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牧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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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牧场主- 第7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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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你为什么不能学平常人,好好谈一场恋爱呢。哪怕对方只是普通人,只要他是爱着你的,我也愿意接受啊,你这样让我很头疼。你的年纪应该可以考虑这个问题了,六岁那年说自己不会结婚,我以为只是开玩笑,没想到是真的。”
  韩宣大囧,心想哪个正常女生,会在六岁考虑这种事情……
  吃完早餐,从食堂离开时候,周围的人已经挺多。
  几位年纪不大的蒙古族小孩正在打量胖丁,手段不算温和,还用石子砸它,被欧文喝退后,大叫着散开奔逃。
  蒙古袍主要包括长袍、腰带、靴子、首饰等,具有浓浓的草原风格,这是因为穿裙子更适合骑马,现在那几个孩子,就各自骑着不大的小马跑掉了,他们没亲眼看过外国人长什么样,特意跑来看看。
  胖丁没被砸到,但突然有人向自己丢东西,这让它感到伤心,嘴边小胡子一抖一抖,蹲在草地上快要缩成球了。
  最近它脾气大,动不动就闹情绪,一般韩宣不去管它,比如现在,要不了两个小时,它就会自动恢复正常。
  跟佩拉雷去参观矿区地图,有个用铜、金、银三色组成的模型,引起了他的注意,询问说:“地下的矿藏布局就是这样子吗?”
  “大概是这样,在地表扔炸弹得到的反馈挺精确,差别不会太大。看这个点,我们打算将来从这里开始采掘,预计未来的铜矿年产量会达十五万吨以上,黄金产量达到六十万盎司。在铜矿的潜在产能得到充分实现之前,不得不挖掘一个大约两百公里长的坑,这项工程需要大约五年时间……”
  韩宣到现在还不知道,矿石是怎样被开采出来的,开口说:“开采难度大不大?”
  “还行,浅层不算太困难,所以说这个矿价值很高。力拓的CEO特意打电话给我,说也想参与进来,开什么玩笑,我傻了才会给它股份……”


第1424章 四月上旬
  整天在奥尤陶勒盖矿区转悠,听专家和技术人员商量关于开采的事情。
  最近几年内,韩宣将要陆续往这个矿区,投入超过二十亿美元资金用作建设,期间很可能没有半毛钱利润,虽然相信伊莎贝莉,但主导着这单生意的毕竟是佩拉雷先生,小心点绝没有错,至少要搞清楚自己的钱,将会用在哪里。
  两个重要的资金投入项目,分别是发掘地底矿道以及铺设铁路,另外发电厂、加工厂、设备采购等也得花不少钱,仔细算下来,之前预计的三十五亿美元总投资额很可能不够,走一步看一步。
  资金不是主要问题,难题是需要跟蒙古和华夏两国进行协商,蒙古共和国这边很容易处理,自从知道总统夫人喜欢各种珠宝和美钞之后,一切就都不是问题了,各种政策大开绿灯。
  前几天,在蒙古首都乌兰巴托国家宫里,跟这个国家的主要高层官员们进行过两次会谈,韩宣跟他们谈的内容假如泄露出去,绝对会引起轩然大波,因为他在聊他们能从项目中获得多少好处,而不是这个国家能获得多少好处。
  蒙古的商业税收本来就不高,当韩宣拿着长达二十年的税收减半协议回来时候,连佩拉雷先生都对他刮目相看,想不明白如此荒唐的协议,政府方面怎么可能会答应。
  论起送礼的学问,西方人干得太糙了点,身为华人,韩宣好像天生就知道怎么送礼,送出去的几个马尔代夫第一银行的匿名账户中,总额只有一千三百五十万美元,而这些减税政策所能创造的价值,高达十亿美元以上。
  就算政府财政多出十亿美元,那也是国家的钱,而这一千多万美元平摊到几个人身上,每人都能拿两三百万美元,这算是自己的钱。
