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贵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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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医贵女- 第2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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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哥要是真喜欢一位姑娘,有一日也会向热炕上的老鼠,为那姑娘牵肠挂肚的。”
    三哥之所以说的这么潇洒,是因为他还不曾真的爱上某位姑娘。一旦真的爱上一个人,是很难做到对任何事都无所谓的,尤其关乎自己爱人的事。
    不过,三哥今年三十多了,看上的姑娘双手双脚加在一起都数不过来,她就不相信他从来没有为哪一位姑娘动过心。
    要说这金家六子,虽然各个杰出,但那性情,还真让人摸不透。把这几个人放在一起,除去他们原本有些相似的相貌,单看这些人的脾气和性情,没人会认为他们是从一个娘胎里出来的。
    “别别别,六妹别跟三哥说这个,你三哥年纪不小了,可不懂什么情啊爱啊的,这事还是让五弟和六弟去,算上个七妹,我就不跟着瞎掺和了。”
    “三哥这会儿说得倒潇洒,每日逛沉鱼落雁楼,今日为芍药姑娘折桂采花,明日又为东阁姑娘唱歌弹曲儿,那是一样一样的。难道那些个花前月下,都是骗那些姑娘的?”
    金家六子,最风流也最喜欢如花似玉姑娘的,就数这金家三少了。“摧残”在他手中的娇花也不知道有多少,所以温书乍一听金家三少说出这样的话,恨不得化成一道响雷,好好劈劈这说话不打草稿,老天都看不过眼的家伙。
    “逢场作戏逢场作戏,让六妹笑话了。”
    金家三少还是一副没脸没皮笑嘻嘻的样子,怪不得谢小迹说他脸皮再厚,也不及某人厚。敢情那个某人,就是在这里啊。
    “两位弟弟都成了家,三哥莫非就没有娶亲的意思?”温书和几位兄长说话,本来都是非常礼貌的。可面对着金三少,老老实实说话,准得被他给气死,三哥肯定也会觉着无聊,还不如想啥说啥,这三哥也不是会计较这种事的人。
    “不娶了,不娶了,娶个母老虎在家有什么好。有大嫂二嫂四妹六妹,金家不缺你三哥我续香火,我就快快乐乐开心做个活神仙!”
    “三哥想做活神仙,只怕某些人不答应。”
    “谁不答应?哦,你说爹啊,老头是会经常在你三哥耳边念念,但我坚持,他也不会说什么。老头就是这点好,儿女的终身大事,从不会过分操心,除了老六。但老六有了你这么个好妻子,他老人家就更不会管这些事了。”
    “我说的并不是爹……”
    “六妹,你知道麽,三哥有时挺羡慕老六的,从小便失去光明,却活得比谁都要快乐。有两肋插刀的兄弟,有同生共死的朋友,还有相亲相爱的家人。如今更是找到了自己一生的幸福——知他爱他的妻子。愿意为他只身犯险,一往无前。一个男人最宝贵的东西,他全都具备了。”
    这些他原本也是唾手可得的,可惜……
    “只要三哥想,你也可以轻易拥有这些东西。”金家三少,从哪点看,都不是一个会感觉到寂寞或者羡慕别人的人。
    谢小迹常念叨着自己寂寞,或许是有寂寞存在,他面对寂寞的那份态度与别人不同。别人往往是压抑、是痛苦,他却是全然的享受着的。
    全天下的人,没有一个人会认为谢小迹是个寂寞孤独的人。他有管不完的闲事,有许多肝胆相照的好兄弟,还有一群个性迥异却令人心动的美人儿。这样的男人还寂寞,全天下也不知道有多少男人嫉妒得想要宰掉他。
    因为谢小迹是个天生的浪子,他喜欢寂寞,并且享受着寂寞。
    这一点,或许更适合西门庄主,只是剑神身边已经有了一个他全心相待的女子,他已不感觉到寂寞。
    他们俩,一个寂寞在心底,一个寂寞在外表。如果说,在他们身上,温书还能够看到寂寞的影子,在金家三少面前,她只会奉上满头的黑线?
    这男人确定不是在耍酷?忧郁寂寞的小生,哦,不,虽然金三少看起来还年轻,其年纪实在不能算是小生了。寂寞的老生,已经很难得到姑娘家的垂青了。何况还是见一个甩一个的,完全就是风流做派,哪里忧郁哪里寂寞了?
    “六妹也说了,只要我想,问题的关键是我一点也不想。”
    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三哥是独身主义者?还是自认为自己帅得掉渣,任何一个女人都没有资格完全拥有他?
