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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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宝王- 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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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过之后,他就决定买一把,这个不需要绿卡,只要有狩猎证那就能购买。
  弩箭的价格不便宜,弓弩本身就要六百块,加上红外镜、瞄准镜和激光器等配件,那就是接近八百块。
  更贵的是箭支,一打需要24元,也就是每射出一支箭,那就要花费两美元,这还不包括弓弩本身损耗。
  汉斯买了一把雷明顿700…B,这是把狙击枪,带有瞄准镜,在美国民间拥有巨大的名气。
  另外,雷明顿700…B升级后可以成为雷明顿700…PP,这是亚利桑那州警察使用的制式狙击枪。
  李杜以前听人说,在美国买枪就跟买菜一样简单,但这次亲身体验后,他发现并不简单,其实也挺麻烦的。
  他没有买枪,所以流程简单,要做的就是出示执照,然后填写一份叫做到form4474的表格。
  这张表格是用于背景审查用的纸质材料,同时武器的序列号也会被记录在案,一旦出事,好及时追查责任人。
  汉斯那边就麻烦了,他要出示驾照、在当地警察局办理的持枪证、还要填写好几份材料,其中有FBI的、有警察局的,还有国民警卫队的。
  填写完的材料会整理成一个文档,然后交由几个部门进行审查。
  一切顺利之后,买主才能得到这把枪,其中如手枪这种可隐藏性的武器,需要审查的时间会很长。
  不过老兵世界是一家老牌枪店,递上去的材料拥有优先审核权。
  这样,两人在菲尼克斯住了一夜,办理了买车的手续拿到车后,下午也从老兵世界拿到了枪。
  地狱猫的价格是十万零五千块,在美国属于高价的豪车行列了,开着它在公路上驰骋,那能享受的回头率可不是一般豪车能比的。
  汉斯坐在副驾驶上,扛着枪、戴着墨镜、叼着雪茄,衬衣扣子特意打开,一幅黑道枭雄的姿态。
  后面一辆警用摩托车开了上来,吓得他赶紧将枪扔到后座然后系好扣子,结果警察没管他们,继续鸣笛离开了……
  回到旗杆市后,汉娜看到地狱猫之后大为艳羡,说道:“哇,这家伙太威猛了,它真是个坏坏的野兽。”
  李杜摸着车头笑道:“如果你开上去就知道,它的感觉会更棒。”
  下午剩下时间,汉娜和汉斯开着车在公路上转悠了起来。
  然后,等到他们回来,一百美元的汽油烧光了……
  七月底周末时间,李杜、汉斯和哥斯拉就全副武装的出发了,目标是大峡谷国家森林公园。
  “今天参加狩猎活动的人会很多,里面会有一些蠢货,记得别理睬他们,因为我们都有枪。”汉斯叮嘱道。
  李杜道:“放心好了,我就是个好好先生,绝对不会和任何人产生冲突的。”
  进入大峡谷森林的一个入口,一辆直升机从他们头顶飞过。
  李杜抬头看了看说道:“这是什么飞机?林业局还是环境局的?”
  汉斯说道:“都不是,这显然是私人直升机,他们是来进行直升机狩猎的。”
  直升机狩猎是当代贵族活动,只有顶级富豪才玩的起,倒不是说直升机多贵,实际上美国人买飞机的真不少。
  可是,直升机狩猎需要特殊许可证,因为这种模式下视野好、转移速度快,空对地打击天生有优势,野兽一旦被盯上,根本没得跑。
  为了保护动物们,使用直升机狩猎就得需要特殊证件,购买价格很贵,至少要上千块。
  或许有人愿意花十万块买个私人直升机,但很少有人愿意花上千块买个狩猎证去打猎。
  地狱猫开进森林公园的停车场,李杜下车后开始整理准备,这时候一个声音在后面响起:“嗨,李,你来了?”
  李杜愕然扭头,然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苏菲的父亲,詹姆斯…马丁。
  小老头正叼着个烟斗,他的眼睛照例眯成了弯月亮,手里提着一把老式猎枪,身边有几个年纪和他差不多的小老头。
  李杜赶紧抬头挺胸拿出精神气来:“哦,马丁先生,您好,很高兴在这里看到您。是这样的,我和朋友想来放松一下,能遇到您真好。”
  马丁先生笑的更开心了,他点点手指道:“是的,狩猎是个放松的好活动,那好好玩,祝你收获多多。”
  说完,他又对身边老友笑道:“这是李,一个优秀的中国小伙子,苏菲的好朋友,他很会做菜,苏菲喜欢吃他做的菜。”
  几个小老头的目光转移过来,李先生更努力的抬头挺胸,双手紧握弩箭放在胸口。
  汉斯趴在车头上笑道:“嘿,兄弟,你这是在参加阅兵吗?”
