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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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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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先减出。次减行。次减如。后减道。以道属无常故。后减也。若以苦行。入
见道者。于上界道。先减出。次减行。次减道。后减如以如属苦故后减也。若以
空行。入见道者。于上界道。先减出。次减如。次减道。后减行。以行属空。故
行后减也。若以非我。入见道者。于上界道。先减行。次减如。次减道。后减
出。以出属非我故后减也。减余六谛。各四行相。准前说之。为摄前义。总举论
云。谓瑜伽师。于色无色。对治道等(等余七谛)一一圣谛行相(三十二行)所
缘(上七谛)渐减渐略(明减义也)乃至但有二念作意。思惟欲界苦圣谛境。齐
此已前。名中忍位。从此位。无间。起胜善根。一行一刹那。名上品忍。此善根
起。不相续故(解云。唯有一念。故不相续。已上论文。义如前说也)世第一亦
然者。从上品忍。无间生世第一法。此世第一。唯缘欲苦。唯有一行一刹那心。
同前上忍。故言亦然。此有漏故。名为世间。于世间中。是最胜故。名为第一。
此世第一。有士用力。离同类因。引见道生。故名最胜。皆慧五除得者。出体此
暖等四念住性故皆慧为体。若并助伴。皆五蕴性(有定共戒。名为色蕴。余四可
知)此暖等四。有能得得。助伴体中得。非暖等四善根体。故言除得。出见道
后。有法后得。得此暖等。暖等上得。圣容现行。若此暖等。以得为体。岂有圣
者暖等善根重现前耶。谓暖等四。圣道加行。得圣果已。理不合起故。暖等体非
是得也。
  从此第二。诸门分别。论云。已辨所生善根体相。今次应辨彼差别义。颂
曰。
  此顺决择分  四皆修所成
  六地二或七  依欲界身九
  三女男得二  第四女亦尔
  圣由失地舍  异生由命终
  初二亦退舍  依本必见谛
  舍已得非先  二舍性非得
  释曰。初句标。第二句明修摄。第三句明依地。第四句明依身。第五第六句
明男女得二。第七第八第九句明舍相。第十句明得久近。第十一句明得非先。第
十二句明舍体。此顺决择分者。标也。此暖等四。名顺决择分。见修无学。三种
圣道。皆名决择。决谓决断。能断疑故。择谓简择。谓能分别四谛相故。见道名
决择分。是决择中一分故也。此暖等四。引见道故。能顺于彼。名顺决择分。四
皆修所成者。此暖等四。依定地故。修所成摄。六地者。依地门。暖等四善。通
依六地。谓未至中间四静虑也。欲界中无。非定地故。无色亦无。谓暖等四。见
道眷属。无色无见道。故无暖等也。二或七者。二谓暖顶。或言谓显妙音师说。
彼说暖顶。通依七地。于前六地。更加欲界也。依欲界身九者。依身门。此暖等
四。唯依欲界人天身。起除北俱卢。人趣三洲。及六欲天也。九处身起。唯依欲
者。能厌苦故。前三善根。三洲初起。后生六天。亦续现前。第四善根。天亦初
起。谓第四善。唯一念故。故人天趣。皆得初起。三女男得二者。此四善根。唯
依男女。非扇搋等。前三善根。男女得二。且男得二者。谓男得男善根。及得女
善根。女得二者。谓女得女善根。及得男善根。故名得二。以暖等三。男容转形
为女。女容转形为男故。暖等三。女男得二。第四女亦尔者。第四善根。女得二
种。同前暖等。故言亦尔。谓女得女善根。及得男善根。以女容转形为男故。若
第四善根。男唯得一。谓男唯得男身善根。而不得女。已得女身非择灭故。圣由
失地舍异生由命终者。明舍义也。圣舍暖等四善根者。由失地舍。谓依此地。得
此善根。若迁上地。此地便失。失此地时。善根方舍。若此地死。还生此地。不
失地故。暖等不舍。若异生舍但由命终。异生于地。失与不失。但命终时。必舍
