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春光[豪门]》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一盏春光[豪门]- 第6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亲都亲过了,骑也骑过了,”洛大明星没皮没脸,低声咕哝,“我还是个公众人物,不知道有没有被拍,损失可大了,你把我微信加回来会不会少块肉?不会吧。”
  躺在病床上玩手机的宋思远幽幽抬头,瞪了他一眼。
  好半晌。
  “……把你微信给我,我加你。”
  就这样顺利地要回了微信。
  那时的他还很年轻,宋思远比他年长十三岁,哪怕他少年时经历过太多外人所想象不到的、堪称恐怖的特训,但但凡掩饰好了,两人的思维频道,看起来也确实是二十来岁年轻人和三十多岁风月老手完全不同的维度。
  可惜那时候,他还没成为后来那样无情的大人,还相信一见钟情这种缠绵悱恻的笑话,自恃俊美,也知道宋思远是个男女通吃的俗人,总觉得自己能无往不利,一击成功。
  真傻。
  傻得总喜欢把一些没有营养又搞怪的话题往聊天框里堆,从今天的头条绯闻八卦,到萌宠表情包和无聊的段子,没皮没脸,追问一句“好不好笑”,得到肯定的回答,就要截图保存,顺带再发N个哈哈哈表情包轰炸。
  再熟一点,他后来甚至偶尔还能给宋思远收拾收拾残局,在好多次宋某人在酒局上醉得狼狈、而原先给他解决烂摊子擦屁股的“小二丫头”宋笙早被江瑜侃拐回家的时候,裹得严严实实,口罩帽子齐上阵,把应酬过后、醉得不知东南西北的宋思远扛回家。
  他的汤臣一品豪华别墅,成了宋思远的小安乐窝,床也从安分的单人位,换成宋思远挑的KingSize。
  关系当然纯洁。
  就像——谁说大学宿舍俩男的睡一张床上不纯洁?
  就算不纯洁,也没不纯洁到哪去,毕竟对方醉得像个软脚虾,吐完了往床上一睡,顶着那么一张脸,睡得那么……无辜,就算洛一珩自认能辣手摧草,也下不来手。
  “喂,你能不能哪天清醒着来一次啊?”
  他也这么问过。
  而睡在他身边,似笑非笑,连眼睛也没睁开的宋小三叔,咕咕哝哝说句胡话:“醒着过来干嘛?送上门给你上?”
  “诶唷?”
  “小屁孩,洗洗睡吧,再想有的没的,就别见了。”
  他妈的。
  敢情你打电话叫老子来收拾残局还是种恩赐是吧。
  洛一珩气得恨不得踹他两脚,把人踹地上一骨碌滚出门去得了。
  踹到一半,脚趾头颤颤两下,还是收回原处,转而满脸愤愤地伸出手,绕过人,把被子角捻好。
  “你得庆幸我对你一见钟情,宋思远,你个老男人,不然我一jio把你踢老女人堆里,让她们扒你的皮,喝你的血,你个……”
  沉沉睡着的宋家小三叔,对他的低声咕哝不闻不问,只偶尔说两句梦话,念得还是自家小二丫头。
  洛一珩:“……”
  行吧行吧。
  谁正儿八经的初恋不是撞一头包才醒悟的?
  自己还年轻,有的是时间陪他耗着。
  更何况,扪心自问,自己生得这样好看,就算真实恋爱的技巧笨拙些,难道不可爱吗?不让人心动吗?
  ——“不可爱,不心动。”
  很久以后,被问到这个问题的宋思远如是回答。
  “太幼稚了,让我觉得有种哄骗未成年的错觉,如果不是一不小心啃了你一口,我会提前把你拉进黑名单一劳永逸。”
  “你能不能不要把我想得这么单纯,在你之前,我泡的男男女女都不少好不好?”
