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牧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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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牧美利坚-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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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的,哨塔也不会攻击这些东西。
  打猎结束之后,高西往往都是满载而归,不仅仅有豪猪肉,还有鹿肉、兔肉,甚至还有一些稀奇的野果子,当然了,这些都是在经过实验室的确认,可以食用之后,高西才会拿出来款待他的那帮动物朋友的。
  当然,也会给牛仔们尝尝鲜,借口依然是打猎打到的,反正这牧场足够大,他骑着亚瑟或者滚滚出去巡逻的时候,也会拿着猎枪,所以这个借口基本上是不会被拆穿的。
  两点之后,如果克莱门特有空的话,就会过来教高西一些特殊的马术,比如盛装舞步等等,如果克莱门特没有空,高西就会去找肯特,在牧场上练习套牛玩。
  这是牧场工作的基本技术,肯特比克莱门特还要擅长,有他给高西指点,那绝对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高西很庆幸自己没有给这些牛喝魔法泉水,否则的话,估计他就算忙活一个下午,都不可能套到一头牛。
  如果这些牛跟美队它们一样聪明的话,高西真得是要头疼了,因为即便是现在,这些家伙都挺聪明的,看到高西骑着马来的时候,都会警觉起来,坚决不给高西套住它们的机会。
  高西想过,如果这些家伙真得跟美队一样聪明,那搞不好真得会上演《猩球崛起》的剧情,它们可能会团结起来,然后一起对付高西的,到了那个时候,高西只怕就只能骑着亚瑟逃命了。
  当然现在嘛,牛毕竟是牛,还没有那么高的智慧,虽说是对高西警觉了一些,可是高西如果坐在那里跟肯特聊天,它们就立即放松了警惕了。原本还躲在牛群里面偷窥,可是失去警惕之后,就忘记了危险,开始到处撒欢了,有些小牛犊竟然脱离了牛群,跑到很远的地方耍。
  当然,不听话的小家伙可是要受到教训的,这些不听话的牛孩子们,成为了高西锻炼套牛、捆牛技巧的绝佳目标,它们往往玩得尽兴的时候,就感觉到自己的脖子上套了什么,然后想要拼命去挣脱,却发现有一个长得跟它们很像,但是却明显更加高大的同样长了四个蹄子的家伙在另一端拽着它们。
  这家伙简直就是动物界的叛徒啊,怎么能帮那两条腿的怪物呢,这太不应该了。
  可是埋怨归埋怨,可是那两条腿的怪物从叛徒身上跳下来之后,就过来直接把它们摁倒在地,虽然它们已经极力去反抗了,毕竟两条腿的怪物力气没有它们大。可是那个叛徒却帮着两条腿的怪物,这样它们就没办法了,于是被放倒之后,蹄子也被捆在了一起,只能不停地咒骂。


第七十一章 藏獒来了

  练习完套牛或者马术之后,基本上天色就已经晚了,一般情况,高西都会在自己的住处外面摆下烤肉的工具,然后放上音乐,请所有的牛仔们一边吃烤肉,一边喝啤酒,这也是一天中最轻松的时刻。
  当然,之所以要吃烤肉,一来这是美国人的生活习惯,二来就是烤肉真得好吃啊,别说美国人喜欢,高西自己也喜欢,以前上学的时候开始经常吃烧烤的。
  最后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理由,那就是他在魔兽地图空间里打猎弄来的肉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味道又好,反正是免费的,又不花自己的钱,还能拉近与牛仔们的感情,这bbq不办白不办啊。
  豪猪肉、鹿肉、兔肉、牛肉,甚至还有超大的螃蟹肉、虾肉等等,简直五花八门,数不胜数啊。
  自然,最丰富的烤鱼也是不会少的,地图空间里的那条河,一直都潺潺流过,鱼儿也是多得出奇,想怎么吃都行。