暖等。谓由异生无见道资。故命终舍。初二亦退舍者。谓异生于暖顶。亦由退舍
非圣人也。异生于忍及世第一。亦无退舍。依本必见谛者。若诸异生。依四根
本。起暖等者。彼于此生。必入见道。厌生死心。极猛利故。舍已得非先者。舍
暖等已。后重修得。所得必非先所舍者唯得先未得者。以暖等善。未曾熟修。要
大加行。方修得故。故得未曾得者。不得先所舍也。若先暖等。经生故舍。遇了
分位善说法师。便生顶等。若不遇者。还从暖修得。二舍性非得者。失退二舍。
以舍得故。非得为体。
  从此第二。明善根胜利。论云。得此善根。有何胜利。颂曰。
  暖必至涅槃  顶终不断善
  忍不堕恶趣  第一入离生
  释曰。暖位虽退又断善根。造无间业。堕三恶趣。而无久流转。必至涅槃
故。若得顶法。虽有退等。必不断善。若得忍法。虽命终舍。而无有退。不堕恶
趣。若下忍位。于二恶趣。得非择灭。若至上忍。于卵湿生。及无想天。北俱
卢。大梵王。处并扇搋。半择迦。二形身。及第八有等。并见所断惑。于此生处
身有惑中。得非择灭。以上忍位。必入见道。得成圣果。故于卵等。得非择灭。
若见断惑。虽即未断。以必不起故。得非择灭也。世第一法。虽是异生。能起无
间。入正性离生。正性离生者。见道名也
  从此第四。明三乘转根。论云。此四善根。各有三品。由声闻等(等独觉与
佛也)种姓别故。随何种姓。善根已生。彼可移转向余乘不。颂曰。
  转声闻种姓  二成佛三余
  麟角佛无转  一座成觉故
  释曰。声闻种姓。暖顶二位。容转成佛。若得忍位。无成佛理。菩萨利物。
必往恶趣。忍超恶趣。故不成佛。言三余者。余谓独觉。在佛乘外。故名为余。
声闻种姓。暖顶忍三。容可转成独觉乘故。名为三余。麟角独觉。与佛世尊。于
暖等位。性必无转。谓此二圣。依第四禅。一座成觉。故无容转也。梵云菩提。
此翻为觉。三乘菩提。皆以尽智无生智为体。言一座者。始从暖位。终至菩提。
不起于座。第四静虑。是不倾动。最极猛利。三摩地故。堪为麟角及佛所依。
  从此第五。明得果久近。论云。颇有此生创修加行即此生引起顺决择分耶。
不尔云何。颂曰。
  前顺解脱分  速三生解脱
  闻思成三业  殖在人三洲
  释曰。顺决择分。今生起者。必前生起顺解脱分。诸有创修顺解脱分。极速
三生方得解脱。谓初生起顺解脱分。第二生顺决择分于第三生。方得入圣。乃至
得阿罗汉也。声闻极速。三生极迟。六十劫。独觉极速。四生极迟百劫。顺解脱
分。闻思所成。唯散地故。三业为体。殖解脱分。唯人三洲。三恶趣无。无般若
故。诸天亦无。无厌苦故。北洲无者。以无厌心。及般若故。又施一食。持一戒
等。深乐解脱。回求菩提。愿力所持。便名种殖顺解脱分。
  从此大文第三。约三道辨人。就中有三。一明三道建立。二明七种圣人。三
明学无学满。就明三道建立。中二。一约现观位明。二约修无学道。就约现观明
中二。一明十六心。二依位建立。就明十六心中四。一正明十六心。二明十六心
依地。三明忍智次第。四明见修道别。且第一明十六心者。论云。于中已明诸加
行道。世第一法。为其后边。应说从斯。复生何道。颂曰。
  世第一无间  即缘欲界苦
  生无漏法忍  忍次生法智
  次缘余界苦  生类忍类智
  缘集灭道谛  各生四亦然
  如是十六心  名圣谛现观
  此总有三种  谓见缘事别
  释曰。从世第一善根。无间即缘欲界苦圣谛境。生无漏法。名苦法智忍。苦
忍无间缘欲界苦谛。次生法智。名苦法智。此智无间。次缘余界(上二界)苦圣
谛境。有苦类智忍生。名类智忍。此忍无间。即缘此境。有类智生。名苦类智。
如缘苦谛有此四心。缘集灭道。各生四亦然。谓苦类智后。缘欲集谛。生集类智
忍。此忍无间。生集类智。此智无间。缘上界集谛。生集类智忍。此忍无间。生
集法智。此智无间。缘欲灭谛。生灭法智忍。此忍无间。生灭法智。此智无间。
缘上界灭。生灭类智忍。此忍无间。生灭类智。此智无间。缘欲道谛。生道法智
忍。此忍无间。生道法智。此智无间。缘上界道谛。生道类智忍。此忍无间。生
