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总裁爱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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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总裁爱上我- 第5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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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这里有什么名人,那无疑就是被摄影大师史蒂夫拍下的那张世界著名的反战照片——《阿富汗少女》。

在上世纪80年代,史蒂夫在巴基斯坦难民营中拍下了那幅著名的照片《阿富汗少女》。

第二年,《国家地理》用这张照片做了封面,全世界都知道了这位名叫莎巴特古拉的“阿富汗少女”。

17年后,史蒂夫突然产生了一个愿望:前往阿富汗寻找17年前拍摄的那个少女。

史蒂夫《国家地理》的一组工作人员重返巴基斯坦,试图寻找这位有着摄人眼神的神秘少女的下落,了解这些年在她身上发生过的故事。

但是茫茫人海,哪里找去?

17年过去了,那女孩一定变成妇人,况且在那个充满战火的地方,这女子是死是活,这些都是疑问。

可史蒂夫偏偏不放弃,他奔赴阿富汗,联系了当地熟人,寻找当年阿富汗少女的学校,用米国联邦调查局分析案件的手法分析真伪。

虽然他三番五次找错了人,但最后史蒂夫终于找到了那个少女。

当他见到少女的时候,发现这少女苍老了很多,眼睛也没有那么清澈,可有一点却没有变:她的眼神中依然还带着原来的惊恐!

少女说,17年前,她之所以惊恐是因为在拍这张照片的几天前,她家的房子被战机轰炸了,父母被炸死,祖母带着她和哥哥趁天黑把父母埋葬了之后,就开始在冰天雪地中翻山越岭,冒着被轰炸的危险投奔难民营。

他们到达难民营以后,就遇上了史蒂夫。

现在她的日子依然不好过,孩子没机会上学,生活依然饥寒交迫。

“我一看到她,就知道她正是我们要找的‘阿富汗少女’。”史蒂夫说,“她也认出了我,因为她一生中只照过那一次相。然而她却没见过那张照片。当然,她也从不知道这个地球上,有无数人看过她的照片,也感动了无数人。”

林佩珊清楚的记得那两张照片,少女眼睛的虹膜在她看来是奇特的蓝绿色,刚才在白沙瓦的街上就看到不少这样的眼睛,怪不得当初史蒂夫要检查她的虹膜之后才确认他们找的是同一个人。

这其实是一双平常的眼睛,却打动了世界上太多人的心灵。

她不禁有种想要去难民营里探望的冲动,想看看那个女人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但想到这里的复杂状况也只能打消。

难民营过后是一座黑市,烟酒糖茶还有各色武器,车队似乎变得稍微谨慎了些,这一路都没有停车。

入山后穿越帕坦人的集镇,才真正进入开帕尔的山口。

左右的山完全谈不上俊秀,只是一个个土山丘而已,胜在地势十分险要,是兵家必争之地。

沿途各时期的碉堡交错,现在已经基本都荒废了。

柏油路在小山中辗转腾挪,一直延伸到阿富汗边境。

这时,已经能隐隐看到不远处巴基斯坦和阿富汗真正的边界和那边山下的一个小镇子,一切都是灰突突的,安详不见异样。

偶尔可以看到载着援助物资的大货车缓缓开进阿富汗,也有从阿富汗开来的货车,车里装着阿富汗的特产:土豆,洋葱和葡萄。

叶承欢告诉她,那些东西下面应该还有当今世界上质量最上乘的阿富汗大烟土,经过中转后将销往全世界。

林佩珊更深刻的意识到,这绝不是一次美妙的旅行,而是一场灾难!

揪心的是,天知道接下来还会遇到多少更可怕的灾难在等着自己呢?

第752章天使之城

第752章天使之城

“难道阿富汗政府可以容忍这种丑恶的行为?”林佩珊没想到居然嚣张到开着卡车贩毒的地步。

天色渐渐灰暗了下来,周围的景色已经变的越来越模糊了,地平线上渐渐冒出来的小镇就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天使之城。

“从现在开始,一分钟也不要离开我身边。”叶承欢提醒道。

“为什么?”

“因为这里至少有五十个国际通缉犯,五十个恶棍,五十个色魔,五十个杀人狂,五十个变态,五十个怪胎。你这么水灵的姑娘要是到了他们手里,你猜猜结果会怎么样?别说那样,就算被人摸一把、掐一下你也受不了吧?”