  听了这话,小老头们笑了起来,不过看到汉斯,有一个不笑了,说道:“你是福克斯家的那个小混蛋?”
  汉斯摇头道:“不不不,你们认错了。”
  那小老头瞪大眼睛道:“认错?我还没有老眼昏花!你就是福克斯家的小子!”
  汉斯道:“我是姓福克斯,可我不是个小混蛋。”
  李杜拉开车门将他塞了进去,大哥你还是少说两句吧!

  ☆、292。小能手阿喵(3)

  
  马丁先生和李杜聊了起来,介绍了森林公园的情况,还给他介绍了几个狩猎的好地点:
  “你沿着这条路直走大概一公里,然后会看到一条小路,顺着小路下去是个小湖,我不会告诉你,那里会有惊喜。”
  “看到那座小山了吗?那里是鹿群的地盘,你会遇到马鹿、麋鹿、驯鹿,运气好还有梅花鹿。”
  “如果你带有猎犬,我推荐你往深处走走,那才有乐趣,说不准你会遇到狼群。”
  他到最后这点的时候,旁边的小老头说道:“你确定吗,詹姆斯?你让他去寻找狼群?那可是大冒险,苏菲好不容易有个能处得来的小伙子……”
  马丁先生考虑了一下说道:“好吧,那你还是别往深处去了,安然返回更好。”
  李杜笑道:“我会谨慎一些的,不过要是遇到什么野兽,我想我也不会害怕,该害怕的是它们。”
  一个小老头拍拍他的肩膀赞赏的说道:“好小伙子,是个有勇气的好小伙子。”
  “谢谢夸奖。”
  双方交流了一会就分开了,汉斯探出头道:“我可以说话了吗?”
  “可以,不过没人听,哥斯拉,走,我们也出发啦!”他背上箭囊开始跋涉,阿喵和干脆面威风凛凛的伴随他左右。
  按照马丁先生的介绍,他们先去了森林里的小湖泊。
  水是动物的生命之源,有湖泊、有河流的地方,就能遇到动物。
  大家都明白这点,因此守候在湖泊周围的猎人挺多的,李杜看到还有人铺下了野餐布,这是打算直接野餐了。
  见此,他们摇摇头离开,沿着湖泊继续往森林深处走。
  路上他看到了一些野菜和山芹,就蹲下用军刀挖了起来。
  干脆面看到他挖野菜顿时来了精神,前爪快速翻动,将一棵棵野菜给刨了出来,速度那叫一个快。
  李杜从背包里拿了一枚圣女果递给它,抚摸着它的小脑袋道:“干得好,干脆面,干的很棒。”
  干脆面骄傲的昂起长脸蛋,小爪子捏着圣女果做了几下浣洗的动作,然后塞进嘴里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阿喵不屑的看了它一眼,这有什么牛鼻的?瞧本喵爷的,喵爷给你上上眼药,叫你知道谁才是丛林之王!
  虎猫利索的钻进灌木丛里,等到李杜挖完了野菜,它叼着一只斑斓山鸡钻了出来,气势汹汹、得意洋洋!
  这只山鸡长得胖胖的很可爱,大概二十多公分的长度,体态丰满矮胖,长有灰白色和棕色的羽毛。
  奇怪的是,它在头冠位置长有一个弯曲的黑色羽毛,好像头上挂了个鱼钩。
  看到后,李杜惊奇道:“这是什么鸟?”
  汉斯看了一眼道:“珠颈翎鹑,肉质很肥,烤着很好吃。”
  李杜道:“是不是保护性的?”
  美国法律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很到位,也很严格,要是猎杀了保护性动物,轻者罚款,重者直接送进监狱去。
  汉斯摇头道:“不是,这鸟很能活,它们几乎能在任何环境下生存。因为这一点,很多地方对它进行了人工养殖。”
  听了这话,李杜放下心来,就将这只肥肥的珠颈翎鹑交给哥斯拉装了起来。
  他们继续往前走,阿喵在树上蹦蹦跳跳跟随着他们,走了一会它忽然又不见了,然后几分钟后它跑回来,嘴里又叼着一只山鸡。
  这次的鸟是山鸡,李杜认识,叫做披肩榛鸡,是榛鸡的一种,炖汤味道非常美,在美国山林中比较常见。
  他喂了阿喵一块小鱼干,又将榛鸡收了起来。
  这时候汉斯说道:“我们是不是傻?”
