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王传人在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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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传人在都市-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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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看这些切口,都是早些年砍伐的,这种柞木木质太脆了,而且容易腐烂,并不适合做木材,但是早几年,这种柞木杆是用来种木耳的必须品。”孙易道。
  孙易一边走着一边给她们讲着,他还上中学的时候,就曾经跟老孙头一起上山偷摸的伐过这种柞木杆,修整整齐,用牛车拉回去,出售的话足有一千多块一立方,那会已经是普通木材中的最高价了。
  自家也曾经种过木耳,先用电钻在木杆上均匀地钻上小孔,然后里面塞上用锯末特制的茵丝,再用桦树内层的红色树皮打出来的圆盖封严,对于少年时期的孙易来说,用锤子向木杆里打那种圆圆的封盖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弄好的柞木杆隔空垫起来,就放在园子里,一场秋雨下来,就会看到黑黑的,肉肉的木耳从那些圆形封盖的四周冒出来,只要一夜的时间,就能长得像耳朵那么大小,甚至块头大的能长到巴掌那么大,这时就要及时采摘了,否则的话再有两天就会腐烂掉落。
  新鲜木耳可以生吃,但是绝对不能多吃,会轻微中毒,只要先进行晒制,再泡发之后才能正常食用,山里很多东西都是这样,比如黄花菜就是如此,新鲜的黄花菜是含毒的,吃多了甚至能危及生命。
  孙易看着那一片残桩颇有感慨地道:“现在杆木耳的价格仍然要比用菌袋种植的高,不过幸好,菌袋种植的产量大,种值和采收起来也方便,倒是让这些柞树逃过了一劫!”
  听着孙易把这种事情说得头头是道,苏子墨不由得有些脸红,她现在还是一方父母官呢,可是连最基本的农事都不懂,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大小姐一个。
  终于爬上了半山腰,孙易突然欢呼了一声,向一片低矮了树林子跑去,双手飞动着采摘着东西。
  苏子墨和陆青也好奇地跟了过去,只见孙易从低矮的小树上采下一个个毛茸茸青绿色果食来,苏子墨也好奇地采了一个,放到嘴里一咬,差点把牙咯掉,而且绿皮又苦又涩,舌头都快麻了。
  “哈哈,这是榛子,哪有你这么吃的,还不涩死!”孙易哈哈地笑道,当着她们的面把外面那些涩苦皮去掉,里头是青黄色的硬果,去了皮苏子墨就认识了,正是市面上挺出名的干果榛子。
  榛子她吃过,但是榛子树和树上的果实就没见过了,难怪会出了洋相。
  榛子已经成熟了,还未经过自然风干,所以果壳也没那么硬,只要用牙轻轻一咬就能破开外壳,里面的榛子仁饱含水份,清香中带着些许微苦,苦后又满口香甜,味美之极。
  现在有了好吃的,苏子墨也不走了,领着陆青就开始采摘,孙易叫道:“别傻乎乎的看着果实就采,挑个头大,饱满的,没有虫眼的!”
  孙易一边说着,一边熟练地挑着最好的果实采,当年读小学的时候,学校的前面就是一座山,山坡上就有一片榛子林,每到这个季节午休的时候,一大帮的学生忽拉拉地向山上跑,采的榛子把衣兜撑得鼓鼓得,下午一下课,吃得满教室都是那种苦皮,为了这种事,孙易没少挨老师的收拾。
  当然,老师也会把他们的榛子没收,没收之后,就再也找不到榛子的影子了,下午老师上课的时候,打嗝都是一股榛子味,小时候还有股子怨念,可是现在想来,满满的都是幸福,那才是人生最幸福的时光。
  吃了一大堆的果壳扔在地上,来于自然,最后再回归自然,不存在污染的问题。
  这东西不顶饱,虽说壳比较软一咬就开,可咬多了牙也疼,苏子墨的牙龈都出血了,吓得她不敢吃了。
  “想吃顶饱的,我给你找一个!”孙易带着坏笑把她们带到一颗树下,让她们站好,苏子墨和陆青不明所以地站在树下,然后孙易出奇不易地一脚踹在这棵不起眼的大树上。
  巨力之力,树干剧烈地晃动了起来,然后一个个大姆指大小,长圆形的果实像下雨一样忽拉拉地掉了下来,砸得两个人怪叫不已。
  孙易哈哈地大笑了起来,此时地面上已经铺了一层长圆形,有着光滑外壳的小坚果。
  “咦?这东西好有意思,是什么东西?看上有点像大枣!”苏子墨从衣服里头掏出好几个指头大小的果实。
  “什么大枣,这是橡子,早年没吃的挨饿那会,就吃橡子面,我老爹吃过,我可没吃过,听说这种橡子面吃多了会肚子胀得像大鼓,然后还便秘拉不出屎来!”孙易笑道。
  “说得真粗俗!”陆青哼了一声道,不过手上也抓着几个光滑的果实搓动着。
  孙易哈哈地笑了一声道:“还粗俗,说的好像拉出来的是黄金似的!”