林佩珊咬着嘴唇半晌没说话。

男人嘴角一勾,“怕了吧?”

怕,当然怕,到了这种地方要是不怕才叫见鬼,但林佩珊还是固执的摇了摇头。

要是怕就等于认输了,她偏偏是那种到任何时候都不会认输的女人,哪怕她还猜不到接下来会看到多少让人瞠目结舌的东西。

在叶承欢狂放的笑声中,这帮疯狂的家伙们把车驶进了那座神秘的“天使之城”。

尽管她自认为已经准备好了,可进入这座小镇之后,眼前的场面还是让她的心脏狠狠的震颤了下。

对于像她这样有密集恐惧症的人千万不要来,因为满大街密密麻麻的军火武器能让人一头晕倒。

用农贸市场来形容繁华的军火一条街再恰当不过,不远处的郊外还有一个包揽制造、批发、组装等所有业务的军火市场,俗称“枪城”。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成吨的制式子弹堆在地上,垒成一座小山,类似菜场里贩卖某种贝类食品。

随手抓一把扔进购物袋,按斤论价。

除了路边的军火摊子之外,沿街两边的军火商店一个挨着一个,每家商店前台几乎都有几个十二三岁的男童负责招待,他们用淘米洗菜的塑料漏斗装一把子弹,手工挑选,一打一打竖着插进白色纸制底盒,看起来像极了散装五号电池。

林佩珊怎么也没想到,这种原本见不得光的东西居然会被人拿来当白菜买卖。

叶承欢有意要让这位大家闺秀的老婆“见见世面”,于是一行人下了车,步行走在大街上。

他用手捂着点上一支烟,笑眯眯的瞧着女人失色的表情,“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很有趣?”

这种事居然还有趣?这家伙到底有没有人类的思想?

“这里一直都是这样?”林佩珊讷讷的问道。

“嗯。别忘了这是边境地区,更何况……”说着,他来到路边的一个地摊前,随便抓起一把子弹,“这里的军火很廉价,一餐包含炸鸡腿的丰盛午饭钱可以换来消灭一个村庄的子弹。”

摊主认出了叶承欢,连忙虔诚的跪倒在地,“真主保佑您,尊敬的北风之神大人。”

叶承欢淡淡一笑:“阿米尔大叔,生意还好吗?”

“托您的福,我的生意一直都很好。”

叶承欢点了点头,带着林佩珊继续往前走,他的那些部下们则提着冲锋枪,远远的跟在后面。

一路上,不时有人认出他来,恭敬的向他问候,为他祈祷。

在这里,叶承欢好像换了个人似的,与他在神州完全不同,俨然是拿破仑在巡视自己伟大的疆土。

“这里的人为什么会那么尊敬你?”林佩珊不解。

“我给他们创造了就业机会。”叶承欢笑道。

“什么意思?”

“没有战争就没有佣兵,没有佣兵就没有这里的军火交易,事实上,我是这座小镇最大的军火采购商。”

叶承欢没看到女人的反应,放肆的笑着,林佩珊却停了下来,脸上罩了层严霜。

他怔了怔,眨眨眼睛:“宝贝,你怎么了?”

“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林佩珊冷冷的道。

“什么?”

“你已经丧失了人类最起码的道德和廉耻,你在干着一件无比肮脏的事情,却不觉得羞耻反而沾沾自喜。”

叶承欢摸了摸下巴:“这话怎么说?”

“你知不知道这些武器要是卖出去会伤害多少无辜的生命,这些无知的人们被你利用了,你才是最大的刽子手!”

“好吧,为了便于你能理解我的做法,咱们就先从这个国家的兵役制度说起。

巴国武装力量主要通过民兵制补充,每名男子都必须服兵役,服役时间为18或21周,女性自愿服兵役。

法律还规定了替代性兵役,时间为450天。

也就是说只要你是本国人,身心健康,从20岁起就要参加训练18或21周,然后还要定期服役到50岁,强制执行。

民兵训练结束后就成为预备役了,这时就有一个在一般人看来十分不可思议的规定:全体预备役人员的个人武器、军装和必需的装备都存放在家中,以便在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战斗位置。

看看,老兄你训练完了,把枪领回家吧,放你家客厅或卧室都可以,定期服役的时候再拿出来。

怎么样,很难理解吧。

还有更难理解的,这条规定从颁布起,从没发生过一起私人枪支事故。这在一般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

好了老兄,定期服役时间到了,拿好你的枪,穿上你的军装,进军营操练吧。

什么,公司很忙,不能放人?

