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古奇术:神秘学盗墓小说流派开山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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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古奇术:神秘学盗墓小说流派开山之作- 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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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在地下室,当老张认出真馆长的时候,是因为看到史潜已经面露杀机,所以我才想先发制人拔枪。至于假装成史馆长,那是因为骤然相遇下,还摸不清朝歌的来历身分,后来也就一直将错就错。”

  把过程全部讲完,阿志长长的吁了口气,样子与其是在讲经历,还不如说更像是刚刚从两栋百层高楼中间踩钢丝绳而过。

  一直闭眼没出声的史潜忽然病发,剧烈咳嗽中,四肢抽搐,脸色发青。

  朝歌急忙走上前。

  阿志忽然有点紧张:“不好!他旧病复发了,可……”阿志欲言又止,好像很不舍得这个老冤家过早死去。

  此刻朝歌也束手无策了,因为从刚才的讲述中,他知道史潜的这种先天顽疾,只有人体腹腔隔膜才能起效用。

  这东西虽然人人都有,却怎可能拿出来应急?

  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史潜痛苦的咳下去,也许这也正是罪有应得吧!

  不知道是不是临死前的回光返照,经过一阵剧咳后,史潜渐渐又恢复过来,不但恢复过来,而且脸色红润,面带笑容。

  只不过这笑容有说不出的怪异,就像是人皮后藏着一条毒蛇。

  阿志看了看朝歌,转头问史潜:“你旧病复发,如果不及时用药,恐怕命就保不住,我一直很想知道一件事,如果你能告诉我,也许我还能想些办法救你。”

  史潜还是那样笑着:“你是不是很想知道,我为什么在暴露行踪后,还一直留在馆里不走是不是?”

  阿志立刻点头。

  这也是朝歌曾疑惑过的,但后来知道史潜的祖先曾是术界中人后,便不再感觉奇怪。

  从他隐居到广元古镇,一直到留而不走,十成中有八成是为了朝歌;剩下的两成应该就是要挑拨朝歌,顺便除掉这个令人头痛的阿志。

  至于史潜为什么没有出去联合其他术人,那一定是因为他胃口太大,想一人独霸宝藏,显然他对自己的手段心计太过自信。

  果然不出所料,史潜说出留而不走的原因,正是为了万人渴得的朝歌。

  阿志听的有点云里雾里:“原来不但是你,而且是几乎全镇的人都想得到朝歌。可这究竟为什么?”

  史潜又露出那种令人极不舒服的怪笑,把其中关于神易、关于宝藏的内因,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阿志虽然仍一知半解,但大致晓得了一个框架,不禁瞟了两眼朝歌,啧啧称奇。

  朝歌并没有制止,此时此地,也没制止的必要了。

  他正在想一个问题,史潜是在昨天清早进到馆里,他既然是术界中人,想必小楼那一晚的激斗,他一定关注的紧。

  那时候他最应该留心小楼方向的朝歌,为什么舍重就轻,返回去把门卫老张击昏呢?

  朝歌如此想着也如此问道。

  史潜还没出声,阿志却抢先回答了:“他病发的次数越来越频繁,还不是为了要用老张的隔膜来救急!”

  史潜点头微笑:“嗯,不错不错,要知道,人体的腹腔隔膜是药力很难达到的地方,有句成语‘病入膏肓,无药可医’,就是指这个地方。所以它的肉质娇嫩的很,只有在活体中刚刚取出的隔膜才最具药力,所以我选中了最容易得手的老张。”

  史潜的阴笑本来就够让人不舒服,又配上这一段专业到让人呕吐的解说,直让人骨头发寒。

  幸亏门卫老张耳背,否则说不定会有什么反应呢。

  朝歌问到了关键处。

  “那么既然老张已经被你击昏,为什么还要去解剖那具女尸?从凌乱刀法看来,根本不像是身为外科医生的你所为,更何况,女尸内缺损的是肝脏,而不是你需要的隔膜。”

  显然,不动声色的朝歌一直在缜密思考着。

  只要有一处疑点未清,他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人。


  第八集 疯魔尸院 第八集 疯魔尸院 第九章 一尸三变(下)
  ( 本章字数:23357  更新时间:2009…10…30 12:21:14)

  车库内的人,除了朝歌、阿志、史潜三人外,其他人对整个过程的知晓仅限于阿志的讲述,全当故事听了,了解的并不多。

  他们对于朝歌提出的疑问,更是不知所以然。

  梁库等人还有老张凑在一起,看看朝歌,又看看史潜,既像听评书似的等着下文,又像是在听史潜的临终遗言。

  朝歌一直看着史潜,也在等着回答。

  低着头的史潜好一会才抬起头,扶扶眼镜又是那样一笑。

  “你见过我真正犯病发狂的时候吗?”