  陆青堂堂名牌大学毕业,又多在官方部门做事,本身清高,目光也高,现在被孙易抢白这么几句,气得直翻白眼却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好了好了,不要吵了!出来玩就图个开心!”苏子墨说着扔掉了手上的橡子果,“休息得差不多了,我们该出发了!”
  孙易领着她们继续向山上爬,爬到了山顶上,眼前豁然开朗,苏子墨哇地就叫了起来,许久不见如此美景的孙易也有些呆住了。
  山顶是一片平整的草地,几乎没有任何树木,只有几丛刺玖顽强地生长着,山顶这一片平坦的空地,只有宽叶草生长着,这种草是浅绿色,带着白色的绒草,轻风抚过,泛起一条条的白浪。



第57章:聪明的黄皮子

  这片平顶山处于巅峰处,望着四周的群山,如同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一样,天地间只剩下了他们还站在这里。
  “哇,真想在这里盖个房子,然后一辈子住在这里!”苏子墨喃喃地道。
  “求租半张床!”孙易在后接了一句。
  苏子墨似乎想起了什么,脸上微微一红,回身就踹了孙易一脚,孙易没怎么样,反倒让她站立不稳,险些一个骨碌滚下山去。
  孙易赶紧伸手拽住了她,“在这山里别乱闹!”
  两人正不清不楚地打情骂俏呢,身后传来了牙齿碰撞的咯哒声,扭头一看,陆青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远处,牙齿不停地打着架,像傻了一样。
  孙易顺着她的目光向远处望去,心里也跟着咯蹬一下,苏子墨正是吓得身体一颤,紧紧地拽着孙易的衣服躲到了他的身后。
  就在离他们不到二十米远的地方,两大四小六只油光水滑的小动物正在一片草地上蹲坐着,整个身体修长,呈流线形,有一种说不出的顺畅般的美感。
  几个小家伙一双短巧的前爪抬起拱向天空,蓬松的尾巴甩动着,然后不停地向下拜着,再过一会,六只小生灵牵着小爪,人立而起,绕着圈子跑动了起来。
  黄皮子,学名黄鼠狼,属于小型的肉食动物,一般以飞禽或是老鼠为食,本是一只普通的野生动物,但是在北方,却人为地赋予了它太多的神秘。
  狐黄二仙,在北方绝对属于家喻户晓,而且是供奉最多的一种神灵,远远超过了各种佛像,供奉也年单,请民间的“大仙”在一张红纸上写上狐黄二仙之位贴在墙上,香火不断。
  狐黄二仙属于保家仙,也是小仙,据传说心眼比较小,一旦供奉就不能怠慢了,年节奉上鸡鱼肉,平时蒸馒头也要供上几个,一旦怠慢了,家里就会出各种不顺心的事。
  黄皮子随着各种传说越来越多,也变得越来越邪乎,在北方,除非那种胆子极大的人,才敢打黄皮子,其皮子是很值钱的一种皮料,仅次于狐狸的。
  这种小东西早些年还进村子里偷鸡鸭,鹅属于猛禽,可以用来看家护院,不怕体型小的黄皮子,但是太笨了,斗不过这种聪明的小生灵。
  黄皮子有一些很让常人难以理解的行为,比如现在绕着圈拜天拜地一般人就理解不了,孙易也理解不了。
  他是土生土长的北方人,对这种邪乎的小生灵打心眼里就有一种敬畏,不过还没有达到两女人那么恐慌的地步,相互不招惹就是了。
  一点白在孙易的脚边转悠着,发出低低的哼哼着,等着孙易的命令,只要他一声令下,它就会勇敢地去与那几个亮黄色的小东西搏斗。
  “行了行了,别看了,我们该走了,这是人家地盘!”孙易道。
  这回两个女人谁都顾不上再看美景了,几乎就是抢在前头下山了,孙易差点都没有追上。
  “黄皮子,真的有那么神吗?”下山途中,苏子墨忍不住捅了捅孙易的腰眼神秘地问道。
  孙易笑道:“你可是官员呐,哪能问出这种问题来,不怕马列来找你啊!”
