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笑-远月》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狼笑-远月- 第24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乐儿,我明日会离开这里,暂时不方便带你走,但这里毕竟是濯傲的地方,现在濯、卫两国局势剑拔弩张,你留在这里我始终不放心。”
    “你的武功不弱,就是缺少江湖经验,所以要多加注意,我离开之后,你乔装打扮离开这里,我这些年都生活在离这里较远的大郦国,这是我在那里的住址,你去到那里,拿着我的信找我的朋友霍云诺,他是你冰哥哥最好的朋友,他会代我暂时照顾你。
    我朝他重重点了点头,哥哥说大郦国是一个很富饶美丽的国家,那里民风淳朴,百姓生活宁静,我一定会喜欢,从冰哥哥的叙说,我脑海展现了一幅美的画卷,之前心中的阴霾一扫而空,从此以后,我楚乐就将以往种种全忘了,开始新的生活,我的唇微微扬起,只是小念歌始终是我的心中的牵挂。
    虽然还是会说他来得真不是时候,但每次想起他,我心中都会有满满的幸福。
    我说我要离开,濯傲果然没有拦我,我觉得他虽然会冰冷,但却如一个君子般磊落重承诺,不会像银奕那样出尔反尔,卑鄙小人一个,曾经的我真傻,居然会爱上这样的一个男人,真是瞎了眼睛。
    “哪天你无聊了,可以回来这里陪我喝喝酒。”他给了入宫的腰牌给我,说当做回来看看这个义兄就是了,想不到当日这句戏言他还记得,他说这句话时笑容很温暖,如头顶暖融融的太阳照在我身上一般。
    我重重地朝他点了点头,他不会像楚冰哥哥那样亲昵地叫我乐儿,他也不会像楚冰哥哥那样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发丝,但他微微勾起的唇,却让我感到天高地阔。
    “他也曾笑着接受我的建议广选秀女,而我大赞其孺子可教,但我离开之时,他的后宫依然冷冷清清,这个男人到底为谁守候至今?
欢迎光临派派论坛 。paipaitxt。             
由派派论坛手打组员:—硪有错—手打 请勿转载
转载请到 派派论坛 。paipaitxt。 

狼笑 卷六 欢喜冤家 021:说慌的男人
    今日离开卫国皇宫与当日从银魄逃出来,是完全不一样的心境,没有孩子的牵挂,也没有当初的迷茫,只一心赶往大郦国等候楚冰哥哥归来,所以心情很是轻松。
   “如果决定离开他,就让自已过得好点,该洒脱的时候就洒脱点,该忘了就忘了。”濯傲这句话虽然很难做到,但我想尝试一下,既然选择了离开,选择了放弃,就在今天将我以往的一切埋葬,不再想起,爱过也好,恨过也罢,都只不过过眼云烟,我该开始新的生活了。
    濯傲说我这张脸孤身一个人赶路,很容易惹来狂蜂浪蝶,所以命人将我的脸弄得蜡黄丑陋,还让我穿上邋遢的衣服,乍一看有点像一个小乞丐。
    虽然这真打扮让自已很是不舒服,但这一路却感觉很安全,谁也不打我的主意,不过有一个不好的地方,就是去住客店的时候,掌柜总是以为我没钱付,还没踏进去就想轰我走,让我哭笑不得。
    一路上见识了各地的民情风俗,观赏了塞外分光,隔壁浅滩,才知道自已见识太少了,以前整天躲在闺房里绣花、弹琴也不觉沉闷,现在才发现这些年白过了,我很庆幸能离开那冰冷的深宫,如果这个时候有小念歌这个孩子在我的身边,那该多完美?