  然后他看了一眼骷髅人皮似的阿志说:“他看见过,我真正犯病发狂的时候,连我自己都不敢肯定做了什么。

  “那具女尸里的隔膜是我早就想吃的,也许习惯成自然,我就拖出了那具女尸,也许这么多年连我自己都没注意到,除了隔膜,我还对尸体的其他部位也有了兴趣。呵呵呵,呵呵……”

  在史潜的呵呵笑声中,几乎所有人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本以为命在旦夕的史潜临终前,良心发现因此才坦白忏悔,可看他现在这个样子,不但没有丝毫悔意,相反的还很享受。

  在呵呵诡笑中,人魔史潜再次病发,这一次他没再挺过来,带着一张扭曲的脸,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望着史潜因抽搐而卷成一团的尸体,众人都愣了一会没有说话。

  朝歌则是稍感遗憾,如果史潜再活片刻,也许可以再问他一些问题。

  梁库忽然用手指弹了一下铜震。

  “史老魔,最后让你听两声,就当是送你一程了,到了那边好好过日子。放心好了,你的宝贝铜震,我会替你好好保管的!哈哈!”

  接着梁库又走到还在发愣的阿志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呵呵,我总算明白什么叫人不可貌相,老实说从一见到你,我就没当你是个好人,现在总算澄清了。对不住了啊!呵呵!”

  被梁库这么一搅和,气氛为之一振,众人轻松了许多。

  可这一轻松,肚子却又闹腾起来,古傲已经饿的肚皮贴脊梁了。

  门卫老张刚才一直在听,都没有说话,临到史潜咽气才终于说了句:“贪污受贿,罪有应得!罪有应得!”

  众人这才知道,原来这位可爱的老张,耳朵已经背到这种程度。

  不过他似乎听懂了众人在吵饿,弯腰往外走,要去给大伙做点吃的。

  梁库逗趣说,不是老张听懂我们吵饿了,而是他老人家自己也饿的快不行了。

  这边安顿一妥,朝歌就陪老张去门房,那里情况不知道怎样了,如果缺人时间过长,怕会引起外面经过的人怀疑。

  临走前把阿志那支手枪交给梁库,朝歌总觉得这东西还是在自己人手里比较安全。

  朝歌和老张两人,一前一后出了车库向门房去。

  他们快要到门房时,突然发现门口有几个大汉,在探头探脑往门房里看。

  朝歌反应机敏,一闪身躲在一棵大树后面。

  老张却没看见,自顾自的低头往前走。

  朝歌不禁捏出一把冷汗,看这几个大汉目光闪烁,想必一定是四处寻找自己的术人。

  如果放他们进来,老张再按自己的理解,说馆里员警在办案,非引起几个大汉的怀疑不可,那可就糟了,但他想阻止老张时已经来不及。

  几个大汉隔着门大声呼喝老张,老张耳背听不到,还是往自己的小屋走,直到发现巨犬挣铁链才看到大门后的几个人,他这才走了过去。

  对了半天话,几个大汉都累出一身汗,也没问出个究竟。

  问话的大致内容,无非是看到几个外地人没有,尤其是一个微瘦个子挺高却有点冷的年轻人。

  这年轻人当然指的就是朝歌。

  老张却不管你怎么问,反正他来回都是一句话:“回去吧,今天馆里不办公!”

  几个人终于知道,这老头耳朵不是一般的不好使,简直跟聋了没什么区别。

  有的就开始唧唧歪歪,嘴里不干净了,见老张还是没任何反应,看来是真的耳背,又朝门缝使劲往里瞧了瞧,也没见什么异常。而且这么大的园区要想搜那还不是浪费时间,于是就骂骂咧咧的往别处去了。

  朝歌收紧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刚想走出来,却忽然听到老张透过门缝喊那几个大汉:“喂,等等,我有点事要跟你们说。”

  几个大汉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邪笑着像是看到了点希望,一起又走回来。

  其中一个人堆笑道:“老头……老师傅,什么事啊?是不是看到那伙外地人了?”