    要真是这样,会有不少骄傲的女子伸出粉拳,一人给他一拳的。
    这个男人,自恋也要有个度,如今到底在搞什么东西,放着那么好的姑娘不理不睬,在这念叨着什么羡慕孤独,男人的世界比女人的还要难懂。
    “你不想也不行了,因为你快要做孩子的爹了。”
    “什——什么?!”金三少嘴巴张得能吞下个鸡蛋,他玩归玩,但收拾得很干净。那见鬼的孩子的爹是怎么回事?那女人怀着别人的孩子来讹他,让他当冤大头?还是某位花痴女看上他了,想用一个孩子来套牢他?还是……还是……
    金三少脑袋里飞快做着推测,但看到温书认真得一点都不像是开玩笑,并且十分确定以及肯定的脸,他说不出话来了。
    也不怪乎温书失去理智,试想一下,一位姑娘为一个男人牺牲了那么多,苦苦等着他去找她。结果这边一点都没动静,还在那儿张口这个不娶那个不要的,连她是谁都忘了的男人,搁谁谁都看不过去啊!L

  ☆、352 君心难懂

352君心难懂
    (多谢硝烟猫咪妹纸的评价票,和书友130801015427524妹纸的粉红票,谢谢你们了!另外,第333和第334章中微微做了些更改,将三月改到了五月,妹纸们若记得这个小细节,不妨再看看。)
    “我快要做孩子的爹了?”金三少先是愣了愣,继而大笑。“哈哈哈!六妹,你该不会真的认为那个女人是三哥孩子的娘吧?”这种话,六妹又如何能信?
    “三哥数月前是否曾在函州逗留过一段时日?”函州距离天山,不过几十里。汪大小姐受了剑伤,危在旦夕。
    众人纷纷献策,欲在五日之内拿回天山方芡芝。金六哥当日曾提到,金家货物在运至函州时发生了一点意外,三哥留在那儿处理事情,赶去天山骑上快马个把时辰也就到了。
    而这位木婉盈姑娘,就在天山脚下,认识了金家三少。
    金三少虽然讶异六妹为何提起函州之事,还是点点头。“不错,我在函州逗留了几日,这之后便回到了临阳城。但不知,函州之行与那位木头姑娘有何干系?”
    “在那里,三哥可曾与一位姑娘有过露水情缘?”
    “木头姑娘?”三少转过身,摸了摸鼻子。“不曾,不曾!虽然在函州呆过几日,也逗过两位美人,却没有留宿。话说函州真是个好地方,天山脚下的美人儿,性格热情火辣,奔放率直,即便是三哥。也有些难以招架。”
    三哥笑得风流无限,那悠然神往的神情,真想往他脑门扣上一拳。好个风流花心鬼,都这个时候了,还如此自得。
    “三哥一雨夜,是否曾宿在天山地洞?”看到金三少脸上闪过一抹异色,温书接着道:“那日雨夜。三哥发了高烧。那位姑娘是天山脚下一猎户的女儿,夜晚上山为父亲采药,偶遇三哥。见三哥染了风寒。直呼着冷,便将自己的披风给了三哥。谁知三哥不喜披风,偏喜美人,硬是抱着美人不肯撒手……”
    接下来的事温书就不说了。她好歹是个姑娘家,说起这些话。还真叫人害羞。何况,三哥是个聪明人,说到这里,他也该想起来了。
    三哥纵然风流了些。却是个敢作敢当之人。真的出了事,他不会不负责任的。
    三哥脑门一亮,有什么东西直冲大脑。
    “三哥这是想起来了?”
    “呵呵……六妹。三哥记得好像是有这么回事……但六哥翌日一早醒来,身边已没有什么人。还当自己是高烧烧糊涂了,做了一场春梦……”
    “那位姑娘心挂家中生病的父亲,一旦逃脱三哥的魔爪,就跑下山回家去了。再说,有哪个姑娘发生了这种事,还好意思留在你身边的。”
    恁是三哥脸皮再厚,听到这种事,也有些不好意思了。“六妹,我是你三哥。”得多少顾虑着点他的面子,什么叫魔爪啊,有这么说自己三哥的?
