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胜耳传修心七义论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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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胜耳传修心七义论讲记-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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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性,始得成生住有。设自性不空者,则禾苗不依种于亦能自生,不依水土日光
等亦能生长,以自性能生故。又有自性者,应无变化,即加水土、日光等为缘,
亦不增长,更无开花结实等事。又苗如自性实有者,应不经播种,而已自成禾苗。
然实不如是。由上所破,知禾苗无自性生,须依缘而生。如依他缘而作某事,不
得谓其事由我独成。禾苗亦尔。故知禾苗无自性。此无自性,即禾苗之法性。一
切法如禾苗,皆无自性。如谓诸法非无自性,则诸法皆难安立,亦不能说。宝蔓
论云,「谁达自性空,一切法能有,谁观有自性,一切法不成。」此理,详缘起
赞中,可以参考。本颂分三段修,观诸法如梦,应观无生性,对治自然解,此三
句,是观修。即是就一切法无自性之空性,数数观察而修。道体住赖耶,即是住
修。而于所获空性见上,一心专住而修。中间如幻土,是出定后之后得。应知诸
法如幻而修。今当略明修法。凡修空见,亦有教授次第,否则无下手处。初应知
无自性生之正见,由佛说般若经教而来,解般若经一切论中,以龙树中观论为最
清净,胜过唯识家,与自续派中观者所解。龙树非惟解释文字,兼明能仁密意。
能仁授记,后有龙树能传我法,已预为作证矣。诸家释龙树论者甚多,又以月称
菩萨所造入中论为最清净。诸辨论师所释,不合龙树真实义。曾经印度诸大班智
达,与阿底峡尊者抉择,垂为定论。能仁般若经教,龙树中观论,月称入中论,
通为一系。阿底峡尊者,即承此系。传仲登巴,以至今日。依此传承,获得正见。
即应为求得大菩提解脱生死而修。生死由烦恼业力来,此有无明我执,一曰人我
执,二曰法我执,人我执易破,而法我执难破。今先破人我执。人我执即萨迦耶
见。彼执补特伽罗实有成就之我,其执实之心,即人我执,亦即生死根本。何以
知彼是人我执。又彼如何如执。欲达此者,须通达唯名安立之理。如擒贼然,仅
知贼之身材服饰,居处姓名,仍不济事,必待贼成擒始名得贼。破人我执,亦复
如是。但知人我执,是执我为实有。此如闻贼姓名,尚未得贼。即知人我执,非
依缘而有,自性能生。如是亦如尚未得贼。应于修中,亲切观察,确实领悟。莫
作口头禅,莫作文字般若。今先观察我何由而成,谓身心蕴聚,完全具足,然未
于其上安立假名,斯时尚未有我。必于身心蕴聚之上,安立假名,而后有所谓我。
虽经安立我之假名,而身心犹前之身心,非别有我,亦非别有身心。正当之我,
如是成立。如于身心蕴聚之上,不待安立假名,而凝然自有一我出现,此我即实
有成就之我。一名自性我,以其自性能生也。此自性我,本来是无,而谬执为有,
不名正当。经云,地水火风空等蕴,亦非补特伽罗我。析言之,蕴之任一支分非
我,身蕴非我,内六识之蕴非我,身心合一亦非我。于身心蕴聚上假名安立后,
乃得有我。喻如车,其轮辐轴等之支分非车,聚诸支分成聚,亦非车,必安立假
名后乃始有车。我亦如是。故我非他,唯名安立而已。彼自性我,则异是。不经
安立假名,遽已成立。本不能有,而众生执实之心,执彼为有。于是不应有之自
性我,得以成立,且牢不可破,盘据于执实之心中,而成人我执。故将破人我执,
应求此自性我而破之。众生于欲意境,或不欲意境,大喜大怒时,常执此我,曰
我如何,我又如何者,不待安立假名,一若真是有此一凝然之我也者。此我即自
