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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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咬你-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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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不让他来接你,你的腿受伤了。”

    “他有点事情。”

    “直接去医院。”

    资景炎的车子调转了方向,往医院走,叶宋喊停,去医院要花钱。

    “直接送我回去,谢谢。”

    她报了地址,资景炎只是看了她一眼,并没有减速,看着车窗外飞逝的景物,物是人非的感慨袭上心头。

    “你们过的很好。”

    “嗯,是的,我们过的很好。”

    “为什么到B城来?”

    “他工作上调配,所以我就来了。”

    这几年,叶宋说过的谎言已不计其数,现在可以镇定的看着他的眼睛说,连自己都要相信这是实情了,又何况是他。

    “你呢,过的怎样,你们在一起了吗?”

    “我说过不会跟她一起。”

    她没在说话,车子从医院大门进去,她拒绝他扶,自己下车进去,他走在她后面,只要一回头就能看见他。

    叶宋没回头,一直往前走,所有的事情都是他去跑,上楼下楼,看病拿药,她的心很空,睁着眼坐在椅子上,看着现在发生的一切,恍若还是昨天,她还可以依偎在他怀里,问他周末有没有时间陪她。

    过了今天,以后还是不要在见面比较好,不然会有太多的麻烦。

    “能走吗?”

    “可以。”

    这次她走在后面,他走在前面,宽阔的背影,她的目光不自觉的转了,盯着地面,外面风大,吹得她眼睛干涩的发疼,揉揉眼睛上车。

    包里的手机在响,里面是唐艳的声音,问她怎么还没回去,晚上还回去吃饭不,一会变成丸子稚嫩的声音,在里面着急的喊着妈妈,她的心一下子就融化了。

    故意侧过身子接电话,不让资景炎听见里面的声音。

    “我一会就回去。”

    那头丸子又说了一串火星语,才不甘心的挂了电话,她坐直了身体,让他车子停在路口,里面巷子狭窄,进去不好出来。

    “谢谢。”

    “你住在这里?”

    这里是老小区,自然什么样的人都有,刚刚从车外经过一个□着上身的醉汉,手里拎着一个酒瓶子,走路摇摇晃晃,一身酒味,还有地沟旁边都是油污,她单脚跳了过去。

    “嗯,就住在这里,再见。”

    叶宋转身,没在看他,一步步往前走,手里拎着药袋子,资景炎一直没上车,在外面抽了根烟。

    等在回头,早已经没了人影,两年后再次见面,她似乎过得不算好,尽管她强调过的不错,她在C城的住处比这儿好太多。

    叶宋进了家门,丸子正躺在唐艳怀里抱着个奶瓶子,喝的兴奋了,小短腿还踢了唐艳一下。

    “快吃吧,饭都给你留着。”

    “唐初静呢,没回来?”

    “嗯,她晚上同事聚会。”

    叶宋洗了手脱去外套,被唐艳发现脚伤。

    “没事,已经去了医院。”

    医生说没伤到骨头,只要养些天就好了,每天涂上消肿的药膏。

    “明天还去上班,要不请天假?”

    “不用了。”

    请假的话,这个月的全勤就没了,绝对不行,明早还是走早点吧。

    丸子喝完奶,要她抱,唐艳顾忌她脚上的伤,不给她抱。

    “今天晚上有没有吃饭。”

    “吃了两口,还吐了一口。”

    “这个不听话的小子。”

    叶宋捏了下他肉乎乎的小脸蛋,被他咬了一口,没长几颗牙,这么爱咬人,这个坏习惯要改。

    “明天要带他去医院检查看看。”

    “嗯,我记得呢。”

    丸子是早产儿,现在会定期去医院做检查,各方面营养是否达标,这也需要花费不少,叶宋从钱包了给了唐艳一千。

    剩下几乎空荡荡的钱包,等着这个月的工资了,卡里的钱不能动,那是她给丸子上学存的钱。

    户口始终是个问题,她最近问了不少人,也没找到好的方法。

    凌晨,她又被楼下的吆喝声吵醒,尖细的声音,似乎就在她耳边说话,抱着被子去了外面沙发上睡了一会,每天这样也不是办法。

    早上又是顶着一对黑眼圈,琳达已经见怪不怪她这样,一瘸一拐的进门,正好遇见徐清远。

    “脚受伤了?”

