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宝宝:偷上总裁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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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谍宝宝:偷上总裁爹地-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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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样的作文是注定了泛泛之辈了。虽然她已经突破了其他同龄孩子作文中的李白杜甫孟浩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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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7…24 10:35:47 本章字数:2256

    可是,她毕竟是没有经过苦难的一个人。蔺畋罅晓老师给了她一个五十八分,差两分满分。
    就在她以为自己稳操胜券的时候,她听说了林风,他的作文时满分。
    本来,她是不服气的。可是,却从同学的那里看到了林风的作文。
    林风的作文是一个小小说,说的是一个小男孩是一个私生子,被家里所厌弃,从小经历过无数的苦难,立志要在众人之中脱颖而出的故事。
    当时向晚歆看的是一个稀里哗啦。也是后来她才知道,这个小男孩不是别人,正是林风。
    别人的眼中林风是一个忧郁的男生,可是,只有她知道他的善良与细腻。
    后来,也因为这个作文,冤家成为了朋友。而图书馆则成为了两个人经常偶遇的地方,因为他们两个就是那么机缘巧合的坐到了对面。向晚歆当然一直都以为这是一个巧合,因为之前她和林风根本是不相识的,而对于向晚歆这样的默认,林风也没有刻意的解释什么。
    一个作文要向晚歆对林风一下子佩服的五体投地,午休的时候,她总是看着对面坐着的男生追问为什么他的文章可以写的那么好,她说要是古代的话他一定可以考上状元,而林风只是深沉的笑着。
    他们聊天的时候,通常都是向晚歆说话的时候多。向晚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要是她觉得你烦的时候,一句话都不会跟你说,然而要是她觉得你还不错的时候,就会拉着你的手跟你说个不停。而林风很有幸的成为了后者。
    林风多数的在向晚歆说话的时候,都是静静的听着。虽然他是低着头看着书,可是向晚歆却仍是能够感觉到他是在听着的。
    而这次,就连向晚歆也没有想到,林风竟然回答她了,在她问他为什么可以写出这么好的文章的时候,他回答说,这是生活的阅历。
    当时,向晚歆怎么会懂得什么叫做生活阅历呢?
    她的生活圈子无非就是那么一点,除了学校和家里,大概出入最多的就是名流的宴会了。要是要她谢谢宴会上的吃食,大概她还比较有水平的。
    那天,两个人正说着的时候,韩涵来找向晚歆吃饭,于是乎,林风也一起跟去了。忘记说了,那时候向晚歆的同桌就是韩涵。所以也成为了众人之中唯一一个可以喝向晚歆走的近的人。
    其实,向晚歆的性格虽然有些娇滴滴的,但是还不至于很任性,很无礼。不过也许是她的家世太过显赫,学习太过出众,男生跟她站在一起都会觉得失态,女生跟她站在一起都会觉得自卑。
    所以,世人一直都认为她是很高傲的一个人。而她的朋友,也就只有韩涵一个人了。韩涵也是一个贵族社会的公主,天资也是非同一般,和向晚歆也许是因为惺惺相惜,倒是从第一天见面就聊的不错。
    那此是向晚歆和林风第一次一起吃饭,虽然当时还有韩涵在一起。不过,那种小女生的窃喜还是在她的心里种下了。
    其实她也说不好这是什么样的感觉,大概这就是那所谓恋爱的甜蜜吧?那是她也不知道爱是什么意思,只不过她就是觉得和林风在一起的时候会很开心,要是自己有一天没有看他,就会觉得很不习惯。
    后来她问了韩涵,韩涵说,这样就算是恋爱了。
    和林风恋爱也是一件很水到渠成的事情,他们在一起可以说是郎才女貌,众人当然都是无话可说。
    林风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人,而向晚歆也是忠于自己习惯的人。
    两人这样在一起,就是三年。
    整整高中在一起的三年,可以说是两个人最高兴的日子。
    他们一起上课,一起自习,一起比赛,一起上体育课,一起补习班,一起参加业余的社团。