  因为吃了烤肉,所以消化的时间自然就多一些,晚上高西散步之后就去玩电脑了,他在网上跟董晨联网打了几把魔兽争霸,董晨告诉他说明天会带着父母来博兹曼,希望他能去接一下,可能暂时会住在牧场,等博兹曼的地皮谈好了之后,就开始在这里创业了,而且十只藏獒幼崽也会同期抵达。
  这让高西简直是兴奋了一晚上啊。
  他兴奋的,当然是那十只藏獒幼崽,牧场大了,现在的牧羊犬根本就不够用,听说附近有几个牧场晚上的牲畜就被偷过,有些是人干的,有些则是土狼、美洲狮,甚至还有鳄鱼干的好事儿,如果可以养一些大型犬的话,那绝对是可以震慑这些小贼的。
  藏獒本来就是很凶猛的一种大型犬,虽然近来被吹嘘得有点过分神奇了,不过也不能因此就否认了它的厉害之处,纯种的藏獒不仅忠诚,而且非常凶悍,还不会轻易攻击人。
  如果再配上高西从魔法泉水里面分离出来的各种类型的精灵粉,喂食之后,相信能力还会有大幅度的提升,搞不好真得面对鳄鱼、狮子和老虎这种凶悍的野兽也不会怕了。
  他现在已经分离出来了力量型精灵粉——红色、智慧型精灵粉——蓝色、速度型精灵粉——绿色、弹跳力精灵粉——浅绿、敏捷型精灵粉——黄色,暂时是五种。
  就目前来说,这五种精灵粉暂时够用了,不过越是深入研究,他就越是发现这魔法泉水的神奇,能够提取的精灵粉绝对不止这么多,肯定还有更详细的分类,不过眼下他不是很着急了,慢慢来就行,一口也吃不成胖子。
  早上拉开窗帘的时候,高西感觉到外面的光线有些刺眼,实际上此时太阳还没有从山那边升起,可是就这样的光线,都让他有点受不了,主要是昨天晚上没怎么睡好,光想了藏獒的事儿了,晚上是辗转反侧,也不知道几点的时候才睡着的。
  因为累,于是躺下去又眯了一会儿,直到闹钟开始不厌其烦地吵起来之后,他才终于再度坐了起来,拿过手机看了看时间,其实也才刚刚七点,不过今天都已经交待特蕾西去照顾亚瑟和滚滚了,他要准备一下,去博兹曼机场接董晨和他的家人。
  这一家子也算是经历了不少的磨难,如今来到这里,人生地不熟的,高西一定要给他们一个家一样的感觉。
  一个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站了起来,就那么光着身子,穿着个大裤衩子进了卫生间,正式开始了一天的生活。
  他没有穿睡衣的习惯,农村娃,从小到大都不知道睡衣是个什么东东,即便是上了大学之后,也没这个习惯,晚上睡觉基本都是光着身子,只穿个大裤衩子就算行了,这样还舒服。
  今天很多计划都要修改一下,骑马和遛狗都被他搁置了,不过他不担心美队那几个小家伙没东西吃,有阿纳斯塔西娅他们在,绝对饿不到这几个狡猾的小家伙。
  当然,魔法泉水的研究工作和打猎也要暂停一下,他的时间很自由,全凭他自己随性而定,想什么时候工作就什么时候工作,想什么时候出去玩就什么时候出去玩。
  今天的时间,他是准备留给董晨一家,还有那十只藏獒的。
  吃过早点之后,算算时间,董晨他们一家的飞机也该到机场了,所以高西就换了身干净利索的衣服出门了。
  开的是他的福特皮卡,穿的是美国西部住典型的牛仔装,这样子,已经算是渐渐入乡随俗了,最起码过了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高西是不像刚开始那么抵触这边的生活习惯了。
  至于牛仔帽,虽然很帅气,不过他并没有戴,主要是他觉得戴了那个帽子会影响了他那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
  他对自己最满意的地方就是这头黑发,不知道羡煞多少同龄人啊,怎么能藏在帽子下面呢。
  在美国的乡间公路上开车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因为车子比较少,你不用时时刻刻去注意前后的车子,不像在中国的农村,随时都要注意突然走过来的人或者开过来的车子,甚至还有号称马路大爷的电动车们。
  高西放了一首经典的美国乡村音乐,一边听着,一边轻轻晃着脑袋,只要不影响驾驶就没有任何问题。
  旁边开着车窗,空气飞进来都是清新的,一手控制这方向盘,一手搭在车门之上,有节奏地敲打着手指头,这感觉,真得是让人迷醉。
  当然,在美国的乡村道路上也会遇到另外一种麻烦,那就是野生动物。
