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总裁爱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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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总裁爱上我- 第5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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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么都不想看,只想你快点儿滚蛋。”

“嘿,别这样,你需要我的,对不对?告诉你吧,我不光能陪男人上床,还知道很多情报内幕,随便告诉你一条,就够你发大财的。想不想知道卢旺达的金矿开采权给了谁?想不想知道黑水公司最近和哪个政府达成了秘密协定?想不想知道意大利总理有几个情人?想不想知道五角大楼最新一批的军火采购计划?只要你再给我一杯酒,你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女人的眼里发出贪婪的光芒。

“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陪很多男人上过床,别的女人只知道要钱,而我除了钱之外,还要从他们嘴里套出几条重要情报,在这个小镇,最值钱的不是军火,而是情报。”女人不无得意的说道。

“可惜你说的那些我都不感兴趣,也不想知道。”

女人见各种招数对这个男人都不好使,突然话锋一转,“你是军人对不对?”

叶承欢心里一动:“你怎么知道?”

女人狡黠的眨了眨眼睛:“酒精可盖不住你身上的血腥味,而且我的鼻子一向都很灵的。”

“要是我没看错的话,你也做过军人吧?”

女人的笑容一僵,“这都被你看出来了,看来你不光是军人,还是个精明的军人。看在咱们都是军人的份儿上,喝一杯怎么样?”

叶承欢终于被她锲而不舍的精神打败了,于是要了两杯酒。

女人接过酒杯,两手都在颤抖,不舍得一口喝光,照样用舌头舔喝。

“放着好好的兵不当,怎么干起这个行当来了?”叶承欢对这个女人有了几分好奇。

“不是你所认为的那种军人,我曾经做的是佣兵。”女人随口说道,眼睛却在盯着手里的酒杯。

“我做过佣兵,直接的理由当然就是钱,不过后来我渐渐喜欢上了战场上那种刺激而血腥的日子。”沉默了一会儿,叶承欢以为她不想再说话的时候,女人突然放下酒杯,眼神空洞的说道:“在我干那行之前,我也有丈夫,也有一个可爱的儿子,那个小可爱是我的一切。

我十七岁的时候就生了他,那一年我参加了佣兵组织。

当时的我太年少无知,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脑子一热就拿起了枪。

当然,佣兵也有假期,只要到了假期我就会回去看他,把我听到的看到的各种奇闻异事讲给他听,甚至还教他打枪,我只是想把他培养成真正的男子汉,没想到我所做的一切到后来变成一场悲剧。

这样的生活一直到我三十五岁的时候。

作为一个佣兵能够在战场上活下来已经是奇迹,何况我还当时已经在佣兵界混出了名堂,而且还有了一笔不菲的存款。

但是我厌倦了那样的生活,要回到我的家,像一个真正的女人一样相夫教子。

于是我决定最后再干一票就光荣退休。

可是就在那一夜,我们遇到了另一支不明武装的袭扰,我用巴雷特大狙冷静的干掉了跑在最前面的那个菜鸟,从而给那群乌合之众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可是就在我检查自己的胜利成果的时候,在那具面目全非的尸体上发现了一只军用望远镜,上面居然刻着保罗的名字,那是我送给我儿子十八岁的成年礼物。

是的,没错,我不会看错的。

接下来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也不知道战果如何。

天哪,我的儿子竟然也像我一样做了佣兵,我这个做母亲的却一点儿都不知道。

我用巴雷特狙击枪亲手打爆了我儿子的脑袋,我亲手杀死了我生下来的男人,我亲手杀死了我丈夫的孩子。

是不是很有趣,我猜你一定是这么想的。

每个人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都以为我是个疯子,可是那是事实,我说的都是事实,可你们从来都不相信。

你们这群傻瓜,哈哈哈哈……”

这个女人发疯的大笑,可同时却在流泪,这话一说出来叶承欢沉默了,林佩珊更是呆呆的坐在那里,心里很不是滋味,对那个女人的厌恶变成了同情。

女人这次一口把酒喝干,叫道:“酒,给我酒!”

