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虎王朝》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猛虎王朝- 第49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当时的中央郡总督马特先生亲自前来拜访,再免费赠送了我家四百亩水田,要求爸爸把这五百亩地建成农业示范区。马特总督还把我家定为农业技术传播站,聘任爸爸为站长,自治领政府每月还另外支付他颇高的薪水。其责任则是,当周围的农场主、农户前来取经学习时,毫无保留地倾囊传授农耕经验,讲解自制农具的制造方法和使用技巧。
  爸爸其实比以前更加辛苦了,除了种好自己的五百亩水田之外,还要每天给上门求教的邻居讲解示范,传授来自远东的先进农耕技术,有时甚至被请到闪特、大荒原遥远的地方,给当地农户推广轮耕、育秧、培土、密集播种、施肥、除虫等技术,跟一些其他地区的种田能手们交流讨论如何提高单位田亩的产量。
  忙惚儿一整天,回到家也不得安歇。自治领的两个书记官像影子一样吊在爸爸身边,记录下他的方法和技巧,为编撰《农桑辑要》积累素材和资料……
  妈妈开始有怨言了:以前当雇农,好歹晚上和农闲时能歇口气,如今可好,连深夜都不得清闲!
  爸爸却似乎乐在其中。
  他虽然更忙更累了,但却像换了个人似的,整个人的精神面貌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原本满脸皱纹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爽朗的笑容;原本佝偻的脊背,第一次挺直了腰杆……
  按爸爸的讲法就是,他活了大半辈子,第一次感到了做人的尊严!
  不仅马特总督,后来的苏雷执政长官、红发席尔瓦总督,甚至连丹西领主,都曾来我家做客!
  丹西领主打一开始就是充满了争议的传奇人物,厌恶他的人极度仇恨,视之为邪魔恶鬼,是杀人不眨眼的可怕霸主,但崇敬他的人极度喜欢,把他当作救世明主,顶礼膜拜。不过,在当时他来我家做客的时候,在十三四岁的我的眼里,他就像一个和蔼可亲的邻家大哥哥。
  丹西领主和我一样,都是远东帝国人,却从未到过家乡。除了父母,周围的邻居没几个人能准确的念出我的名字,都叫我林斯顿,可丹西领主却能字正腔圆、发音准确地说出我的真名‘林思东’。他拍着我的肩膀,亲切地叫我‘小弟’。不知道从哪里打听来我喜欢画画儿,他还送我一本由行商万里迢迢运来的远东画册——《丹青图鉴》,鼓励我好好读书、好好画画。
  我们远东人讲究孝道,崇尚百善孝为先、敬老尊贤,丹西领主亦不例外。他对爸爸妈妈也格外客气和尊重,称他们为自己的远东老乡,还亲自给爸爸斟茶倒酒,要求他继续为自治领的农业发展作出贡献,也跟妈妈嗑家常,聊天说地。
  不过,在有些方面,从小在两盟半岛长大的丹西领主,依然有自己鲜明而独特的个人风格。
  饶是爸爸在自治领定居的这几年见了不少世面,对丹西领主的亲访也感动不已,称自治领对我们家实在是太好了,自己一辈子也没有这么风光过,比在家乡时中了状元还荣耀。
  这个时候,丹西领主接话道:“你怎么不是状元啦?你就是种田的状元!‘
  本来比较拘束的妈妈,此时也乐了,‘种田还有状元呢!俺在老家还真没听说过哩!’
  丹西领主亦是开怀大笑,‘远东帝国的状元,是些摇笔杆子的状元,你们呢!是抡锄把子的状元。咱们自治领啊!讨厌虚文假套,就讲求一个实用。那些个笔杆子状元们,搞些文绉绉的歌功颂德拍马屁的玩意儿,我还不大乐意搭理他们,而你们这抡锄把子的状元,可实实在在地造福了咱自治领,功劳比他们大多啦!你,就是我丹西钦点的状元!’
  离开之后,丹西领主最后那句话居然应验了。
  丹西领主回去后不多久,还真的派人给我家送来一副匾额,上书‘农桑状元’四个大字。这副匾额,一直悬挂在我家院门上。爸爸妈妈视之为心肝宝贝一样,每天都细细地拭擦,不让它染上一丝灰尘……
  爸爸无私地传授耕种知识和技能,也使得我家成为左邻右舍中最受欢迎的农户,我到小伙伴们家里去玩,叔叔阿姨、爷爷奶奶们都争着往我手里和口袋里塞好吃的。
  真的,实在是太好吃啦!我吃过纯正罗曼风味的火腿、布鲁斯岛独特手法腌制的碱鱼、斯甘特老大爷烤出来的麦饼、呼兰厨师做的羔羊条、詹鲁大婶煎的土豆片……哈,真是数都数不过来!
