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婚99天,总裁好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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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婚99天,总裁好眼光!-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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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起来他今天的心情很好,居然来调侃她了。

    “爸爸,你期待什么?”妮妮听不懂大人之间的对话,伸过脑袋来凑热闹。

    … … … 题外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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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章 那些花儿

    乔南刚看完一个病人,经过妮妮病房的时候,想顺道过来看看,却隐约听到门内有声音。从门上的窗口往内一看,霍晋霆坐在床上,妮妮坐在他怀里撒娇。

    霍晋霆那样的男人,从来都是人们嘴里神话一样的人物。不到三年的时间,将濒临破产的公司变为南城龙头企业,而他本人,也成为可以掌控南城经济的人物。加上他本人低调,从不上杂志,更添了几分神秘。

    在乔南的记忆里,他却是一个严肃冷酷的男人,自己的孩子成了植物人,他只偶尔过来看一看,还是在深夜,在医院,只有晚上值班的人才能看得到他。

    当然,人们嘴里神秘到近乎神一般的男人,有一个女儿这样的事,是个绝对的秘密。就是在瑞安医院,也只有少数人才知道,住在顶楼病房的那个小女孩,有个那样的爸爸。

    可现在,他看到的是什么?

    那个男人竟然允许孩子在他怀里撒娇?

    乔南是震惊的,他的目光一转,眉头更是一紧。孟清歌就站在他们旁边,静静的看着他们,那一双宁静的眼眸里,竟然带着几分柔光!

    早上刚警告过她,不要对那种人动心,看样子,她并没有听劝。

    不过,如果心能控制,就没有那么多事生出来了。

    乔南眉头皱的死紧,心里隐隐的生出一种不安来。可还未仔细想,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屏幕上显示的名字,更是叫他皱紧了眉头。

    ——简应琛。

    *

    乔南的父亲,是简盛光的私人医生,所以,乔南是跟简应琛一起长大的好兄弟。

    简应琛在那件事以后,便去了帝都,前不久才调回来做海关关长。乔南一直跟他有联系,但始终没有告诉过他,关于孟清歌母女的任何事情。

    在今天之前,他也没有在孟清歌面前提起过关于简应琛的任何事。

    对他们两人来说,谁都是彼此心口的一道伤疤。

    乔南下班后应约来到平江路的蓝莲酒吧,走进去,一眼就看到坐在前面舞台上拿着吉他唱歌的男人。

    平江路是南城一条很有名的酒吧街,但不是非常喧闹的那种,而是类似于丽江古城里的那些酒吧,聚集了很多的文艺青年。有许多歌手驻扎在这些酒吧里,也有不少的星探坐在某个角落,物色着未来的歌后歌王。

    乔南在吧台的空座上坐了下来,向酒保要了杯啤酒,然后侧过身体,微眯着眼看台上男人唱《那些花儿》。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

    那个男人也看到了他,淡淡一笑,修长的手指拨弄着琴弦,低沉性感的歌喉,每唱一句,就敲动人的心弦一回。

    仿佛回到记忆里,那个最美的时候。

    舞台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将他英挺的脸衬出几分柔和,但始终无法照亮他的眼睛。

    乔南懂他。

    … … … 题外话 … … …

    那些花儿,朴树的歌,很喜欢很喜欢

 第四十五章 乔南,我想她

    一曲唱完,下面的听众都鼓起了掌。

    简应琛放下吉他走下来,乔南看到角落的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走过去,递给他一张名片,而他说了几句,将名片收进了口袋里,然后就走了过来。

    “又有星探想要挖你?”乔南对着在他旁边座位坐下的男人碰了下酒杯,喝了一口笑道,“你这新任的关长,看起来是要搞事情啊。”

    简应琛敲了下他的肩膀,拿起之前点的酒抿了一口。

    乔南注意到他喝的是烈酒,问道:“怎么,心事这么重?”

