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贵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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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医贵女-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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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太好了,温姐姐,下次你得和我一块过去,见见六表兄,给他好好看看眼睛。”既然是认识就好办了,否则他还真担心贸贸然带个陌生人过去,六表兄会不配合。六表兄虽然为人温和,却坚定得很。他不愿意的事情,谁都勉强不了他。
    温书轻轻点了点头,一想到不久就可以再见到那个温和的男子,心中禁不住有几分忐忑。然而一想到他的眼睛,心下有些黯然。以金家的财势和金家老爷子的能力。什么样的名医也都为他请来了,这么多年来,那么多人都没办法,只怕是没什么希望了。
    在访遍名医之后。金六公子恐怕是不愿再轻易让人给他检查眼睛了。倒不是说他心中有刺,不愿再提伤心事。金六公子是真正达观的人,从不在意自己的目不能视,也比任何人都要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依然活在光明里,于他而言失明不代表着黑暗。
    只是,明明知道不可能,还是莫让别人白费功夫的好。他拒绝医治,不是怕自己再一次失望,而是怕父兄为他的事而难过。
    因为每提一次失明,他自己固然可以看开。微笑着去安慰别人,他的父兄却是齐齐沉默,无不为着他的事自责和难过。金钟楼的眼睛,一直是金家父子最为遗憾的事之一。
    不管多少年过去,这件事一直是他们的心结。因为他们未能在他危难时保护好这个最小的儿子、最小的弟弟。
    奇异的,温书居然能读懂金钟楼心中的想法。或许只是因为他这样人的想法比较好懂,因为他多时候想到的都是别人,而不是自己。
    又是一个下午的忙碌,直到日落时分,温书才离开了百草药铺,赶回郡公府。春儿已经被她先行遣回去了。怕娘担心,让她回去说一声,晚上她们先吃,别等她了。
    来百草药铺看病的人一下子多了不少,不只是第一天,第二天过后。哪怕没了所谓的福利和优惠,来看病的人只有多无少。一连两三天,温书回去的时候天都彻底黑了下来,佟秋雨的眉头却是一次皱得比一次深。
    这样可不是个办法,温书再厉害。毕竟只有一个人,她也需要休息,她的精力始终有限,那么多病人她一个人怎么看得过来?
    百草药铺以前只是负责抓药,有两位大夫对医术也懂一些,一般的病症也是完全没有问题,平时哪个要是哪里不舒服,他们也能帮忙看一看,然后决定给你抓什么药。
    温书与李承嗣和赵掌柜商量了一下,让这两位老大夫也帮忙看诊,对那些轻微的病症,他们完全能够解决的就由他们来办。其他的,稍微复杂点的,明显查不出病因或者没十足把握的,再交给温书来看,这样也可以帮温书减少一些负担。
    还有,随着病人的增多,人手也紧张起来。除了坐堂大夫,药童和伙计也十分的稀缺。包括端茶倒水,忙里忙外的,人手都不足。
    这些事,赵掌柜比较在行,就交给他办了。温书今日特地留得晚些,将几个棘手的诊给看了,明日还得陪那扰人的永亲王爷去郊外狩猎,娘就怕她药铺的事忙昏了头,早上出门的时候还特地提醒她来了。
    永亲王的话她可以不当回事,娘的话却还是要听的。她这些日子能日日出府,而且还这么长时间,还是娘帮她打掩护,寻了个好说辞。否则她焉能如此轻松,早就被大夫人请去“喝茶”了。
    乘着夜色,温书抬头望着漫天的星斗,长长叹了口气。
    看来,她连最后一点希望都没了。要是明天下个雨,她就不用去看那劳什子的狩猎了,真是天公不作美啊~
    不远处传来货郎的叫卖声,应是一些新奇玩意儿,很多年轻姑娘挤成堆儿,银铃笑声不断入耳,煞是热闹。
    温书也起了兴致,绕了点路,凑上去瞧着。原来是一些布娃娃,异域风情的布娃娃,可爱而灵动。穿着类似胡人服侍的货郎大叔,操着并不纯正的汉人腔调,绘声绘色说着。只要买两个布娃娃,在这些布娃娃肚子上写上双方名姓,把写了名字的布娃娃发辫绑在一起,便能为大家带来美满姻缘。
    异域风情的布娃娃,本也不是多稀罕的物事,只因与姻缘二字挂了钩,便引得许多姑娘的垂青。
