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娘是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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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娘是村长- 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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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事儿。”老蔡为了学做菜,豪气的自作主张,卖了个人情,“我们买时给你带!”

    这样不好。叶秋摇了摇头,就算是分开给钱,但外人看来,事情就变味了。象颜平楚帮忙做点豆芽,都要遮遮掩掩,更何况直接从军伍拿菜,更让人忌讳。

    “要是不行,就在城中高价买吧,顶多少赚些罢了。”

    什么什么?董大伯忍不住道,“这潞州城后头的长治县就是出萝卜的地方,你还要跑哪儿去买高价?”

    呃?这话把人都说得怔住了,小伍道,“那长治县离得可不近,怎么运回来?”

    董大伯和朱长富面面相觑,这才又问,“你们不会之前买菜,都是拉着马车去附近拖的吧?”

    小伍点头。

    嗐!两位老人家一脸看着败家子的表情,朱长富都懒得说了。让董大伯告诉他们究竟。

    ……

    清水营。

    天黑的时候,负责出去采买的何渊总算带着铁蛋铁牛,还有几大车菜回来了。

    个个鼻青脸肿。狼狈不堪。

    不是跟人打架,而是在雪地里,为了护送菜摔的。

    只没想到,一回来就看到大营被白色围墙给围成了数十个大大小小的营地,而营地里满满当当的都是人。

    何渊心一沉,别的都没工夫管,赶紧就去挂着中军旗的营长处请罪。

    “属下回来的迟了。请营长责罚。兄弟们这都没吃上菜吧,赶紧让伙头房弄点宵夜。”

    李雍看他两眼,没说话。继续低头看书。

    唔,果然砌好冰屋之后,帐篷里暖和多了。只是这些碉堡,如果应用到平日。该如何搭建才更能起到效果?

    书中间。就夹着叶秋画的那张简单的草图。可男人看着,却似乎能嗅到女人身上的淡淡清香。

    不是脂粉香,而是一股更加清新淡雅,让人舒服的味道。

    象她那样的人,穿莲青色应该是很合适的吧?如果做件斗篷,里面用雪白的狐毛,再绣着淡淡云纹,最是清雅脱俗。

    不过那颜色太淡了。冬天看起来冷,而且她也一定会嫌弃不经脏。

    正红倒是好看。可惜太艳,鹅黄翠绿也太招摇了,不沉稳,那选个什么颜色好呢?

    男人颇为纠结的想着,浑然不知自己的心思已经歪到九霄云外去了。

    看着营长出神,旁边小崔笑笑,要拉着何渊下去,“都没吃饭吧?先去吃饭,吃了饭再说。”

    何渊哪里吃得下去?

    可伙头房特意显摆的把饭菜给他们端来了,“兄弟几个辛苦了,赶紧尝尝我们的新手艺,别客气。”

    罐子里是刚烧开的羊肉汤,里面放了刚掰碎的馍馍,还有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菜。

    要是叶秋在,一定会大骂这些懒厨子。

    中午的凉拌小菜吃完了,晚上就懒得弄了,直接把剩下的豆芽豆腐皮什么的往汤里一倒,煮成一锅大杂烩,好好的菜,就给他们弄成猪食了。

    可就这样,清水营的兄弟们也没什么好挑剔的,反而感恩戴德。至少这个味道,可比从前强了几百倍。

    不信看何渊端起来略尝尝,瞬间惊得差点跳进来。三两口就把一大碗山寨版的羊肉泡馍吃下,嘴一抹就问,“你们伙头房来新人了?”

    咳咳,新人倒是没有。不过,他们倒是一致很乐意要营长去迎个新人。

    “营长,营长?”

    被连叫两声才回过神来的李大营长,忽地看清了眼前的这些兄弟,不由得微窘。

    清咳一声,才道,“以后你们就不必出去买菜那么辛苦了,直接去长治县就是。那里虽离潞州远些,但两地之间有条河,一到冬天就冻上了。要拖货让马拉着,从那冰上过来,又省力又快。只买少了跑一趟不划算,咱们东西多,自然就便利。”

    什么?何渊差点吐血,“这个,是不是就是那陶家说的法子?”