    简应琛有个习惯,高兴的时候喝啤酒,心情低落的时候喝红酒,而心情恶劣的时候,喝的是白酒。

    简应琛又抿了一口进去,闭着嘴唇没说话,似乎在回味浓烈的酒精在口腔撞击的感觉,过了过儿,他侧过头来,眼睛微熏:“乔南,我想她。”

    那个“她”,不用说也知道是谁。

    乔南心里咯噔一下,转过身去喝酒。

    其实刚才听到他唱那首歌的时候,心里就已经意味过来,但他这么直接的说出来,他还是惊愕了下。

    今天是走了什么日子,早上明明就差点遇见,晚上他就在这儿唱歌喝酒说想她……

    那两人分开那么久,这是乔南第一次从他嘴里,直接说出来。

    简应琛嘴上不说,但他这些年,去过的酒吧,都叫蓝莲。

    曾经,孟清歌说过,等她将来赚到钱了,就要在平江路开一家这样的文艺酒吧,冲咖啡,做调酒,做点小零食,生活悠游自在。

    店名她都想好了,叫蓝莲。

    乔南还记得,那两人分手半年以后,在帝都逛夜市,当时简应琛看到一家叫蓝莲的酒吧,马上冲了进去,要见酒吧的老板。

    酒吧的老板是见到了,但不是叫孟清歌,而是叫陶晴。

    他的失望全部写在了脸上,当晚就喝的烂醉如泥,嘴里叫的全部是她的名字。

    世事弄人,曾经想开一家蓝莲酒吧的女人,现在带着一个心脏病的女儿,日子过得战战兢兢,卑微如尘,而真的开了蓝莲酒吧的女人,却成了他的未婚妻。

    乔南喝光了啤酒,又叫了一打,对着简应琛道:“过去那么久了,也没听你提起过,现在怎么说想她?”

    简应琛面对着舞台,上面一个女歌手唱着自创的歌曲,曲调柔美而忧伤。

    但他只看了一眼,便转过头来,看向乔南说:“我找到她了。”

    乔南酒杯才到唇边,闻言停住了手。因为太惊讶,手微抖了一下,啤酒液泼洒了出来,弄了一手。

    酒保给了他一块毛巾,他随手擦了擦便丢到一边,探过头去:“你说,你找到她了?”

    他想,不会是早晨在肯德基,他其实是看到孟清歌了,只是装作没有看到?

    但不可能啊,如果真的见到了,他能控制得住?

    简应琛没有发现他的异样,只当做他是惊讶才这样,他道:“前几天,在海关。”说完,他淡淡一笑,笑容中,又有许多苦涩。

 第四十六章 乔南,你不懂

    当年离开南城,他就失去了她的消息,他只是想要知道关于她的,一点点的消息,想要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可是没有,她消失的彻底。他去她读书的大学去找过,可那边的老师说,她办理了休学。

    所有认识她的人,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那时,他慌了,整个人都浑浑噩噩的,麻木的过着日子。

    那时,当他看到一家叫蓝莲的酒吧,马上就想到了她。他以为,她也去了北京。可当他看到酒吧的老板,马上就失望了。

    原来,她是真的,跟他断的彻底……

    五年,他整整五年没有过她的任何消息,却也没有停止过,寻找她的消息。

    有时,命运就是那么奇怪,当他苦苦寻找时,怎么也找不到,可不经意间,她就突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可这次是她对着他说,再也不要见面。

    那一刻,好像一记重拳敲在了他的心头。

    她眼睛里的决绝,比他当年更甚。

    他也知道了,她不会原谅他,永不!

    想到此,简应琛拿起酒杯,用力猛灌了一口酒,酒液顺着他的嘴角流淌出来,他用力擦了一下下巴,酒杯重重的磕在吧台上,发出咚的一声响,眼睛都挣红了。

    乔南看到他的痛苦模样,却微微松了口气,孟清歌现在在做报关员,遇上也就不奇怪了。

    不过,那女人看起来温顺,可倔强起来,是驴子脾气,必定没有让他好过。

    “好了,喝那么多酒干什么。”乔南在心里直叹气,伸手过去,把他的酒杯拿开,给他换了一瓶柠檬汽水,“就算遇到了又能怎样?难道你可以跟她重新开始?”