    忘了说,本来他们是不同班的,但是在高一下学期,学校成立了一个尖子班。向晚歆和林风自然就成为了同班同学了。
    那时候,两个人被成为学校的金童玉女,不光是男帅女靓,还因为两个人的才气。
    所有比赛的项目,只要他们其中一个参加,那就是万无一失。什么奥数啊,作文啊,舞蹈啊,素描啊,跆拳道啊,都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但是两个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是很低调的,特别是向晚歆,她只对自己感兴趣的比赛下手。她的天资很好,有些项目只学习了一月半月的,就可以在比赛中站住脚了。
    比如说毛笔字,向晚歆从前是一点都不会的,可以说连毛笔都没有拿过,可是,却意外的得知林风获了市里毛笔字的一等奖,这还了得?向晚歆立刻报了一个毛笔字班,整整一个月,连做梦都是拿着毛笔的,经常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嘴角就多了两撇小胡子了。
    当然一个月之后,她也如愿以偿的拿到了毛笔字的奖项。
    虽然天资不错,可是向晚歆对于很多东西都不求甚解,说白了就是没有长性,学什么都不够专,所以她在哪方面都没有什么杰出的成就。
    三年之后,这对金童玉女高中毕业了。
    高考之后的那些天,成为了一个分手的季节。很多情侣都为了以后的道路,不得不和自己高中的情侣分手。
    生活就是这样,没有哪一个朋友能够陪你一辈子的。他们只是能陪你走过人生的某一个阶段。
    而此时,向晚歆和林风也面临这样的事情了。
    向晚歆的家里虽然是有两个女儿,可是,因为暖暖从小身体不好,向晚歆便成为了家里唯一的希望,也是财产不二的继承人。所以,他们是不论如何也不同意他们的女儿远走他乡的。按照他们的打算是要女儿随便在H市上一个大学,然后一边上学一边进公司实习,等到毕业的时候,就可以直接接手家里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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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7…24 10:41:48 本章字数:2300

    而林风的情形则是与向晚歆完全不同,他是需要自己独自去外面拼搏的,因为他是一个私生子的身份,国内是没有什么发展空间的,所以他打算出国。蔺畋罅晓
    一个国内,一个国外。
    那段时间两个人都沉默了很多。谁在这个时候妥协,也许就看谁爱谁更多一点了。
    终于,在报考的前一天,两个人相约见上一面。
    “我留下。”
    林风紧紧说了三个字,却要向晚歆感动得稀里哗啦。
    她这么了解林风,又怎么能耽误他呢。向晚歆莞尔一笑,回答道:“为了你的这句话,咱们就该出去走走。”
    向晚歆知道自己的家里,在H市几乎可以说得上是只手遮天了,且不说他们能不能接受林风这样条件的一个女婿了,就算是他们接受了,以林风的性子,他又岂能甘心这样一辈子呢?
    外面的世界才更加的宽广,就要他们一起去闯一闯吧?
    于是,向晚歆不顾家人的反对,执意和林风一起考取了上了一所国外大学。那年向晚歆十七岁,她和林风一起去了美国。
    由于向晚歆是先斩后奏,知道录取通知书来了的时候,苏家,就是向晚歆的父母才知道了这件事。而他们的反应,自然是了不得了。
    可是向晚歆这等聪明,怎么可能要家里知道林风的事情,她只说自己想去国外好好的历练一番,回来之后,更好的继承家业。
    苏家的父母都是很开明的人,知道了向晚歆的意思,也就没有深加阻止。何况,美国的大学也是教学质量蛮好的,特别是M大,一般人想要考都还考不上呢。倒是暖暖,知道姐姐要出国,哭得是一个稀里哗啦。
    可是,当时陷入爱情之中的向晚歆,哪里还顾得上这些。
    辞别了故乡,她踏上了前往美国的班机,也开始了自己甜蜜的爱情生活。
    美国的生活是一切都是新的,向晚歆觉得很自由。虽然这是她第一次离开家,可是,有林风的陪伴,她一点都没有觉得有任何的不习惯。
    两个人一起上学,一起打工,一起参加课外活动,一起适应国外的新环境。一起度过了四年自在幸福的时光。
    肖晨报的是金融专业,因为金融是最有潜力的行业,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地位。而向晚歆则是从来都没有这样的志向,反正来到了美国,所以她选择的专业是英语。