道类智。故于四谛。各有四心。成十六心。苦法智忍者。苦法是苦谛法。忍缘苦
法。名苦法忍。智是忍果。是等流果。智唯无漏。为显此忍亦唯无漏。举后等
流。以为标别。故忍为智者。从果为名故也。如华果树树。非华果。生华果故。
名华果树。忍亦如是。生法智故。名法智忍苦法智者。缘苦法故。名苦法智。前
忍断惑。名无间道。后智证灭。名解脱道。苦类智忍及苦类智者。此之境智。与
前相似。故立类名。故论云。最初证知诸法真理。故名法智。此后境智。与前相
似。故立类名。如苦既尔。余集灭道。各有四心。准此理释。思而可知。此十六
心。总说名为圣谛现观。谓在现前。观圣谛故。此有三种。一见现观。唯无漏
慧。见谛分明故。名见现观。二缘现观。此无漏慧。及慧相应心。心所法同一所
缘。名缘现观。三事现观。谓前相应。及余俱有同一事业。名事现观。余俱有
者。谓道共戒。及生等四相。俱有因故。名俱有也。又论明得苦法智忍。名入正
性离生。见所断惑。令诸有情堕在恶趣受诸剧苦。犹如生食在有情身。作苦恼
事。故名为生。或由见惑。令诸善根不能淳熟。故名为生。见道能越。故名离
生。言正性者。所谓涅槃。见道能证。名为正性离生。正性之离生。依主释也。
或此见道。即名正性。圣正性故。正性即离生。持业释也。又此见道。或名正性
决定。谓决取涅槃故。或决了谛相故。名决定也。若正性是涅槃。即正性之决
定。若正性。目见道。正性即决定。二释同前。苦法智忍。名为入者。最初入
故。故得入名。
  从此第二。明依地。论云。已辨现观具十六心。此十六心。为依何地。颂
曰。
  皆与世第一  同依于一地
  释曰。世第一法。引见道故。故十六心与彼世第一。同依一地。前言世第一
通依六地故。今见道亦唯依六地也。
  从此第三。明忍智次第。论云。何缘必有如是忍智。前后次第。间杂而起。
颂曰。
  忍智如次第  无间解脱道
  释曰。忍是无间道。约断惑得。不破惑得之所隔碍。故名无间。智是解脱
道。已解脱惑得。又与离系得。俱时起故。名解脱也。忍智次第。理必应然。犹
如世间驱贼闭户。忍如驱贼。智如闭户也。
  从此第四。明见修道别。论云。此十六心。皆见谛理。一切可说见道摄耶。
不尔云何。颂曰。
  前十五见道  见未曾见故
  释曰。除道类智。前十五心。名为见道。于四谛理。未见今见。见未曾见。
故得见名。至道类智。无一谛理未见今见。如修曾见。故修道摄。问如道类忍是
道谛理。此道类智。缘道类忍。于道类忍。未见今见。何故道类智。非见道摄
耶。答此中约谛。不约刹那。虽于道类忍一刹那心。未见今见。于上下八谛。皆
已曾见。故修道摄。如刈畦稻。唯余一科。不可名为一畦未刈。问忍于谛理。未
见今见。可名见道。中间七智。已见今见。何缘七智。亦见道摄。答知谛未尽。
未间起故。亦见道摄。
  从此第二。依位建立。就中有二一依十五心。二依第十六心。且依十五心
者。论云。且依见道十五心位。建立众圣。有差别者。颂曰。
  名随信法行  由根钝利别
  具修惑断一  至五向初果
  断次三向二  离八地向三
  释曰。名随信法行由根钝利别者。见道位中圣者。有二。一随信行。二随法
行。由根钝利。立此二名。若钝根者。名随信行。彼于先时。随信他言。而行义
故。若利根者。名随法行。彼于先时。由自披阅契经等法。随行义故。具修惑断
一至五向初果者。即前二圣。于见道位。立为三向。此颂是初向也。谓于先时。
未以世道断修惑。名具修惑。此名具缚人也。断一至五向者。谓先凡位。以有漏
道断修惑一品乃至五品。此为五人。兼前具缚。为六人也。此六人至见道中。名
初果向。趣预流果故。断次三向二者。第二向也。谓于凡位。断第六品惑七八
品。名断次三。谓前五品。次三品故。此有三人。此断次三人。至见道中。名第
二向。趣一来果故。离八地向三者。第三向也。谓先凡位。断欲修惑第九品尽。
或断初定一品。乃至断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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