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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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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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二十六
  释曰。决断名智。此品广明。故名分别。就此品中。大文分二。一明诸智差
别。二明智所成功德。就明诸智差别中。一明忍智见别。二明十智相殊。三明十
智行相。四诸门分别。此下第一。明忍智见差别。论云。前品初说诸忍诸智。于
后复说正见正智。为有忍非智耶。为有智非见耶。颂曰。
  圣慧忍非智  尽无生非见
  余二有漏慧  皆智六见性
  释曰。初两句。及第三句。余二两字。明无漏慧。有漏已下。明有漏慧也。
圣慧忍非智者。圣慧忍。谓见道中八忍也。忍非智性。决断名智。忍起之时。与
疑得俱。未成决断。故不名智。尽无生非见者。尽无生智。不名为见。推度名
见。此之二智。已息求心。非推度故。故不名见。余二者。谓余无漏慧。皆通智
见二性。已断疑故。推度性故。有漏慧皆智六见性者。谓有漏慧。皆智性摄。于
中唯六。亦是见性。谓身见等五。及世间正见。如上圣慧。及有漏慧。皆择法
故。并慧性摄。
  从此第二。明十智相殊。就中四。一明渐增至十。二明尽无生别。三明建立
为十。四明法类智别治。就明渐增中三。一明二智三智。二明三增至九。三明九
增至十。旦初明二智三智者。论云。智有几种。相别云何。颂曰。
  智十总有二  有漏无漏别
  有漏称世俗  无漏名法类
  世俗遍为境  法智及类智
  如次欲上界  苦等谛为境
  释曰。智十总有二有漏无漏别者。一世俗智。二法智。三类智。四苦智。五
集智。六灭智。七道智。八他心智。九尽智。十无生智。如是十智。总为二种。
一有漏智。二无漏智。有漏称世俗者。前有漏智。名为世俗。多缘瓶等世俗境
故。无漏名法类者。前无漏智。分为二种。谓法智类智也。世俗遍为境者。谓世
俗智。遍缘一切有为无为之法。为所缘境。后三句者。明法类智境也。若法智。
缘欲界苦等四谛为境。若类智。缘上界四谛为境。
  从此第二。明三增至九。论云。即于如是三种智中。颂曰。
  法类由境别  立苦等四名
  皆通尽无生  初唯苦集类
  释曰。初两句者。谓明法智类智。缘四谛境。有差别故分为苦集灭道四智
也。皆通尽无生者。此上六智。至无学身。非见性者。名为尽无生。故此二智。
以六智为体也。初唯苦集类者。尽无生智。初起之时。唯苦集类。以缘有顶苦集
二谛。作六行相。观有顶蕴。为境界故。初起之时。唯苦集类。后起时。方能遍
缘四谛。故通六智。问何缘初位。唯缘有顶苦集为境。答有顶苦集。从无始来。
未能全断。今时初断。故先缘彼。自在庆喜。
  从此第三。明九增至十。论云。于前所说九种智中。颂曰。
  法类道世俗  有成他心智
  于胜地根位  去来世不知
  法类不相知  声闻麟喻佛
  如次知见道  二三念一切
  释曰。法类道世俗有成他心智者。谓法智。类智。道智。世俗智。此之四
智。成他心智。若知他无漏心。以法类道他心智知也。若知他有漏心。以世俗他
心智。知故由四智。成他心智。于胜地根位去来世不知者。明他心智。不知上地
心也。不知于胜地胜根胜位及去来心。皆不能知。不知胜地者。谓下地他心智。
不知上地心也。不知胜根者。谓信解。时解脱。钝根他心智。不知见至不时解脱
心。不智胜位者。谓不还声闻。无学。独觉。大觉。他心智。前前不知后后者
心。不知去来心者。谓唯现在。他心心所。为境界故。法类不相知者。法智所摄
他心智。不知类品心。类智所摄。他心智。不知法品心。谓法智。他心智。以欲
界全分对治。为所缘境。若类智他心智。以上界全分对治。为所缘境故。此二智
