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尤物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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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尤物老婆- 第1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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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雨缘轻声赞叹:“好漂亮的女孩,像个小天使,如果是她的话,姐姐非常满意。”
    “只看照片看不出什么的。”上官能人笑了笑:“见了面就知道了,虽然两年前她还是只是跟在我屁股后面的小尾巴,但两年没见,也不知道她现在变成什么样子?姐姐,你有什么建议吗?”
    辛雨缘把每一张李冰洁的照片再次看了一次,每次都在看李冰洁的眼睛,看过之后,辛雨缘放心的一笑:“弟弟,你放心吧!冰洁的眼睛很纯净,这说明她是个心思单纯的可爱的女孩,只要你好好对待她,她一定也会把自己的心交给你。”
    “是吗?”上官能人看着照片上李冰洁的眼睛,那双眼睛就像星空般明亮,像湖水般清澈,娱乐圈那些‘欲女’根本就比不上。
    “嗯。”辛雨缘把A4纸放在枕边,微笑道:“在姐姐看来,冰洁真的很好,长的很漂亮,心性纯真,从过去你对她的描述看来,她是个很文静温柔的女孩,这样的女孩不多见了,如果有可能,一定要好好珍惜。”
    “嗯。”上官能人点点头,道:“等她来了,我带她来见你,你帮我把把关。”
    “呵呵……”辛雨缘轻轻摇头:“姐姐说过很多次了,只要弟弟你喜欢,姐姐就喜欢,因为姐姐相信你喜欢的女孩,一定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
    这种信任让上官能人非常感动,辛雨缘是他的姐姐,更是他的心灵导师,如果说上官能人这辈子最敬佩的人是上官义,那最敬爱的人就是辛雨缘。
    “雨缘姐,谢谢你。”拥抱着辛雨缘的娇躯,上官能人的心灵无比平静,只有和辛雨缘在一起,才会让他如同娘胎里的婴儿般安心。
    夜已深……
    转过天来,上官能人用了一上午时间扫荡各大商场,买了许多礼品,其中一些营养品和衣服打算送给舅舅和舅妈,另外上官能人买了一款白色爱疯五,一台白色苹果笔记本,和他自己用的款式相同。
    爱疯五和笔记本,是上官能人为李冰洁挑选的礼物,印象中李冰洁马上就要初中毕业了,作为一个高中生,完全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手机和笔记本,相信李冰洁见了,一定会很喜欢。
    就在上官能人扫货的时候,手机响了,看到来电显示,是刘依兰这个小萝莉。
    最近这一个月来,刘依兰但逢节假日一定会找上官能人出去玩,要么逛逛商场,要么去钓鱼。
    别看现在已经冬天了,河水也已经冻成了冰,但对钓鱼爱好者来说,这又是体验冰钓的好时节,比起其他季节要在岸边钓鱼,冬日里冰钓却会在冰面上,那种感觉是截然不同的。
    上官能人微微一笑,接起电话:“喂。”
    “大哥,你在哪呢?”刘依兰的声音依旧是那样清脆悦耳,带着一点点中性。
    “呵呵,逛商场呢!有事儿?”
    “嗯,大哥,你现在有空吗?”
    “你都开口了,大哥就算没空也得有空,呵呵,说吧!什么事?”