叶承欢给酒保使个眼色:“给她。”

看着她一杯接一杯的喝下去,忽然呛得咳嗽起来,林佩珊不忍,拿出一张纸巾来递给她。

女人接过纸巾,说了声“谢谢”,又是擦眼泪又是擤鼻子,好一会儿才恢复过来,又拿起杯子喝了起来。

“所以你就用酒精麻痹自己?”叶承欢问道。

“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没有酒我会死掉的。”

“你的前夫呢?”他知道后面一定还有故事发生。

“那个混蛋?哈哈哈哈哈……”女人笑得时候在流泪,泪水把她脸上的粉底搞得一塌糊涂:“他早就和一个小婊子相好了,而且那个小婊子还是别人的老婆,听起来是不是很讽刺,我想那个小婊子的丈夫也和我一样是个傻瓜。为了能安安稳稳的和小婊子在一起,他任凭保罗当了佣兵,这样,就没有人再去打扰他们了。与其说是我,不如说是那个混蛋把我的儿子逼上死路。”

“他是做什么的?”

“也是eo的佣兵,当初就是他把我带进那个组织的。后来在他不干了,靠着我在战场上用命换回的钱养活他,只不过我在外面拼命的时候怎么也没想到,那个混蛋用我的钱包养情妇。”

“混蛋!”叶承欢还没开口,林佩珊已经气得骂了起来,再没人比她更痛恨这样忘恩负义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应该枪毙。”

叶承欢倒吸一口凉气:“宝贝,别冲动,不关咱的事。”

林佩珊瞪着他:“你有没有良心,你是不是觉得那不算什么,你们男人……”

“我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是吧。”

“是!”

“咱别一打一大片好不好。”

“你要是还是个男人的话,就去惩治一下那个可恶的家伙。”

“这种事每天都会发生,我又不是蜘蛛侠,哪管得了那么多。”

“你!”林佩珊真气急了,豁然站起,二话不说就往外走。

叶承欢叹了口气,只好拉住她:“真被你打败了。说吧,想让那小子怎么死?”

“死?”林佩珊听到这个字才冷静下来,“揍他一顿还不行吗,为什么一定要他死?”

叶承欢为她的天真而感到好笑:“宝贝,要真是你想的那么简单就好了,对待那种人只有一个办法,毁灭他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林佩珊紧张起来,她厌恶杀人,更不想变成一个间接杀人的刽子手。

“杀了他又有什么用,难道我的儿子能复活吗,难道他还能回到我身边吗?小姐,你太天真了,一个男人爱上你只需要一个理由,不爱你却可以有无数个理由。”

第766章喝点儿特别的

第766章喝点儿特别的

林佩珊有些迷茫,无力的按了按冷冰冰的眉头,在神州的时候,她从来不觉得什么事能难倒她,可到了这里自己简直成了花瓶,这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事实。

看着喝的烂醉如泥的女人,叶承欢无奈的摇了摇头,这个人已经完了,可是他却没有资格去可怜这个女人,因为她就是佣兵的一面镜子,也许现在的她就是将来的自己,谁知道呢。如果她早知道会是这样,她一定会选择死在战场。

他现在能为这个女人做点什么呢,只有给她酒,也许只有酒精才能让她好受一些。

林佩珊眼眶湿漉漉的,却无力为她做点儿什么。

“看到了吧,这就是佣兵的下场,事实上,像她这样的还有很多。有的人在外面拿命换钱,可是回到家里之后才发现,自己的老婆或是丈夫把他们的钱花在了别人身上。在那儿之后,他们的精神世界往往会崩溃,有的人自甘堕落成了城市的渣滓,有的人则选择重新回到战场上,用血和火来麻痹自己的神经。”

“你应该庆幸,至少你没有变成他们那样的人。”

“那并不能证明我比他们出色,只能说明我多了点儿运气。对佣兵来说,运气比能力更重要。”

就在这时,门“咣”的一声被人从外面推开,一群人大摇大摆,气势汹汹的走了进来,其中一个满脸横肉的家伙在酒馆里扫了一遍,目光最后落到了吧台这边,径直朝这边走了过来。

叶承欢一眼便看出,这帮家伙的衣着虽然不是正规武装,也应该是某个组织的私人武装。

在天使之城这个五方杂处的世界,这样的人并不罕见。

那人直接从叶承欢身边走过,看也没看他一眼,二话不说抬起脚来,竟一脚把那女人从座椅上踹了下去。

女人正醉成一滩烂泥,被这厚厚的橡胶底大皮靴踹倒在地,顿时磕了个满脸花,酒杯也掉在地上摔个粉碎,酒液洒了一地。

女人迷迷糊糊的爬起来,没擦脸上的血,反而爬在地上像狗一样去吸地上的酒水。

那家伙伸出粗壮的手臂,一把揪住女人的头发,朝她脸上狠狠啐了一口:“你欠我的钱呢!”