互不相缘。声闻麟喻佛如次知见道二三念一切者。声闻知见道二念心。谓知苦法
忍及苦法智也。麟觉知见道三念心。谓知初二念。及第八集类智心也。佛知见道
一切心。问声闻知初二念心已。何故不即知第三苦类忍耶。答初二念心。是法分
心。第三念等。是类分心。法类不同。所缘境别故不能知。若为更知类分心故。
别修类分他心加行。经十三念。(声闻由上加行。或中加行。故十三念也)加行
方满。彼已度至第十六心。虽知此心。而非见道。问何故麟觉。能知第八集类智
心。答谓此麟觉。知法分心初二念已。为欲更知类分心。故别修类分他心加行。
经五念心。加行即满。(谓麟觉根胜。故但由下加行。五念心也)故能知彼第八
集类智心。世尊欲知。不由加行。故于见道。一切能知。
  从此第二。明尽无生智。论云。尽无生智。二相何别。颂曰。
  智于四圣谛  知我已知等
  不应更知等  如次尽无生
  释曰。谓无学位。若正自知我已知苦。我已断集。我已证灭。我已修道。是
名尽智。若正自知我已知苦不复更知。我已断集。不复更断。我已证灭。不复更
证。我已修道。不应更修。名无生智。论云。如是十智。相摄云何。谓世俗智。
摄一全一少分。(摄他心智。名一少分)法智。类智。各摄一全七少分。(苦等
四智。尽智无生智。及他心智。摄此七少分也)苦集灭智。各摄一全四少分(四
少分者。谓法智类智。尽智无生智也)道智。摄一全五少分。(五少分者。谓法
智。类智。尽智。无生智。他心智也)他心智。摄一全四少分(法智。类智。道
智。世俗智也)尽无生智各摄一全六少分。(六少分者。谓四谛智。法智。类智
也)。
  从此第三。建立十智。论云。云何二智(有漏无漏)建立为十。颂曰。
  由自性对治  行相行相境
  加行辨因圆  故建立十智
  释曰。由七缘故。立二为十。一由自性故。立世俗智。体是有漏世俗法故。
二对治故。立法类智。全能对治欲上界故。三行相故。立苦集智。此二智境。体
虽无别。而行相别故。立二智。谓苦智作苦空等四行也。集智作因集等四行别
也。四行相境别故。立灭道智。言行别者。谓灭智作灭静等行。道智作道如等
行。言境别者。谓灭智。缘灭谛无为境。道智缘道谛有为境也。五加行故。立他
心智。本修加行。谓知他心故。约加行。名他心智。六事辨故。建立尽智。事辨
身中。最初生故。七因圆故。立无生智。一切圣道。为因生故。
  从此第四。明法类兼治。论云。知上所言法智类智。全能对治欲上界法。为
有少分治上欲耶。颂曰。
  缘灭道法智  于修道位中
  兼治上修断  类无能治欲
  释曰。修道所摄灭道法智。断欲界已。兼能对治上界修断。欲之灭道。胜上
界故。已除自怨。兼除他敌故。由此类智无能治欲。
  从此大文第三。明十智行相。就中三。一明十智行相。二明行摄净尽。三明
实体能所。且初行相者。论云。于此十智中。谁有何行相。颂曰。
  法智及类智  行相俱十六
  世俗此及余  四谛智各四
  他心智无漏  唯四谓缘道
  有漏自相缘  俱但缘一事
  尽无生十四  谓离空非我
  释曰。法智及类智行相俱十六者。谓法智缘欲界四谛。作苦空等十六行相。
类智缘上界四谛。亦作十六行相也。世俗此及余者。谓世俗智。作此十六行。及
作所余自共相行。以世俗智。缘一切法故。四谛智各四者。苦等四智。各有自谛
四种行相也。他心智无漏唯四谓缘道者。此明他心智。若无漏者。唯四行相。谓
缘道谛。作四行相。有漏自相缘者。有漏他心智。缘自相境。缘心心所自相法
故。如境既自相。行相亦自相也。俱但缘一事者。有漏无漏。二他心智。俱缘一
事。谓缘心时。不缘心所。缘受等时。不缘想等。论云。诸他心智。有决定相。
谓唯能取欲色界系(简无色界。不知上故)。及非所系(缘无漏故也)他相续
中。(缘他身也)现在(不缘过未)同类(法分他心智。知法分心。类分他心
智。知类分心。有漏他心智。知有漏心。无漏他心智。知无漏心也)心心所法
(不缘色故)一实自相。为所缘境(唯缘一事。名为一也。不缘假法。名实也。
不缘共相。名自相也)空无相不相应(三解脱分别也。谓缘道谛。作四行相。与
无愿解脱门相应。不作空非我行。不与空解脱门相应。不作灭谛四行相。不与无