    温书虽不信布娃娃能给人带来什么美满姻缘,瞧着也当真可爱,便掏出两文钱买了一个。想了想,又挑了两个。一个男娃娃,一个女娃娃,男的送给亮弟,女的送给春儿。
    要不是怕娘说她小孩儿心性,她还想买一个送给娘。
    …………

  ☆、074 偷王

074 偷王
    繁华喧嚣里,一个身穿蓝纹白衫,头戴白色小帽的人从人群中忽闪忽现地冒了出来。
    他轻功高绝,脚下生风,前一秒还在宽阔的街道上,下一刻就到了小巷深处。上一刻还在一富少身后冒出头,空空妙手摘下了他的额佩、脱下了他的锦袍、摘下了他的玉凰和手中的白玉扳指。
    下一刻,出现在一低矮棚户之中,俨然一副阔少模样。额佩已经到了他的头上,玉凰挂在了他的腰间,白玉扳指戴在他的手上稍嫌大了些,向上一抛,掂了掂,然后身随意动,转瞬之间那个白玉扳指又回到了那个富少手上。
    这一连串的事情,都发生在众人视线之下,竟没有一个人发觉到。那个富少还正翩翩潇洒、自命风流地观赏着路边的字画,却不知这会儿连外衫都被人家给剥了。直到人群中有人指指点点,半天后才意识到那些人说的是自己,往自己身上一看,惊呼一声,啊啊着到处去找自己的衣服和首饰。
    再观那人,这一转眼的功夫,已经到了下一条街,温书所在的铜锣巷。
    那个布娃娃摊,很快便吸引了他的注意。几经忽闪,姑娘手中的黑色布娃娃不知不觉就变成了蓝色,那货郎光洁的额头忽然多了一额佩,岂不正是他顺下的那一只?
    温书隐隐觉得有哪些不对劲,还没等到她意识到,她手中拿着的三只布娃娃一下子变成了两只。等她眨眨眼再看时,仍然是三只,只是由两个女娃一个男娃变成了两个男娃一个女娃。
    冷汗自背上沏出,向来镇定的温书也不免心头一跳,吞了口口水。眼瞧着这情形还真是诡异得紧,莫非是闹了鬼了。
    这种事温书自是不信的,只是,温书骨碌转着眼珠。有些怕怕地扫着那明显不是自己挑中的三个布娃娃,诡异地又瞧了一眼货郎大叔到现在都还没发觉的额佩。
    此种情形,若不是鬼神作祟,那便是此时此刻。在这些人中,有一双空空妙手瞬间完成了这些不可思议的事。
    若是放在以前,温书是无论如何都不相信有人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做到这一点,更不相信别人能从自己手中调换物事而自己从头至尾压根毫无所觉。看来,现在周围有一个极其厉害的人物,而她很充分地打了一次酱油。
    这种方式还真是有趣得很,温书也对这个人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她实在很想知道到底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能够将他们这些人完全耍得团团转了。
    想明白了这点,温书佯装不知。继续看着货摊上其它的布娃娃。而全副心神都敏锐地戒备起来,关注着四周,密切注意着每一个变化。
    紧接着,她还发现了许多有意思的东西。
    一个姑娘手中正在翻找着的绿色布娃娃,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变成了粉色。还不只这样,不等她将它拿起来,那个粉色娃娃就自动跑到了她的怀里。
    这家伙也太恶趣味了,玩得太过火,会吓死人的。温书无奈的想。
    那姑娘也觉察出了不对,心虚又紧张地往后面看了看,除了她。什么人都没有。难道是她眼花了?甩甩头,将这事抛到了脑后。
    幸好,这位可怜的姑娘没有继续疑神疑鬼,否则还当真以为是见了鬼。所以,偶尔头脑简单点儿,也是件好事。
    温书察觉到背后有什么东西一跃而过。莫非,那家伙又盯上了自己?
    呵呵!这可是你送上门来的。
    以温书刚才所见来看,这个家伙虽然没个正形,爱玩爱闹,倒也算得上是个君子。当然了。梁上君子也是君子。也许正因为围在这儿的多是姑娘家,他那双手倒没摸什么不该摸的地方,摆弄的多半是姑娘家手中的布娃娃。唯一的男士货郎大叔可惨了,额头莫名其妙多了一个与衣着完全不搭的额佩,还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如果忽略这个额佩有多么不合时宜,将它拿到当铺去当了,倒是可以换一些银两。于某些人来说,这也算是一件好事。只是这个家伙似乎看货郎大叔颇不顺眼,那额佩拿了又放,放了又拿,人家额头也不知被他摸了多少次,额佩最后硬是没留下。
    其手法之快,动作之利落,真可谓出神入化,登峰造极。即便温书一早细细留意,也没看清楚那人的样子,凭着货郎大叔倒霉的额头隐隐猜测出一二,这还得仰赖于温书的目光之锐利。
    这种手法,哪怕知道他的目标可能是自己手中的布娃娃,她恐怕也没有一点办法吧?