  明白账谁都会算,别以为整天骑马吃羊肉的蒙古汉子就都一根筋,他们坏起来才厉害。
  原本韩宣以为一人五十万美元就能打发,想不到意思说开以后,全都在狮子大开口,一个比一个狠。
  两三年以后,矿区表层就可以进行开采,等地表没法继续挖掘才会转入地下,铁路和电厂的事情不麻烦,在跟大老板通过电话后,就都解决了,真正麻烦的是销路问题。
  和佩拉雷商量完,韩宣觉得暂时不急于对此进行谈判,随着华夏发展速度增快,必然会导致缺少铜,到时候地位从买方市场转变成卖方市场,才能从中赚取到更多的利润。
  现在就谈注定会被宰,因为邻国暂时还不缺铜矿石,何况就算现在谈好,目前也没货卖给他们,不急于一时……
  时间来到四月上旬。
  最近一段时间蒙古多雨,气温渐渐上升回暖,就在韩宣以为舒服日子到来时候,昨天很突然地袭来冷空气,造成大范围降温降雪,地面覆盖了一层薄薄白色。
  伊莎贝莉病倒了,但是不算严重,这两天卧床休息,看看书什么的,此刻韩宣正在她床边,帮忙冲泡奶茶给她补充营养。
  跟绝大多数西方人一样,伊莎贝莉不喜欢吃药,或者说在病情不算太严重的情况下,更希望依靠免疫力让自己康复,这样可以避免过量服用抗生素,造成身体素质下降。
  供暖系统还没开始建造,房间中央火炉里的炭火烧得旺盛,烟雾通过管道排出去,把房间外面地面上的雪都染黑了。
  将杯子递给伊莎贝莉,韩宣询问她:“打算什么时候离开?事情大概处理完了,第一辆麒麟汽车最近就要交付到顾客手中,我准备亲自过去。如果你去英国的话,我可以送送你,往西飞回美国路程多不了多少,而且能顺道看看安雅。”
  “行,我随时都可以走。”伊莎贝莉放下论文,抬起头说。
  此刻有人敲门。
  道森秘书隔着门,向里面喊道:“小老板,有人过来找你,卖马的那位蒙古人。”
  韩宣听见后,顿时想起上周自己去小镇上的马市,托人帮忙买马的事情。
  快走几步拧开门,对道森询问:“哪呢,马在哪?”
  “没有,他没把马带来……”
  见到马贩子俺答汗后,上车一起离开去汗包格德县。
  韩宣之所以这么激动,是因为这次他准备购买几匹阿哈尔捷金马,也就是古代人们所说的汗血宝马。
  这种马的皮肤比较薄,跑动时候血管舒张,仿佛像是流出血汗,如今数量只有两千匹左右,并没有被土库曼斯坦列入濒危物种,那些贫穷内陆国家,政府没有保护野生动物的概念,马就是马,可以随意买卖,听说当地有人饲养的消息后,韩宣便动心了。
  在马厩里看到五匹体型消瘦的成年马,其中两匹是漂亮的金色,另外分别为黑色白蹄、白色、以及枣红。
  光定金就交十万美元,花了大价钱,所以这几匹都是年轻力壮的好马,韩宣对它们相当满意,两公三母,还能繁殖,雪山牧场和甘宝海洋牧场都有跑马场,放在哪养都可以……
  “俺答汗,马蹄钉过了吗?牵一匹出来让我试试怎么样。”
  韩宣伸手抚摸着围拢过来的几匹马,它们个子比较高,身体消瘦矫健,难怪古代的将军们不喜欢这种马,看上去不威严,而且负重能力也不算出色。
  来蒙古这段时间,他已经把蒙古语学会了,日常交谈不成问题,去跟那帮官员们商谈时候,连翻译都没带。
  “都是从小驯养的,我亲自挑的马。马蹄早就钉好了,路上有雪,你可以小心点试试,等等,我去拿马鞍……”
  挑了匹看起来很机灵的金色阿哈尔捷马,安装好马鞍后骑着它出发。
  瞧见韩宣骑马姿势,俺答汗就知道他也是老手,对于马跟他配合得那么好,感到微微诧异。
  之前商量好一匹四万美金,道森秘书把剩下的尾款交给他,接着打电话安排人,让他们把这些马运到美国去,相比起飞机,还是船更加适合……


第1425章 宝马与猎鹰
  古有千金买马骨的故事。
  日行千里的真马不存在,人类现代科技发明的摩托车、汽车都能做到这点,在动物当中,阿哈尔捷金马确实属于很能跑的种类,比绝大多数普通马更厉害。
  这种汗血宝马非常耐渴,即使是在五十摄氏度的高温下,它们一天也只需要喝一次水,因此特别适合长途跋涉。
  去年在一场赛程三千两百公里、赛期六十天的比赛中,五十四匹参赛汗血马都坚持到了终点,它们的最高记录是八十四天跑了四千三百公里。
