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史 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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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通史 上册-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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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银局 在台北府治,光绪十六年设。

  台南官票局 在台南府治,光绪二十一年设。

  法审局 在台北抚署内,光绪十二年设。

  官医局 在台北考棚内,光绪十二年设,十七年裁。

  军器局 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一年八月设、翌年十月竣工,费款十二万余圆,以记名提督刘朝幹为总办,聘德国工师以制军器。

  电报总局 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二年设,各地多设分局。

  厘金总局 在台北府治,由布政使督办。先是,通商之后奏设厘金局于沪尾、安平,以征各货厘金,其后各处添设,计有三十八分局。

  烙号局 同治五年设于沪尾、安平,以烙阿片之号,而征其厘,归道督办,其后改由商人揽办。

  金沙局 在基隆厅辖瑞芳,光绪十七年设,而暖暖、六堵、七堵、四脚亭、顶双溪各设分局。

  脑磺总局 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三年设,由巡抚督办,而大嵙崁、彰化、恒春、宜兰各设分局,其外又设支局,十七年改归招垦局兼办。

  煤务总局 在基隆,光绪五年设,聘用西人以机器开采煤炭。

  磺油局 在苗栗县治,光绪十三年设,十七年裁。

  铁路总局 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三年设。

  军装局 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一年设,而台南设分局。

  火药局 在台北大隆同庄,光绪十二年设,而台南在小北门外。

  水雷局 一在沪尾,一在基隆,均光绪十二年设。

  硝药局 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二年设,归军器局兼办,以自制火药。

  伐木局 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二年设,归军器局兼办,以机器切锯材木,配售上海,并为铁路枕木之用。

  蚕桑局 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六年设。

  台北通商局 在台北东门外,光绪十三年设,以办建筑城内铺屋之事。

  清道局 光绪十三年设,凡台北及通商口岸各设一局,以清街道,十七年裁。

  邮政总局 在台北府治,光绪十四年设,各地多设分局。

  通志局 在台北登瀛书院内,光绪十七年设,各厅县皆设采访局,以编纂《台湾通志》。

  台南乐局 在台南府治奎楼内,由绅士办之,以司文庙祀典,岁收租谷数千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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