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少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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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少是杀手- 第2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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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过的很好,而且我正在学习一种责任,不过在这学习的过程中,在我苏醒之后,我会发现这份责任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重了。

    但我并不会逃避,人活着就会有责任,为了爱人,为了亲人,为了友人。

    那天,喝酒的人很多,西伯利亚的一处小村里,两个身穿裘袄的汉子正围坐在火炉边对饮,饮着伏特加,吃着烤鱼。

    “我儿子过几天就十八岁了。”周国豪喃喃道,和不远处忙着做饭的陈雅妍对视了一眼,眼中既有苦涩,又有欣慰。

    轩泷也在喝酒,甚至轩凛都在喝酒,庆祝他们即将成年,即将迈入人生的真正阶段,同时也在盼望着来年,那个最好的朋友会回来,会再和他们一起面对未来。

    “哥哥就要十八岁啦,小雪也又长了一岁,正是谈恋爱的黄金时间段呢。”某个身在拉斯维加斯的小萝莉长吁短叹道。

    “羽少才十八?我特么怎么感觉他都三十多岁了。”慕一天一语道破天机。

    其实这家伙也挺想我的,毕竟一起的那段时间还算挺乐呵,如今却……慕一天叹了口气,翻开手机通讯录里我的照片,放在桌上又点了三只香烟,拜了拜。

    然后……然后他就被立花罂市和小萝莉给揍了,还被落井下石的多诺咬了几口。

第一卷 第三百五十六章 :新年将至

    叶雪莹始终拗不过我,在争论了足足一晚上后,终于答应让我偶尔去郊外河里抓鱼了,其实所谓的争论,就是她不停的呵斥,我则蹲在墙角不断的画圈圈,反正死不松口,她不让我就偷着去好了,腿在我自己身上长着。

    叶雪莹依旧反对我大冬天的再跳进河里,所以在淘宝网订购了一些捕鱼或钓鱼的工具,曾经的我钓鱼是非常牛逼的,现在应该没忘记吧?毕竟那已经快磨练成一种本能了。

    不管怎么说,我总算找到了一件可做之事,虽然算不上生财之道,但也算能弥补些生活压力了,海宁市的消费水平挺高的,但由于我们不住在市区,所以还算凑合。

    叶雪莹的月薪有两千五六百,如果我每月也能补贴个两千多,生活就算不错了,等小萌萌长大些,租个好点的小家也够。

    我现在隔个两三天去一次郊外,其余时间就在家里帮着叶雪莹照顾小萌萌,或是时而去老板大叔的卤味店里帮帮忙,他给我的薪水也还不错的,人真的挺好。

    不过那些钱我都没有给叶雪莹,而是悄悄托老板大叔买了很多补品回家,否则她一定会省吃俭用的。

    “老婆乖,吃花生猪脚粥。”我满脸疼爱道。

    叶雪莹捂着肚子在呻吟,她不知道我是从哪里得出她省吃俭用这个结论的,为了萌萌的奶水,女人坐月子这段时间吃的其实很好,那肚子就没消下去过,不是鱼汤就是鸡粥。

    就算催奶补身子也不用夸张到这种程度吧?好啦,她知道我最近在和老板大叔学做菜,而且主力攻占粥食领域,不到一星期就学会了二十多种粥的煮法。

    这让叶雪莹很是欣慰,但她知道这二十多种粥都吃一遍的话,自己这辈子就别指望瘦下来了,很可能在三十以前就被我养成肥猪一只。

    “变胖的话,很丑的。”叶雪莹欲哭无泪道。

    “不丑,萌萌就胖乎乎的,很可爱。”我完全不理解她的节食瘦身想法,勺子直接塞进了嘴里,叶雪莹泪流满脸了,只希望小萌萌能快点长大,快点懂得喝粥,快点帮她分担点吧,因为某人做了老爸之后实在太积极了,完全不顾她胃的容量。

    不多会,叶雪莹的肚子里就被我塞了两大碗猪脚粥和两个煮鸡蛋,外加一个苹果,女人捂着肚子在床上阵阵呻吟,她感觉自己仿佛又一次怀孕了。

    幸好,我大部分的注意力还是集中在小萌萌的身上,每天最少有五个小时是坐在床边眼巴巴看着这小东西的,连电视都不看了,连游戏机都不陪叶雪莹玩了。

    特别是这小东西睁眼以后,那水汪汪宛如宝石的大眼睛更是吸引了我几乎所有注意力,对视几个小时都不觉得无聊。

    还有那软绵绵的小手小脚……起先我还不敢摸也不敢抱,顶多用手指头戳几下,但叶雪莹强迫我抱了一次之后,我就爱不释手的再也不放下了。

    “好软哦……”我捏着萌萌的小脚丫惊呼道:“像小包子似得。”

    “包子?”叶雪莹一阵怪笑,趴在我肩上道:“那老公要不要把萌萌吃掉?”