    温书呵呵地笑了,三哥他还知道不好意思,还不是无药可救。
    “那三哥,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那位姑娘不是天山脚下猎户的女儿麽,为何出现在这临阳城中?”即便知道那位姑娘与他真的有一段情缘,金三少脸上依然平静,提起她时仍然在说一位陌生人。
    “那位姑娘现在居住在外祖母中,她外祖母是个大家族,她的母亲和父亲彼此情牵,却得不到家中支持。无奈之下,木姑娘的父亲也只得带着她的母亲来到了天山脚下,以打猎为生。这两年,木姑娘的母亲和父亲相继过世,便前来临阳城中投靠外祖母。外祖母这些年,虽然责怪木姑娘的母亲留下她这位老母亲,却终究血浓于水,对这位外孙女也是爱护有加。”
    “她又是如何找上门来?”莫非那位姑娘认出了他,知道他是谁?
    这样的事未免太过巧合了,天山山洞他们一面之缘,他回到了临阳城,那位姑娘也到了这里。现在更是找上门来,说他是她腹中孩子的父亲,怎么想怎么不对劲。
    “说来也巧,在那位木姑娘找上门之前,二嫂特意带我和大嫂四嫂前往翠仙居,说是遇到一位不错的姑娘,想为三哥做媒。那位姑娘数月前便来到翠仙居,每月九号,便坐在楼中。一坐便是许久,尔后离开。老板和伙计都道,这位姑娘很有可能是在等什么人。”
    金三少眼内一阵闪烁,有些事纵然还没有想通,却已有所察觉。
    “依稀记得,在我和三位嫂嫂离开翠仙居时,四嫂曾提及三哥在娘忌日那一天,曾为爹上翠仙居买过他老人家爱吃的小点心。想必便是那日,木姑娘认出了三哥便是天山山洞之人,也就是她腹中孩子的爹——”
    金三少忽然说不出话来,脸上的笑容也尽皆消失。“我记得那一日,是五月九号。”
    每年的五月九日,爹爹都会很伤心。他便前往翠仙居,买了爹爹最喜爱的桃花酥,希望能让爹爹高兴。但他没有想到,自那日后,那位姑娘每月都等候在那里,金三少虽然没心没肺惯了,却忍不住想,若是她一直没有找到他,作为一个未婚先孕的女子,她要怎么办?
    “没错,就是那一日。每月九日,在清泉寺将会举行最为盛大的庙会。木姑娘的外祖母,也难得在这一日放她出了家门,让她带着丫头去清泉寺上香。在途径翠仙居时,木姑娘被一阵香味吸引。是这样,木姑娘常年与花草打交道,嗅觉异常灵敏。每个人身上都有特定的味道和香气,只要是木姑娘嗅过的味道,她便再不会忘记。”
    “她记得我身上的味道,所以才断定我是那日天山山洞中的人?”金三少终于明白了,那夜黑灯瞎火,外面又吓着大雨,电闪雷鸣间,她可能看出了他的样子,但终归看不真切。他天亮时醒来,那位姑娘早已离去。真正让她确定,让她找到他的还是那双异常灵敏的鼻子。
    “嗯。在翠仙居外,你正打她的轿子旁边经过,她嗅到了熟悉的味道,心中甚为欢喜。然而等她掀开轿帘来看,三哥已经跑得不见踪影。看不清你的样子,即便向翠仙居的掌柜打听,也不会有任何结果。”
    翠仙居来客络绎不绝,是出了名的热闹之地,要想在这打听一个从未谋面的人谈何容易?
    “于是,木姑娘每月九号,都会来到这翠仙居。一坐便是许久,因为她相信,那个人还会到这儿来,只要让她嗅到那个人的味道,她便能找到她。”
    “她既然要找我,为何当日不唤我醒来,让我负责?”三哥不解的问。
    若她真是一位骄傲的女子,当日离去,就不会再回来,更不会这么辛苦地找她。除非是……
    “木姑娘并没有想过让三哥负责,在她看来,那夜之事,也不得全怪三哥。然而她是一个姑娘家,她自然知道出了这样的事,没法和未来夫家交代。尤其是她发现自己已经怀有身孕,她外祖母虽然宠她,家教甚为严格,若是知道她未嫁人便先生子,那整个临阳城便没有木姑娘的容身之处了。她一个弱女子,又该如何面对?”
    “……”
    “那日下山后,其实木姑娘曾到那个山洞去找过三哥。”温书又道。
    “她对你说的?”
    “姑娘家不会拿这种事说谎。”温书看得出来,木姑娘说出这些事,找来明月堡付出了多大的勇气。这些日子,她想必也是过得担惊受怕,但她依然在守护着那份等待的幸福。
    木姑娘应该是喜欢三哥的,虽然那夜并未看见三哥的容貌,然而,让一位姑娘动心,本来也不是那么困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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