性我执,执此我之心即是实执。于此见得分明把持不失,至此则擒得贼也。于是
依此破之。凡破,必先明应分。修胜义菩提心,以空性为主要,凡与空性相违者,
谓之空性违品。此违品,即是应破分。我执为空性之违品,故应破。已如上认识
人我执。其执实心,与所执境,逼令于欲意境,不欲意境中显现,而得其情状。
此非必遇欲意境,或不欲意境起时始可修。谓于修中忆念彼时,而体念自性我之
情状,令其明白显现己足。以此明白显现之自性我为应破分。惟认识自性我,在
言说中易明了,而修时能确然见自性我,甚非容易。修者往往认此身是我,或心,
或胸是我,此未明应破分。或认显现为空者,是我,亦未明应破分。必也体念彼
时之我,不假造作,宛然出现于前,执我之心,亦同时浮现,此是人我执现前,
是真正应破分。立起擒而破之。然此破后,所显之空,幸勿执为胜义。此其所破,
仅是人为之自性我。夫自造自破,则所得之空性,固是有造作空性,不得居为胜
义。于实有自性我现前,俱生我执之心起而执之之时,此时分一分正知,微细观
察,见所执境,在不可分身心蕴聚之上,有一不假造作天然之我从彼成立过来,
观察得此者,是空性违品之应破分已得。如此明白知应破分之教授,是宗喀巴大
师秘诀也。如是破人我执,得人无我,以此破人我执之法,破法我执,得法无我。
补特伽罗我破后,为人无我。其所破之境,即是法执,破彼法执后,为法无我。
则依然不得要领,无下手处。故说时加以种种刻划,惟恐不能穷形尽相。虽然如
是,仍须修学者,自心领略,始得实际也。此心所执境,实有自性我,己真实了
知。得应破分,切勿忘失。即于彼上破,以一异之理破之。一切法或于一体中有,
如瓶。或于异体中有,如柱,非瓶。今所执之我,若为有者,与我之身心,不为
一体,便为异体。若一体者,此身坏时,我亦应坏,然我不坏。又内有六识,我
亦应六。而成多我。然补特伽罗唯是一我,知不应理。若异体者,如牛与羊异,
牛外别有羊。如是身心之外,应别有我,然此我不可得,亦不.应理。参考菩提
道次第论一异理广破后,寻此俱生实有自性之我,渺不可得,如同龟毛兔角,于
是决定此我是无。以此决定无遮破我执,名为初见中观。上来是以粗浅语,说明
修胜义菩提心大概。真实说,自性成立,在一异中皆无,为我无自性之成因。如
是无自性成立之性,即无自性之我,无自性之成因,亦曰我无自性之种理,亦曰
我无自性胜法,亦曰我无自性遍能。如是之说,皆以因明量抉择,非初学者所易
晓,故我以粗浅语出之也。俱生我执所执之我,用一异之理抉择。他如头目手足
等,亦适用一异之理抉择。颇公大量云,用是有者,依三种成立,一以假名安立
过去而成之我手。三实有成就之作。三非实立假名,非实有成就之手.东登仁波
伽云,一现有之手,二现无之手,三唯名安立之手。此二大德所说三种手,修学
者,于其唯名安立之手,能常在心中显现,则已通达细分世俗谛。此细分世俗谛,
唯中观者乃得见之。因指掌骨节等和合为聚,于此聚上,安立假名而有手。众生
所执之手,不等安名而实有成就,此手本无,而妄执为有。此是东登仁波伽所说
现无之手。除安立假名之手,与实有成就之手外,尚有世俗名言之手。此手非安
立假名,亦非实有成就,惟世俗名言。此是颇公所说第三种手。亦即东登所谓现
有之手。此手应有,非应破分。凡一见不假思索而俱生被以名言,此是世俗共许
为有,谓之世俗名言有,不应破。放手有无安立假名三种,唯无手一种,是应破
分。盖所谓手者,既不经假名安立。而说为有,又非世俗名言之有,则此手定无,
故应破。了知此一法如是破,其余一切法亦各以其应破分而破也。何以知实有成
就之手定无耶。此仍以一异之理为破之。若一体有者,指掌骨节等,每一支分,
应皆是手,一人应有多手。若异体有者,指掌骨节等外,应别有一手,以此而破
所执。能破则得见一分法性。上只说理。修时,唯须以一分正知观察自性我,破
以一异之理。我破而我所破,一法破,一切法皆破。故通一法,即通一切法。达
一空性,即达一切空性。若干一切法,一一而破,则破手后,见手之空性,更须
分别见头目脚等之空性。即发,亦应一丝一缕而见其空性。则修空性无了期也。
通达补特伽罗无我,即得人无我。以此推而至一切法,则得法无我。一切法,分