管你忙不忙,规定就是规定,不许讲条件。

还有啊,服役期间算在上班,工资照发。

当然,如果你有足够的钱的话,也可以花钱消灾。

所以有时候,特别是周五和周日的地铁站,你可以看到一群的阿兵哥背着军用背包,端着不知道什么型号的步枪,跟你一起在站台上等地铁。

因此,就不难理解军火买卖为什么会如此泛滥,看在美金的份儿上,巴国政府宁愿睁只眼闭只眼。”

林佩珊一愣,刚要开口叶承欢吹掉了烟灰,脸上挂着淡漠的笑意:“我告诉你谁才是真正的刽子手,就是那些奉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政客。

你知道全世界每年有多少军火交易额,你知道世界军火交易量最大的三个国家占了多大比重,你知道一枚普通的7。62毫米自动步枪子弹的杀伤力是多大,一枚近程导弹的杀伤力又是多大。

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弱者为什么会被强者欺负,因为他们手中没有武器,没有了武器也就没有了尊严,我不是慈善家,也不是像你这样的身价百亿的大商人,我能给他们的就是尊严!”

“你用不着粉饰自己……”

“不,这不是粉饰,而是事实。”叶承欢郑重的说道:“三年前,这个小镇完全不是你看到的样子,这几乎算得上是这个国家最贫穷的地方,连鸟都不生蛋,狗都不拉屎。

他们常常遭到恐怖组织和私人武装的洗劫,还有来自政府军队的欺压和盘剥。

刚才你看到的那个阿米尔大叔,他的老婆和两个孩子全都是活活饿死的,只剩下他和三个小儿子一起生活。

如果不是我的帮助,他和他孩子的下场一定也会很凄惨。我给了他赚钱的机会,让他可以养家糊口,现在他可以不用住在帐篷里,可以不用为一天三顿饭发愁,还可以让他的孩子们上学念书,有体面的活着。

实际上,这个小镇的每一个家庭都是如此。

这就是我能给予他们的,所以他们发自内心的感谢我。

而你,伟大的林小姐,当你要给一个濒临饿死的人讲道德,你以为他会听吗?他们没有你高尚,也没有你那么博学,更没有你伟大的情怀,他们只知道一个最基本的道理,面包和水。”

林佩珊呆呆的想着他的话,渐渐地默然无语。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在她那个光鲜亮丽的世界里,一切都是分明的,可是在这里,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让人无所适从。

“仁慈的北风之神大人,好久不见,还认识我吗?”一个留着小胡子、头上缠着厚厚裹脚布的中年男人站在一家军火商店门口,恭恭敬敬的揣着两手,笑容可掬的向叶承欢问候。他穿着灰白色的巴服,这种衣服上衣比较长,差不多到膝盖,裤子很短,一般在踝骨部分,颜色都很平淡,大多是冷色系的。

叶承欢爽朗的笑了,过去拍拍他的肩膀,“这个镇子上有谁不认识小胡子谢礼亚尔。”

他虽然在这个镇子上有崇高的威望,但和这里的每个人都像自家人兄弟一样,没有半点儿疏离感。

“我有没有荣幸请您到我的店里歇歇脚、喝点儿水?”谢礼亚尔虽然年龄比他大好多,但说话异常谦卑。

“哈哈,你小子说的客气,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肚子里的小九九,还不是想赚我一笔。”

谢礼亚尔面不改色心不跳,温和的笑着:“您是我们最仁慈的金主,我要是不想赚您的钱,您会不开心的。”

叶承欢哈哈大笑:“几年不见,你小子快成老油条了,说话跟抹了蜜似的。走吧,我进去瞧瞧你又有什么好玩意了。”

“当然,最好的玩意永远都给您一个人留着。”谢礼亚尔温情脉脉的说道。

就这样,叶承欢带着林佩珊走进了谢礼亚尔的军火商店。

林佩珊还特别留意到了门口一块醒目的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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