    “嘻嘻,大哥最好了。”刘依兰的声音带着一丝喜悦、羞涩和期待,道:“大哥,我爸妈今天都在家,我想让你来认认门。”
    当初上官能人和刘依兰约定过,寒假的时候要去刘依兰家认认门,毕竟是‘干亲’,如果彼此不认识那就不像话了。
    听到这话,上官能人呃一声,道:“那行,你家在哪?我一会儿过去。”
    “太好了!”刘依兰的声音很兴奋:“我家离大哥家不是很远,在……”
    结束通话,上官能人立即去买了一些水果和好茶叶,刘依兰的父母,一个是大学历史系教授,一个是中学语文老师,都很喜欢天朝古典文化,上官能人一时也想不起送什么好东西,除了必要的水果,短时间内能想到的也只有好茶叶了。
    听了售货员的指点,上官能人买了一斤铁观音,叫什么五府茶魁(青魁)的,上官能人也不懂,但这肯定是好茶叶,一千块呢!。
    买好了东西,开车直奔刘依兰家。
    刘依兰的家距离上官能人家真的不远,只有两站地距离而已。
    明月小区,开发商说这个地段看月亮最清楚,所以叫明月小区,当然这种话是不会有人相信的,但明月小区却是一个比较高档的小区,最高楼层33楼。
    刘依兰家是25层,窗朝南,可以瞭望,也可以晒太阳,空气也比较好,总起来说比上官能人家的经济适用房强多了。
    明月小区的起步价就一万八,均价两万六,最高三万三,看刘依兰家的楼层,应该就属于最高价类型,这就更不得了了。
    提着铁观音跟一把香蕉,坐电梯来到二十五楼,找到2505号房,站在房门前,上官能人稍稍整理了一下仪容,按响了门铃。
    防盗门的猫眼闪了一下,门在下一瞬间打开,刘依兰一身居家打扮出现在上官能人面前。
    几个月来,刘依兰并没有剪头发,她的头发已经长到半长,穿着打扮也越来越像个女孩,渐渐失去了中性的气息,尤其胸前日渐高耸,让刘依兰逐渐恢复了自信,也让上官能人越来越惊叹于刘依兰的变化。
    “大哥,你来啦!”刘依兰满脸笑容,笑的那样甜美、快乐。
    “呵呵,来了。”上官能人受到感染,笑的也很阳光。
    “大哥快进来坐。”刘依兰赶紧把上官能人让进来。
    刘依兰家里铺了地毯,进门要脱鞋,上官能人不太习惯,但有什么办法?客随主便,只能脱了。
    “父亲、母亲,我干哥哥来了。”刘依兰带着上官能人走进一个房间,这是书房,一对中年夫妇正在长条书桌上舞文弄墨,红袖添香。
    男人看上去年近四旬,戴着一副黑色方框近视镜,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又黑又亮,透着中年人的帅气和魅力,身上穿着一件白色大褂,看上去有点像古代文人墨客,就是个子很高,足有一米八五,一看就是北派才子。
    另一边的女人,看上去年纪和男人差不多,容貌姣好,穿着青花色旗袍,身材在她的年龄来说算是比较苗条的,个子也很高,穿着高跟鞋,差不多一米八上下,看上去徐娘半老,风韵尤存。
    就是有一点不足,胸前那一丁点的凸起,让上官能人想起了一种产品:旺仔小馒头……
    当初向贝贝鞋跟断掉,被上官能人背着上楼的时候,曾烦恼的说过,父亲身高一米八五,母亲身高一米七三,对比一下,眼前这堆男女的身份呼之欲出。
    (未完待续)


第六章 好
    看到女儿带着一个大男孩走进来,男人停下手里的毛笔,放在砚台上,和女人一起打量着眼前的大男孩。
    第一印象:好高啊!
    第二印象:好瘦啊!
    第三印象:干净清爽。
    第四印象:不错的男孩。
    男人微微一笑,抱拳拱手:“上官能人是吧!久仰大名了。”
    “呃……”上官能人一脑袋问号,左手茶叶,右手香蕉,抱拳拱手:“那啥,些许薄名,不足挂齿,见笑,见笑了。”
    “哈哈哈,果然有趣。”男人豪爽一笑,道:“来就来吧!还带什么东西?娘子,还不接过来。”
    女人微微一笑,笑不露齿:“来,把东西给我吧!”
    “哎!”赶紧把东西递过去,一斤茶叶可是不少,一大包呢!看着女人把茶叶和香蕉拿出书房,男人招招手:“随便坐,等我写完这幅字再聊。”
    “呃……”上官能人擦擦脑门的汗,现在他明白为什么刘依兰被培养的像个大家闺秀了,感情这是打小‘言传身教’出来的。
    从刚进门开始,刘依兰不是叫‘爸妈’,而是叫‘父亲、母亲’,后边就是男人一身大褂,女人一身旗袍,穿的跟叶问、张永成似的,后边男人又跟古人似的抱拳礼,说话也透着古风古韵,还叫女人‘娘子’,亲娘四舅姥姥的,这一家人不去拍古装剧真是屈才了。
    刘依兰吃吃一笑,拉过一张椅子:“大哥,你坐。”
    “谢谢。”上官能人微微一笑,这坐下来才发现椅子是太师椅,再看看书房,好家伙,都是老古董,那个红、那个黄啊!
