。二明得心多少。就
明诸心相生中。有二。一明十二心。二明二十心。复就明十二心中。一列十二
心。二正辨相生。且初列十二心者。论先问云。前已总说诸心心所。前能为后等
无间缘。未决定说何心无间。有几心生。复从几心有何心起。今当定说(结前问
起)谓且略说。有十二心(答也)云何十二心(问也)颂曰。
  欲界有四心  善恶覆无覆
  色无色除恶  无漏有二心
  释曰。且于欲界有四种心。谓善不善。有覆无记。无覆无记。色无色界各有
三心。谓除不善。余如上说。如是十种。说有漏心。若无漏心。唯有二种。谓学
无学。合成十二。
  从此第二。正辨相生。论云。此十二心。互相生者。颂曰。
  欲界善生九  此复从八生
  染从十生四  余从五生七
  色善生十一  此复从九生
  有覆从八生  此复生于六
  无覆从三生  此复能生六
  无色善生九  此复从六生
  有覆生从七  无覆如色辨
  学从四生五  余从五生四
  释曰。欲界善生九者。谓从欲界善心。无间容生九心。谓自界四心色界二
心。无色一心。无漏二心。故成九也。色界二心者。谓善染污也。从欲界心。入
色界定生彼善心。又从欲界善心中死。往生色界。生彼染心。续生心中。必染污
故。故论云。于入定时及续生位。如其次第。生善染心。无色界一心者。谓从欲
界善心中死。生无色界。生彼染心。续生心中。必染污故。欲界不生无色善心
者。以极远故。无色于欲界。四远故远。一所依过。二行相远。三所缘远。四对
治远。所依远者。无色界心。不与欲界心为所依故。行相远者。无色界心。唯于
第四禅。作苦粗障行相。必无缘欲作苦粗等行相故。所缘远者。不缘欲故。对治
远者。未离欲界贪。必无能起无色界定。能为欲界恶戒等法。厌坏及断二对治
故。无漏二心者。谓从欲果加行善心入学无学观也。此复从八生者。此欲界加行
善心。复从八心生。谓自界四。色界二心。无漏二心。故成八也。色界二心者。
一色界善心。生欲界善。谓从定出起欲界善心。二色界染心。生欲界善。谓入定
者。作如是愿。我宁起下地善心。不起上地染污。由此愿故。彼染污定。所逼恼
时。从彼染污定。生于下地善。为防退故。是则色染生欲界善也。无漏二心者。
从学无学观出入欲界善心时。染从十生四者。染谓二染。不善有覆此二染心。从
十心生。能生四心。从十生者。谓十二中。除学无学。谓自界四。色界三心。无
色三心。此十心中。皆容命终生欲界染。故论云。于续生位。三界诸心皆可无间
生欲界染心故能生四心者。谓自界四。余无生理。谓欲界染心。不生上定及往彼
界。故无生界理。余从五生七者。余谓欲界无覆无记。此无记心。善等心外名之
为余。从五心生。能生七心。从五生者。谓自界四。及色界善。谓欲界通果无
记。从色界善定生故。能生七心者。谓自界四。及色界二。无色界一。故成七
也。色界二心者。一生彼善。谓通果无记。还生彼定。以通果心唯与定心相出入
故。二生彼染。谓异熟。威仪。无记心中。命终。生彼染心。续生位也。无色界
一心者。谓欲界无记心命终。约续生位生无色染心。色善生十一者。色善谓色界
善心无间。容生十一心。于十二心中。唯除无色无覆无记心。以无色界唯有异熟
生无记心。夫异熟心。不许异地起。故不生也。能生无色染心者。据命终说。此
复从九生者。此色界善心。复从九心生。谓于十二心中。唯除欲界。二染污心。
及除无色。无覆无记。所以可知。有覆从八生者。谓色界有覆心。从八心生。于
十二心中。除欲二染及学无学。此复生于六者。此色界有覆心。复能生六心。谓
自界三。欲善不善。有覆无记。生欲善者。从染污定。生欲善也。生欲不善有覆
者。从色界染心命终。于续生位生欲二染也。无覆从三生者。谓色界无覆无记。
从三心生。谓自界三。余无生理。此复能生六者。此色无覆心。复能生六心。谓
自界三。欲界二染。无色一染。约续生位。思而可知。无色善生九者。谓无色善
心。能生九心。言九心者。于十二心中。除欲界二善及无覆。除色界一所谓无
覆。此复从六生者。此无色善心。复从六心生。谓自界三。及色界善。并学无
学。有覆生从七者。无色有覆。能生七心。亦从七心。生生七心者。谓自界三。
及色界二。生彼善染心。并欲界二不善有覆。即此亦从七。无间起。谓除欲色
染。及学无学心。无覆如色辨者。无色无覆。如色界辨。从三心生。能生六也。
从三心生者。谓自界三。能生六心者。谓自界三。及色界染。兼欲界二。不善有
覆。学从四生五者。谓有学心。从四心生。能生五心。从四心生者。谓三界善。
及与学心。能生五者。于前四上。加无学一。余从五生四者。余谓无学心。此无
学心。从五心生。能生四心。从五生者。谓三界善学无学心。能生四者。于前五
上。唯除学心。
  从此第二。明二十心相生。论云。说十二心互相生已。云何分此。成二十
心。颂曰。
  十二为二十  谓三界善心
  分加行生得  欲无覆分四
  异熟威仪路  工巧处通果
  色界除工巧  余数如前说
  释曰。三界善心。各分二种。谓加行得。生得别故。欲界无覆。分为四心。
一异熟生。二威仪路。三工巧处。四通果心。色界无覆。分为三种。除工巧处。
上界都无造作种种工巧事故。于无色界。无覆唯一。谓异熟生。故前无覆。合成
八种。如是十二。为二十心。谓欲界八。二善。二染。四无记心也。色界六种。
前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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