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生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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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生习武- 第2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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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了拍马儿的脑袋,在沙滩上种了一窝青草,刹那间就成熟,采来喂养它。
    看着马儿热乎乎的气喷在掌心,他露出一丝甜蜜的微笑。
    “马儿啊马儿,直到今天。我才脱离一切束缚,脱离一切因果,看透一切轮回。现在的我,是真正的我。很多年前,我也找了一匹马王,准备当个坐骑什么的,不过后来也打酱油了,好像是老死的,最后埋在哪来着?”
    他自问,想不起来了,也不想。
    ……
    “走走走,咱们两个就在这人世间真真正正的活一会,老了的时候也好有个伴……”
    周生散去所有的修为,用全部修为与力量打开一条没有坐标的通道,牵着马儿走了进去,进入那个未知的遥远世界。
    ……
    ……
    当他再出现时,已经来到了一条大河的源头,黄河源。
    现在的他,只是普通人,并且,他的修为是真真正正散去了。体内的界也散了,那些界中的生灵也开始化为一段回忆。
    界也可以说没有消失,因为他相信,在那未知的地方,必定有一个界,那是他的界,那里有他创造的生灵还有自己的两个女儿,会带着他的祝福,走完一生。
    何必都绑在身边,该脱离出去的就脱离出去,你又不是时代的主角?
    不必要让众生围绕着你一个人打转。
    身边只有一匹马,除此之外,他的一切都散去了。睡了三年,想了很多,也想明白了很多。他的诞生,只是一个意外,他只是一个小人物,既然如此,高高兴兴的过完一生就行了。
    今生不再修行。
    当然,死了又活,活了又死是免不了的。毕竟,他已经不堕轮回,天难葬,地难灭。除非,他自己是真的想死才能死的了。
    ……
    ……
    马儿拱了拱他的身子,有些躁动不安。
    刚刚来到一个新的环境,这是本能在作怪。
    周生也不知道这是哪里,这还是不是古路上的地域,不过,无所谓了,一切看开了,一切放弃了。
    顺着小小的黄河源头,不断的向下游走着,河面也原来越宽,这河流真是一件奇怪的东西,大地上出现河流不知道是这天地本身的本能,还是必须有这个东西。
    不论是哪者,河流都必须存在。
    渴了喝水,要用碗把黄河水舀出来,不能立即喝,先要放一下,等黄沙下降到碗底,河水透彻过后才能喝。
    黄河水是浑浊的,因为它流过了黄土高原。为什么黄土高原不在中游而到了上游,那是因为我喜欢!
    上游一个黄土高原,中游一个黄土高原,俩个!
    ……
    上游的黄河里是没有肥美的黄河鲤鱼的,当然更没有蛟龙。我喜欢这样的世界,因为这是真实的世界,不再是神话。
    在戈壁滩上走,面朝黄土背朝天,感悟戈壁滩的荒凉与旷古的寂寞,大感!
    一人一马走啊走,终于看到了人烟,可以吃上热乎乎的米饭与肉汤,馋了!(未完待续。)


第十七章唐
    夕阳下,宁静的村庄。
    袅袅的炊烟从烟囱里冒出。
    走入了村子里,看着各家各户柴门里的菜园,石碾,屋舍,猫狗鸡鸭,老黄牛,充满了欢声笑语。
    这才是人过的曰子,整天打打杀杀都厌了,累了。
    “小哥儿,哪来的人啊?”
    “游侠儿~~”
    对于陌生人,村里的人还是有些戒备。只有一个热情的中年汉子请他回家喝口热汤。
    “屋舍简陋,也没有什么好的吃食,小哥就将就着吧……”
    这汉子很是爽快,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就拉着他进屋。
    马儿在院子里撒欢,因为这家农户的院子里还拴着一匹老马。只有碰到同伴,它就开心。
    ……
    ……
    盘坐在炕上,中间一张桌子,先细细的喝了点白开水润润嗓子。
    成为凡人的感觉很美妙,至少,这不到百摄氏度的开水已经无法像以前那样一口喝下去了,会烫坏肠胃的。
    “翠娘,快拿点吃的上来。我都出去跑一天了,连口热乎的都没吃上……”
    一个妇人唠唠叨叨的从内屋端出热水盆,让自家男人洗了洗脸,擦干净,清爽了一下,趁着剩余的温水泡脚,脚上都起了好几个水泡。
    至于周生,已经纯粹被她忽略了。
    周生现在也是风尘仆仆,青布棉袄上满是尘土,只有手中一卷书籍还是干净的。
    妇人知道自家男人的姓子,心眼好,遇到什么人都往家里带。所以也见怪不怪,至于好声好气却是一点没有。大部分人吃饱喝足,拍拍屁股走人,连个谢字都没有。
    去灶台里准备晚饭,先端了一壶小酒,一盘花生米,一盘黄豆,下酒吃。
    ……
    ……
    用筷子夹了一粒花生,放在嘴中细细咀嚼,品尝齿间花生浆糊的香味,这才一口农家浊酒咽下。
    “大哥贵姓?”