  蒙大拿州的家畜和野生动物非常多,偶尔还会出现牛马成群结队过路的景象,那个时候,只能是停下车等候了,真不敢按喇叭的,一来是没有用,二来有些家伙听到喇叭之后就会发狂,这一旦发狂,真得就麻烦大了。
  高西这一路上遇到了两个牛群、一个马队,还有几只拖家带口的羊驼,这种神兽天生就是嘲讽脸,站在那里看向高西的车,就是不肯走,真把高西气得不轻。
  后来还是羊驼的主人把这这些活宝给赶走的,不然的话,高西真不知道自己身体里的恶魔出来之后会干些什么疯狂的事情。
  看到羊驼,高西忽然想到金森那家伙答应自己的十只羊驼还没送到黄石牧场呢,于是就在路上给金森打了个电话,那边说羊驼已经到了,不过要观察一段时间,确认没有问题才能给送过去,这也是为高西负责。
  高西一听这位是好人啊,也就没再说什么,挂了手机,继续听着音乐朝博兹曼机场赶去。
  由于路上耽搁了不少时间,本来只有二三十分钟的路程,却花了将近一个小时,也是幸亏他出来比较早,七点半左右就出来了,即便是一个小时,也才八点半左右,如果董晨的飞机准点抵达的话,也得是九点了,所以完全来得及。


第七十二章 铁哥们一家

  高西将皮卡停在了机场外的停车场上之后就走了进去,因为跟董晨很熟悉,所以他就没准备什么牌子之类的东西,他这么拉风一个人站在那儿,董晨除非是瞎眼了,否则不可能认不出来的。
  博兹曼的机场虽然跟中国的很多机场相比那差得很远,不管是规模还是奢华程度都不够看的,但是比起一般的县城机场,还是要好很多的。
  其实在美国,因为私家车跟飞机比较发达,所以火车是比较落后的,这机场感觉就跟中国的火车站差不多。
  别的机场他不是很清楚,但博兹曼机场因为经常要招待来黄石公园旅游的游客,所以人还是比较多的,但即便如此,他一眼看过去也能数过来,顶多就是二三百人吧,比起中国的火车站,那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级的。
  这小地方,人跟人之间的关系反而比大城市更加亲切,高西坐在那儿等待的机会,遇到了三波人过来打招呼,甚至还有要求合影的。
  这三波人全部都是来自大陆的游客,说着不同风格的英文,大概是把高西当成从小生长在美国的人了吧。
  他倒也没有戳破,笑着跟对方打了招呼,介绍了一下黄石公园,还顺带将黄石牧场介绍给了这些人,让他们有空的话可以去黄石牧场钓鱼、骑马、踏青、吃烤肉。
  对方听到还有这样的地方,也是连连点头,表示有时间一定会去的。
  送走了这些人之后,高西一看表,刚好是九点过五分,机场喇叭里已经传来的甜美的女声:“来自纽约的航班已经抵达……”,听到这声音,高西就站了起来,他各自不算高,但也不矮,站在这里的话,更容易让董晨他们发现。
  “西哥!高西!”
  刚站起身子,高西就听到有人喊自己,循声望去,见正是董晨在那边挥手,他推着一个小推车,上面放着好几个箱子,旁边还跟着一个天生丽质的大美女,不过这女人看起来有些面熟,具体在哪儿见过,高西记不清了,但是肯定见过。
  在他们身边,还有一对夫妇,大概也就是四十多岁的样子,女的或许是因为保养比较好吧,看起来很年轻,就好像三十出头似的,不过因为他是董晨的母亲,所以高西还是不会看错的。
  另外那个男的就有些显老了,大概是刚刚经历了一段牢狱之灾的缘故吧,再加上平日肯定是烟酒不断,所以看起来竟然像是五十多岁似的,那应该就是董晨的父亲董建林了。
  “哈哈,好小子,你可算回来了,你这一走可就是一个月啊,我还以为把你丢在外头了呢。这是叔叔和阿姨吧,你们好,我叫高西,是董晨的大学同学,铁哥们!”高西上去就给董晨和董晨的方面打了声招呼。
  “哎呀,你就是小高啊,真是太感谢你了,你为我们董家做的事情,我都知道了。如果不是你的帮忙,我真得很难这么快出来,更不会这么快振作起来了。董晨能有你这样的同学,这样的朋友,实在是他一辈子的幸运啊。”董建林向来都是眼高于顶的,以前从来没把高西放在过眼里。
  高西有一年暑假还去过董晨家里,可是这位董大老板从头到尾都没有正眼看过他一下,虽说也没有出言讽刺或者侮辱,但总归是瞧不上他的。
  毕竟话说起来,他当时那条件,也的确不太惹人注意,与他随行的可是有好几个国内顶级学府的高材生,以及商业巨子的公子哥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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