    “你不能,她也不能,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好好待陶晴,她等了你四年了。”

    乔南说着,转头环顾了一眼酒吧。

    蓝莲酒吧已经开成了连锁酒吧,在国内很多城市都有这样的一家店。南城这家,是去年装修开业的。如果他没有想错的话,应该是陶晴知道他要调任南城,所以在这里也开了一家。

    有他在的地方,就有蓝莲。

    在他看来,既然已经辜负了一个人的深情,又何苦再去辜负另一个人的深情,对谁,都是伤害。

    简应琛摇头苦笑,说道:“乔南,你不懂……你不懂……”

    乔南莞尔。

    男欢女爱,他是不懂。不是他没有爱过,只是没有爱得那么深刻。

    *

    从酒吧出来,已经半夜,乔南扶着走路都踉跄了的简应琛,一起坐上了辆出租车,送他回去。半路上,简应琛吐了一回,醉得迷迷糊糊。

    他口袋的手机响了,不用看屏幕,就知道是陶晴打来的。

    乔南拿起他的手机,直接按了接听键:“他喝醉了,你有什么话,是要我转述,还是留言?”

    “又去喝酒了?”听筒里,传来陶晴特有的,足以媲美广播员的甜美嗓音,“你们兄弟俩,怎么一碰头就喝醉。下次不能再让你俩见面了。”

    乔南失笑:“那你倒是过来看着他呀?”

 第四十七章 你这样,很容易失去你男人的

    “乔南,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都忙死了。”

    “是啊,你是大忙人,要做翻译官,还要做酒吧老板娘。就你这女朋友角色,做的最失职。他走哪儿,你的酒吧就开到哪儿,他的一分钱你都舍不得外流。这样,很容易失去你男人的。”

    电话那头,忽然沉默了一下,听筒里传来哗哗翻书页的声音,乔南一听就知道,陶晴又是一边在看翻译书,一边跟他讲电话。

    职业女强人,能把事业做得有声有色,但感情上,却未必把一切都掌握在手。尤其,这位陶翻译官的男朋友,还是简应琛这种浪子。

    “乔南,你知道吗,我谁也不担心把我男人抢走,就担心你。”陶晴开玩笑的说。

    “哦?是吗?我还以为你是故意秀恩爱,让我羡慕嫉妒恨呢?”

    两人又讲了一会儿电话,最后,陶晴先挂的电话,因为她已经讲不下去。

    对着厚厚的翻译词典,陶晴其实一个字也没有看进去,撑着下巴,把词典翻得哗啦哗啦响。

    她不喜欢简应琛跟乔南一起喝酒,因为只有跟他在一起,简应琛才会放松,把自己灌得烂醉。

    他们有共同的秘密。

    她把蓝莲开在每一个有他的地方,只是不想他忘记她。

    摊开的笔记本上,凌乱的写满了简应琛三个字……

    *

    三天的时间很快,妮妮出院那天,乔南就拿着检测报告给她,告诉她数据一切正常,只是妮妮的体重偏瘦,需要加强营养。

    孟清歌在答应霍晋霆好好学厨艺那天,就去书店买了关于料理的书翻看,这几天天天翻着花样做饭。

    事实证明,没有不懂料理的女人,只有不肯花功夫的懒女人。

    孟清歌照着书本做,七七八八也能做出不错的菜来。

    郊区比市区的好处,其中之一,就是有比超市新鲜的食材,还能买到真正的有机菜。

    她站在卖泥鳅的小摊前,买了一斤泥鳅,准备回家炖汤。宰杀泥鳅的女人身材非常敦实,看了孟清歌好几眼,问道:“你是那家别墅新请的保姆吧?”

    孟清歌愣了一下,保姆?

    就见那女人凑近了一点,神神叨叨的看了四周一圈,暧昧一笑说:“别跟我装啦。我家就距离那别墅不远,我几次见到你从那儿进进出出了。”

    孟清歌蹲在盆子边,手指伸进盆子里搅弄那些滑溜溜的泥鳅,闻言轻轻皱了下眉,没有吭声。

    女人又道:“那别墅,平时都不见人影的。几年前,就看到有个小孩住过,后来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没有再看到过。不过前些日子,我看到那家男人回来住了。那个小孩也回来了。你有没有见到,那家女人是谁?”

    女人往左边摊位看了眼道:“听说,那孩子是那个男人的情人生的小孩,藏在这里的。”然后,她的声音就大了起来,用无所谓的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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