    “嗯,扭了下,没事了。”

    “这几天在家办公吧,等脚伤好了在来。”

    回来告诉琳达徐清远的话,她难得没有喷,说他是被榴莲砸了脑袋,终于善良了一回。

    她中午回去,带了一堆资料,走到地铁口,她没敢回头,身后那辆车,莫名的熟悉。

    “回去吧。”

    何森掉了车头,徐清远亲自下去迎接,副总也在,琳达走到电梯口又折了回来,立马回了部门开始八卦。

    “今天来了一位大客户。”蹲在地上找了很久,才从一堆杂志里面找出一本,拍掉上面的灰:“喏,就是他,我说怎么眼熟呢。”

    芬迪也凑过来:“呵呵,徐总的大客户。”

    “怪不得下去接人。”

    “真的长的这样?”

    “那是当然,我亲眼看到,还能看错,估计现在会议室,你可以去会议室门口转悠,或许能看见。”

    “还是算了吧,好好工作,这种男人不属于我们肖想的范围。”

    琳达攥着手指甲,总觉得自己机会要来了。

    叶宋抱着一大堆资料上楼,唐艳见她这么早就回来了,以为是什么事情呢。

    “老板准许我在家办公几天,等脚好了在去上班。”

    把资料搁在房间里,丸子已经从卧室里跑出来,手里拿着一个气球,线缠在他手腕上,飘在头顶。

    “妈,妈。”

    “哎,外婆买的气球好玩吗?”

    “嗯,虎。”

    气球是个老虎的形状,很大,他捏着线把气球放下来抱在怀里,要把它压破了,但怎么压都破不了,有些沮丧,把它放在地上,准备用脚踩,没站稳,自己摔了一跤。

    整个人像只乌龟样的趴在地上,叶宋忙把他扶起来,他还要去踩,被她制止。

    “给我过来,那样危险不知道吗?”

    “不。”

    “现在去睡觉,妈妈下午带你玩。”

    他还不肯,伸手去够,气球给拿到她房间去,他才慢慢安稳下来,聋拉着脑袋,也不肯睡觉。

    唐艳过来把他带进房间,也不哭也不闹,反正就是不睡觉,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那样子分明是在跟她生气,气不给他玩气球。

    “你去忙你自己的,我来看着他。”

    唐艳把门关上,她站在外面,一会也回屋子睡了会,有些疲惫,起来后接着翻译,这些资料大概三天后就要交到徐清远那边,看样子晚上要加晚班了。

    等把这期手上的稿子弄好,大概半年的奖金也该发了,家里的洗衣机有问题,争取换掉,这样唐艳洗衣服也方便了,身体不好,经常手洗也受不了。

    电脑下面的QQ忽然跳了几下,点开是许沐的信息,她说过段时间来B城看丸子。

    这几年,她来回两个城市跑了不少趟,她生孩子,丸子过生日,还有她产后身体不好,每次来都给丸子买东西,这几年也花了不少钱,就连出去请客吃饭,现在也是她掏钱。

    总说她现在困难,这些钱要存起来,以防有个什么事情,能有这样的闺蜜,也是她的福气。

    在QQ里面告诉她,来的话提前说声。

    头像又闪了下,许沐回话过来,说是看见前些天看见资景炎,并且还指点她了。

    叶宋没说其实她也遇见他了,曾经虽是亲密的情侣,但这几年过去了,感情也慢慢淡了。

    她想要的不过是平静的生活,太美丽的感情,背后总是隐藏着毒药。

    最后敲了心如止水四个字过去

    叶宋问自己,真的是心如止水了吗?她可以很快的点头。

    在家呆了三天,三天之后,早上去公司把资料交给徐清远,他正在办公室接电话,示意她放下来,显然不是公事,一句乖,让她感觉是在哄小狗。

    他的女朋友到底有多少,这依旧是个未知数,只知道楼上、楼下公司皆有他的前女友,可谓是一栋大楼里无数前女友,如此场景也十分壮观、和谐。

    这样的男人羡慕他吧,也有羡慕的点,说他可怜吧,其实也很可怜,当然叶宋个人觉得,站在男人的角度,羡慕他的居多,可以把这么多的妹纸。

    从办公室出来,琳达没在补妆,今天看似非常的认真工作,精致的妆容配着白色的套装,显得十分干练,并不缺乏女人味。

    芬迪朝她点点头:“脚伤好了?”