相解脱门。相应之也)尽无生。所不摄(他心智。是见性故。彼不摄之)不在见
道无间道中(修他心智。容预时修。见道速疾。非容预故。无间道中。正断惑
故。亦非容预。故彼二位。无他心智)余所不遮。如应容有(余修道位。加行解
脱。胜进三道。此位不遮容有他心智也。已上论文)尽无生十四谓离空非我者。
尽无生智。十六行中。除空非我。有余十四行相。由此二智于出观时。作如是
言。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我生等言。涉于世俗。故于观
中。离空非我。
  从此第二。明行摄净尽。论云。为有无漏越此十六。为更有余行相摄不。颂
曰。
  净无越十六  余说有论故
  释曰。上句述正宗。下句叙异说。净无越十六者。无漏为净。大毗婆娑诸论
师言。无有无漏行相。越此十六行相也。余说有论故者。有余西方师。说有无漏
行相。越此十六。由识身足本论说故。彼论说云。颇有不系心。能分别欲界系法
耶(彼论问也)曰能分别。谓非故苦常故。空故。非我故。因故。集故。生故。
缘故。有如是处。有如是事。如理所引。了别(已上本论答前问)西方论师意。
彼论既于非常等八行相外。言别有有是处有是事二行相。故知离十六行相。外别
有有是处。有是事。二无漏行相也。
  从此第三。明实体能所。论云。十六行相。实事有几(一问)何谓行相(二
问)能行所行(此有两问。一问能行。二问所行也)颂曰。
  行相实十六  此体唯是慧
  能行有所缘  所行诸有法
  释曰。初句答第一问。次句答第二问。次句答第三问。第四句答。第四问。
行相实十六者。行相名既十六。其实体亦十六也。苦谛有四。非常苦空非我待缘
故。非常。逼迫性故苦。违我所见故空。违我见故非我。集谛有四。因集生缘。
如种理故因(种子生芽道理)等现理故集(因集果令现也)相续理故生(令果相
续)成办理故缘(为缘令果成办也)灭谛有四。灭静妙离。诸蕴尽故灭。三火息
静(贪瞋痴火)无众患故妙。脱众灾故离。道谛有四。道如行出。通行义故道。
契正理故如。正趣向涅槃故行。能永超生死故出。此体唯是慧者。此十六行相。
体唯是慧。慧观四谛。作此行相。能行有所缘者。心心所法。名有所缘。此是能
行。能行境故。所行诸有法者。一切诸法。皆名所行。所缘境故。
  从此第四。诸门分别。于中六。一明性依地身。二明念住摄智。三明十智相
缘。四明十智缘境。五明人成智。六约位辨修。且初明性依地身者。论云。已辨
十智行相差别。当辨性摄依地依身。颂曰。
  性俗三九善  依地俗一切
  他心智唯四  法六余七九
  现起所依身  他心依欲色
  法智但依欲  余八通三界
  释曰。性俗三九善者。性谓三性门。俗智通三性。余九智唯善也。依地俗一
切者。依地门中。世俗智依九地。谓从欲界。乃至有顶故言一切。他心智唯四
者。他心唯依四静虑。起五通所依。止观等故。由此余地无他心智。法六余七九
者。法智依六地。谓未至中间四静虑也。所余七智。通依九地。谓四谛智。类
智。尽智。无生智。此七智通。依未至。中间。四静虑。下三无色。名九地也。
现起所依身他心依欲色者。依身门中。他心智依欲色界身。俱可起故。不依无
色。彼无通故。法智但依欲者。法智唯依欲界身起。以缘欲界四谛境故。余八通
三界者。除他心智及法智。外所余八智。通三界身。皆得起也。
  从此第二。明念住摄智。论云。已辨性地身。当辨念住摄。颂曰。
  诸智念住摄  灭智唯最后
  他心智后三  余八智通四
  释曰。灭智。摄在法念住中。以缘择灭唯是法故。若他心智。后三念住摄。
以能知他受心法故。不知色故。除身念住。所余八智。通四念住。
  从此第三。明十智相缘。论云。如是十智。展转相望。一一当言几智为境。
颂曰。
  诸智互相缘  法类法各九
  苦集智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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