  此刻朝歌的心又悬了起来,心念飞转,寻思着,一旦门卫老张无意泄漏了己方这几个人,该如何紧急应对。

  就在几个大汉的期待与朝歌的担心中,老张透过门缝,对着把头凑过来的几个大汉大声道:“要是家里有人死了,别急着往馆里抬,怕是明天也办不了公。”

  几个大汉差点没背过气去,狠狠骂道:“我呸!你这个老不死的老聋子,你们家才死了人呢!”说着抬脚猛踹门。

  门卫老张一脸懵懂说:“有话好好说,年轻人,家里死人伤心归伤心,可也别乱踹门呀!这可是公家财产!”

  大门里闹的正欢,这边的朝歌却忍不住乐了,他很少这样会心的乐,亮贝一样的牙齿在阳光下格外养眼。

  几个大汉,门也踹了、人也骂了,其中一个年岁稍长的人,见跟一个老聋子这样纠缠下去实在没趣,便劝几个哥儿们办正事要紧,几个大汉又骂了几句才告散去。

  等几个人走远了,朝歌才走出来。

  门卫老张正在抚摩那头巨犬,巨犬则一改凶态,摇头摆尾的往老张身上扑。

  老张抚摩它再三,可以看出疼爱之情,好一会才回身去房里煮饭了。

  朝歌绕过狗,凑到门前往外窥探,回身的时候他吓了一跳,那狗并没像往常一样,像是要吃人似的望着朝歌,而是冲着朝歌摇头摆尾,嘴里流出好长的口水。

  朝歌心里纳闷,就在今天早上,巨犬还要吃人似的对着他,现在怎么忽然如此亲匿?

  巨犬还在摇头摆尾,口水长流,鼻子不停闻嗅着朝歌。

  难道是自己身上的什么味道让巨犬非常喜好?

  朝歌闻了闻自己的衣袖,还可以隐隐闻到些尸体整容间那种尸肉腥臭气味。

  他不禁眉头一皱,这狗该不会是喜欢这种气味吧!

  忽然他心里一惊,想起一个相同的细节。

  巨犬曾经对冒充馆长的阿志也这样过,现在想起来,当时阿志被吓个半死,很明显他隐藏在殡仪馆期间与巨犬很生疏,难道当时阿志身上也残存了这种尸肉气味?

  朝歌越想越不对,要知道,之所以自己身上还残存着尸肉气味,那是因为尸体已经开始腐烂,气味浓重强烈,而且他在地下室停留的时间不短,所以气味才残留在衣裤上,久久不去。

  可是昨天那具女尸则是刚刚剖开,一是气味没这么浓烈,二是地下室阿志与史潜只是极短时间的厮斗,然后就迅速离开了。

  况且阿志从办公区听老歌金曲到带朝歌去取药布,中间又过了那么长时间,即便带出一点尸肉味,也早该散的干干净净了,巨犬又怎么可能那样亲匿的闻着阿志流口水呢?

  那只有一种可能,阿志在与朝歌碰面前不久,一定与剖开的女尸,近距离接触了相当长一段时间。

  换一个说法,也就是很有可能,女尸就是阿志亲手剖开的。

  再联想一下史潜临死时那种歹毒的阴笑,还有这狗的古怪喜好,朝歌一下子全明白了。

  瞬间,他感觉自己的心脏仿佛被一只大手紧紧捏住。

  朝歌急了,他再急的时候也都是快步而已,可现在他开步跑了,他要以最快的时间赶回车库,晚了就怕出了天大的不测。

  朝歌第一脚踏进车库的时候很安静,所有人都挤在一起,倒在地上睡着了。

  他试图弄醒梁库,但怎么推都不醒,再去推了最轻的房东老太,仍是不见反应。

  他知道已经发生了不测,正准备动手去碰阿志的时候,忽然听到两声咯咯怪笑,一直装睡的阿志坐了起来,手中拿着那把朝歌临去时交给梁库的手枪。

  朝歌不懂所有人怎么了,身体没伤口却昏睡不醒。

  阿志阴笑着:“不用担心,他们只是吃了稍稍过量的安眠药。”

  “安眠药?”朝歌有点不解。

  “没错!就是安眠药!”

  阿志得意的说:“你是不是很奇怪,我一时从哪里来了那么多安眠药?”

  朝歌正是这样想。

  阿志表情忽然一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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