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总裁爱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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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总裁爱上我- 第2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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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我要死了,在临死前我想最后问你一个问题……你,喜欢过我吗?”

叶承欢一片茫然,这让他怎么回答呢,以前在他的印象里,许可儿不过是个最下贱、最无耻、最势利的女人罢了,他对她更多的是利用,利用她和沈东泽的关系监视对方的举动,可许可儿带给他的却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这个女人为了他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一次次把他想要的东西给他,对他一直是毫无条件的服从和忠实,如今还是为了他,被人拿去变成实验品,变得现在这个样子。如果没有他,许可儿尽管下贱,尽管无耻,尽管势利,可她至少可以去追求她想要的生活,至少可以想正常人一样活着,可是他却带给她人世间最惨无人道的灾难,从某种程度上看,他和沈东泽、康佳罗那些人都是凶手,根本没什么区别。

一想到这儿,他就心如刀绞。

如果说过去他对她的感觉仅仅是鄙视的话,那么现在则是同情、感激还有愧疚,里面却从不包含喜欢。

对一个濒死的女人说“不”,他做不出来,也不可能做出来,沈东泽他们摧残了她的身体,他不想再摧残她的心灵,那才是最最残忍的!

叶承欢抱紧了她的身子,凑近她的耳边,满腔的浓情和烈火交织成一个声音:“我喜欢你,永远都喜欢你!”

许可儿露出一丝微笑,手从男人的肩头滑落,再也没了生息。

叶承欢抱了足有一分钟,火一样的胸膛也不能阻止女人的体温慢慢变冷,他俯下身子,在女人唇上轻轻一吻,随手摘掉她耳垂上的玉坠,攥在手心里。然后放开她的身子,轻轻把她放在地上,轻的好像生怕吵醒了睡梦中的女人。

他站起身,毫无温度的目光向沈东泽那边看去,沈东泽再也没了刚才的嚣张气焰,脸色苍白,用力的咽着喉咙,下意识的后退出去,同时举起了枪。

叶承欢低着头,一步步走过去,额前的发丝随着错落的脚步微微掀起,脸上空洞的没有一丝悲喜,每一脚落下,都在地上踩出一个深深的脚印。

“你别过来,再过来我就杀了她!”沈东泽一手抱住林佩珊的身子,一手把枪顶在她的额头。

叶承欢就好像没听到一般,照样按那种速度走去。

沈东泽的手在打颤,搭在扳机上的手指已发白,可那指尖却怎么也扣不下去。

他当然不舍得杀了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可那个仿佛从地狱之雾里走来的男人让他怕极了,大把大把的恐惧无情的吞掉他的神智、理智、意志,生存的本能会驱使他干出任何可怕的事。

叶承欢听到枪机收紧的响声,他马上意识到沈东泽要开枪,他也意识到他的速度已经不可能超越子弹的速度,千钧一发之际,他手指轻弹,一件微小的东西从指间飞出,嗤的一声划破空气。

不是子弹,却比子弹更快、更短促,不偏不倚,扑的一下直接射进沈东泽的手腕,他哎呦一声,手一颤,手枪落地。

与此同时,林佩珊下意识的一脚踢到他膝盖上,男人又是一声惨叫,疼得弯下腰去,同时放开了女人的身子。

沈东泽一把抓了个空,马上伸手去捡地上的枪。

啪!

手枪被伸来的一只脚踢飞,沈东泽僵住,然后慢慢抬起头,便看到那个男人一如泰山般巍然屹立!

他忽然跪倒,死死抱住叶承欢的两腿,一边哭求一边扇自己耳光:“叶先生,都是我的错,都是我不好,求你放了我吧,我什么都不要了,我的一切都给你,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打扰你和林小姐,求你放了我……”

叶承欢一句话不说,只是俯视着他,好像一头巨龙在俯视蝼蚁。

沈东泽哀求了半天,见对方没有反应,他眼里闪过一丝无法察觉的厉色,手里不知不觉已多了把锋利的尖刀。

他冷然一刀刺出,狭长的刀锋径直刺进对方小腹。

他笑了,大笑,可刚笑了几声,笑容却骤然停顿。

他看到叶承欢还是那么一动不动的站着,身上连点儿血丝都没有,脸上的表情还是那么空洞。

就算他过去见过所有诡异的事加起来也不如此刻来的震撼。

这家伙是人吗?

他退出几步,转身就跑,可刚跑出不远,整个身子忽然顿住!

他觉得胸口有点异样,慢慢低头一看,一只手已经穿透他的胸膛,手心里托着一颗血肉模糊的东西,还在砰砰砰的跳着,那不是别的,正是他自己的心脏!