    久而久之,我也能听懂她的笑话了,但还是喜欢装出一脸惊讶,紧紧抱着小萌萌说些不行不许的傻话,因为每当我这样,叶雪莹就会笑的前仰后附,那小脸像花儿似得。

    “老婆也好漂亮,好像包子。”我坏坏的笑了笑,突然一把将她扯进怀里道:“老公好想吃掉老婆。”

    叶雪莹呆立了好久,我那坏笑的模样再次让她有些痴醉了,因为实在太像之前的小恶魔,甚至还多了些许纯真的娇憨,唔……这个词是形容女孩的吧?但我感觉叶雪莹就是很想把我弄得很可爱,就像小萌萌似得。

    女人常说家里其实有两个萌萌,一个大萌萌和一个小萌萌,说久了,她都快忘记我的名字叫周羽,儿子的名字叫周晨旭了。

    很多夫妇都觉得带孩子是一件很苦逼的事,可我却完全不同,总是乐此不疲的,自从叶雪莹教了我几次之后,我就彻底爱上哄萌萌睡觉和换尿布的工作了。

    甚至如果这小东西几个小时不嘘嘘,我就会急的抓耳挠腮,不断戳着他的小**,叶雪莹吓得连连阻止,又横眉竖眼的说我最近越来越重口味了。

    帮儿子换尿布是重口味吗?我觉得她才口重吧,一到晚上就耐不住寂寞了,却又因为坐月子时不能爱爱,所以……

    拔萝卜和吃香蕉,是叶雪莹现在最喜欢的运动,当然我也很喜欢,因为真的好舒服,我也终于明白公园里那些情侣为何总是喜欢没羞没臊了。

    我完全不记得以前和叶雪莹的事,不过最近却发现她是个挺好色的女人,时不时就喜欢抱着我又亲又咬的,有次连给萌萌喂奶都顾不上了,而且我从她的枕头下,还翻出了很多稀奇古怪的‘电动玩具’。

    “那会你不在嘛,现在不用了,都扔掉吧。”叶雪莹羞红了小脸道,突然想到了什么,皱眉道:“老公,你以后都不会离开我的对吧?一辈子对吧?你发誓好不好?”

    那天,我很是有些奇怪,不明白叶雪莹让我发誓的目的何在,甚至发完誓还逼迫我写在了合约上,还按了好多个乱七八糟的手印。

    “嗨嗨,你要敢背誓,天打雷劈哦。”女人捧着那合约一脸的傻笑。

    其实她想多了,我不可能背弃她了,因为小萌萌,也因为我真的爱上了她,只是……哎,责任越来越重了,有些事以后也会有些麻烦吧。

    就算写了誓言,叶雪莹依旧不很放心,她这些天一直在想某些问题,她这样……算是抢别人老公吧?很坏很下贱对吧?这让女人很是苦恼了一阵子。

    她知道苏凉晴和我的感情有多深的,一旦苏醒,绝对不可能因为她而彻底放弃和女孩的爱,那她该怎么办?

    叶雪莹不知道,她现在只想紧紧抱着我,想明白后甚至祈祷我永远别苏醒了,但如果真的走到那一步,她是不是该让步?毕竟她知道自己是第三者,甚至第四者,而且抢的还是自己学生的男人,还是借着失忆抢来的,这已经不是没羞没臊,而是不知廉耻了吧?

    “如果,如果真的走到那一步,我会放弃吗?”叶雪莹苦恼道,她不能,也不敢,更不愿意,她顶多……让一步,无条件无名份的跟着我,哪怕是地下情人都好,为了萌萌。

    但如果她退一步都不行呢?如果我真的背誓呢?毕竟那誓言是浑浑噩噩的状态下发的,根本算不得数。

    女人在叹息,那样的话,她或许就只能带着萌萌相依为命了,这些天的相处,她知道自己心里再容不得第二个人的。

    所以,她这些天才表现的很好色,不断和我做些没羞没臊的事,这即有些绑住我的意思,也有些享受一天算一天的意思。

    毕竟她是成年人,对感情,对以后的生活,她不能像简小敏和苏凉晴那么天真无邪,随便说说就当一辈子了。

    “老公,亲亲……”叶雪莹又腻了上来,抱住我就啃,我无奈之余只得先把小萌萌放在摇篮里,这还是老板大叔帮我买来的。

    床上,女人整个腻在了我的怀里,不断的抚摸着,那吻痴缠的几近疯狂,从嘴唇滑到下巴,再到胸膛,愈加的往下。

    当那片温热紧紧包裹,我身子突然的紧绷,忍不住抓住了她的头发,轻轻的揉着,感受着那酥麻到令人痴迷的爽快。

    “喜欢吗?”女人支支吾吾的问道:“喜欢的话,就一辈子不许离开哦。”