  李杜道:“你傻,但我们不傻。”
  哥斯拉点头。
  汉斯不屑的说道:“你比我还傻,起码我意识到了我们傻的地方。”
  “有话直说,有屁直放!”
  “我们干嘛辛辛苦苦的自己去寻找猎物?让阿喵带路不就行了?瞧,它这么短时间就抓到了两只野鸟!”
  听了汉斯的话,李杜不得不承认,他们有点傻。
  在阿喵的带领下,他们很快就看到了一片三齿嵩丛,在草堆里面,两只奇怪的野禽在寻找食物。
  这两只野禽长得很怪,屁股上好像长了刺,尾巴上的羽毛长而尖,就像并排着一系列钢针一样。
  此外,它们还有长长的羽毛,腹部羽毛耷拉下来能到脚趾,让它们行动看起来很笨拙。
  阿喵拔腿就扑上去,汉斯赶紧叫道:“阿喵,停下!”
  听到声音,两只野鸟吓得拔脚狂奔,不过速度不快,笨笨的样子看起来有些憨态可掬。
  汉斯说道:“这是艾草松鸡,在加拿大已经灭绝了,美国也很罕见了,没想到我们碰上了,这是严禁猎杀的鸟类。”
  李杜摁住阿喵,这让阿喵很不满,趴在地上开始打滚撒泼,嘴里还呜呜咆哮不已。
  没办法,他只好给阿喵吃了一块小鱼干,然后各种抚摸亲吻,夸奖它是个好宝贝之后,阿喵才满意的爬起来。
  阿喵带着他们继续前行,它脚步轻盈,爬山上树钻灌木无所不能,所以走在了前面,其他人走在后面。
  汉斯身体素质不行,在山路上走了一会累了,气喘吁吁的说道:“该死,我不行了,我的肺要爆炸了,让阿喵停下。”
  李杜刚要唤回阿喵,结果他一抬头,看到阿喵夹着尾巴往后狂奔。
  汉斯也看到了这一幕,笑道:“哈,这家伙真是懂事,它听到我的话了?”
  李杜则大惊,道:“不对,阿喵是碰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了!”
  果然,几秒钟后,一堆灌木丛被推开,一头长着獠牙的野猪奔跑了出来,然后脑袋转了转,很快发现了李杜等人!
  见此刚坐在地上的汉斯一把跳了起来,叫道:“狗屎,怎么碰上这家伙了?我们运气太好了,快跑啊!”
  李杜叫道:“跑个屁,干掉它!我们跑的再快能跑的过野猪吗?”
  这可是荒郊野外,他们行走起来都麻烦,何况要在上面奔跑?所以将背部暴露给野猪是最差的选择。
  可是李杜这会要反击也很难,他的弩箭安装的是弹匣,里面是钢珠,杀伤力有限。
  毕竟,他们现在还在森林外围,他们以为遇到的会是野鸡野兔这种小型野兽,哪知道会遇到大野猪!
  

  ☆、293。跟我干吧(月票38+)

  
  李杜这边准备反击,哥斯拉毫不犹豫举起枪来,而汉斯那货则爬起来拔脚就跑……
  刚刚还在喊肺都要爆炸了,可这会他跑起来那叫一个利索,脚底生风、连蹦带跳,看的李先生叹为观止!
  李杜觉得现在逃跑没用,不过既然汉斯跑了那他也不想跟野猪正面冲突了,便喊道:“哥斯拉,上树!”
  喊声落下,他立马使用时间放缓的能力,野猪奔跑速度、哥斯拉爬树速度、甚至风吹树叶摇动的速度,立马变得缓慢起来。
  这样,李先生三下五除二就爬上了身边山毛榉的树身上。
  见此阿喵反应神速,跑过来后凌空一个飞扑,四肢贴着树来了个飞檐走壁,几秒钟钻进了他怀里。
  不远处汉斯傻眼了,叫道:“救我!”
  这野猪看起来很可怕,獠牙粗壮锋利、眼神凶悍、一身皮毛沾满了石子砂砾,四肢粗短而有力,估计得有三四百斤,说它跟一台小车一样有点夸张,不过绝对是头猛兽。
  但这猛兽只是从正面看凶猛,李杜爬上树后才发现,这野猪后腰中枪了,正有鲜血淋漓流出。
  而且野猪不是冲他们来的,跑过来后看都没看他们一眼,继续往前跑。
  此外他站得高看得远,看到一条壮汉追在后面……
  “卧槽!”李先生下意识惊叹了一句。
  壮汉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服,光头、戴墨镜,一张大脸横肉遍布,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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