一张空洞的脸从他肩头探出,微微咧开嘴角,露出两排闪亮的牙齿,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把火热的心脏放到嘴边,然后,一口咬了下去!

血水溅到他脸上,黏黏的、腥腥的、热热的,仿佛有一根无形的针一下子刺进他身体的某个部位,他的身子一阵痉挛,想吐却又吐不出来。

他的心脏全都被送进那张可怕的嘴里,它嚼着嚼着,血水顺着嘴角不住流淌。

这是何等的残忍!何等的灭绝人性!

耳边传来一个冰冷的声线:“你,可以死了!”

“火”的一声,那只手从他的身体里抽出,他重重的栽倒在地,歪着的脸上一对死鱼眼里还带着残存的惊愕、绝望和恐惧,虚无的望着远方……

叶承欢用袖子抹掉嘴角的血水和肉渣,回过身打量着康佳罗。

康佳罗已经吓得瘫软在地,不住的往后挪着身子,血腥的一幕强烈的冲击着他的感觉,他甚至觉得自己的心脏也和沈东泽一样被人掏空了,沈东泽死得固然凄惨,天知道自己会不会比他更惨。

那种下场他一辈子都不想看到,更别说亲身经历一把了。

叶承欢伸手握住刀柄,猛地拔了出来,刀锋依旧光亮如新,半点儿血丝都没有。

他把到在手里托住,一把揪住康佳罗的头发,把整个人提得站了起来。

冰冷的刀锋贴上康佳罗英俊的小脸蛋,在上面轻轻的划过,汗毛刷刷的往下掉。

刀锋划到他的嘴巴、鼻子、眼睛、耳朵、下巴,一路来到胸口,刀尖一挑,他的衣襟全部敞开,露出白皙的胸膛。

刀尖划过他的胸膛一直放到心脏的位置,终于停下了。

“求求你,不要,不要!”康佳罗喃喃的哀求着,眼泪哗哗的流。

“许可儿求你的时候,你是怎么做的。”叶承欢淡淡的道。

康佳罗怕极了,嘴里只是重复着“求求你”三个字。

“别害怕,我不会吃你的心脏,因为你的心是坏的。神州有一种很古老的刑罚叫做凌迟,我一直都很感兴趣,据说凌迟的最高境界是割人三千六百刀他刚好死掉,我想试一试,看能不能破了这个记录。”

康佳罗一听魂飞魄散,裤裆湿了一片,冒出一股骚臭味,要不是被男人提着,他早就瘫下去了。

“别紧张,我会很轻很慢的下手,割完了你的肉,我会把你的心脏取出来用福尔马林泡起来做标本,让别的生物学家来研究。”

康佳罗再也承受不了,忽然口吐白沫,两眼一翻,昏了过去。

叶承欢掐了掐他的人中,等他苏醒过来,又道:“游戏还没开始,现在不是睡觉的时候,我要让你亲眼看着自己的肉被一片片割掉。”

和这种残忍相比,要是能被他一刀杀死,康佳罗都觉得是种幸福。

刀子就要割下去的时候,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女人的叫喊:“别杀他!”

叶承欢皱了皱眉,循声望过去,就见一辆车子飞驰而来,停到近前,从车上下来一个身材高挑、金发披肩的女人,在车前站住,怔怔的看着自己,“叶,我求求你,别杀他。”

来的正是和叶承欢有诸多交集的女科学家米兰。

“你怎么来了?”叶承欢脸上闪过一道异色。

米兰一步步走了过来,泪眼汪汪的道:“叶,我已经知道他做了什么,上帝都不能宽恕,可我还是求求你不要杀他。”

“为什么?”

“因为……他是我的弟弟!”

叶承欢一怔,“你的弟弟?”

米兰咬着唇瓣道:“其实他根本不是什么生物学家,全部都是他自己伪装出来的,他的那些研究成果其实都是窃取我的,血清是我研制出来的,这种研究违背伦理,所以一直以来我都是秘密进行,从来没有对外界公布过,而且我都是用动物来做**实验,没想到他竟然窃取了血清用来做人类实验。终究是我的错误,我不该搞那样的研究,更不该疏忽了实验品的保管。可他毕竟是我的弟弟,我愿意为他承担一切后果,你杀了我吧。”冠盟(。guan。),本书,清爽,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第307节第307章我的衣服谁给脱的

米兰闭上眼睛,等着叶承欢的惩罚。

叶承欢冷然一笑,扬起手里的刀,白芒一闪,刀锋深深的刺进了康佳罗的心脏!