    “有了!”温书嘴角微勾,于别人不注意时念动暗语,空间打开,自己存放于空间的宝贝也呼之欲出。
    突然,温书只觉得手中一空,再一低头,手中的三个布娃娃完全消失不见。她已经集中了全部的心神,却还是被对方给得手了,等她低头看去,发现自家三个娃娃的衣着完全被对方给调了个个儿。女娃的裙子穿到了男娃的身上,男娃脚上的小袜子居然套到了女娃的头上,做起了帽子。
    温书嘴角抽了抽,这个家伙,到底几岁啊?
    捧着那三个面目全非却异乎寻常和谐的三个娃娃,温书真不知道是哭好还是笑好了。
    不过,她还是得手了。
    恁凭他技巧再高超,手法再利索,只要他碰到了这三个娃娃,那他就绝对会中招。
    那个玩得一身乐乎的家伙,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中招了。他更加没有想到,自己有一日会阴沟里翻了船,栽在一个小女子的手上。
    这事说出去,恐怕叫谢小迹笑话死。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偷王公孙极乐。昨日刚到临阳城,找谢小迹比试来的。好久没出来活动,正觉手痒,决定今夜好好玩他一玩。
    若是提早叫人给他卜上一卦,知道他今日出师不利,会遇到命定的煞星,他就是无聊死也绝不会出来的——
    …………

  ☆、075 被整

075 被整
    公孙极乐玩够了,身体倏地一闪,消失在人群中,来到了街角。
    忽然脚步一滞,公孙极乐一个趔趄,差点没栽倒在地。
    “奇怪了~”刚才那一瞬间,这双灵巧的腿居然不由自主,感觉很快就消失了,公孙极乐笑笑。莫非是刚才玩得太猛,腿不听使唤了?
    这怎么可能?偷王之王公孙极乐轻功天下第一,哪怕日行千里的黄骠马也比之不过。就这么点工夫,又怎会令他腿软?
    又动了一步,没事,嘿!嘴角的笑还未散去,公孙极乐直直地扑倒在地,身体倒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该死!着了道了~”到底是谁这么大的本事,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便让他公孙极乐着了道。以往可是他在悄无声息中,让别人着道。
    莫非是中了毒?可他看过了,体内并没有毒。全身被麻痹住了,麻麻的,动一步都困难。若是真中了毒,拼着一死他也能先离开这个地方,寻找解救之法。现在倒好,好也好不了,空有一身绝妙天下的轻功,逃都逃不了。
    公孙极乐行走江湖这么多年,靠着无双的轻功盗遍了皇宫大内、各府大院,哪怕是机关重重的无忧宫,他也来去自如。不成想今日在这阳关大道,繁华市井之中,竟然碰到了煞星。
    这还真是,要是给谢小迹知道了,以后他公孙极乐就没必要在江湖上混了。只是不知对方是谁,栽在他/她手里,他还有没有机会见到那只死小鸡。
    公孙极乐飞快地转动着眼珠,思考着对策,尔后对着夜色喊了一句:“公孙不知得罪了哪方高人,烦请阁下出来一见,若真有得罪阁下之处,便是死也不冤枉。”
    一双淡粉色的绣花鞋出现在街角。顺着这双鞋看上去,温书倚着墙出现在他的视线之中。
    “嗨!”
    公孙极乐愣了愣,大概没有想到能令他公孙极乐栽跟头的是这样一个笑容可掬的小姑娘。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从她方才走路方式来看,这位姑娘并不懂武功。而且她呼吸吐纳也不似习武之人,在眼力劲方面,公孙极乐可是十分自得的,再高明的赝品也瞒不过他的眼睛。
    要不然,他也不配称为偷王之王了。
    “莫非公孙有哪里得罪了姑娘?”
    “我想你最想问的还是这事是不是我做的对不对?”他眼底闪过的那抹疑惑,可没有逃过温书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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