    我当然很喜欢,而且我很少体会到这种满足,毕竟我和简小敏或苏凉晴一起时,都是由我为主导,我去尽量的让女孩舒服,可只有她,让我体会到了那种无微不至的呵护。

    我也愈加的爱上这种事了,只要在家,和女人的缠绵就几乎无时无刻不在进行,就算到了大年三十也没有停止,那夜,家家户户放着鞭炮庆祝新年,我们也在庆祝,用我们独特的方式,在我们那个温暖的小屋里。

    那夜,摇篮里的小萌萌瞪着大眼睛,听着外面的鞭炮声,吐了一晚上的小泡泡,而他的爸爸妈妈则在床上也玩了一晚上的没羞没臊。

    那个年,我过的非常嗨皮,因为有叶雪莹的陪伴,也因为我的生命中多了个小萌萌,还因为我暂时跳出某个棋局。

    不过那个年,有些人过的很不嗨皮,因为棋局再一次开启了,一些计划,就像慕长空说过的,就算你不去招惹别人,在别人准备好了之后,也会来找你麻烦的。

    一味的防守,真的不是上上之选,所以黎军始终想要防守反击,哪怕这盘棋已经快输了,他依旧在想办法挽回败局,和周俊杰一起,甚至也是和刘恒宇一起。

    只可惜当轩皓霆发现这个道理时,已经为时已晚了。

    这个新年,轩家过的很热闹,因为云远岚千里迢迢从陕西赶过来了,一句恭贺,老头却说的很苦涩,他真的不愿意这样,但却不得不这样。

    锋殇的那个条件开出来了,其中的残酷,让胖老头根本无法拒绝,否则他经历的痛苦将是我和周国豪的一万倍。

第一卷 第三百五十七章 :天堂和地狱

    女孩最喜欢什么样的男孩?答:一个能让她为之崇拜,同时又对她无比宠溺的男孩。

    所以,她在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了他,虽然这并不是真正的巧合。

    他一见面就爱上了她,爱她的美貌,爱她的娇憨可爱,甚至爱她的刁蛮任性,把她像一只天使般捧在手心里呵护。

    她喜欢玫瑰花,嫉妒那些每到情人节就能收到很多玫瑰的女孩,所以他就买了几千朵玫瑰铺满她的房间,让她仿佛活在玫瑰的海洋中,让她感觉自己就像个花之仙子。

    她喜欢吃椰蓉包,他二话不说就亲自坐着直升机跨越了四个城市,买来了全国最著名的一家店里,早晨刚出炉的椰蓉包,小心翼翼的护在怀里飞回来,送到她手中时还是热乎乎的。

    她撒娇不想吃饭,只想吃哈根达斯,他就带着她到一家专卖店的门口,告诉她这家店已经被他买下来了,以后只为她一人服务。

    她看中了一款奢华项链,只可惜那是限量版,已经销售一空,他说没关系,然后直接赶赴那家法国的品牌公司,用手枪指着公司老板的太阳穴,请求再为她专门打造一条,用最昂贵的宝石,并且还刻上了她的名字。

    她感冒了,他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陪着她,照顾着她;她发脾气了,他满脸温柔的哄着她,呵护着她。

    她看偶像剧看哭了,他说她是小傻子,却又陪着她一起哭;她不敢一个人看新上映的恐怖片,他虽然很忙,但依旧连夜从国外赶回来,陪着她一起看,再连夜做飞机回去。

    这是梦吗?不,这是真实的,而且他此刻就站在她面前,满脸微笑的看着她。

    他是个很帅的男孩,还冷冷的,酷酷的,应该有很多女孩喜欢,但他却只钟情她一个,只为她而痴迷,而沉醉,他也是个很有本事的男孩,实力非常强,虽然并不算无敌,并不算巅峰,但却足以让她为之崇拜。

    这样完美的男孩,如此炽烈的爱情,又有几个女孩可以抵抗?

    何况,他们连爱好都完全一样,连理想都交织重合,她很想做杀手,而他恰好就是……

    她在无数次的梦境中都幻想自己是个誉满天下的超级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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