    是。

    李雍再看他一眼,略带同情。任谁辛辛苦苦拖几车菜回来,却发现有更便宜简便的法子,估计都是要吐点血了。

    这样的事情,朱长富董大伯这样的老人知道,可他们这些外路来的怎会知道?吃点亏也是再所难免。

    男人不想说,当小伍急吼吼的跑回来告诉他这个消息时,他也很想吐血的心情。只安慰何渊道,“先下去休息吧。哦,以后账上留笔钱,我……我让老蔡还订了些泡菜。”

    他忽地抬眼看着那些嘻嘻哈哈,看何渊笑话不愿意的士兵,正色道,“你们先下去,我和何校尉有正事要谈。”

    小兵们神情一凛,告退离开了。

    何渊还以为营长有重要军务交待,没想到人一走,营长就颇有些不自然的说,“我上回给你的金子还没用完吧?给我两锭,我另外有用。”

    何渊瞪大眼睛,营长居然要零花钱了?他想干什么?

    某马:主人要泡妞,泡妞很花钱的!快点,拿钱!

    某猪:那我也要收钱。

    某马:凭什么?

    某猪:我主人被泡,我要收损失费。否则我就捣乱,还带上小主人一起捣乱!

    某马:那我是不是也要考虑收点钱?

    某猪:呆,为毛?

    某马:主人去泡妞,不关心我了。 要是不给钱,我跟你们一起捣乱。

    某猪:你牛,还是你当大哥吧。然后,通知一下,3更应该还是在19点。请有粉红的支持下,眼巴巴。(未完待续。。)

第105章 心上人【粉红150+ 继续求票!】

    因为有了爬犁,这几日在全城百姓的通力合作下,城中的积雪大半都清理到郊外军营里去了,整个街面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甚至,因为时近年关,比平日更加热闹。

    依云楼的头牌思思姑娘,眼看今日天气晴好,路面干爽,也打算出门逛逛。唔,顺便送份小礼。

    一对卤猪蹄快给她包成花了,满怀柔情的抱在怀里,就象是抱着一对最宝贝的金娃娃。

    她直到昨晚,才无意中听说心心念念的男人前几天来了,但是,打包了一对楼里的招牌猪蹄,就走了。

    思思很懊恼,为什么这么晚才得知这样重要的消息。所以今天,她无论如何也要抽空,去军营里给男人送一对猪蹄。

    他特意来打的包,应该是很喜欢吃吧?如果他喜欢,她可以天天给他送的。

    就算得不到回应,但能尽到自己的一点小小心意,思思也是开心的。当然,要是能得到一丁点回应,哪怕是远远的看上一眼,她会更开心。

    可惜的是,人不从人愿。

    营长大人不在。猪蹄可以收下,人就请回吧。

    思思忧伤的坐着车走了,回到城中,也不想回依云楼。

    小丫鬟看她心情不好,就建议她到胭脂坊去逛逛。

    如果说潞州城里最好的美酒,最好的美食,最好的美人都集中在依云楼,那么装扮美人的地方,就在这依云楼不远的胭脂坊里。

    绸缎脂粉。金银首饰,所有女人要用到的东西,这里应有尽有。无论是贫富贵贱。有钱没钱,总能在这里找到合心意的东西。

    而女人,尤其是一个失意的女人,更加抵抗不了这里的诱惑。

    在买了一大堆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之后,思思总算打起点精神来了,决定最后再给自己做件新衣。

    不为了见客,而是为了见那个男人。做一件新衣。

    快到年下了,各种应酬酒会特别的多,依云楼的生意也格外的好。说不定那个男人哪天就会来呢?

    当然,他也或许永远都不会来。但思思姑娘仍然决定为他做一件新衣,这是她对那个男人的一点心意。

    女为悦已者容,更为已悦者妆。

    从小在风月场里打了不知多少滚的思思姑娘。第一次对一个男人有了这样特殊的情感。

    她喜欢他。

    就算秦彦明明白白告诉过她。他不会喜欢她,可她还是控制不住的喜欢他。

    或许是上天垂怜,思思姑娘没想到,自己的运气居然如此之好,她在最后走进那家绸缎庄时,竟然一眼就看见那个男人,在挑选衣料。

    把营里的兄弟安顿下来,李雍今天好不容易抽个空。来给小地瓜买斗篷。

    答应小孩子的事情就要做到,至于顺便给那个女人带身衣料。是为了谢谢她发出豆芽,为自己解决吃菜的难题。

    就这么单纯,放哪儿也不能有闲话的对不对?