  五万美元一匹的价格不算低,跟它体型比较相似的阿拉伯马存世数量比较多,但阿拉伯马当中的佼佼者,售价着实不便宜,比阿哈尔捷金马更受欢迎。
  例如巴菲特送给韩宣的那匹……曾经是好马没错,可惜听艾尔纳管家说,现在它被各种好伙食养胖了,简直是在暴饮暴食,完全不爱运动,以前价值几百万美元,如今开价十万美元都不一定有人要。
  这让韩宣忍不住怀疑,Act是不是还具有催肥的功能,想想胖丁、维尼、小巴里,难怪卖牛时候都比别人家的重,好口粮简直是催生胖子的温床……
  骑着阿哈尔捷金马,在一望无际的平坦雪原上狂奔。
  假如不考虑迎面而来的刺骨冷风,这种感觉真的很爽,它适应这里的气候,即使踩在雪里也不会感到不舒服,身后留下一排脚印,露出雪下的青草地。
  韩宣可以感觉到,这匹马现在很开心,放低身子躲避冷风,感受着汗血宝马的速度,跑出一千米大概只花一分零二十五秒,考虑到特殊地形,这已经是很厉害的数据,可见马贩没有用劣马糊弄自己。
  加布里尔等保镖,起初还没在意,接着发现小老板已经离开视线范围,这才慌乱准备去追,然后就见到他又回来了。
  放低身子趴在马背上,韩宣能看见马的脖子和肩膀处,短毛底下的皮肤开始变红,这是属于阿哈尔捷马的特色,也是汗血宝马名字的由来,只是一种生理特征而已,并不算奇怪。
  一直跑到出发点,它才慢慢停下,马在喘着粗气,韩宣也是一样,气温在零度徘徊,呼吸时候带着白色水雾。
  跳下马,拍拍脖子让它自己玩去,马贩俺答汗停止数钱,将厚厚几叠钞票分出一半,交位中年蒙古人,剩下的小心塞进腰包当中,嘴巴咧到耳朵根,这单生意足够他四五年吃喝不愁。
  拿起块干布,帮那匹马擦干身上的汗,不然可能会着凉,俺答汗问韩宣说:“怎么样,行吧?”
  “嗯,钱不是给你了么,看见它们我就知道都是好马。”
  韩宣没吹牛,好马和劣马的精神状态不一样,他能感受出来,有自信的马才能跑得更快。
  和牛、羊、驴同为四蹄畜类,就是因为它们可以载着人跑,才避免被当成肉类或者拉货苦工的命运,在近代科技工业发展起来之前,它们一直是人类代步的最好选择,马的数量甚至成为衡量国力的数据之一。
  “好嘞,那么我就先走了,要去把这些钱存起来,放在身上总是提醒吊胆的不放心。”
  韩宣听见后,笑着对俺答汗说:“这点钱就不放心了,那么我岂不是整日整夜睡不着觉?”
  “我哪能跟你比,你的保镖们都带着枪呢,而且这点钱,就算丢了对你来说也不算什么。”俺答汗讪笑回答。
  “哈哈!行吧,你先去忙。”
  “哎!”
  对方答应了声,坐上破旧的越野车离开。
  “已经让人来把它们送回美国,估计待会儿就到,具体送到哪?”道森秘书询问说。
  “十七里湾吧。我怕这些马受不了蒙大拿州的气候,用船运时候小心点,在当地找些草料一起带着。对了,安排好飞机,我们晚上出发赶回华夏,然后直接送伊莎贝莉去英国……”
  ……
  回去中途,见到有人玩猎隼。
  蒙古汉子骑在马背上放飞它,猎隼飞出不远便俯冲,轻而易举抓起只野兔,展翅往回飞。
  世界上最厉害的驯鹰民族在蒙古,从四千年起就有这个职业存在,他们生活在人烟稀少、土地贫瘠的阿尔泰山上,通过训练老鹰,让老鹰为他们捕捉猎物,借此获得足够让家人享用的食物。
  韩宣听说,如今这项独特传统,正面临失传的尴尬境地,整个蒙古仅剩下大约七十名训鹰师,由于阿尔泰山常年与外界隔绝,这项传统才得以在蒙古流传至今。
  猎鹰寿命通常在四十年左右,对于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来说,猎鹰就像他们的亲人一样,可以相伴一生。
  那位得到猎物的驯鹰人,正用刀子割开兔子的腹部,将他们认为最重要的肺部,喂给老鹰作为奖励,虽然场面血腥了点,但传统就是如此。
  为了训练好合格的猎鹰,训鹰师必须从鹰很小的时候,便开始培养和它们的感情,培养一只猎鹰通常需要三到四年时间,整个驯化过程只能由一个人完成,这样鸟和人之间,才能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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