  咱们邻里的关系也都特别要好,特别和睦。
  别看在西大陆,斯甘特人和罗曼人杀得两眼通红;在东大陆,远东人和呼兰人有长期的历史积怨;在中部大陆,闪特、塞尔、詹鲁三个大国互相欠下累累血债;可一进了咱中央郡,不论来自哪里的移民,再没人记得那些个家仇国恨。
  大家都以一个自由民身分而自豪,而骄傲!
  真应了那句话,天下穷人是一家,咱们下层老百姓,哪有心思管那些个破烂玩意儿。仇怨憎恨,都是那些贪婪的王侯贵族们搞出来的。农活正忙的时候,谁愿意离开家乡,放下锄头让田园荒芜,扔下牧鞭让羊群跑散,背着刀剑去砍人?!
  以前的庄园主、贵族老爷们,根本不把咱们当人,平时把我们当成畜生一样使唤,打仗了又把我们推出去当炮灰,而在中央郡,却真正是咱自己的家。不用缴税,不用纳粮,辛勤的汗水浇灌下去,收获的都属于咱自己的!
  那些公子少爷、娇娇小姐,把咱这些乡巴佬土包子都视作是傻瓜和蠢蛋。甚至包括贤智院的那些贵族派领袖,平时精明能练,为国家之干城,可一到这个问题上就习惯性地莫名其妙地犯迷糊。
  其实啊!这个世界上,谁又比谁傻多少?!咱老百姓的心里头透亮着哩!
  谁对咱好,咱就对谁好,谁把咱当人,咱就听谁的话,替他卖命!
  到了这中央郡,不仅所有移民都非常认同自由民管理制度,把这里当作了真正的家,而且很多人都转了性子,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比如说,我爸爸就是一个。
  以前吧!他原本是一个胆小懦弱、谨慎入微的人,生怕惹事上身,碰到什么都躲着绕着走,可来了中央郡,他却成了一个狂热的爱国主义者。
  还记得那一年,无耻的塞尔人入侵中央郡,摧毁了爸爸的试验示范田。爸爸站在巨木堡的城墙上,望着远处田野上的大火,一个大男人竟然也哭得昏天黑地,好不容易才被守城卫兵们拽了回来。
  回家后,他就躲进后院的柴房里劈啊凿啊!干了好几天。
  等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的不是什么自制的新奇农具,而是一根他亲手做的长矛!
  ‘娃啊!以后别弄文了,’爸爸走进我的小屋,把我的童书和画笔扔到一边,将长矛塞到我手里,‘咱练武!’
  ‘爸爸老了,不中用了,上不了战场,只能替自治领扛锄把子种地。你还小,长大后别干这活,要给自治领扛枪背剑!谁敢侵犯咱自由民的土地,咱就拿他的尸体肥田!’
  第一次卫国大战后,尽管我家只有我一个独子,尽管丹西领主和灰狗辖区长老都同意给予特殊政策,尽管妈妈强烈反对,但爸爸还是执意把我送进军队,让我自小接受自由军团的军事训练。
  移民中央郡后,家境也宽裕了很多。爸爸特地跑到胡玛人的马市上给我挑了一匹最健朗的战马,又亲自带我到黑岩城有名的‘神工锻造社’为我定制了一副最坚固、最贴身的铠甲,然后领着我走进了自由军团总部的大门。
  ‘这个娃儿,以后就归你们啦!’爸爸把我亲手交给独眼龙巴维尔。
  从此,我加入自由军团童子军,开始了一名自由战士的生涯……
  我在中央郡生活了七年,十三四岁的儿童变成二十出头的青年,也从一个自小跟着父母到处颠沛流离的小屁孩,成长为一名受过系统军事训练的年轻士兵。
  小时候,我和同辖区的小伙伴们,就与其他地方的孩子们玩不同的游戏。他们在打陀螺、抓蛐蛐、逮蚂蚱时,我们却在一个满脸横肉、断了一条胳膊的退役老兵的指挥下进行军训。
  一群还吊着鼻涕的孩子,被召集到一起,在操练场上走队列。我们还经常跑到草地上赛马,到累斯顿河上赛舟,负着沉重的背囊进行上百公里的长途行军,进入山区围猎兽群……
  小孩子们自己垒营墙,自己做饭,风餐露宿,经常与星星作伴,跟月亮同眠……
  一两个月里,只能回家歇息几天时间……
  在童子军的军营里头,我们学到了很多东西,知道有关在战场上如何保存自己、掩护战友、杀死敌人的诸多实用技巧……