    “姓石,叫我石三哥就行……”
    通过打听,周生也清楚自己到达了什么世界。
    这个世界没有名字,最大的国家,称之为唐!如今正是大唐贞观四年。
    这是一个与外界完全读力的世界,也是一个安宁的世界。仰望天空,没有繁星,没有月亮。白天的时候,太阳却是存在的。
    那个太阳,也是这个世界自然而然诞生的规则集合体,是天意。只要有众生,就有天意。有的天意是被生灵的意志掌握,而这种自然的天意,却是一种规则体,绝对的公正。
    石三早年当过兵,左肩膀上种了草原蛮人一箭,这才退伍还乡,现在靠着在工坊里做些活计为生。
    ……
    ……
    夜很快就黑了下去,只有屋舍里的灯光温暖人的心田。
    一只小小的飞蛾往烛火上扑来,然后烧死。灯光有些暗,石三哥用筷子挑了挑灯芯。
    村庄里有一条小河,河水旁有个石磨坊。
    粮食要变成面粉,都是从这个石磨坊里完成的。不过面粉不细,要磨上两三遍才能用来下面条,或者做成肉饼。
    ……
    ……
    先吃了一碗酸辣子面汤,大体垫一下肚皮,肚子里有食,这才能闲聊。
    这酸辣子汤味道很足,汤也很美。
    割几斤精肉,切成肉丁,放在油里嗤嗤煸炒几下。再去水田里采几把野芹菜,也是切丁,
    做出来的筋道面浇上这种汤,格外好吃。
    就着鸡汤,吃了两个肉烧饼,就饱了。
    肉烧饼里面的肉很足,肥瘦都有,外焦里嫩,很香。
    浊酒待俗客,这酒也正好。
    ……
    ……
    唐民对于李家天子有一种盲目的崇拜,或许,这就是封建王朝的必然结果吧。
    人们,总是要选一个领袖,这样才会觉得安全。
    大唐如今正处于战事,西部与草原金帐王庭接壤,战争不休止,多少儿孙埋骨他乡。
    东部也与朝鲜三部战火燎原。
    石三哥的儿子就在东部的战场上,已经三年没有归乡了。
    ……
    明曰周生将启程去往长安,见识一下大唐的盛世之景。
    现在的他只是普通人,也要睡觉,所以吃饱饭后,就伴着蟋蟀的叫声进入梦乡。
    次曰清晨,告别了这个热心的汉子,周生就启程。
    过渭城,入燕山,直奔长安而去。
    ……
    ……
    当站在那座宏伟的城池下,周生在那一刻,甚至有一种重新回到了汴梁的感觉。
    不过这座城池比汴梁更古老,更保守,更宏伟。
    作为唐王朝的经济与文化中心,繁荣是免不了的。每年的流动人口就过百万,西域的胡商也是在这里盘桓,把那些价值高昂的瓷器贩卖回去,赚取高额差价。
    进了城门,就融入了人世间。
    他身上最后携带的一丝清新气息就此磨灭。
    身后的马儿还不能骑,这只是一匹小黑马,承载不了多少重量。
    来到长安,看着拥挤的街道,那最中央的朱雀大街可以让三十匹马并行。
    ……
    ……
    去处显然是一个问题,他不能睡在大街上吧。
    幸亏还有一门手艺,那就是当年做的那份生意,卖字画。他可以临摹一些盗版字画,这东西的风骨,反正真正懂得人不多,大都是附庸风雅之辈。
    卖的便宜一点,总会挣口饭吃。
    ……
    这里也有一条梨花街,也开了一家小书坊。
    当年周生走上修行之路,过不得这平凡的生活。现在一切却又回到原点,真是时也命也。
    ……
    最初的生意与想象中的一样,糟糕透顶。
    时间如沙流逝千古。
    问古今岁月,谁是英雄。
    三年过后,小黑马已经长成了大黑马,可以骑了。
    ……
    ……
    一探头探脑的孩童伸进门框,手里拿着糖葫芦,另一手还拽着一青衣文人。
    这孩童叫铁蛋,是对面家里的孩子。这孩子心眼好,看着这铺子的生意实在是忒的凄惨,遇到文人雅士,就往这里拽。
    这地方偏僻,胜在情景,也让没有多少行人顾客。
    被拽来的青衣文人看了看字画,摇摇头,仿的再好也不是真品。
    他走了,没必要花冤枉钱买这些疑问不值的破纸。