    “以前在宫中看到天空有飞鸟掠过,我总是很羡慕,很希望自已也有一双翅膀能在空中自由翱翔,如今在苍茫的大地上骑着马儿驰骋,那种酣畅淋漓自由自在的感觉也实在是舒心。
    到达大郦国我已经是风尘扑扑,本来就邋遢的装束显得更是陈旧,楚冰哥哥说得不错,虽然大郦国没有银魄幅员广阔,但它的京城依然富庶而热闹,熙熙攮攮的人群,悠闲的生活,美丽的都城,无不让我喜欢,原来这个世界真是如此大,不仅仅是一个银魄。
    此时已经是傍晚,飞鸟归林,太阳也渐渐下山,热闹的大道渐渐显得安静,酒楼、客栈却依次亮起了灯,门口那红色的灯笼发出柔和的光,让人觉得温暖,即使身在异乡,也不觉得迷茫,我拿着楚冰哥哥给我的信,去找他的好朋友霍云诺。
    虽然有住址,但人地生疏,对今晚能找到他我并不抱太大的希望,但没想到我一亮出霍云诺这个名字,竟然连小孩妇孺都认得,这让我颇为意外。
    一个热心大婶将我带到霍家,虽然楚府是银魄的首富,但这个霍府在气派上更胜一筹,门口的威武的石头狮子,建筑的宏伟气派们无不显示着这个霍府的显赫,我将冰哥哥的信函让侍卫拿给他,然后在一旁等候。
    很快我就听到略显急促的脚步声,门被打开一个长身玉立的男子就出来在我的眼前、剑眉星目,长得十分英俊,虽然衣衫整齐,但总给人一种狂放不羁的感觉。
    “你是——楚冰的妹妹?”我朝他点了点头,他上下打量着我,目光虽然直接但却坦然磊落,让人讨厌不起来,也不说他唐突。
    “你真的是楚冰的妹妹?”他再次询问。
    “我是,但我身上没有凿着楚冰妹妹这几个字。”我坦然地看着他,听到我的话,他的唇微微勾起。
    “果然是楚冰的妹妹。胆子还不小,云诺没有冒犯之意,不知道是你楚冰哥哥的表达有问题,还是我的理解有问题,你看起来与他嘴里说得有些不一样,所以才会多嘴问一下。”原来我的楚冰哥哥还曾向他提过我,心里暖暖的。
    “你楚冰哥哥在信中说了,他没有回来之时,我代他照顾你,你安心住在我们霍府,当是自已的家就是了,如果你不介意也可以将我当是你的哥哥”他的声音浑厚而好听,怎么现在那么多人让我将他当哥哥?
    当晚他亲自带我进了一个雅致的厢房,然后吩咐下人送来饭菜喝温水,招待得十分周到,看开他与楚冰哥哥的交情非一般。
    “你今晚好好休息一晚,明日我带你逛逛我们大郦国的都城,顺便带你吃点地道小吃,这些食物你楚冰哥哥可都是赞不绝口的。”
    “霍公子明天忙自已的事情即可,楚乐自已出去逛逛就行了,不用劳烦霍公子。”
    “你初乍到,人地生疏,反正我也不忙,明日带你出去走走,等你熟悉了,以后你闷了可以自已出去,你是楚冰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妹妹,岂有不理你之理,否则招待不周,楚冰那小子会回来揍我,你也不想我被打吧?他笑的时候眸子特别亮,带有慑人的风采。
    我饱食一顿,然后好好洗去身上的风尘,他的确很周到,床头已经放了几套换洗的衣裙,质量上乘,款式淡雅而不俗,看来他的眼光还不错,好好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精神爽利,丫鬟送早点过来,看到梳洗干净的我,愣了好一会,估计是我那个脸色蜡黄的小乞丐的形象太深入人心了。
    “我家主子已经在门外等候,姑娘你用完早点我带你过去。”丫鬟一边摆放东西,一边脸带笑容说。本来准备悠闲享用早点的我,听到他已经在等,哪好意思细吞慢咽?三口两口地吃完,然后匆匆跟随丫鬟出去,这个霍府不但门口显赫,里面更是别有洞天,亭台楼阁,曲径通幽,回廊假山错落有致,看这个让人赏心悦目,如果不是怕他久等,我倒慢慢欣赏一番。
    今日的他一身紫衣,俊朗又彰显贵气,他回眸看到我呆了呆。
    “你是——”
    “不是说要带我出去逛逛吗?”
    “昨晚天太黑,还是我的眼睛蒙了东西?”他解嘲的笑笑。
    “你没抹掉脸上的东西之时,我还以为你是楚冰的姐姐呢?”
    “我有那么老吗?肯定是你的眼睛有问题。”我低声嘟囔,他朗声大笑,心情似乎十分好,一路上向我介绍这里的人情风俗,他的声音很好听像带有魔力一般,听得让人神往,不知不觉已经走了好远。
    “但我很快发现与他出行的弊端了,那就是太惹眼了,走到哪里都可以引来一群人的围观,移步到哪里,人们的目光就移到哪里,不乏年轻女子妒忌的目光,其中还遇到不少与他相熟的男子,都开玩笑地问他是不是找到霍家的当家主母,一边问还一边用眼睛瞄着我,一脸的探究,刚开始霍云诺还忙着解释只不过是朋友的妹妹,但发现解释了别人还是那么个鬼眼神,干脆也懒得搭理他们。
    “你怎么还不娶妻?”他的年龄与楚冰哥哥相仿,早应该有妻妾成群了。
    “娶妻干什么?一个人岂不是更逍遥?”