女人抬起空洞的眼睛,打量着面前的男人,半晌才认出他是谁来:“草原狼,我有说过不给你么,有必要这么让人难堪么?”

那个绰号草原狼的家伙给了她一拳,“你这个婊子,就你也懂得什么叫难堪么?”

女人吐了口掺着门牙的血水,“能不能再宽限几天,我很快就会有钱的,到时候连本带息、一分不少的还你。”

“见鬼去吧!你以为我是傻瓜么,还会再上你的当么,你要是能有钱猪都会飞了,就算你从现在开始被一百个男人睡也还不清我的钱。”

“草原狼,我真的没钱,看在当初我救过你的份上,你就再宽限几天。”

“你说什么?是的,你救过我。”草原狼对酒馆里的人大声叫道:“各位,各位,你们肯定不知道她是谁吧,我告诉大家,她就是当年佣兵界大名鼎鼎的‘蔷薇骑士’!”

此话一出,酒馆里立刻平静下来,来这里喝酒的可不是普通的酒客,稍微有点儿见识的人就不可能没听过“蔷薇骑士”的大名,就连叶承欢都感到诧异,没想到这个女人居然是当年声名赫赫的蔷薇骑士!

“曾经她可是佣兵界最富传奇色彩的女人,那时候人们都觉得佣兵只是一群地痞无赖组成的流氓打手,和正规的武装力量根本不在一个级别。可是我们伟大的蔷薇骑士却带领一帮佣兵,奇袭了以色列坏小子特种部队的营地,把那个国家国宝级的武装力量打得落花流水,至今还被人们津津乐道。

她一个人冲进秘方严密的军事重地,不费一枪一弹就带回了当时北非地区最有权势的军事领袖的脑袋,并且留下了蔷薇骑士的标志。

这个名字让她的同伴膜拜,让他的敌人从早到晚生活在恐怖之中。

从此,蔷薇骑士这个名字开始在全世界流传,被佣兵界成为圣女,被各国视为头等警惕对象。

那时候,她的一张照片在全世界疯传,照片上的她手提两把ak47,一身帅爆的军装皮靴,成为了万千少年膜拜的偶像。

那时,我也和许许多多少年一样,她是我的偶像,我疯狂的崇拜她,并且因为她加入了佣兵组织,并且在第一次出任务时便有幸的成为了她手下的一员。

可是我只是个新兵蛋子,枪声一响我吓得尿裤子,我真的尿了裤子。

我一枪都没开就中弹了,当时我已经暴露,成为了所有火力点的攻击对象,要不是关键时刻被蔷薇骑士拽进壕沟的话,那一次我必然死定了。

所以说,这个女人救过我的命。

可是,在佣兵的世界里,那又算得上什么呢。

难道她救过我的命,我就一定要一辈子供养她,直到她任意挥霍到死么?

当然不可能,所以我看在过去的份儿上,出于一个有良知的佣兵份儿上,在她退役之后我收留了她,开始她找我要钱,我给了她很多钱,但是这个女人已经疯了,她不停地找我要钱,但是我做到了一个男人应尽的一切,我给了她钱,一次次给她钱,可是你们能容忍这样的女人吗?答案一定是不可能。但是即便如此,我还是帮她,照样给她钱,虽然有点儿利息,你们是可以理解的,但她心甘情愿的接受。这一次,我已经超出了忍耐的极限,这样下去我会破产的。

更重要的是,我们看看我们伟大的蔷薇骑士现在变成了什么,一个连枪都拿不动、只会饮酒作乐的婊子,她也不再是我心目中那个拉风的‘蔷薇骑士’了。

她这样的女人,最好的归宿就是去死!”

“不是这样的……”这时,地上的女人终于出声,“草原狼,你敢不敢拍着胸膛说,我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在我的家庭破碎之后,我和你在了一起,我用我的钱供养你,让你可以有体面的活着。而你呢,你对我做了什么,你吸毒、你寻欢作乐,花的都是我的钱。在花光了我的钱之后,你逼我重返战场给你赚钱,在我再也没了战场的血性之后,你逼我做妓女,甚至做许许多多不堪的事情,为的就是赚钱给你。

是的,咱们已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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