  “那你应该去泡他们,别搞我。”
  “我偏要搞你。”
  这段对话发生在两人聊天超过五个月的某个意外午后。
  宋思远——这个在洛一珩看来,每次都要被旁人的勾心斗角无心波及的老好人,这次又因为和宋笙在美国出差,防备不及,被一枪崩了肩膀。
  宋笙被绑架,英雄救美的是江瑜侃,至于为她挡了一枪、受伤躺进医院的宋思远,陪在身边的,依旧只有连夜从韩国飞来,盯着大咧咧俩黑眼圈进门的洛一珩。
  问及理由,他说是因为——“给你发了俩表情包,还发了一个段子,三个小时都没回复,又不是睡觉的时候,怕你出事,就来了。”
  简单到让宋思远这个看惯了人间男女的老手,也因为这恍惚深情而呆了呆,以致于认认真真回应了他几个久久不能释怀的问题,如上所述。
  等洛一珩恢复平常那个吊儿郎当的模样,两人之间的氛围,这才悄悄跟着回到正轨。
  事实上,后来回忆起来,洛一珩觉得,自己对宋思远的感情从征服欲转移到某种微妙的在意,似乎也是在这个阶段。
  着急忙慌在意一个人的安危而远涉重洋,开始学着笨手笨脚在VIP病房里熬碗白粥帮人养胃,两个人围着病床上那小桌子面对面吃饭,似乎与情爱无关,更多的是习惯了眼前有这么一个人。
  觉得他长得好看,吃饭的时候好看,偶尔凑过来看看自己玩游戏的时候可爱,就连睡觉的时候、换药换得龇牙咧嘴的时候都可爱。
  真是无可救药。
  ——“所以说,你当时亲了我诶,真的不考虑跟我试试吗?”
  没过多久,或许因为他对宋思远,从来都算是直来直往,觉得感情到了,就坦然地这么问了。
  而彼时病床上,正低头吹凉白粥的宋思远,很平静的回他一句:“跟你亲过的人还少吗?”
  洛一珩的脸色僵了僵。
  他觉得自己大概是人生头一遭,笑得这么欲盖弥彰。
  “……不少,但你是例外。”
  “可我不希望自己是你的例外。”
  宋思远抬头看他,笑了笑。
  “从你第一次在我眼皮子底下演戏演得那么精彩的时候,说自己是个大受害人的时候,我就去查过你了,洛一珩。”
  “所以呢?”
  “所以,比如你曾爷爷是直系军阀洛光远,后来被老蒋一枪崩了;爷爷是个落魄潦倒的老教授、在60年代被人活活打死,爸爸是偷渡日本发家、一辈子不安分的伪君子中立派,改姓洛川的,洛川如磨——而你,是个叛离本家、投奔姨妈的四国混血小孽种,这些事,我都很清楚。”
  这些话说得一点也没有犹豫,仿佛老早就计算好了怎么拿刀子戳他的心来得妥当,洛一珩提着的嘴角还没下来,却好像笑起来比哭还难看。
  却还笑着问:“有没有必要说得这么精炼……这么难听?”
  “如果你想听更难听的,我还可以再复述一遍,你是怎么被你爸爸培养成一个完美的‘替代品’,一个交易物,又因为这些亲过多少人,被多少人抱过,之后狼狈回国,重新包装,抱住钟家的大腿,摇身一变,选秀出道,成为万千少女喜欢的‘Karol’洛。”
  “……”
  这笑得笑的多残酷,才让内心顽固如磐石的洛一珩,也喉口一呛,狼狈到两眼是泪啊。
  可宋思远就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吹凉了白粥,就和洛一珩面前那碗还烫着的换一碗,接着吹吹,搅拌两下。
  他是宋家小三叔,准确来说,是曾经风光过,后来自掩锋芒的小三叔,直系继承人之一,宋家大小秘密的唯一知情者,绝不是一个适合宠爱某个人安详度日的避风港湾。
  所以才能把伤人的话说的这样无足轻重吧。
  甚至都一一细数啊。
  洛一珩终于通红了眼,一手拂开面前的白粥,任由碎瓷四溅,一片狼藉。
  而他揪住宋思远的衣领,第一次,像个男人一样质问他。
  “所以你干嘛愿意回我短信,干嘛愿意住我家,干嘛让我在这傻子一样陪你也不赶我走,凭什么什么都知道,又什么都不说啊?因为可怜我吗?啊?!”
  可怜我看起来风光无限,其实只是我爸养的一条狗,在日本过得是比奴才还苟延残喘的日子,时时刻刻要做一把刀,一个装饰品,一个交易物,就连逃回大陆,也只能一边骗他说自己是为了以后报复姨妈、报复钟家做准备,一边抱紧姑妈的大腿,仿佛个新世纪的苦逼崽?