米兰睁开眼,看到眼前的一切,顿时呆住了,连康佳罗都没有想到。

叶承欢手腕一翻,刀尖挑着热气腾腾的心脏就摆在康佳罗面前,三指如电,搭上他的下颌,掰碎了他的颌骨和咀嚼肌,令他的嘴巴大张,把他的心脏直接塞进他的嘴里。

康佳罗瞪大眼睛,临死还不敢相信发生的一切,身子好似空麻袋一般倒地。

米兰一脸错愕,怔怔的看着地上的康佳罗,泪水夺眶而出。

“我不管你那些狗屁研究,神州有句话叫冤有头,债有主,一人做事一人当。他做了事就该让他付出代价!”叶承欢说罢,几步来到林佩珊跟前,一把拉住她的手,走向自己的汽车。

刚到了车前,背后便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哀嚎,“叶承欢,我恨你,我恨你……”

叶承欢停顿了下,然后头也没回的打开车门,上了汽车,车尾甩出一片黄尘,就此绝尘而去!

米兰抱起康佳罗的尸体,望着叶承欢远去的方向,泪眼里已经没了悲伤和绝望,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怨毒!

“约瑟夫,我不会让你死的,一定不会!”

这时,不远处的沈东泽还是那样死在地上,一阵风吹过,他的手指好像微微动了一下……

汽车在苍茫的狂野中飞驰,林佩珊忽然发现叶承欢的脸色白的像纸,握着方向盘的手也突突打颤,“你怎么了?”

叶承欢再也坚持不住,手一松,方向盘往左一打,径直冲出路面,一头扎进旁边的沙地里,他的头猛地砸在方向盘上,汽车发出“嘀”的一声长鸣,他的两臂也软软的垂了下去。

他的身子被女人扶起,模糊的视野里看到林佩珊哭着叫着,摇着自己的身体,可知觉却在慢慢流逝,到最后眼前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枫树林给大地铺上了红色的地毯,秋风一吹,枫叶发出哗啦啦的响声,好似在鼓掌欢庆这丰收的景象。看,那菊花,它们开得多么热烈!多么旺盛!黄的、红的、白的、紫的……一朵朵,一簇簇,迎着秋风,披着寒霜,争妍斗艳,喷芳吐香,开得到处都是,简直成了一个锦簇的世界。

广袤而丰盈,宁静又悠远,农人们在田地间焚烧野草与杂物,有人说那是“焚秋”,带着浓浓的芳草气息,那烟袅袅绕绕慢慢升入天际,有多少浪漫的遐思随着那烟一起飞扬……

这时候,发觉所有的感情都溶化在那烟里。

说到焚秋,便想到秋凉的季节,有清洁工人在沙沙的声中打扫着一夜的落叶。扫完以后,把秋叶垛成一垛一垛的;不多时,便有一股股浓浓淡淡的轻烟袅袅升起,散漫开来,就像清晨山里的秋雾那样轻笼住旧楼,那是秋叶焚烧的轻烟,弥漫着一种浓香。

天凉好个秋!

“醒了,醒了……”

不知是哪个八卦的家伙在旁边说着,紧接着,脚步杂沓,语声细碎,纷纷扰扰的尘世一下子灌进耳朵。

冥冥中,一切又仿佛从不存在,世界安然得像一碗水。

“我在哪儿?”叶承欢的意识渐渐清晰起来,还未睁眼,嘴里便喃喃的说了一声。

“阿弥驼佛,叶施主终于渡厄还魂了。”

等到那个声音,叶承欢二话没说,噌的一下坐起身来,睁开眼时,一下便看到床前坐着的破和尚,长眉慈目,神态安详,两手掐着佛诀,念念有词。

他正躺在一张香喷喷的床上,空气里飘着淡淡的百合味道,熟悉而又亲切。

还没看清周围的情形,身上一阵冰凉,叶承欢低头一看,忽然发现自己正一丝不挂,身上除了一条毛巾被别无长物,立马下意识的用毛巾被盖住身子,往床里缩了缩,一脸矜持的瞧着对方。

一点儿都不怪他神经过敏,换成任何男人,忽然发现自己光着身子躺在一个破和尚身边,不吐就已经很对的起他了。

“情是烦恼根。情执是苦恼的原因,放下情执,才能得到自在。”龙象低眉道。

叶承欢裹着毛巾被皱了皱眉:“你怎么在这儿?”

“和尚知道你去杀人,不放心才在半路等着,没成想刚好遇到施主堕入魔障,这才出手相援。”

叶承欢眨了眨眼,觉得有点儿不可思议,前不久他还为了沈天成的那笔债,居然要用大世界粉碎把自己玩死,才几天的功夫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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