  “去去,我听过一些传说,但是都没有见过真的!”苏子墨道。
  孙易捏着下巴道,“我上中学那会,东沟村有一家的婆娘据说是被黄大仙上身了,挺好的一个人,说话都变了动静,上窜下跳的很厉害,一个窜高就能爬房顶上去,倒底是不是真的上了身,这种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那就是真的喽?”苏子墨说着忍不住回头又看了一眼。
  “随你怎么想吧,这事我也解释不了!”孙易笑道,然后抢了几步,在前头带路,下山这一边不太好走了,已经是一片片的松林,是低矮的松林。
  走出了松林就到了山下,两山之间一条小河如同银带一样流淌着,在河边,还长着一丛丛灌木,有着巴掌大,三个角形的大叶子,灌木上还有一片片的尖刺,在灌木的最顶端,一个个的小红点闪亮。
  “嘿,你们有口服了,竟然找到了这种好东西,托么(音译),这东西可是最甜的一种野果,吃多了也不倒牙,摘的时候小心别扎了手!”
  孙易说着,伸手在灌木上方摘了一个小果子,小果子大的有姆指大小,小的也有小指盖那么大,一个个的红色水晶般的小果子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攒成一小团,透着诱人的清香。
  吃到嘴里,甜香迷人,还带着一股山野特有的草木清香,这东西果子在市面上极少见到,一是采摘不易,另一个也是不容易保存,它太脆弱了,稍稍颠几下就碎烂成一团没法吃了,只能现吃现摘。
  三人沿着这些果秧一路吃过去,吃到头的时候,每个人的嘴唇都是红红的,还透着浓浓的甜香气。
  特别是苏子墨,那种纯自然的红色嘴唇透着一种迷人的感觉,让人恨不得上去亲咬一口,就连陆青的红唇看起来都顺眼了不少。
  “哇,真好吃!”苏子墨巧舌在唇间甜了一圈,残余的甜香都舔进了嘴里,却让孙易的心狠狠地一跳,这特么不是诱人犯罪吗。
  孙易看看天色,转移了目光和话题,“咱们得快点走了,到了前面的小河边上咱们就吃午饭!”
  苏子墨上下打量着孙易,然后笑了起来,“我们两个都带着巧克力棒,还有压缩饼干和罐头,你什么都没带,看你吃什么!”
  孙易瞪着眼睛上下打量着她们,有吃惊的语气道:“这个季节进山,你们还用带吃的?我只带个锅就可以了!哈哈,到时候我吃香的喝辣的,你们就啃自己的饼干去吧!”
  “你还能捞鱼呀!”
  “鱼,只是小意思!”孙易说着,从后面的背篓里拿出一个硕大的弹弓子来,随手从地上捡几个大姆指大小的石头子。
  “看好了!”孙易说着,向一点白一指,原本还有些垂头丧气的一点白一下子就开心了起来,油黑的身体一窜,嗖地一下就钻进了草丛里闹腾了起来。
  “你要干什么?打猎?能打着啥?那倒有只鸟!”苏子墨咯咯地轻笑着一指不远处的树枝,上头蹲着一只看起来挺胖的鸟,黑白花纹看起来很惹眼。
  “这种杜鹃鸟没啥肉,也不好吃,小时候烤过!”孙易笑道。
  这时,草丛里突然有了动静,跟着,一只全身颜色鲜亮的野鸡腾空而起,孙易还没等用弹弓子去打,就见一条黑色的身影闪电一样飞射而起,把刚刚飞起来不到一米高的野鸡扑翻了下去,一会,一点白拖着一只野鸡跑了回来,放到孙易的脚边,吐着舌头哈哧哈哧地喘着气。
  它太小了,捕获一只野鸡是意外之喜,就连孙易都没有想到它能逮到一只野鸡。
  “小白,真是好样的!”孙易抱起一点白抡了一圈,然后捡起了不到二斤重的野鸡,是一只公野鸡,羽毛鲜亮漂亮,女人对这种漂亮的江西省都没什么免疫力,不过被一点白折腾了一阵子,长长的尾羽已经断掉了,身上也粘着泥土和草叶。
  “嘿,熬上一锅野鸡汤,味美鲜亮!”孙易笑道。
  苏子墨气得直鼓腮帮子,倒是陆青,一脸容嬷嬷的肃容,冷冷地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野生的野鸡是属于保护鸟类,擅打野鸡是犯法的!”
  苏子墨嘿嘿地笑了起来,“没错,违法犯罪的行为被我们逮了个正着!”
  孙易把野鸡向身后的背筐里一扔,大咧咧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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