    刘依兰道:“大哥,你先坐,我去泡茶。”
    “别忙了……”
    “要的!”刘依兰道:“一会儿就好。”
    说着,刘依兰已经走出书房,顺手关上了门。
    “呃?”上官能人纳闷:关门干什么?
    “来!”男人突然一招手:“过来看看我这字写的如何?”
    “哎!好!”上官能人赶紧站起来,走到跟前一看。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这是李后主的《虞美人》,传唱千古,同时也是李后主的绝命词,刚唱完就被宋太宗一杯毒酒弄死了,令后世文人骚客扼腕叹息。
    字是柳体,写的颇有几分意境,不过在上官能人这个‘书法大师’眼里,就只能算一般了。
    “嗯,叔叔这字写的很不错,也有些意境,就是……”先夸一句,再委婉的把毛病指出来,对长辈总不能言辞太过犀利,哄着来才是王道。
    听完上官能人点评,男人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原来如此,呵呵,还是不到家啊!”
    “其实已经很好了,叔叔您并不是专业练书法的,能写成这样已经非常难能可贵了。”眼前可是自己干妹妹的老爸,怎么也要多给几分面子。
    好话!必须捡着好听的说!
    男人呵呵一笑,道:“看你对书法如此了解,想必也有几分造诣,可否留下墨宝?也好让我日夜观摩。”
    “呃……叔叔您过奖了,我就是嘴把式,手上就没功夫了,写出来只会污了您的眼睛,就不献丑了。”
    不写!坚决不能写!我要是写出来,您想不开自杀了,让我上哪说理去?
    “呵呵,年轻人谦虚是好事,但谦虚过头未免失了锐气,来!写几个字。”
    见男人坚持,甚至连纸都铺好了,上官能人勉为其难的提起狼毫笔,道:“那晚辈就献丑了。”
    写什么呢?
    上官能人最喜欢写瘦金体,没别的原因,因为他自己就瘦……瘦金体是宋徽宗创造的字体,皇帝创造的字,自然有一股大气蕴含其中,所以最适合用来书写同样充满大气的诗词。
    上官能人想了想,见眼前的宣纸长一米,宽五十五厘米,正是规格的三尺宣纸,只要不写大字,写个百十字没什么问题。
    就你了!
    上官能人提笔就写,书法的顺序是从右向左,这样的坏处是,除非左撇子,不然很容易碰到字体的墨汁,所以要写书法,手一定要稳,要有力,长时间悬挂着写字,没点力气根本就不行,很多练习书法的人,都会用一只非常重的铁笔练习手腕力量。
    上官能人的力量绝无问题,再加上C级最大值的书法造诣,让他写出来的字格外工整有力。
    观字知人,当上官能人写下第一个字的时候,男人就眼前一亮,嘴里念念有词:“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上官能人写的正是毛太祖的《沁园春?雪》,绝对大气,和瘦金体本身蕴含的大气非常相符,词好,字也好,写出来自然令人眼前一亮。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写完最后一个字,上官能人开始落款:有道能人,作于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刘叔叔书房中。
    字都是繁体字,只有繁体字才能写出书法的韵味。
    “叔叔,您看这字还行吧!”放下笔,上官能人微笑道。
    “有道能人?”男人看着上官能人,呵呵笑道:“好小子,小小年纪就有自己的字号,不过看你的字,确实当得起这个字号。有道能人……字好,号更好啊!”
    好字!真是好字!
    比起当初上官能人为张海画那幅竹石上的提字,现在上官能人的字更加漂亮,如果当时上官能人就有现在的书画能力,凭着输入的法力灵性,恐怕冯智知为了抢夺墨宝,早跟张海打起来了。
    “叔叔您过奖了。”
    男人摇摇头,小心翼翼的把这副墨宝拿起来放在窗口通风,以便让墨迹尽快变干。
    “这幅字送给我如何?”
    看到男人满脸渴求,上官能人连忙道:“叔叔喜欢,尽管拿去就好。”
    见上官能人答应,男人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道:“别怪我贪心,实在是你的字太好了,我看就算咱们市书法协会会长也不如你写的好。”
    “叔叔您实在太过奖了。”
    “不是过奖。”男人摇摇头:“我虽然写的不好,但字的好坏却能看出来,书法协会会长的字我见过,他写的字虽然好,却缺少一种灵性,而你的字里行间处处透着这种灵性,让人一看就忘不了。”
    顿了顿,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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