    当然在这个时候,又一次显露了她的天资,因为高中时候在学校学习的英语是非常有限的,就连发音都很蹩脚,这要向晚歆不得不比别人付出加倍的努力。不过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向晚歆竟然很快的跟上了其他自小学习英语的外国同学,而且还选择了法语作为第二外语。甚至于除去这些事情,她还每天都去旁听林风的课程,兼修了金融专业。
    当然她也会感觉到累,但是每每的和林风在一起,向晚歆总是不知不觉间就忘记了。
    他们一起出去餐馆打工,然后,他把她送到公寓的楼下,他会给她打热水,买饭,在过节的时候送她鲜花,和她一起压马路,两个人在国外相依生活,他们都是彼此的唯一,而唯一也渐渐的成了习惯。
    于是,到美国整整四年,向晚歆一次都没有回过家。这样的感觉还真的是有些乐不思蜀了。
    不过,随着毕业一天天的临近,她也必须要跟家里坦白一切了,因为最近家里就一直打电话过来,要她拿了毕业证之后立刻就回去继承家业。
    而她情急之下一脱口,就把坦白她要结婚的事情和父母坦白了。
    是的,前一天林风跟她求婚了,而她自然是愿意永远跟他在一起的。甚至于,连度蜜月的地方她都想好了,一直以来她都喜欢那种天苍苍野茫茫的大草原,所以她便和林风商量要去澳洲住上一段时间。要是这样的话,她和林风就都没有回国的打算了,所以苏氏的家业方面,向晚歆也要给家里一个交代。
    现在,她就像是一只被放飞了自由的小鸟,努力的想看清世界的浩大。而她,也终于找到了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只比翼鸟了。
    苏家父母听到向晚歆要结婚,而且还不打算回国,这还了得?
    两个人不由分说的就定了第二天最早飞机往美国班机,却不成想在机场的路上,因为那天早上天降大雾,两辆车撞到了一起。
    苏夫人当场身亡,苏爸爸昏迷不醒。而与此同时,祸不单行,苏家因为一个大的公司案件,濒临破产。
    向晚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接到了妹妹的电话,赶回家去的。
    那天半夜,她从床上爬起来就打车去了机场。
    暖暖从小有病,她怎么能够承受住这样的打击?向晚歆恨不得变成火箭,立刻就发射回家里。
    十个小时候,向晚歆回到了H市。
    当时苏爸爸昏迷不醒,脑部受到重创,国内根本没有任何抢救的办法。于是,向晚歆没有坐在电话机前,预约着各国此方面的专家。
    而此时苏氏集团据说是出了内鬼,盗空了公司的流动资金。向晚歆实在是觉得自己分身乏术。终于,在父亲和公司之间,她放弃了苏氏集团。
    其实,她在美国学习的是语言,但是因为林风学习的是金融,所以她经常去旁听,也有这方面的知识。要是她当时全力挽救的话,也许苏氏不至于败的那么惨。可是当时,她真的是分身乏术。因为与此同时,暖暖的病情也加重了。
    一周之后,苏氏破产。
    在苏氏破产后的第三天,苏爸爸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而暖暖,在打了十天的营养液之后,身体开始恢复,医生嘱咐不能再受到任何的刺激。
    就在苏爸爸去世的当然,法院对苏氏破产做了裁决,冻结了苏氏集团下的所有动产及不动产,一夜之间,苏家变得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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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7…24 10:41:49 本章字数:2327

    那天晚上,向晚歆和暖暖被人从医院里面赶了出来。蔺畋罅晓
    向晚歆这些年在国外,是属于那种自给自足型的,虽然兼职挣了写生活费,可惜也已经是所剩无几了。
    于是,向晚歆和暖暖流落街头,沿街乞讨。
    那一年,向晚歆二十一岁。
    从十四岁到二十一岁,她和林风在一起一共七年。这七年,对于向晚歆来说,将是永久的回忆。
    这无关什么后悔不后悔,因为向晚歆,真的觉得自己幸福过。
    沿着中央大街走啊走,向晚歆觉得自己走过了和林风在一起的七年,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七年。
    远远的,向晚歆看到了自己停在街口的那辆奥迪Q7。也许,过去的终究还是过去了、
    向晚歆扯了一下嘴角,慢步上了自己的车。
    “铃铃铃。”此时,向晚歆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喂?”向晚歆缓缓的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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