有为法,无为法二种。有为法中,包括色法,心法,心所有法等。但破色法,余
心法等随之而破。无为法虚空等,但破虚空,余无为法皆破。如在成都,曾观幻
师变化戏法,而知是假。以后无论观何地何人变化戏法,亦知是假。故人无我通
达,有为,无为等法无我,亦得通达。但以一异法,遍行抉择。惟须知方分,如
虚空有方分,方分与虚空,是一是异,以此抉择。抉择后,决定无之见生起,此
时应修缘起理,缘起与自性有不两立,必空自性,始有缘起。如镜中有人面,依
镜与人面而有。镜中之面是缘起法。此面非自性实有,乃缘人面与镜相值而起。
假使镜中之面是实有者,应不待境面相值为缘,而镜中有人面显现。然镜必待人
面相值乃显,故知面显非真实有。我亦依缘而有,如无因缘和合,则亦无我。我
非自性实有,犹同镜中人面。经教有二相违,如缘起有,则与自性实有违,如自
性有,则与缘起违。以此知我既是依缘而起,必无自性,得无自实有之决定。于
此豁然显现一空明境遮破实执。至是可一心专注此空明境而修信修。若未得决定
知显现空明境者,仍须如前数数观修。抉择至无自性之空显现时,要即刻把握得
住,否则稍纵即逝。彼时正见之决定知已逝,而行住修,只住于无分别上,决非
慧见。必于生起决定知时,即乘此决定之知,而入于住修,勿轻放过。修空性到
此,最是难处。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彼仅知我无自性,或自云我修空性,囫囵
吞枣,皆不是也。云何串修等住空性,谓以一异抉择,至我无自性,豁然出现时
之决定知,如其决定知之力量不退失,稍许等持而行住修,即是等住空性。如失
退者,应复起观修,引生决定知。再乘决定知力而住。如是数数修习,入正见流,
正见流纯熟,再加三摩地而修。经云,缘空性而修三摩地是也。以空见为所缘而
修止,生起殊胜轻安,则得缘空性之止。得此止后,复修空性胜观,观察甚深空
性,如是观修,生起观力之轻安,即通达胜观。入大乘加行道矣。轻安有二,一
修止,以专注力引生之轻安。二胜观,以妙观力引生之轻安是也。得决定知而行
住修,即本颂道体住赖耶。此是入定。出定后则有后得。中间如幻,即说后得。
修学者下座后,观一切法非真实有而是幻有。如幻师变现象马。彼亦自见象马,
而亦自知是幻。观众则不然,或误为真实,或虽知是幻,而不知为幻之所以然。
毕竟输幻师一筹。通空性者与未通空性者相异,亦复如是。于如幻中,能知性空
即是缘起,此是难事。达性空而欲通缘起,与未达无自性,而欲通空性,其难正
复相等。彼始因缘起而通达性空,至此,要从性空而返通缘起。如瓶己知是假名
安立,而无自性,而知瓶性本空;今循还于性空中,复行建立瓶之能作所作因果
等。既要合于性空,又要不失缘起作用。如秤两端,一是性空,一是缘起,等无
轻重。故空后须谛观缘起,此三界法王宗喀巴之教授,修学者当切实领会。以上
说修胜义菩提心竟。

    今引一公案作结。昔有二人,一是讲空性者,一是修空性者,同行至一河时,
大水不得渡。修空性者,即跌坐岸旁修法。讲空性者,问修空性者,打坐作什么。
曰,我修空性。又问汝以何者为空性。修空性者,陈其所解。讲空性者,(口昔)
曰,不是不是,我为汝说。即开演空性言教,修空性者言下大悟,当即起修,证
得空性,遂展神通,遥登彼岸。讲空性者,急招彼回。问汝今者以何功德得迳登
彼岸。修空性者答曰,我从汝开演空性言教,已证空性,故登彼岸甚易。问:我
何不证。答:汝只讲不修,所以不证。于是讲空性者启请修空性者,说修性空法,
如法起修,亦证空性。于是二人相携渡河而去。今我引此公案,如作一盖。将所
说修胜义菩提心法盖覆也。

    重说藏中各派及唯识派,解释诸法如梦五句义。

    昨藏中各派及唯识派,解本颂大意,诸君有未明了者,今再说一遍。藏中各
派,说视诸法如梦者,谓一切色等法如梦。如于梦中见有山河大地人物等,是以
睡眠之力逼令内识颠倒错乱故,见有彼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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