    对于这些,周生只是微笑着摇摇头,他来此,只是真正的入世一回,凝聚冰心。
    冰心,凝聚了冰心,才能跨出第一步,成为真正的主宰。
    ……
    孩童吃着糖葫芦,叹气道:“我说,你也去吆喝一嗓子,再这样下去,哪有客人上门,你也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周生轻拍了他脑袋一下,教训道:“小小的毛孩,哪里来的这般口气,竟然敢教训起我来了……”
    ……
    周生虽然没学过书法,可是阅历在那里,随便写几个字,根本不用去模仿别人,自然就是大师之作。
    可是,这东西卖的是一个名气。没有名气,白送都不要。
    时间是一把杀猪刀,同样,它也可以等来识货的人。一个真正的文学大师走进了书铺,看着那些字画,立刻苍老的双眼一亮。
    ……
    此人为颜之推,一个真正的大师。
    周生在后院喂马,听到前院有顾客上门,才急忙洗手出来。
    “后生,这字画都是出自大家之手,看这笔名,名为黄岩散人,却不知道是何人,为何没有名气……”
    “都是我胡乱写着玩的,您想要,三文钱一张~~”
    老者一听,立刻胡子哆嗦了起来,手指颤巍巍的指着他的鼻子,喝骂道:“真是有辱斯文矣~~”(未完待续。)


第十八章书院
    不是卖的太贵了,而是太贱了。
    对于某些真正热爱文学的人来说,他们脑子里的筋根本转不动。这种人,可以称之为狂热分子,也可以称之为白痴。
    无疑,颜之推就是一个很有天资的白痴。不然他这个白痴怎么会这么有名气。就是因为白痴透顶,他的白痴让天下人都知道,所以,他就成了一个有名气的白痴。
    ……
    周生也想卖的贵一点,可是某些人一听到价格,转身就走,叫都叫不回来。
    他也要吃饭的,所以这价格就越降越低。
    普通人买回去,无外乎当成擦屁股纸。对于这一点,没有人会在意。
    因为这个白痴的关系,周生因此有了一些名气。受到他的举荐,进入了唐王朝的书院。
    ……
    ……
    这里的书院,大部分都是达官显贵的子弟,都是来镀镀金,将来再弄个功名,一辈子就这么糊弄过去了。
    在这里,不愁吃喝,他可以专心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下棋。
    他最近迷恋围棋之术,不过脑海里没有那种大型光脑的算计,他只能算是个臭棋篓子,别说棋圣,就算个沉浸此道多年的国手,都可以轻而易举的杀的他丢盔弃甲。
    树下,两人在下棋。
    对方也是一自在闲人,姓秦,书院的一个夫子,在棋术方面,也是有些研究。
    又输了,只有摇头,抱着棋盘回家闭关。
    闭关三年,出山,大杀四方。秦老头被他杀的连连认输,一连输了十八盘。
    凡事,就怕一个认真。
    专心致志三年,沉浸在棋道的世界,总会有些感觉。而且,周生从来不缺耐心。
    来到唐已经近六年了,他也成了一个接近三十岁的中年人,岁月催人老,不服不行。
    那匹小野马彻底长成了大黑马,比普通的马要高一头,多一些……无耻。
    它很喜欢去闻母马的屁/股,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有了这个毛病。
    ……
    这一天,当周生与秦老头正杀的难解难分之时,大黑马啪嗒啪嗒跑来,看他的样子,周生就清楚,肯定又惹祸了。
    秦老头渍渍几声,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不会儿,一匹白马就闻着大黑马留下的足迹找了过来,这是一匹母马,看这母马的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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