    只是,原以为很容易,买了就能走的事,却在走进绸缎庄时,才觉得麻烦。

    倒不是因为店里的女客多男客少,也不是因为那些花花绿绿的布料看得人眼花,而是因为那个伙计,一看他进来,就在他耳边不停的聒噪。

    “大爷,是要给自己挑布料,还是给夫人挑?哦,是给个女子啊,那一定是您的心上人吧?她有多高,多胖?肤色白不白,平时喜欢什么颜色……”

    男人从来不知道,一个男人也可以啰嗦到这种地步。再说了,她有多高有多胖,白不白,喜欢什么颜色,他为什么要告诉他?

    思思没留意到男人臭着脸,一副准备掉头就走的表情,只是在看到他时,就惊喜得眼睛都开始发亮了,什么也顾不得的,快步扑了上去,“大人!”

    李雍微惊,眸光莫名的闪了闪。这谁呀?

    幸好思思的脑子还不糊涂,这些年历练出来察颜观色的本事还在,忙盈盈一拜,“我思思啊,我们在依云楼见过一次,您不记得我了吗?”

    哦,男人想起来了,“弹月琴的。”

    “是的是的!”思思激动得两颊都有些微微发红了,“您还记得我?”

    看男人没什么答话的意思,思思忽地灵光一闪,找到了话题,“您这是要挑布料吗?有没有中意的?”

    呃……男人眼睛眨了眨,这个问题问得挺好,将眼光投在一匹偏灰的湖蓝色面料上,他其实会走进这家店来,就是因为相中它。

    这回伙计总算不乱说话了,“大爷是相中了这块?真是好眼力,这料子可是从南楚国运来的,算是我们店的招牌货了,就是贵了点。”

    谁管它贵不贵?男人只是看中它在一片花红柳绿中,显得格外素净大方,上面也只织着简单的细细方胜纹,显得极为典雅,想来穿在那女人身上应该不错。

    他这是要送给谁?思思小心的说,“这料子倒是极好的,不过是用来做裙子和斗篷多些。”

    男人难得开了口,“她不穿裙子。”

    从来没看她穿过,都是长袄和裤子。没裙子那么摇曳多姿,但男人觉得,这样干净利落,挺适合她。

    至于斗篷,也得再等等。硝制虎皮需要时间,这个颜色也不配。

    思思愣了愣,不穿裙子的女人?那岂不是丫鬟村妇之流?

    不过看男人明显心仪这块料子,她还是忍着微酸,给出中肯的建议,“那用这种料子,做一身袄裤也不错,做成斜襟样式,喏,就象那女子身上的样子,出一圈白色的风毛,也挺好看的。”

    男人唔了一声。似乎还比较认同她的建议,只是对伙计又拿出来的皮毛,不大看得上眼。

    其实他们营里就有最好的皮毛。什么颜色品种的都有。只是男人从前不在意,得了也就随手送人了。如今想要的话,倒有些麻烦。

    若一张口,只怕那些人又要问东问西,最后不知给传得怎样乱七八糟。男人就是不愿意被乱打听,才独自一人出来买东西。

    只若是比起乱花钱来,男人又觉得给人说说闲话也没什么了不起的。顶多给他们多找点事做。他们也就没时间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了。

    眯眼不知想到什么的男人,迅速做出决定了,“就拿这种料子。要一身大人。一身孩子的。再拿一块跟我斗篷一样的料子,要给小孩子做件斗篷。”

    啊?还,还有孩子?思思吃了一惊,又莫名的欢喜起来。

    有孩子。就绝不可能是男人的心上人了。说不定只是同僚的夫人孩子。是这样,一定是这样!

    伙计有点吃惊,“大爷,这料子可真的不便宜,您给孩子也做这么好的?”

    一个不穿裙子的女人,身份能高贵得到哪里去?用得着这么好的料子吗?

    男人有点不高兴了,直接把一锭金子拍了出来,“够么?”

    十两黄金百两银。伙计再不啰嗦,立即去裁布了。

    男人却在想着自己第一次见到那女人时。她就和儿子穿得一模一样。男人觉得这样挺好,走到人群中,一眼就能认出来。

    到时,再让女人给地瓜缝对大圆耳朵,他每回看到都想摸一摸。可之前不熟,也不好意思,这回弄块好皮子,他可以多摸几下。

    如果,如果女人也戴一顶那样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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