  一拳挥下去。
  另一拳又高高扬起。
  他从小被人打怕了,自己也学会怎么打人才痛,他敢担保,宋思远一定很——
  一定很痛。
  所以,他的拳头,在对方面无表情地啐一口血过后,就再也挥不动。
  “……”
  他牙关紧咬。
  他松开手,看着宋思远从容地整理衣领,而后温声说:“洛一珩,还是洛川一珩,其实我都不计较,算起来,我们小时候还见过一面,当时你父亲在日本闹的事情太大,宋达专程去日本警告过他,不要揣着明白当糊涂,随时有可能被遣送回国。
  “那时候我在那,看见你呆呆笨笨跪坐在门廊下受罚,还给你变过几颗糖——你大概不记得了。但有这点小交情在,上次又对你做了点过分的事,所以我没有直接揭穿你,但是这次我在美国的事,是我为了扳倒江瑜侃而心甘情愿受的这一枪,你专门赶过来,待太久,会坏了我的事。”
  “哦,意思是我伺候三叔您完了,可以滚了?”
  宋思远定定看他,没有回答。
  只是良久过后。
  一笑,一敛,颔首。
  他说的话很平静,堪称温柔。
  “你问过我,你可不可爱,让不让人心动,我再回复你一次,不可爱,不心动。”
  “以及,我不是因为你是洛一珩而不喜欢你,只是因为我是宋思远而不喜欢你——这是你改变不了的事。所以,你懂我的意思了吗?”


第68章番外四一恨思远(中)
  “我最恨宋思远的时候;倒不是他对我绝情的时候,毕竟人都有选择喜欢不喜欢的权利。充其量怪我太喜欢他,不能怪他不喜欢我。
  我最恨他的时候……我想想,或许只是很简单地;恨他明明从没喜欢过我;还跟我说,以后不要抽烟了。
  他明知道我会听他的话,又知道自己以后没机会监督我,就这么一句;逼着我好多年没敢抽烟啊,你说他有多绝。
  等到他死透了;剩一堆灰了,我才知道:哦,没人管我了;那就抽呗。
  那天晚上,我抽了整整两盒半的烟;感觉自己像是烟做的;快能飞起来了。
  那个时候我多恨他啊;恨到指天骂地;逼着他,如果在天上听见了,有本事就下来;到梦里掐死我呗。
  我说我等着,可他总也不来;我更恨他了。
  可是,好吧,我现在才发现,原来我恨的不是他不让我抽烟,我恨的只是自己太没用,保护不了他。
  我恨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2010年,洛一珩写于私人博客。
  “喂,走之前留个纪念品给你。”
  “留你妈呢。”
  “那你要不要?”
  “……”
  “小孩不要乱讲脏话,还有,以后少抽烟,我不喜欢叛逆小孩……接着。”
  话音刚落。
  一枚戒指,顺着抛物线飞出他掌中,随即被精准无误地半路阻截,稳稳攥在满脸不情愿的少年手心。
  那时的洛一珩,还是个会因为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这种人世小事——而没出息到,哭得鼻头都通红的少年。
  也曾那样惶然而无地自处般,站在病床边,任由夕阳透过窗沿,参差不齐的余光洒落他额角眉心,留下斑驳阴影。
  金发碧眼,深幽蓝瞳。
  找不到焦点的茫然失措。
  而后,病床上的宋思远复又抬头,温声地,平静的,重复一句:“拿了我的戒指,就得记得少抽烟——会变丑,丑小孩我也是不喜……欣赏的。”
  这离别来得一点都不庄重,好像是种逗弄,一种对待小辈漫不经心的敷衍关心。
  这位宋家小三叔,终归是习惯了和谁都戴一层捉摸不透的面具,纵横欢场,从不交心,从不受伤。
  他玩不过他,躲还不行吗。
  洛一珩被这句逗弄激得霍然回神,愤愤抹了抹鼻子,背过身,从兜里掏出自己从不离身的墨镜口罩行头,一把全招呼上脸。
  爱逗他的小三叔,好像已经全忘记了刚才是怎么言语伤人,也忘记了如无意外,他这样被赶走,以后是很难、或者说绝不会回头,反倒还言笑晏晏,提醒他一句:“放心,在国外暂时还没人认得你,都是金头发蓝眼睛,不用裹得这么严实。”
  “我乐意,关你什么事?”
  宋思远笑笑:“不关我的事。我只是提醒你,记得保持呼吸通畅,年轻的时候多哭哭,对身体好。还有……”
  “嗯?”
  洛一珩欲走的脚步因为他这话里有话的架势而一顿。
  “没什么,一路顺风,长命百——”
  砰。
  宋思远:“……”
  这客套的托辞说多了,到底只能换来一个摔门而去的背影。
  他撑着下巴,微微发笑,觉得这实在是青年人才有的朝气,就像闹小脾气是二十来岁小青年的特权,说到底,不失为一段值得铭记的回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