    “他们刚才胡说八道,影响你的清誉,别介意。”他命人送上到底特色菜肴,抱歉朝我笑笑。
    “我不介意,反正我又不打算嫁人,你不介意就好。”
    “哦?打算跟你楚冰哥哥一辈子?”我的回答让他颇为意外,脸上笑容更浓。
    “嗯,只要楚冰哥哥不嫌弃我,我就跟他一辈子。”色相俱全的饭菜端上来,我就等着他先动菜。
    “怪不得冰还没娶妻,原来是你赖在他身边,将那些女人都吓跑了。”说完招呼我吃东西,居然将这也赖在我头上,他吃得很少,只是满脸笑意地看着我,我吃的很慢,举止得体。这些都是自小养成的习惯。
    “原来看女人吃饭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我不知道他这话是赞扬我举止得体,还是讽刺我吃饭动作慢,只是微微红了。
    去丝绸庄,他让我自已挑些来做衣服,我拒绝他的好意,而他就帮我选了,但选那几匹布料恰好是我看中的,这让我颇感意外。
    路过有买首饰发簪胭脂水粉的地方,他也驻足带我进去。
    “女人的东西我不在行,你喜欢什么可以尽管挑就好了,我欠你楚冰哥哥很多银两,你就是将这家店搬回去,我还不清欠他的。”信他才怪,我楚冰哥哥戎马一生,身上哪有多少银两?
    掌柜看见是他,低头弯腰,毕恭毕敬的,后来才知道这是他霍家的产业。
    “我不大爱戴这些,走吧。”其实我是看中了一个银色发簪,那款式很是特别,他听到的话笑笑不语,但却随手拿起了几样,其中包括那个银色发簪。
    吃的东西不多,但却让人齿颊留香,买的东西也不多,但样样都是我喜欢的,倒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以前银奕也送了很多东西给我,但却感觉不出送东西时的心意,也许知道他都是用这些哄他的女人,并且不止哄一个女人。
     晚上回到霍府已经不早,各自休息,第二天醒来梳洗的时候,插上了他买的发簪,免得他以为我不喜欢,在霍府闲逛的时候遇到他,他的目光落在我的头发上,唇再次微微勾起说很漂亮,眸子很亮,我被他看的有点不好意思。
     晚上他邀请我与他一起吃晚饭,我不好拒绝,从此就成为习惯,他说原来两个人吃饭的感觉比一个吃有滋味很多。
     “这个我三岁都懂的道理,你怎么现在才明白?”我没好气地对他说,他笑笑不语。两个人吃饭当然要比一个吃要好很多,想我曾经是多么渴望银奕能多点时间来陪陪我,就是一顿饭也好,但当他迷恋上别的女人时,就将我抛之脑后了,好几天都见不上一面,想起还是微微心酸,只不过都已经过去了。
    熟悉了京城之后,我就开始女扮男装大摇大摆地出去,这让我有点像回到无忧无虑的童年,我出去除了散心吃好东西外,主要是看看以后我可以做些什么养活自已,虽然霍云诺很富有,但毕竟是外人,我总不能靠他,在京城晃荡了好几天,我终于有了头绪。
    这里的刺绣虽然不错,但还达不到精美的地步,与我绣出来的就差远了,等楚冰哥哥回来,我就跟他商量要开一间刺绣庄,打定主意,心情大好,上酒楼叫了几样小菜,一个品着好茶佳肴,还禁不住轻轻哼着曲子。
    “这位小兄弟,瞅着眼熟,能否坐下来喝一杯?”我没留意霍云诺竟然也在不远处。
    “相请不如偶遇,这位兄台请。”我笑着对他说,他装不认识我,我也装不认识他,这次他吃得少,我吃得多,他依然是看着我吃,也不管那边朋友叫他回去,这让我倒有点不好意思。
    “这顿小兄弟我请了,有缘我们再见。”我有点豪气地说,说完放下银两就走了。走时感觉到他一直在我身后注视着我,所以走的更急。
    以后我们在京城相遇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很多时候各自出来,结伴回府。
    “你楚冰哥哥在信中要我教你武功防身,从今天你跟着我学武。”一次吃饭的时候他对我说。
    “楚冰哥哥说我的武功不错,就是少点江湖的经验,估计不用练了。”其实是我怕辛苦,记得年少时被爹娘逼着学武,大清早扎马步,我就没少哭过,想想也怕。
    “多学点,总是有好处的。”他漫不经心地说着,我以为他只是随意说说,想不到第二天他就已经在门外等候,将我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