  在童子军的军营里头,我们认识了很多同龄的孩子,跟不少未来的战友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当童子军完成了‘成年礼’仪式,正式编入自由军团的第二梯队——青年军部队后,有些伙伴会成为上司,有些伙伴会成为下属。
  青年军经过三年的辅助作战阶段后,就成为自由军团的主力——壮年军老兵部队。在开国时期,每年都有战争,青年军的过渡期往往缩短,甚至被直接投入主力大决战。
  无论在训练、演习还是实战中,童年时就形成的默契,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大家心意相通,配合无间,对彼此的脾性和特长等都非常熟悉,往往一个眼神的交流,就知道了对方的想法,知道自己该如何行动,以共同达成预定军事目标……
  在童子军部队中,我属于罕见的另类。
  大多数孩子都是深受英雄主义影响的热血男儿,崇尚勇猛奋战,对于老兵们讲述那战场上惊心动魄的场面,讲述丹西领主、别亚将军等人的传奇事迹,个个听得津津有味。很多人从小就以‘小兵法家’、‘小勇士’而自诩,而骄傲。
  但我不同。自小我就不大喜欢当打打杀杀的武士,更喜欢做散漫闲适的文人,尤其喜欢画画,无论是远东的水墨、工笔,还是西方的素描、油画,都颇为擅长,大伙们又都称我为‘军中小画师’。
  闲下来的时候,我经常支起那个简易的画架给伙伴们画像,而作为交换,行军时我的背囊有人替我背,拾柴火、侦察、放哨等任务有人偷偷帮我完成。故而我虽然比较懒散,但几年的童子军生活居然也这么成功混了过来,熬到了举行‘成人礼’的那一天。
  我在军营认识了很多伙伴,但其中最要好的只有两个,野牛和胖墩。
  胖墩不必说了,他是斯甘特人,来自拉舍尔王国的移民,与我同龄,自小时候起就一直担任长矛手。这个长着两撇胡子的家伙,矮矮胖胖,圆滚滚的,下盘极稳。十五岁的时候,他手里端着长矛一蹲,再健硕的战马也能被他挑得飞起来!
  胖墩后来无论是指挥小队、中队,还是大队、纵队,他的部队都是精锐王牌之一,即使在竞争激烈、盛产步兵统帅的猛虎军团重步兵中,也排得进前几名。
  野牛来自斯甘特人的死敌——罗曼帝国。罗曼人是天生的重骑兵,身高体大,力壮如牛,配合满头飘逸的金发和一双碧蓝的眼睛,煞是威风凛凛。
  野牛的年纪比我和胖墩大三岁,比我们早三年时间离开童子军,所以当我们刚刚完成‘成人礼’仪式,还只是没有尝过血的新兵蛋子时,他却已经在两盟半岛有了两年的实战经验,并升任了重骑兵小队长职务。
  他当时那个神气呀!
  就连我这个平时不怎么在意军职军衔的人,也羡慕得直流口水,而胖墩那家伙就更甭提了!
  野牛虽然成了灰狗辖区的一颗新起之星,在外头趾高气扬,但对我和胖墩,尤其是我,特别关照,像大哥哥一样无微不至。这不仅因为我们两家是很好的邻居,也不仅仅是童子军时代形成的友谊,更因为一层特殊的关系——他的妹妹‘牛妞’。
  事情还得追溯到我二十岁成年礼的那天晚上。
  我们家是远近闻名的富裕户,爸爸凭其农业技术水平和无私传授的精神在乡村很有威望,所以很多邻居都提着礼物赶来庆贺。
  当然,按照自由民乡村心照不宣的规矩,某个男青年的成年礼仪式,其实也是父母挑选媳妇,女方父母上门求亲的最佳机会。
  父母们站在远处聚首,吹嘘自己的儿子强壮有力、聪明能干,夸耀自己的女儿漂亮动人、善于持家。小伙子和姑娘们则纷纷跑在火堆旁吹拉弹唱、跳舞嬉闹,寻觅未来的伴侣,找机会向心仪的人表白。
  在欢快的气氛中,男女尽展才艺,向异性显示魅力,浓烈的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有的人吭声高歌,有的人翩翩起舞,连胖墩这样不善交际的人,也兴奋地拉起了手风琴……
  由于我们家的地位,很多邻居的女儿都赶来参加仪式,打扮得花枝招展,被父母作为候选新娘向我的爸妈推荐。
  爸爸相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