    “嗯,没事了。”

    “在你不在的时候,琳达可是升迁了。”

    叶宋不明所以的听着芬迪说,原来琳达现在是别的合作公司指定的翻译,专门翻译德语,有时候要去别的公司,虽然工作性质没变,但是薪水据说上去了不少,因为对方要求的非常严格。

    “这不是很好吗,我去恭喜下她。”

    叶宋隔着玻璃敲了下,那头停下手中的工作,喝了口水,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累死了,这工作真他妈的多。”

    “恭喜了,我都听芬迪说了。”

    “哎,拿的钱虽然多了,但是工作量也大了啊。”

    “多赚点钱,然后去越南买汉纸去。”

    “要买就去英国买,我的绅士啊,我的帅哥。”

    琳达喜欢外国男人,说是那种大块头看着就很有感觉,而且最重要的是以后生出的孩子可以混血,一定是个大美女或是大帅哥,其实她在心里默默的念,万一混残了怎么办。

 第四十七章

    叶宋不喜欢外国男人;体毛太重,像是猴子一般;而且语言上;她还是比较倾向于汉语,英语说着总觉得不够亲切。

    “不说了;我下午还要过去一趟,交资料去;也不知道能不能过了。”

    “别担心,你已经很专业了。”

    叶宋坐下来,觉得自己全身都充满了力量;每一天都是美好的。

    中午去楼下食堂;琳达去了外面没回来,芬迪最近在减肥;只吃蔬菜,她也只吃了蔬菜,过几天饭卡里的钱又要冲了。

    “你这是给谁带上去?”

    “你别问了。”

    叶宋大概清楚了,前几天听琳达说,芬迪跟别的部门的一个男同事走的很近,现在看来大概是真的

    “关系定下来了?”

    “没呢,八字还没一撇的事情。”

    芬迪害羞的不想多说,她也没问,两人一前一后的出了电梯,正好徐清远从外面进来,抓住她问脚好了没有。

    “没事了。”

    “吃过了吧,跟我出去一趟。”

    叶宋回去拿了包,跟徐清远去楼下停车场,他上车只说是见一个客户,到时候翻译一下。

    她心里有数,只是她的口语听力未必过关,心里有些忐忑,现场翻译的事情,她做的少。

    徐清远的车子开的快,在市区行驶了将近二十来分钟后停在一家餐厅外面,车子交给泊车小弟。

    “走吧,人怕是已经到了。”

    虽然徐清远浪荡的风流样,工作上还是十分认真,跟客户见面很少迟到,大部分是踩着时间到。

    他们进去对方已经到了,一个外国人一个中国人,看样子也是翻译,一般这种情况下带翻译是一种尊重,她坐在徐清远旁边,给他来来回回翻译。

    徐清远的英语其实很不错,有时候看她的翻译,还会给她指出其中的错误,对方的话语他该是听得懂的,但为了社交场合的好看,她在来回翻译一遍,他侧头,假装听得认真。

    史密斯先生,说着一口的英式英语,其中夹杂着少许的地方方言,她听得不是太懂,偶尔也会翻译错生僻的单词,但徐清远只是笑笑,大概也听出来了。

    叶宋低了下头,史密斯先生忽然夸她是个漂亮的翻译,中国女子身子的古典美一览无余,这样叶宋有些尴尬了,唯有说声谢谢。

    这人大概是没见过中国美女,错把乌鸦当成了凤凰。

    叶宋在办公室里,从来都算不上美女,真正有美女之称的是琳达,也就是徐清远前好几任的女朋友。

    不仅有美貌,也有头脑,追她的人从来都不缺。

    至于她,衣服从来不精致,头发忙的时候也只是随意的窝成一个球,但她的指甲永永远远修剪的整整齐齐。

    外国人也入乡随俗了一回,他们不习惯在酒桌上谈生意,这次徐清远约的是餐厅,自然是边吃边谈,叶宋早前就吃过了,现在自然是吃不下去,吃了几口后一直抿着果汁。

    史密斯的翻译是位年轻的男士,绅士的问他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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